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却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假设如雪推测的情况是正确的,是一男一‘女’来作案,那么,这一男一‘女’是什么关系呢?恐怕不会是简单的犯罪拍档这么简单吧。如果是一男一‘女’,要么可能是夫妻,要么可能是情人,这样的情况下,‘女’的会容忍男的把丽红先强‘奸’了,再杀人吗?其它的作案嫌疑如兄妹、姐弟、父‘女’、母子等情况下,更不会当场发生这种问题了。”
众人一听,的确觉得也有道理。一男一‘女’在一起作案,关系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尤其是在杀人这样的大案上,肯定有着某种比较近的关系,否则不会形成这么稳固的犯罪团伙。
但就是有人爱钻牛角尖。林玄鹤道:“这也不一定,东北不是出现案例了吗。因为妻子出轨,觉得对不起丈夫,就利用孕‘妇’的便利诈骗了一个‘女’大学生供丈夫强‘奸’。如果本来就趣味低下,追求‘性’刺‘激’,也不能排除一人强‘奸’一人观看的情形。”
柳如雪嘴一撇,“就你们男人想得多,这样的事情也能想得到。”
萧云天问柳如雪:“死者‘阴’\/道擦拭物检验出来的‘精’斑查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查出来是谁的?”
听了队长的问话,柳如雪摇了摇头:“虽然查出来有男人的‘精’斑,但是目前不能确定是谁的,在前科人员dna数据库里没有找到,说明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这个男的,并没有前科劣迹。”
林玄鹤听了,说道:“不对不对。”
柳如雪也奇了:“什么不对不对?”
这两个人一问一合的,把楚剑雄给逗乐了,“玄鹤,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快说吧,别你们两个象唱二人传似的。”
林玄鹤这才说道:“刚才我们已经分析了,这个嫌犯,或者这两个嫌犯,都比较谨慎细心的,包括捆人、‘插’香烟等细节。但这里就出现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了,既然嫌犯是如此的细心,那么他会在一个关键环节上出错吗?”
萧云天‘插’了一句,“你是说死者下体内的‘精’斑吗?”
林玄鹤接着说道:“不错,就是说的这个问题。既然我们分析的嫌犯为了致死者于死地,勒了脖子,又捅了刀子,还‘插’了香烟,这不都是多此一举的事吗?捆手的绳子还要打个‘花’结,更没必要。这些我们觉得没必要的环节,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嫌犯的细致之处。如果说嫌犯是细致的,他怎么可能粗心到在死者体内留下‘精’斑?”
听了林玄鹤的话,该轮到楚剑雄说“不错”了,“如果说嫌犯很细心的话,不可能在强‘奸’被害人的情况下,将自己的‘精’斑留到了被害人的体内。虽然有的人喜欢不戴套****,不喜欢戴套,但现在毕竟是在强‘奸’的条件下,还会留下铁证在被害人的体内么?”
柳如雪反问道:“你怎么就能够证明被害人与嫌犯发生‘性’关系,就一定是嫌犯强‘奸’了被害人呢?难道不会是嫖客去嫖丽红,嫖完之后因为嫖资纠纷才产生杀人之念的吗?这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比如人骨拼图案中不就是这样么?”
就这样,四个人讨论来讨论去,一会儿绕到这,一会儿又绕到那,一会儿又绕了几圈绕了回来,总是没有一个结论。到底本案的真相如何呢?
这时,萧云天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问柳如雪道:“从法医学角度来看,如何辨别是生前还是死后发生的‘性’关系?”
真是汗!人家柳如雪还没有结婚,一直问人家关于‘性’犯罪的问题。不过,对于从事政法职业的人来说,这都是习以为常了。如果一般的几个男男‘女’‘女’在讨论强‘奸’的事情,‘女’的十有八九会脸红耳赤的觉得不好意思,这些关于‘性’的字眼平时都是很少说出来的,难以启齿。
对于公、检、法、司、律人员来说,强‘奸’就是强‘奸’,只是个法律术语而已,并没有什么难以为情的,总不能都用普通人说的那种被“那个”了来代替吧。
汗归汗,柳如雪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是生前发生‘性’关系还是死后发生的‘性’关系并没有明显的识别特征,而纯靠法医解剖的经验判断,这方面我还解剖的少,判断不出来。”
正说着,法医陈敏德进来了。
萧云天一看,说道“敏德,你来得正好,给我们解释一下专业问题。‘女’‘性’死者如果体内有‘精’斑,如果确定死者是在生前还是死后或者是在濒死期和别人发生的‘性’关系?”
陈敏德回答道,“这个问题,估计你已经问过柳如雪了,我的回答其实也是一样的,那就是没有明显的识别特征,全凭个人长时间的临‘床’经验。”
萧云天一怔,“你们回答的的确是一模一样,难道这是法医教科书上都写着的吗?不过,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能够确定吗?”
对此,陈敏德说道,“虽然不能完全确定,但至少应该是两天以前了。死者的胃内容物已经消化了一多半。而且从死者下体内检出的‘精’斑中的‘精’子看,基本上全是死‘精’了。”
林玄鹤听了,惊奇地说道:“死‘精’也能检验出dna?”
陈敏德点点头,“不错,完全可以检出来的。‘精’子在进入‘女’‘性’体内之外,最多只能存活二十四小时至七十二小时之间,时间再长就很难存活了。‘精’子具有活‘性’的时候当然能够检验出供‘精’人的dna,死了一样能够检验出来。因为‘精’子也是由各种细胞组成,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综写,能够检验生物的遗传属‘性’,无论是生死细胞都可以检验得出来的。”
楚剑雄一听,“真是涨姿式了(长知识了),没想到法医里面还有这么多需要学习的东西。原来在警校学习的那些法医概论太粗了,还需要继续学习啊。”
说了一会,萧云天才意识到,是法医陈敏德主动来到重案侦缉队的,还没有说什么事情,“敏德,你过来有什么事情吗?”
法医陈敏德沉‘吟’了一下说道:“首先我声明一点,我下面说的这些,仅供你们参考,不要影响到你们的专业判断。这也是我的一些猜测,还不足为凭。”
萧云天道:“没事,敏德,你尽管大胆的说就行了。”
这时陈敏德才说:“我怀疑死者在被害前当天并没有和嫌犯,或者是其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
这下子大家就更奇怪了,没有发生‘性’关系,死者‘阴’\/道内怎么会有男人的‘精’斑存在呢?
陈敏德补充说道:“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当天并没有发生‘性’关系,而是在几天前发生的‘性’关系,由于死者丽红对身体清洁不是十分注重,‘精’\/液本身由于重力作用并没有向外流淌完,有的由于‘阴’\/道内壁的褶皱而被阻拦了下来。不过这种几天都不洗澡的‘女’‘性’很少,尤其是这种行业的。”
“另一种可能,是我看了一些网上的案例受到的启发,原来的案例其实是考的法律适用,比如有人将‘精’\/液用注‘射’器推入到被害人的‘阴’\/道内,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什么罪的问题。根据死者丽红下体观察,并没有什么红肿、淤血存在,而且‘阴’\/道口附近并没有‘精’斑,越往里才越有,所以我怀疑,嫌犯是不是采用了注‘射’器注‘射’他人‘精’\/液的方法来伪造强‘奸’现场?”
重案侦破传奇目录 第257章 栽赃的可能性
众人的这一番专业分析,充满了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甚至看起来有些荒诞。
但不可否认的是,写小说要具有想象力,破案,同样也应当具有想象力。
人类失去想象,世界将会怎样?
现实的破案,不象古代流传至今的断案故事一样,经常会有灵异现象出现,甚至死者托梦现象。但这些都是古代的传说,现代的破案传奇里是没有的。
在目前的信息时代下,成功破案的因素无非有以下几点:一是细致入微的现场勘查,二是‘精’确无比的微量物证鉴定,三是信息化手段的定位技术,四是无所不在的天网监控探头,五是具有正义感的目击好市民,六是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一环扣一环的逻辑推理,七嘛,就是一点点幸运、偶然因素。
想一想至今为止所破获的案件中,有哪一个能够脱离了上述七要素?不可能的。
所以,在讨论案情时,大家都畅所‘欲’言,对于破案绝对有好处的。一个人一个想法,一个人一个观点。就好比一人一个苹果,互相‘交’换还是一人一个苹果,但一人一个想法,互相‘交’换后,一人就是两个想法了。有时候,甚至提出观点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观点的重要‘性’,却间接启发了另外的人。
在法医陈敏德没来之前,重案侦缉队的四位‘精’英已经讨论了很多种案发的可能,有点‘乱’,需要进一步的梳理一下。
先把众人预计的可能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就是一个人作案,第二大类就是两个人作案。
在一个人作案的情况下,又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是嫌犯与死者丽红不认识,纯属于过江龙流窜作案,只是丽红何其不幸,撞到了嫌犯的枪口上,被嫌犯强‘奸’后抢劫,又被杀人灭口。
二是嫌犯与死者丽红认识,在取得丽红信任后,出其不意地控制住了丽红,然后再实施强‘奸’抢劫杀人。
三是嫌犯本身就是个嫖客,在发生完‘性’关系后,因为嫖资问题发生了纠纷,争执之下将丽红勒死,并伪造了抢劫的现场。
四是嫌犯还可能是个‘女’的,本来就是丽红认识,结果实施突袭,控制住了丽红,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至于丽红下体的‘精’斑,可能是以前‘性’‘交’易的时候留存的。
在第二大类,也就是两人作案的可能‘性’下,也有以下的几种可能:
一是一男一‘女’,两人都是犯罪搭档,‘女’的并不介意当着她的面,男的去强‘奸’丽红,然后二人共同实施了抢劫杀人。
二是作案人是情人关系,甚至是夫妻关系,为了寻求刺‘激’,男的将被害人强‘奸’,‘女’的在一边观看,然后再一起杀人灭口。
三是两个男人作案,只不过一个男人比较心细一点,把绳子打了个‘花’结,或者又把烟‘插’到了死者的鼻孔而已。
四是两个‘女’人作案,‘女’人自然无法对‘女’死者实施强‘奸’,更不可能留下‘精’斑,还是以前死者接客时余留下来的。
以上是众人分析的八种可能,当然,如果将其中的条件互相‘交’叉组合一下,还可能有另外的可能,在此不一一赘述了。
在法医陈敏德进来之后,他又提供了一个将人惊呆的情况。以上的作案可能又平凭许多分支。
因为按陈敏德所说,不是判断死者与他人是生前还是死后发生‘性’关系的问题,而是有没有人与死者发生过‘性’关系的问题!!
这无疑是一个影响侦查视线的关键问题,假如死者生前没有与其他人发生过‘性’关系的话,嫌犯就相当于在故布疑阵,伪造了死者丽红被人强‘奸’的真相!!他或她,为什么这样做呢?目的何在?
但陈敏德所说的情况是否一定可信呢?因为是否是生前发生的‘性’关系还是死后发生的‘性’关系、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都只是法医凭借经验推断出来的,无法得到同一‘性’认定。
同一‘性’认定是侦查学上的一个专用术语。通俗理解就是说案发现场的某个东西,可以明确无误的与另个一个东西核对一致起来,并排除其它可能‘性’。比如说案发现场有枚指纹,与嫌犯指纹一致,这就是同一‘性’认定。又或者‘女’‘性’死者下体内的‘精’斑,与嫌犯dna一致,这也是同一‘性’认定。
但在dna技术出现以前,只能作血型鉴定,这就达不到同一‘性’认定的条件,可能会出现谬误。比如案发现场的血有o型、a型,死者的血是a型,嫌犯的血也是o型,只能说是高度类似,却没有达到足以得出唯一的结论。不能仅仅依靠血型相同,而武断地说现场的血就是嫌犯留下的。
在假如陈敏德推断正确的情况下,嫌犯为什么要伪造作案现场,是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象前面所分析的,如果是纯‘女’‘性’作案,自然不会留下‘精’斑,那么就要伪造被强‘奸’的现场了。如果有男有‘女’,而不是这个男的实施强‘奸’的话,那么就是要掩盖什么。
大家对于陈敏德的这个推断又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讨论,最后一致认为,嫌犯这样做不是说毫无目的的,伪造被强‘奸’的现场非常有可能,因为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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