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来得比热搜慢。
三个月里,启明数策换过两次代理团队,提交过四份补充说明。它承认后台账号属于公司,却否认具体任务由管理层批准;承认收过传播服务费,却说客户只购买舆情监测;承认文案出现过,又称只是内部演练。
每一次承认都只到下一条证据前。
法院最终认定,启明对三组失实内容存在组织、管理和付费传播行为,应停止侵害、删除相关任务素材、赔偿沈砚及两名授权原告的合理损失,并在原投放渠道作出更正。
赔偿金额没有网友猜的高。
它无法覆盖工作室被暂停的项目资金,也不能替叶宁拿回错过的机会。法院只支持能够证明因果关系的支出与损失,不把所有经营困难都算在启明头上。
工作室赢的也不是“全网黑产业违法”这种宏大结论。
判决只确认三组任务、一个主体和对应责任。
反黑组因此撤下了运营提前做好的“行业第一案”海报。案件并非全国首例,沈砚也不是第一个维权成功的艺人。把一次具体胜诉包装成历史开端,会遮掉此前那些没有热搜、同样留下判决的人。
公告改成判决要点与证据边界:哪些陈述被认定失实,哪些后台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哪些请求没有得到支持。连未支持的赔偿部分也保留下来,避免粉丝把法院判决理解成工作室所有主张全部成立。
沈砚看完,第一句话是:“叶宁和陈牧声的名字别放在我后面。”
公告于是按各自主张排列,不写“沈砚带领受害者胜诉”。叶宁授权公开判决结果,不公开赔偿金额;陈牧声选择只公开更正内容,不接受媒体采访。
启明在更正声明里用了最窄的措辞:“部分外包传播内容未经充分核实。”
赵律师申请执行时指出,判决认定的是公司组织管理,不只是外包失误。启明最终修改为:“本公司在相关项目中组织传播了未经核实且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这一句被无数营销从业者截图。
因为它第一次把“外包做的”后面那只手写了出来。
平台随后恢复工作室主账号的部分推荐,却没有承认此前限流错误。系统通知只写“风险状态更新”。《第七码头》的开发资金也恢复首期三百万元,剩余款项继续按项目节点审核。
顾延没有庆祝。
他先召集剧组说明资金恢复只是首期款到账,不代表后续预算已经安全。任何部门若据此扩大采购或提前透支,仍要承担新的缺口。已经离开的工作人员可以重新报名,却不因曾经等待过就被道德要求回来。
三个月停摆让原定码头档期失效,雨季已经开始,两名候选演员接了别的项目。赢下诉讼不会让制作日历自动倒回去。
项目组重新排期,并向退出者支付已约定的占用补偿。陈牧声仍保留夜班调度员意向,但需要重新确认档期和健康状态。
叶宁也没有因为胜诉签进工作室。
她接了一部十集短剧,合同经独立审阅后只签单项目。开机前,她把判决书放进文件袋,没有发朋友圈。
有人问她是不是终于证明自己没忘恩负义。
“我没义务先证明一个别人编出来的东西。”她说。
胜诉当天,工作室的制作日志发了一张空白表格。
标题是:已更正内容的后续传播监测。
判决可以要求原发布者删除,却不能自动清除所有转载。反黑组会持续提交更正,但不追着普通网友索赔,也不把曾经转发的人列成敌人。
晚上,第二家公司正式发来道歉函。
它承认参与过启明的账号池分包。
还附了一份上游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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