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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_分节阅读_第5节
小说作者:瑞者   内容大小:464.14 KB   下载:姐就是个传说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0-06-07 01:20:00   加入书签
,是能人,却非英雄,英雄者——”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发出肃沉的语调:“杀一是为罪,屠万即称雄,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前后还有好些句子,可惜她记不住,只记得这四句,好在这四句杀气凛然,血光四溢,拿来唬人也就够了。
麻衣少年和刘小鹿都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这……太过嗜杀……有伤天和……”麻衣少年喃喃道。
魏小花哼了一声,搅尽脑汁,终于又想起一人,便再加了一把劲,道:“我眼中,能称英雄者,唯冉……冉……唯发出屠胡令者一人尔。”
却是她想不起来那个最终挽救了中华民族的大杀星的名字,只好出屠胡令的那个人。上辈子到有人说过,如果不是这个屠胡令,中国早就跟埃及、印度一样,土地还是那块土地,但是上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了。
麻衣少年这时却是一凛,肃然起敬:“原来小娘子说的是武悼天王冉闵,不错……不错,非此屠胡令,中原早灭亡矣,惜哉天王壮志未酬,竟遭横死,不然这天下早已平息干戈,唉,据闻天王被斩,天地为之大恸,寸草不长,蝗虫成灾,滴雨未下,大雪埋膝……英雄啊……屠得九百万,是为雄中雄……雄中雄……此誉非天王不能当之……大妙!大妙!大妙!”
说到最后,一连三个大妙,麻衣少年竟欢喜得手舞足蹈,不能自己,好像疯魔一般。
魏小花看得一头冷汗,完了,不会是被自己忽悠得走火入魔了吧。正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拿块石头敲醒麻衣少年的时候,忽闻肉香扑鼻,魏小花连忙大叫一声:“肉熟了。”
说着,掀开锅盖,原本隐隐的肉香,顿时四下发散。
那麻衣少年被肉香一熏,竟停了动作,眼神直勾勾地望着那半熟的肉,蓦地大叫一声:“某欲食胡虏之肉。”
说着,也不管烫不烫,伸手往锅里一捞,大半的肉块已经到了他的手中,又往口中一塞,胡乱嚼了几下,不等咽入肚中,便又往锅中捞了过来,不消片刻,一锅肉竟全数被他吞吃干净,方才长吁一声,高声道:“爽!某必为又一天王也。”
“爽你个大头,还我肉来。”
魏小花捡起一根柴,冲着麻衣少年没头没脑地抽了过去。事情发生得太突然,等她反应过来,肉早没了,这下子可真是把她气坏了,好不容易可以开荦了,没想到……没想到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麻衣少年被抽了几下,蓦然清醒,抱头鼠窜:“莫打莫打,某……某明日上山,还你一只野猪……”
魏小花“呸”了一声,扶着一棵树气喘吁吁:“狗屁的英雄,还不是被我抽得跟狗熊似的……”
刘小鹿早被这一出闹剧给惊得目瞪口呆,跌坐在灶边,一会儿看看空空如也的锅里,一会儿看看爆跳如雷的魏小花,傻了。
经此一事,麻衣少年顿时被魏小花列为年度最不受欢迎人物,即使麻衣少年领着人往山里跑了五六天,又给她抬回一只野猪来,也没让她有好脸色,不过经过刘小鹿和麻衣少年的共同宣传,她做的东坡肉,却是大受欢迎,那麻衣少年还嫌东坡肉名字难听,非要改称屠胡肉,听得魏小花直皱眉头,却得到麻衣少年那一群人的一致认同。
魏小花也懒得理他们,关起门来,炖着东坡肉,吃个满口流油,心情也变得大好。
刘氏吃了女儿做的肉,喜笑颜开,暗忖:只凭这一手,自家女儿便不愁嫁了。这么好的手艺,将来不知要便宜哪家的小子。
魏小花并不知母亲的想法,这会儿她又多了两个学生,就是刘小鹿和简玉儿,两个小女孩儿都要学她做肉的手艺,魏小花并不藏私,除东坡肉外,还教了她们做糖醋排骨,猪肉炖粉条,原本连冰糖肘子也想教的,奈何家中只有粗糖,连细细的砂糖都没有,更不要说冰糖了,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冰糖的存在。
麻衣少年等人在李家住了住了半年之久,几乎每隔两三日便要上山一趟,却一直不曾见过老虎的影子,兔子野鸡狍子之类的,倒是不少,野猪除了开始的那两只之外,后来就一直没猎到,大抵在这片范围内,也就两只野猪,被他们打了以后就再没有了。
即便如此,这些野味对魏刘李三家人来说,也够吃许久,尤其是李大牛,十四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得了肉食的营养,这半年里身高拔了足足一个头,力气也大了,帮着李老拐干农活更是轻松,只是还是没学会爬树。
其次得益的是魏平安这个小不点儿,为了给他加营养,又得考虑到婴儿的消化系统不那么健全,所以魏小花用这些肉做成不同口味的肉粥,将肉炖得烂烂的,和粥搅成糊,只把魏平安养得又白又胖,还没到两岁呢,魏小花几乎快要抱不动他了。
至于魏小花自己,她其实吃的肉并不多,不过是嘴馋罢了,连续吃了七天的野猪肉后,她早就不馋了,又回去啃她的大白菜了,大白菜啃腻了,才回来再吃点肉食。
第三个得到好处的是简玉儿,因为麻衣少年极爱魏小花的手艺,她便努力从魏小花这里学了不少厨艺,有些即便一时因为材料缺乏而做不出,她也细心记下了,等以后有了材料再做给表哥吃。
随着天气渐渐转寒,麻衣少年一行也开始整理行装,像是要走了。
刘小鹿有点不舍,那群人里面,那个姓卫的商人之子,许是走过的地方多,见识不浅,与麻衣少年等人在一起谈天论地的时候,便属他的话最多,刘小鹿经常躲在屋角里偷听他们谈论,自觉长了许多见识,都不到的。
魏小花却是恨不得敲鼓相送,原因不为别的,就为那麻衣少年的一句话。
“此番趁兴来寻虎,却连根虎毛未见着,真是晦气。”
话题是那何家兄弟中的弟弟何二郎挑起的,小伙子没见着老虎,没当成打虎英雄,很是丧气。
“潘丞郎曾委托家父代为寻一张虎皮,可惜数度寻访都未能得手,本以为今次能得偿所愿,却仍是空手而归。”那卫姓商人之子亦是叹息。
只有麻衣少年嘻嘻笑着,道:“谁说没有见着老虎,我却见着了,还是一只没长成的母老虎。”
这话宅在家里努力练字的魏小花当然没听见,是听壁角的刘小鹿听见了,捂着嘴忍笑偷溜回来转达的。魏小花当场气得两眼发晕,要不是刘小鹿死死拖着她,她怕是当场就拿把扫帚去让那麻衣少年再见识一下没长成的母老虎的风采。
虽然没有当场报复成,但是这话魏小花却是死死记在心里,当下字也不练了,只琢磨着用什么法子在麻衣少年走前,狠狠报复回来。
还真让她给找着法子了,那麻衣少年就是个吃货,要算计他,还不简单,食物里面下点料就好。于是隔天麻衣少年就成了茅厕里的常客,拉得腿肚子都软了,一行人的行程,愣是晚了三天才上路。
在明白了祸从口出病从口入的道理之后,麻衣少年仰天长叹一声:“老虎凶猛啊,不管是公的还是母的,长成的还是未长成的……”
虽是如此,却在临走之前,麻衣少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塞给魏小花一只木头雕成的簪子。
“小娘子见识不同一般,某心甚喜,今某归去,欲投北府军,率虎狼之师,逐北地胡虏,请小娘子等某八年,若八年后,某未战死沙场,便来娶你,若某未来,你便另嫁吧。”
麻衣少年说得一本正经,魏小花只听得目瞪口呆,偏那麻衣少年还不等她回答,仰天大笑三声,从容而去。
“不对呀,我在汤里下的明明是大黄粉,怎么把他的脑子给吃坏了?”
魏小花望着麻衣少年远去的背影,百思不得其解,大黄粉是通肠润便的,她用一张兔子皮才从县里唯一的药堂那里换来的,其实她本来是想要换巴豆的,奈何药堂里没有,那里的伙计说了,这大黄粉量多了,也可以让人拉肚子,可是拉肚子能拉坏脑子吗?
中的木簪,居然还挺精致,显是用了心思的,簪尾是朵芙蓉花,花蕊上趴着只小小的蝴蝶,典型的蝶恋花。不知是什么木头雕成的,透着一股隐隐约约的香气,闻着让人精神一爽,魏小花便有些舍不得扔了。
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首饰的,虽然不值钱,但是这可是她这辈子收到的第一件首饰,之前她最好的首饰就是一根绑头发的红绳,就算是她的亲娘刘氏,也不过就只有几根木簪子而已,还没她手上这根精致。
“不管了,到了我手里就是我的,反正我什么都没答应,一直是那个笨蛋自说自话。”
为了名正言顺占有这根木簪,魏小花很快就完成了自我心理建设,心安理得的将木簪揣进了怀里,现在她还不能戴上,要等十五岁及笄之后,头上才能插簪子。
可惜,她没仔细观察这根簪子,如果仔细看了,她就会发现,在那只小小的蝴蝶翅膀上,刻着米粒大小的四个字,左翅上是:刘裕,右翅上是:寄奴。而在蝴蝶的腹部上,还有四个更小的字:聘魏氏女。
麻衣少年一行走后不久,天气骤寒,不过月余就下了几日大雪。刘氏抱着儿子倚门长叹:“夫郎节前不能归家了。”
张氏心有戚戚焉,一同倚门望着白茫茫的大地出神。
为什么不能归家?因为道路难行,尤其是大雪之后,更是出不了门。
魏小花想安慰刘氏几句,不过要让一个宅女学会安慰人,实在是困难了点,好在托麻衣少年一行人的福,三家人储存的肉食不少,足以安然过冬。魏小花便化安慰为食物,变着法儿地给刘氏弄好吃的,打定主意要用美食来分化母亲的心思。
于是这个新年就在女人们思夫思父的情绪中渡过了,待到来年开了春,魏什长和刘野柳终于带着李三牛回来,一看自家的女人不但没瘦反而白胖了略许,都挺郁闷。可见魏小花的计策是十分成功的。
一家人团圆,如何亲热便不多说了,只说魏什长带回了一个消息,让魏小花终于弄明白自己究竟身处何时何地了。
虽说是弄明白了,其实她更糊涂了,因为据魏什长说,因被大雪阻路,他们被困在盛乐,在二月里,亲眼见证了登国的诞生。
魏小花瞪圆了眼睛,将自己所记得的上下五千年历史都找遍了,都没找出啥时候有个登国的出现,莫非是个混乱时期的小政权,没几年就被推翻的那种?
这个疑问一直存在魏小花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登国不是国号,而是纪元,那一年,正好是登国元年,魏什长亲自经历的那一幕,正是北魏的起始,刚开始叫代国,就在魏什长一行匆匆离开盛乐赶回家中不久,代国的国号就改成了魏,可惜古代通讯不畅,所以魏小花才一直没弄清楚自己所处的国家。
既然搞不清楚,魏小花也就不管了,反正她已经知道南方现在处于东晋时期,万一打起仗来,她往南跑总不会错吧,等到东晋也乱起来了,她就继续往南,不能待,往海上跑总没错,随便找个没人的小岛猫起来,管你得晕天黑地还是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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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两支绞杀在一处的军队,不,准确的说,是一面倒的屠杀。屠杀起始的地点,就在距离商队十余里的正前方,商队的探子紧急回报,头领二话不说,当即命令整个商队就地隐蔽。没有哪个商队敢正面冲进战场的,护卫队的四五百号人,还不够人家骑兵的一个冲锋。
不管是乱匪,还是军队,商队头领都不敢小视,有的时候,军队也可以充当盗匪。
幸亏左近就有一片密林,就在商队刚刚藏好之后,那两支军队就杀到了这里,或许,应该说是战败的一方,边杀边逃,从密林的前方经过,后面的胜方紧追不舍,千余匹战马一掠而过,留下的是漫天的尘土和一地的尸体。
血腥味在空气中弥漫。
魏小花捂着眼睛,吐了个晕天黑地。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死人,而且前一刻还是活生生的,甚至在魏什长用手捂着她的眼睛的时候,她还好奇地透过指缝往外看。
一柄长枪将一个人捅了个对穿,从马背上拖了下来,她看到,血如泉涌,溅上了半空,然后洒落如雨。
只这一幕,便让她紧紧闭上了眼,再也不敢往外看。
双方追追逃逃远去后,商队不敢久留,出了密林,紧急赶路,那些尸体就这样随着尘土和血腥味留在了原地,没有人敢去碰一下。
“死的是匈奴人。”魏什长低声呢喃,他当兵的时候,也曾经和匈奴人打过仗,认得那失败一方的装束。
“另一方呢?”魏小花强忍着胸腹间的不适追问。
她不能怕,不能怕,这是乱世,这样的场面,不会只看见一次,既然已经生在了这个乱世,她就要努力适应,她不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像那些抛于路边的尸体,没人收尸,最终腐烂于日光之下,或是变成鸟兽腹中之食。
魏什长皱着眉,想了一下才道:“应该是鲜卑人。”
其实鲜卑和匈奴有时候很难区分,所以魏什长也拿不准。
都不是汉人啊……魏小花深深吸了一口气,脸色略略好看了一点,不管是匈奴人还是鲜卑人,她都没什么好感,历史课上学到的东西虽然大多数已经还给了老师,但是她始终记得五胡乱华四个字,不管这五胡里面有没有匈奴和鲜卑,反正他们都是胡人。
心里暗暗记下匈奴人和鲜卑人的衣饰打扮,魏小花打定主意,以后见到这样打扮的人,有多远躲多远。
可惜,这个念头刚在她脑中升起,便听到身后大地颤动,商队中已有人惊叫起来:“是刚才那支鲜卑骑兵,他们追过来了……”
谁也没有料到,那支鲜卑骑兵会杀一个回马枪。顿时,商队大乱,再想躲起来,却已经来不及了。
魏什长一拉魏小花,将她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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