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唐的面前,都将灰飞烟灭。
萧去病看了他一眼,语速一下加快“我可以告诉中丞,大食的强大,不弱于大唐。大食的疆域并不差大唐多少,大食的将士也不差于大唐将士,且个个悍不畏死。他们还有世界上最好的战马,最锋利的弯刀。
中丞应该知道萨珊波斯,当年何等强大,称雄万里西域,不到十年,就被大食彻底征服。波斯的末代王子流亡长安,醴泉坊的波斯寺中丞应该去过吧?在大食西边,还有一个立国千年的帝国,汉代称为大秦的罗马。大食与之相争,多次打败对方。
而在大食的东边,与我们大唐相争的,只是大食的一个呼罗珊省,相当于一个大唐的节度使,就能与大唐和突骑施抗衡这么多年。
大食人多次派使者来大唐,大食的商人也遍布长安,洛阳,常年在大唐经商。大食对大唐可以说十分了解,可是我们大唐呢?可曾派使者出使过大食,可有大唐商人到大食去经商的?整个大唐,对大食的了解又有多少?”
萧去病越说越快,高仙芝却是越说越心惊,对萧去病的话,他已经相信了一大半。萨珊波斯高仙芝还有有了解的,少有的大国,确实灭在大食手里,高宗时,安西大都护裴行俭就曾护送过波斯王子归国。另一方面,大唐确实对大食不够了解,而大食对大唐却了解的比较多。
我不知敌,而敌知我,未战先输一半!
高仙芝在那沉吟着不说话,萧去病则接着说道:“故而,师父叫我相助中丞,安西铁军,天下无双,只要中丞不再轻视大食,此战必胜!我本山野之人,并不知兵,别的帮不了中丞什么,然而大食的虚实,内幕,我全部知晓,中丞一路上可以问我。话已说完,中丞思之。”
萧去病这句却不是假话,他的父亲便是研究唐朝历史的专家,对怛罗斯之战尤其关注。受父亲的影响,萧去病对这段历史也多有了解,在他的电脑里,就有关于这场战役的全部资料。
高仙芝笑了起来,重新坐回到胡床上。他越来越相信,面前这个少年确实是来相助自己的了。如果他对自己的各项措置,对安西军的战力说三道四,高仙芝就不得不怀疑对方的真伪和动机了。但他只说不要轻敌,还有,大食人的底细我全部知道,你可以问我,高仙芝倒是完全相信。
至于对方年纪轻轻,是如何知道大食的全部底细,这点高仙芝也不觉得奇怪,谁叫人家有个好师父呢。
“既如此,你便随我回安西吧,一路上,把大食的情况跟我讲讲。”他顿了顿,想起了些什么,又说道:“其他两仗,就真的没有办法改变吗?”
“没有办法,要知道,知天命易,改天命难。况且家师也只是算到会有,并没有算到何时何地何人。只有安西军被家师算到,就这,要改天机,也是极难。”
对于这一点,萧去病想得很清楚。说出来容易,叫别人相信却是难上加难,自己好一番谋划也只能让高仙芝半信半疑,更别说万里之外的其他人了。再说了,就算人家信你,难道就一定能打赢?能改变怛罗斯之战的战局就很不错了,贪心不足,只会一事无成。
高仙芝沉默不语,长叹一口气,心里想到,但愿他师父预言有误吧。
高仙芝把段秀实,王承恩叫了进来,宣布了决定:萧去病要随自己去安西。
王承恩见萧去病不去长安,决定也不回去。三人商量挑选五位精明强干的士兵明晨带着宝贝快马赶回长安献宝。
吃过晚饭,萧去病给三人还有高仙芝挑选的两名聪明伶俐的士兵详细讲解了野营灯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由段秀实写成文字,不去赘述。
就说当天深夜,四人却是没一个睡的着的。萧去病找了没人地方,先站了一个三体式,闭上眼睛,感受身体的变化,很快进入忘我的入定状态。
高仙芝把萧去病的话对段秀实说了,当然预言除外。出乎高的意料之外,段秀实对萧去病的话颇为赞同,也认为自己这边确实有些轻敌。
小太监王承恩,兴奋的一晚上睡不着觉,对着野营灯看了又看,开始写奏折,一边还喃喃自语:“陛下啊陛下,奴婢这回给你找了个如假包换的仙家弟子。”
“阿嚏!”远在几千里之外的长安,凌晨时分,熟睡中的李隆基突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从床上坐了起来。
“三郎,怎么了?”一旁的杨贵妃关心地问。
“没事,我梦见老子给朕托梦,说有仙人献宝。”李隆基半梦半醒道。
然后,几天之后,他就真的收到了三样宝贝。
第五章 海东青和马匪
天色渐渐亮起来的时候,安西军卫队已经吃好早饭,收拾停当,准备出发。
在这之前,被挑选五名最精锐骑士早已带着三样“宝物”,飞也似的驰向长安方向。
因为王承恩的建议,高仙芝宣布任命萧去病为骑曹参军,致果校尉,萧去病正式成为安西军的一员。其他安西军士虽然不知道情况,但昨天是见识过萧去病的本事的,军中最佩服的就是勇士,也很快就接受了他。
萧去病骑在马上,回头望去,东面天际喷薄而出一片红光,照在孤零零的河苍烽上,在黄沙戈壁洒下一片金黄。萧去病意气风发,安西,老子来了。
趁着天凉好跑马,五十三人的骑队已经小跑起来。人数虽然不多,但马却有一百二十匹,真的跑起来也颇具威势,在背后拉出道道烟尘。
萧去病控马技术一般,多亏扎了十年的马步,感觉自然而然就会骑马。他不紧不慢跟在队伍中间,听着周围骑士旁若无人的高声谈笑,前后唿哨应和。每个骑士都意气高昂,意兴勃发。这就是大唐军人的气质,任何时候都是高昂,桀骜不驯的。
大唐军人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是骄傲的,说不出的彪悍,说不出的豪气。萧去病置身其中,也不由得血脉贲张,沉迷其间。
大丈夫生当如是,骑快马,开硬弓,纵横天地间。
顾小俊还是被安排在萧去病身边教他说唐音,他也没搞清楚,怎么这小子一夜之间就加入安西军,变成了致果校尉,比自己整整高了四级。
“你真的神仙弟子?昨天你跟中丞说了什么,怎么就封你做致果校尉了?”顾小俊问道。
“啊,这个不能告诉你。那啥,我听别人也喊你校尉,你是什么校尉啊?”萧去病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宣节校尉。”
“谁大?”
“你大,你是正七品,我是正八品,高四级。”
“哈哈,那还不快点喊长官好。”
“……”顾小俊一脸怨念。
两人嘻嘻哈哈说笑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果断地闭嘴了。因为风沙太大了,著名的莫贺延碛到了。
莫贺延碛,今称噶顺戈壁或哈顺戈壁,一年四季,大风呼啸,热浪袭人,几乎所有的地面寸草不生。乃是长安到安西中间最难走的一段。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炙烤得地面灼热,热风呼啸,卷起地上细沙,到处灰蒙蒙一片。
这样的环境,对人和马都是一种考验,大家也都不再说话,慢慢地在这戈壁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前行。
过了雅丹地貌,风沙小了些,再前面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戈壁,视野极其开阔。如果单论风景,简直是美极了。
萧去病骑在马上,极目四望,天地一片辽阔。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个人说一句:风景好美啊。却发现大家都苦着一张脸,满头是汗,哪有心情听你说这个?
哎,大好的风景我还是一个人慢慢欣赏吧,以前在山清水秀的南方,何曾见过这样辽阔雄浑的景色。
一群人默不作声地赶路,不时地喝水,吃东西。行到中午的时候,马队后方发生了一个小变故,马队因此停了下来。
“去问一下,发生什么事了?”高仙芝吩咐道。
担任游骑哨探的李二狗很快过来回报:“中丞,后面有两匹马的坐骑被碎石割伤了,人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有人受伤吗?”
“叫他们换骑备马。”
不久之后,马队重新前行,因为要迁就两匹受伤的马,走的愈加的慢了。萧去病策马来到高仙芝身边,朝三人行了一个礼。
“两匹受伤的马不要紧吧?”萧去病开口问。
“不要紧,休养几天就能长好,只是一个月内,上不得战场。”
“马蹄经常会受伤吗?”
高仙芝愣了愣,不知道对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旁边的段秀实有些疑惑地说道:“也不是,只是走在戈壁里,容易被碎石割伤脚掌。岑夫子有诗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说的就是这个。”
“哦,原来是这样。”萧去病点了下头,然后笑了笑“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诸位不要笑我才是。既然马蹄容易被碎石割伤,为什么我们不给马蹄穿上鞋子呢?”
一旁的王承恩也笑了起来:“这马又不是人,如何穿得上鞋子?”
萧去病不理他的笑,仍然一本正经地说道:“不一定是真的穿啊,我们可以做四个铁的马掌,钉在马蹄下面,这不就等于给马穿上鞋子了吗?”
王承恩张大了嘴巴:“这……,这有何用?”
“这样马蹄就不容易受伤了啊。我瞎想的啊,也不一定有用。”他顿了顿,又道:“不知道中丞以为有用没用?”
高仙芝想了一下,道:“这有何为难,有用没用,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高仙芝示意萧去病和他并辔而行。他惊奇地看着萧去病,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去病,你可有字?”
萧去病想了一下:“表字辅臣。”
“辅臣啊,你身上怎么一滴汗都没有?”
萧去病笑着道:“这是我自小修炼的一门功夫,能闭住全身毛孔,所以不会出汗。”
萧去病这回没有说假话。太极拳本就属于内家拳,其实拳本不分内外,练拳的人却分内外,善于养气的则为内家拳,不善于养气的则为外家拳。而养气最首要一条就在于闭合毛孔,保持身体内元气不外泄。萧去病一方面形成习惯刻意闭合毛孔,一方面身体得到进化,体质得到极大提高,所以目前这样的环境,还不至于让他出汗。
高仙芝啧啧称奇,暗赞果然是神仙弟子。他随口问了些大食的情况,萧去病信手拈来,从信心之父亚伯兰讲起,一直讲到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从四大哈里发,一直到倭马亚王朝,最后再到阿拔斯王朝。整个大食的历史都简略地讲了一遍。
高仙芝早有心理准备,只觉得很有趣。段秀实和王承恩却越听越惊奇,他们实在无法想像,对方一个弱冠少年,如何能知道这么多,这么清楚,仿佛一切就发生在他眼前一样。
不理会两人好奇的眼神,萧去病向三人行了个揖礼,重新回到队伍最前头,顾小俊那里去。
众位骑士看他能与高仙芝交谈这么久,一路上也跟他热情地打招呼。萧去病驰到顾小俊旁边,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他抬起头,望向天空。
“很奇怪啊,天上怎么有只老鹰在跟着我们。”
顾小俊也抬起头,他用手掌遮住额头看了好久,果然天上一个黑点跟着骑队“你眼神真好。”
“你不奇怪吗?”
“奇怪什么?”
“我觉得这扁毛畜生在偷窥我。我有预感。”
“又来,你能不能不这样臭美,真是受不了你。”
一时间,饱受摧残的顾小俊满脸恶寒,于是狠狠夹了一下马腹,决定离这个臭美的家伙远一些。
“切,不信拉倒。”萧去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总之感觉很奇怪,也许是被雷劈过了以后,整个人有些神经过敏吧。但就是感觉那只老鹰就是在监视自己,萧去病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一眼这只扁毛畜生。
飞低一点啊,你敢飞低一点,我就找把弓射死你!
是哦,得找个人教我射箭,貌似高仙芝就不错,高句丽射手,有传统的。要不我拿太极拳跟他换?萧去病在心里暗暗盘算。
行过较好走的戈壁,然后是一片难走的盐碱地,有很多长了刺的草。快日落的时候,终于走过这片盐碱地,高仙芝下令原地休息,准备过夜。
所有骑士跳下马来,将布槽取出来,倒上马料,套在马的耳朵上,让马吃上一点,补充体力。然后牵着缰绳走几步,给自己坐骑缓缓气力。这就是骑兵,每回休息都要优先照顾马。萧去病也跟着他们这样做,感觉很新鲜,有说有笑。
天色很快黑了起来,因为是下半月,星光也几乎没有。六处篝火依次点燃,大家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低声谈笑。极目四望,天上地下,一片苍茫寥廓。
萧去病大口地咬着一张胡麦饼,听着旁边的李二狗口水横飞地说自己的风流韵事。唐朝人还真是开放啊,如果这小子说的都是真话,这就祸害了三个小姑娘,四个有夫之妇,都赶上韦小宝了。
和萧去病围坐在一起的都是差不多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顾小俊,昨天和萧去病比武的张大壮和李二狗也在,韦一山被选中去长安献宝了。一群人里就李二狗话多,口才也好,把每次约会的情景讲的活灵活现。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瞎编的,逗得旁边的人一阵傻乐。
戈壁的夜风寒冷之极,白天热的像火炉,夜晚却冷得像冰窖。李二狗的故事还没讲完,大家就冷得浑身打哆嗦。
赶紧给所有的马都盖上毛毡子,然后各自就钻进帐篷里睡觉躲风。惹得李二狗好没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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