敌军边上骚扰,别固定了时间,什么时候想起来了就什么时候去,尽量减少伤兵,要是能砍了几个脑袋更好,算是意外收获了。
小兵头子岁数不大,人倒是挺机灵,尽得了将军精髓。有时候刚入夜,有时候又赶在天亮前。突袭的地界儿也不作准,今天东边,后儿个西边,不求能立了战功,只为隔靴搔痒,磨磨对方的性子。
时候久了,草原汉子们有些不耐烦,惹急了在对面喊话,尽是些嗓爹骂娘的粗话。将军大元坐在帐子里听着倒不怎么觉着刺耳,反倒是觉着挺有意思。
草原人性子火爆,习惯了什么事儿都直来直去的,这么在他们心上挠痒痒,可把他们憋坏了。
如此一来,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也为呈轩那一路兵马赢得了不少时候和机会。
小打小闹的半个多月过去了,约定的时日近在眼前。因为是初次来蒙古,从前功夫做的再充足,也会有思虑不周,意想不到的状况出现。
他们预留了足够的时间,能想到的阻碍都做了应对之策,到了接应的日子,抚远将军早饭吃的饱饱的,给将士们每人多发了一个馒头,清粥酱菜管够,每个人吃的饱饱儿的,穿上铠甲,握好刀枪,斗志昂扬在草原上集结,喊起话来嗓门子顶亮堂。
两边人马势均力敌,放眼望去似乎是草原人更能得些优势,大历这边的兵士也不气馁,该怎么精神还怎么精神着,腔子里的血性被激发出来,各个都是跳英雄好汉,茹毛饮血,马革裹尸,旗人骨子里有的是孤胆豪情的凌云壮志。
战鼓雄浑,将军手举宝剑,一声大喝,两腿一夹马肚,士兵们向前冲去。
将军这边早已和蒙古各部盟主商议好,此次合围,要兵分四路,大历兵马分东、南、西三路,以东路为主,另两路势力较弱,需要盟军从北面施以援手,分散敌军注意力。
北边一路,盟军可以切断部分敌人的兵力,这样绰罗斯的大营就会被相对孤立出来。南面的人马和呈轩带领的西路一队,正好可以趁机直捣敌军大营。
绰罗斯的汗王想到大历会与蒙古联盟,可西面和南面这两小股兵力缺失出乎他的预料。
大批兵马都布局用来攻打对方联军,汗王大营地留下的精兵并不多,保护汗王的安全是足够的。
可大历这边可不是,将军拨给呈轩的兵,都是八旗里的勇士,里面尽是年轻的巴图鲁,身手个顶个的能竖起大拇指。虽然在地利上他们没占得先机,可他们能在人和上取胜。
他们在小山丘下休整,藏在高高的草甸子里,把耳朵贴在地面上听,瞧着时机差不多了,摆好阵型准备作战。
一个个眼珠子冒着精光,像黑夜里群狼盯上了猎物,战士们摩拳擦掌,就等着呈轩振臂一呼,直捣绰罗斯部王廷。
作者有话要说:
☆、知返
阳光倾洒在草原上,风里带了些绿草的清香。
呈轩手握着长剑,在风里一挥,只听见稀稀素素衣裳与草甸子的摩擦声。
没有喊打喊杀,只有迅雷不及的行动。守门的士兵被呈轩的人从后面扑袭,直接上刀抹了脖子,血溅的老高,直接泼在洁白的蒙古包上。
一切都进行的那么快,有人反应过来,扬声大喊,可四下里的人都如惊弓之鸟,哪里还有人来做那号令之人。
大帐里坐着的人闻声而起,掀帐而出,看到的就是一片猩红,和刀剑相碰的声音,里面还掺杂了喊杀声,还有些痛苦的叫声和□□。
呈轩余光扫到了站在大帐前的人,原来果然不是那绰罗斯王,看样子只是的替身,留在大营里虚晃他们的。想到这就不禁有些气恼,不多做纠缠,三两下解决了身边的人,就往那金顶蒙古包杀去。
脑子里风车似的打了会儿转,两个人交手了一阵。假的就是假的,没多大功夫便败下阵来。呈轩没有灭口,把人按在地上喊了身边的人过来帮忙,把小篓罗捆起来提溜起来,站在帐前喊话。
既然这人被奉为“首领”,肯定是他们的王首肯的,不能起到作用,多少还会有些震慑作用罢。
果不其然,那些人看到穿着首领衣服的人被抓了,全都开始投降缴械。
估摸着战场上那边比较顺畅,敌军大营里只少数的兵士,大多也不是精锐,要对付起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呈轩把那冒充的“首领”拽紧大营,七分吓,三分吼,再加上两分攻心,没多少时候就让那人招架不住,把绰罗斯王的去向供了出来。
想来能做得了一方的王,定是千万里挑一的能人了。原来是那绰罗斯王得了前方战场的消息,带着人往西北去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是呈轩脑子里能想到的第一句话。这话用在绰罗斯王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眼看着自己要败下阵来,就立马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接下来就是那句“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不是还有句老话儿说“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嘛。一个胡人,倒是会把他们的文化学个融会贯通。
他既然来了,就断没有让他再逃回老窝的道理。到时候春风吹又生,可就真成了养虎为患了。
该收拾的都收拾的差不多了,那假扮的汗王被一刀抹了脖子,躺倒在打仗里作最后的□□。大帐外不说尸横遍野,那况味也有些凄楚的。
对待敌人,呈轩从来不知道什么是仁慈,终究是站在对立之地的,谁又会对谁存有善悲的情怀呢?好胜的心气儿上来了,就断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呈轩有些不管不顾,带着人马往西边追去。
战场上焦灼了一阵,绰罗斯大军渐渐显出颓势来,对方人多,又是联盟,优势自然不言而喻,只是时候长短的问题罢了。
这一场仗至关重要,成王败寇,生杀予夺都在这一役之间。
硝烟四起,到处是战死的兵丁,有的还在□□,但大多数已经没了呼吸。大历的人在清点伤兵,一场胜仗,那心潮澎湃自是不可言说的。
将军吩咐了晚上要给大伙儿添菜,打了这些日子,总算是熬到可以回家了。一应事宜都交代好了,才忽然想起还有人没回来。
赶紧派人出去找人,在战场上打了三个来回,回来说没看见人影子。这下是有点着急了,别再被困敌军营帐,或是被杀了也未可知。
点了副将带上小队人马,往敌营那边寻去,到了营长发现一片狼藉,倒像是扫荡过了。左右对视都觉得有些惊讶,撩起白帐子去瞧,也没找见想看到的人,这下可慌了神儿了。是继续往西边找,还是先回去禀告了再得令,副将大任有些踌躇。
思量了片刻,据定先回去。将军听了有些皱眉,这可是万岁爷钦点了的人,瞧着意思是有意要磨练他好借着机会提拔的,要是让他把人给带没了,说不定功过不相抵啊。
没找着,就说明人还活着,看着样子是往西边追过去了。
谴了百人作一队,让人领着往西边寻人,若是看到敌人,便去打,莫让他们小瞧了去。可也要穷寇莫追,把握好分寸才是要紧,切忌找人才是要紧的事。
得了命令,便整装出发了。
想着等上半个月,若是再等不来人,大军便要班师回朝了。
难得能有机会来好好欣赏这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的绿,让人顿觉心旷神怡,什么烦恼都要随着风飘洒了。
将军坐在营帐里,提笔上书,洋洋洒洒写了半个时辰,把这些日子的境况做了尽述。当然,最后还要把呈轩的事提上一提,没敢赘述太多,只轻描淡写的几句,好像无关痛痒。
将折子写好了,让人快马加鞭的送去京师,要到了乾清宫,起码也要三五天的功夫,还能给呈轩这小子拖延些时间。
眼瞧着计划的时间过去了大半,发出去的人还没有回来,大将军要点坐不住了,急的在大帐里头拍桌子。
“老子当初就不应该放呈轩那小子出去,如今连个人影子都找不着,放出去的那些个人呢?都浑哪儿去了,也没人来报个信。”刚撂下话音儿就掀了桌子。
几个副将赶忙上去劝,可憋了几日的火,哪里是说消就能消的。未几,有士兵进来报,呈轩带了一大伙子人回来了。
大将军火冒三丈,“这小子可真会挑时候!”抖了抖身子让身边的人松手,“让他进来!”穿了两口粗气,重重哼了一声。
外面有人打了帐子,呈轩提了个大木匣子进来,一脸的不疲惫,可掩不住激动之色,进了大帐,把匣子“磕托”一声撂在地上,扫袖子利利索索请安,“呈轩给将军请安!”
“哼,你小子还记着回来,要是不说出个四五六儿来,老子这军棍可不是吃素的。”匣子里装的是什么,打呈轩一进来,大将军就猜出了个大概其,心里头激动,可脸上还是要摆出些威严的,毕竟这小子这么写日子什么消息都没有,白让他们这些老骨头跟着着急上火了这些日子,怎能这么轻轻松松可个头就完事儿了。
呈轩是个激灵的,大将军这么生气,他打外边儿进来前,门口的小兵久更他使眼色,投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朝那小兵点点头。
进了帐中,在地心里请安,插着空档偷瞄了大将军的脸色,边上几位看他的眼神儿都带了几分同情,看来将军这是生了大气了。
不敢插科打诨了,上来就把这些日子的战迹根各位上述了来。
那绰罗斯王真是草原上最狡猾的狐狸,原来他有两个替身,之前在敌营里杀死的是个替身,后来他们活捉了一个,这个比之前那个衷心一定,整了一天一夜才吐了口儿,他们给了他个痛快,继续上路,一路往一边追去。
再多的替身也有用完的时候,上一个替身拷问出来,他们的大汗只有两个替身,上一个已经去了西天,他还不知道。
这次又足足在草原上跑了三天三夜,吃饭喝水全在马上,累的能在疾风里闭了眼睛都没察觉,差点儿一个跟头栽到地上去。
对地形再了解,也终归不如土生土长的绰罗斯人,迂回周旋了足足五日,才得了机会与他正面交锋,正好赶上抚远将军派来的人到了。没工夫解释了,直接抓起来先打仗要紧。
绰罗斯王能带上的人不多,本来与呈轩的人交锋是可以不相上下的,可对手突然来了增援,但是出乎了他的预料。
跑了那么多天,所有人都已经疲惫不堪,任何的耗损都是极大的消耗,绰罗斯汗王自知无力回天,可仍然奋力一搏。
全天下的人性儿约莫都是差不多的,就算是草原上的枭雄,到了穷途末路,也要经历兔死狗烹的。
眼看着命要保不住了,几个绰罗斯的士兵用夹带着汉话的胡语,跟对面的士兵交涉着。有人听懂了大致的意思,朝着呈轩那边喊话,这是有人要投降了。
呈轩听见了,心里一阵冷笑,草原汉子又怎么样,到了紧要关头一样都是惜命的主儿。绰罗斯王听见了,朝着要投降的人说了一堆话,呈轩虽然没怎么听懂,可那表情却生动得很,横眉冷对,怒发冲冠,那汗王恨不得冲过去,一个弯刀削了他的脑袋。
呈轩知道绰罗斯王会说汉话,扬声劝他投降,语气平和,没有半点敌意。
其实劝那汗王倒不是目的,他是不会那么轻易投降的,呈轩的用意在那些小兵身上,他们心里动摇了,就能升级了大半。
锦衣华服,玉食美酒,都是他们草原上没有的好东西。人都有私心,都会向往美好的事物,一车话说了出去,他用眼睛扫视了一周,果然有些是心动了的。
不待呈轩继续攻心,绰罗斯王一声长喝,又开始喊打喊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醒来
人一旦心里边儿动摇,就不会再如之前那般勇猛,这回果然是减了不少士气。
有了这道心上的防线,仗就好打了不少,两日后生擒了绰罗斯王。
到底是雄踞一方的王,还是很有骨气的,草原上的雄鹰,永远也不可能甘心做金丝笼里的燕雀,他昂首挺胸,保持着他的骄傲,拔出了身上的短刀,给了自己一个了断。
血染红了草地,一位枭雄就这样倒下了,日落西山斜阳的暖光洒在一望无际的草甸子上,为这片原野平添了些忧伤。
呈轩是有些敬佩这位英雄的,如果不是因为如此的立场,他是想交这样的朋友的。到底是个爷们儿,关键时刻不会讲究女儿家那些个绕指柔的小矫情。
抡起那百炼成钢的宝剑,带了首级开始往回赶。他们跑出了半个蒙古,不知道如今大军那边是怎样的境况,得了胜利应是不会错的,将军那边大概是要着急上火的。
抚远将军坐在案前,几位副将跟着一块儿听这故事,都觉着竟是有些悲凉的意味,英雄之间总会是有些惺惺相惜的东西在,该快刀斩乱麻的时候也不会儿女情长。
呈轩呈上了木匣子,打开上头的盖子让将军过目,这么个活生生的物什摆在眼前,多少还是有些让人不忍直视,只轻轻扫了一眼,便让人拿下去安置好。
眼下也不是要惩治人的时候,大将军让他们先去休息,有什么事儿过后再议。
回到自个儿的营帐,总是累得眼皮子睁不开,可呈轩是个爱干净的人,烦劳兵丁帮忙打了盆清水,匆匆净了身,才一头倒在/床/上/睡/了过去,一睁眼就到了天黑。
有人给他端了汤食来,呈轩心里头惦念起跟他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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