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迈出门面一步,自然也没有摆摊的。
但是街道两旁的店铺和茶馆都开着,当街一面大横幅上写“热烈欢迎巡城御史大人莅临本街视察指导工作”。
虽然诧异于老鼠和猫何以如此鱼水情深,也想不通当年御史被当街斩首,抢他肉吃最勇猛的人,难道不正是这条街上走出去的汉子吗?但大抵现在情况不同,杀不杀人是领导上说了算,领导说是好的,那必然是好,领导说是不好的,大家就把他的肉吃掉也无妨。生活既已变得单调,偶然吃一两个人刺激一下,也未尝不利于内分泌。
见到他们这幅样子,我也隐隐觉得,这条街没有以前那么好玩了。
既来之则安之,钻进了一个茶馆听说书师父散打,那师父年轻而不英俊,多少有点磕磕绊绊,在讲李御史铁面无私的故事,讲的就是王宰相手下的恶霸如何仗势欺人,然后被御史当街喀嚓了,宰相想借机报复,结果御史坚决不屈服,最后在御前调解,结束了这段过节,宰相痛改前非,御史年轻英俊又有为,不畏惧□,所以皇帝把公主许配给了他,大致是这么个故事。然而过去这种故事史书上也常有,恶霸却似乎不常是宰相家的,而大抵是公主和国舅家的,如今主角和配角颠倒,也正说明了我朝皇舆之内的祥和,观风考政的结果,一定会令人满意的。这想来是为了应付今日的检查而特别安排的节目吧,一群人在下面听得津津有味,师父说一段,背一首汉诗赞颂一下,大家就在这个时候齐刷刷地鼓起掌来,一小段鼓掌十秒,一大段鼓掌十五秒,我利用他们鼓掌的时间,测了一下自己的心跳,好像有点偏慢,还时不时的偷停。
“呵呵,挺有意思的!”我跟左近的一个大汉搭讪。
“呵呵,是挺有意思的!”他也中规中矩地回应。
“今天检查什么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慢慢套话,所以就图省事直接问了。
“嗯?”他警惕地看了我一眼,忽然说道:“我记得你了,你是在平城京那个救了跳蓑衣舞的齐国人的男孩!”
“啊,他乡遇故知啊!你有什么感想?”我也警惕起来,毕竟五年前那场乱子是我引起的,在冲突中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百姓和无辜的巡城御史衙门的差役受伤乃至往生,如果他们要报仇算账,我也没什么办法否定。啊,说起来那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值得留在每个人记忆里的民变,很多人都这样想,我们应该牢记历史的教训。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转过头去参与鼓掌,十秒钟之后停下来对我说:“哦,你长高了不少嘛,喉结都长出来了啊!”
不管怎么说他没有朝我兴师问罪的意思,我继续问:“到底今天要检查什么?”
“还不是那个倒霉的任城王害得!”
我惊诧,尽管这个人不那么认识我本人,照他的语气来看,似乎还真的是恨我入骨。
然后他对我讲了故事梗概,大约是皇帝下令鲜卑人改换服装,改说汉语,这是让汉人扬眉吐气的事情,偏有那么个任城王,就是我本人,不知好歹地来反对,结果被圣明的皇上贬为庶民,不许出门,他还不老实,想方设法把那些反对易服的人聚在自己家门口,全城人民对此都很愤怒,特别是本条街上的,要知道五年前那场规模盛大的示威活动可是从这里首义的,他们制作了草人傀儡写上任城王的字样丢进粪车,以天然自学成才的巫师心态,仿佛那样就给我下了诅咒,我早晚有一天会掉进茅厕一样,殊不知我从来不用茅厕。又写了很多标语,还组织了游行——结果当然是连中央的朱雀大街都没过去,只限于东南区这一边,是以我在家里一点都不知道这些事。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鲜卑人搞汉化,化了之后也还是各过各的,除了汉官,不是谁都能和鲜卑人通婚的,所以对他们理论上来讲是只有弥补文化上的成就感的,而不客气地说他们这些人对文明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却于文化贡献不多,因此我不是很赞成他们这么激动地参与这件事,再说他们的消息也实在太偏激了。
他叹了口气,突然猛击桌子,大骂道:“谁知道任城王那个龟儿子竟突然同意易服了!还走在进步的前列!”
四周都盯着他,特别有几个戴着红袖标的大妈就开始数落:“你还要不要命了!”“不记得现在什么是主流啦?”“你赶紧回去!不许参加这活动了!一会御史来了听见你说这话,咱们都得玩完!”
他忙不迭地鞠躬打拱,磕头作揖,表示自己只是一时嘴秃噜了,一会御史来了保证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实在扳不住,就把这张嘴缝起来算了。那几位大妈才又给了一次机会。
“要是参加不上这次活动,就不能减今年的户调了!”他偷偷嘟囔着,四下没有人再看他,因为说书的又开始讲张御史和赵宰相了,他们都忙着听去了。
他继续说刚才的话题,只不过这次要小心谨慎的多,他说任城王那个龟儿子一反水,皇帝也原谅了他,他们原本烧草人写标语的活动就变成了攻击皇室重要成员的违法行为了,但是你也知道,宫廷里的事儿没有那么快就传到这边的,因此咱们接到消息晚了些,御史带了人来,消灭了好多暴民,有抓的有关的有杀的,然后御史台的大御史听了也要来视察,你说,大御史是监督百官的,到咱们这儿来算什么啊?
由是我忽然明白了,世界上怎么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这眼前不就摆着嘛!
但是我很快就会更明白,他们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实在是太惹人怜爱了。
因为我头上被人砍了一刀,杀手还喊了一声:“任城王你去死吧!”,我倒在了地上,人群骚乱起来,有大妈的嚎叫,男人们的咆哮,还有某人威严的呵斥声音,总之很快有人蹲下来查看我的伤势。
“哥们儿,你没事吧?”先前跟我说话的大汗问道。
我坐起来摇了摇头,感觉了一下,的确没有什么受伤的感觉。只是感觉鬓边有什么东西流下来,一直铺满了后背和前胸。
“他就是任城王!”被几个大妈扭住的杀手还在跃跃欲试。“他就是那个反对迁都也反对易服的卖国贼!”
啊哈?
全场人都齐刷刷地盯着我,目光实在是够火辣。
“不是不是……我……”我急着想辩解,肩头却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
“没有用,你不用解释了。”那大汉冷静的声音传来,我这才发现他其实如此魁梧,而手也是那种巨大又有力的,就算说是可以把我肩膀的骨骼捏碎,我也毫不怀疑。而我就是那传说中的龟儿子任城王这件事被他们知道了……几年前他们敢让皇上跳蓑衣舞,那么我今天岂不是要坐神六上月球?
算了,只要不被丢进厕所,上月球就上月球吧。
我低下头,才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我不用解释了。原本我是戴着斗笠进来的,因为我的头发太长,不管用丝绸还是的确良还是灰土布,都没法包起来,其实这大抵和布的面积有关而不是材料,但是为了表现我的尊贵,我要强调我可以用任意的材料来包裹头发,但最后还是选择了斗笠,就把头发堆起来扣上一个来自高句丽的斗笠,虽然怪了点总还不至出现像用幞头时那种头顶大包袱的昆仑奴的不尊贵的样子——上次我跟哥来的时候,因为经验不足就打扮成了这样子——结果杀手一刀下去劈开斗笠,却劈不开头发,他大抵也不上流社会,不知道我们的头发都是用波斯香料浸泡过的,每天要涂上大秦来的橄榄油,有的时候还用摩洛哥皮束成一绺一绺的,再加以天竺的金银包裹,这一刀下去劈到头发上自然要向一边滑,结果就是我披散了头发,而他的刺杀彻底失败。
但是有这一脑袋毛,也足以证明我和茶馆里的绝大多数人不是一个阶级。
作者有话要说:地震啊,早点过去吧
谋反
这一讲的标题是谋反,谋反的主体可不是我,而是哥那宝贝儿子。
皇帝总是结婚很早,今年哥二十九岁,他儿子算来也十五岁了,和我当上任城王的年纪一样。
继续说茶馆里的事情,我还以为他们要把我如何如何,结果他们已经拜倒高呼千岁,特别是那个大汉战战兢兢的说千万不要与他小人一般见识。
看这情形,他应该是记起来称呼我为龟儿子那件事情了。
可是关键问题是老妈子们也跟着一起下拜了,这样就没人扭着杀手了。
可是杀手却已然服毒了,等他发现自己有了逃走或者继续完成任务的自由时,他已经尝到了氰化钾那种特别的味道了。如果有什么事情值得后悔,他也只能后悔自己太性急了。
他死的一定很不开心。
有些人天生不够坚强,机会往往失之交臂。
后来御史来了,我就回家了。结果哥连夜找我入宫,他讨论的是谁敢在天子脚下刺杀我的事情。其实我也并没有所谓,在那里本来该有无数的人有理由,虽然是荒诞无稽的理由,就因为谣言,不过那好歹从情理上来说是这样的,结果他们都对我膜拜顶礼,还帮我把敌人抓住杀了。有九百九十九个人该杀我却无所作为,而只有一个人或许该杀我或许不该杀我而动手,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只要不是哥他想对我灭口就好了,那样我还能继续怀着信仰活下去,否则就只能毫无信仰的活下去了。
但是哥觉得这事很重要,虽然杀手已经死了,但还是能推断出是谁指使的。城东南区的人与我对面不相识,可以排除,剩下的人就都不好排除了,个个都有可能。
所以今天晚上的议题是安抚我受惊的小心肝,并布置破案的任务,可是这案子直到十天后,不查自破。
动手的是我的侄儿,哥的儿子。他现在留守平城京,消息也的确过时了些,以为我还在中下层民众中很是恶名昭著,如果谋反以杀我为祭旗,将来攻入洛阳会容易得多,可惜啊可惜,他忘记了巡城御史这个最有用的发明。
说来我那个侄儿还是不太赞成改易服饰变更语言,再加上他周围的人也是这样说的,还有什么会比做皇帝简单呢——如果皇帝的职责只是废掉先帝的命令的话——这样配合着北方六镇的族人,他就谋反了。这个谋反当然是相对的,如果成功就只是靖难,既然已经成为谋反,那就是失败了。
他若是能成功刺杀我的话,事情说不定会变得容易一些,我也几乎忘了自己会带兵,但细心的读者会从给歌舞连建立编制的事情上看出我天才的军事才华的,时常筹备典礼的我,对于指挥这件事情,总是特别顺手的。据相关文件记录,以孙武这位兵法鼻祖的经历而言,宫廷里的贵妇人似乎是最难训练的,而我不仅擅长训练贵妇的大型团体操,也擅长训练太监们的拉拉操,击败那些久经沙场的人没什么好困难的,特别是在他们没有关内粮草供应的时候。我轻松的就回到了平城,可那里已经不是那么繁荣了,多数人已经搬迁往洛阳,叛军到处放火,剩下的人也烧成了焦炭。
侄儿在坍塌的城墙边上服毒自尽了,似乎没想过求他亲生父亲饶他一命,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哥正在问我能不能变得有出息点,我回答说我实在是喜欢唱歌跳舞,而那时我的确是很喜欢唱歌和跳舞,现在就多少有点不同了,像是禧吃臭豆腐的那种心情吧,也许。
伪政权本来想趁着咱们的内乱插一脚的,也不知道是良心发现了还是怎么,在我平定了北方回到洛阳之后他们忽然偃旗息鼓了。
真是一个多事之秋,高句丽忽然变成了流氓政权,不住地侵袭我们的边境,柔然那个天然生成的流氓自不必说,连吐谷浑也不肯进贡他们年年送来的碧水了——那水是有着天然青碧宛如水彩画一般的梦幻色彩的,产自羌人聚居的区域,哥拿这种水当饮料喝,据禧说是可以长生不老的,他对化学很有研究,炼丹是相当有一套的——没有泡菜也就算了,碧水是万万少不得的,但那些地方毕竟太远了,来不及一一征服,再说流氓政权实在没有意思,干掉了也没有什么成就感。
这回好了,这些添乱的人跟改易服饰变换语言一点关系没有,却偏要来闹事,连我都不闹事了,不知道他们还闹个什么劲!接下来咱们连续出塞,先赶跑了柔然,再向北抑制了高句丽,再向西教训了吐谷浑,回到京城时,已经过去八年了。
这些年在军营里过得也并非无聊,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约说的就是我,人间的事情大抵如此,我这个信仰佛祖的人还能在修罗场上说什么呢?制止不了,总可以不看,何况比起镇守国都的咸阳王来说,我的不幸还不够吗?好在大魏国国力鼎盛,没人能抗衡,走过之处所向披靡,唯一的遗憾就是要走地方实在忒多了点,饱览祖国大好河山不是那么无聊,我们这样走过了夕阳散乱的沙漠,山风凌乱的华山,波涛紊乱的大海,还有那青藏高原,是的,携着手,并着肩,还有十几万人在围观。
吐谷浑终于臣服了,他们把那来自神奇九寨的水再次进贡上来,那贴满金箔镶遍琥珀的水壶以八千里加急的快递送进宫廷时,大魏国微笑了,他拿起勺子来浅酌一口,然后遍赏诸位大臣,哪个也不敢喝,因为这是御物,大家虽然想着长生不老千秋万代侍奉皇上,可喝这水是僭越的行为,只好克制心里的愿望。
“澄,你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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