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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神农_分节阅读_第54节
小说作者:汉唐风月   内容大小:861.08 KB   下载:最强神农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8-04-04 22:58:49   加入书签
谦逊,其实骨子里最是坚韧,尤其是还有一种现在很多人都已经遗失的小正义。

    如果是他认定的事,是一定要去做的。视频都拍了,你要是说让他视若无睹,白胖子是第一个不信的。

    一路上都在头疼怎么劝,现在看来怎么说比预想的要好多了。

    “够意思。”高歌冲白胖子龇龇牙,转身又冲身后招招手喊道:“都出来上咱胖哥哥的车了。”

    随着高歌的喊声,就看见山上草丛里有了不小的动静。这是啥情况?白胖子一呆,有点儿想抽自己嘴巴子,这嘴臭的,不会随口一说就言中,那几位真是逃犯吧?

    反正白胖子不认为大晚上的还要藏山上树林子里的是什么好人。

    随着一只灰不拉几的鸟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草从里冲出,白胖子圆溜溜的大眼瞬间变成了铜铃。

    这情况特么简直比看到身上纹着几条龙的逃犯还惊人。

    尤其是看到奔跑中的鸟儿身后还跟着一帮动物,有松鼠,有花脸猫,有大白鹅,甚至还有两只穿山甲迈着小短腿摆着尾巴正在努力的奔跑。

    我日,这不会是要发地震的节奏吧!白胖子大脑有点儿短路,冷不丁的竟然想到大灾难来临时动物们疯狂逃命的场景。这一幕场景很有些像。

    “兄弟们赶紧的,先到先占座啊!”那只连跑带跳的灰鹦鹉在白胖子呆滞的目光中径直蹦进车厢,在后排舒舒服服占好了位置,扯着嗓子对落在后面的动物喊。

    “噗。。。。。。”白胖子脚一滑差点儿没摔个大马趴。

    若不是身边的高歌及时的扶住他的话。

    也亏得高歌力气大,换成别人,白胖子两百多斤的体重会将两人都搞成滚地葫芦。

    在灰鹦鹉的喊声中,动物们奋力争先,没用两分钟,后排座上就被几只大白鹅挤的满满的。

    直到一只浑身布满黑白花纹的大猫悠悠然的从草丛中钻出,慢慢踱到车厢前,傲然的朝里面瞅了一眼。

    也许是出于对天敌的恐惧,在后座上蹲着的大白鹅们才不情愿的主动跳到后备箱里,给大猫腾出了位置,大猫这才优雅的往上一窜,舒服的卧在后座上。

    “这就是你说的朋友?”白胖子有些呆滞的转过头,问高歌道。

    “嗯。”高歌点点头。

    “卧槽,这些家伙是你片子里拍的那些动物?”白胖子心中一动,想到了视频中的那些动物,貌似和这些差不多,脸上苦得快挤成一团。

    “好像是的。”高歌叹了口气,继续点头。

    “那是传说中的天鹅?”

    高歌点头。

    “果子狸我没认错吧?”

    高歌点头。

    “那是山猫还是小老虎?”

    “金猫。”

    “金猫?我勒个去。”白胖子一阵天旋地转。

    “哥,我喊你哥成不,这几个家伙可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咱哥俩要是被抓到,这辈子恐怕都得在一个锅里吃饭了。”白胖子眼泪汪汪的楚楚动人。

    都不说别的,就这只在华夏号称快绝种的金猫,都足够判哥俩十年以上了,白胖子瞬间觉得读多了书是真的不好。

    无知无畏才是这个时候应该具备的。

    “抓个屁,不是有你这个森林公安在嘛!别给哥这儿装,赶紧的把你拉风的警服穿上,开路。”高歌翻了个白眼,对装悲催的白胖子视若不见。

    以他对白胖子的了解,这货纯粹就是想打秋风的节奏。

    “嘿嘿,到家了记得给哥来点儿熏肉带着。”白胖子见计策没得逞,也不以为意,压下心中的好奇,迅速变脸笑嘻嘻地从副驾上拿出不怎么合体的警服往身上套。

    正如高歌所料,在来之前,白胖子就已经做好最坏打算,这身警服也算是哥俩的保护伞。

    “不过,这些家伙可都是保护动物,鸽子你可悠着点儿。”白胖子的眼光从金猫身上掠过,提醒高歌道。

    “喂,胖子,大眼珠子是做装饰用的?哥这么大只世界级别的保护鸟你没看到?”听了半天白胖子对自己伙伴的惊讶唯独不提自己,最后甚至连看都不带看的灰鹦鹉感觉有些伤自尊,怒气冲冲地冲白胖子吼道。

    “哦,对,还有这只会扯淡的八哥,你都从哪儿找来的奇葩?”白胖子做“恍然大悟”状,问道。

    “哥是鹦鹉,鹦鹉懂不?纯正的非洲血统,外国友鸟。”灰鹦鹉浑身的毛都炸开了。

    没看出是世界级别的保护动物也就罢了,竟然连种族都被篡改了,简直是兽可忍,鸟不可忍。

    若不是顾忌到这家伙是高歌的朋友,怒气勃发中的灰鹦鹉一定会用仅存的生物炸弹给这货洗个头。

    “啧啧,没看出来。”白胖子嘴角一撇道。

    不等灰鹦鹉说话,一脚油门,牧马人轰鸣着像吃了一般蹿了出去。

    差点儿没把跳着脚准备骂人的灰鹦鹉摔个大跟头。

 第105章 归家(1)

    若是知道这两个无节操的家伙碰到一起会产生这么强烈的火花,高歌也许宁愿选择带着这帮家伙走回家去。

    这一路上一人一鸟这个互相不服输啊!你骂一句我回一句,连高歌都莫名的有些佩服起来,你们这样光说话不喝水,都不带渴的吗?

    高歌的家九路寨村离江汉市直线距离也就六七十公里,听着是不远,但到了漳南县城去往山里的路就难走了。再加上一路上白胖子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对付为了方便跟他对骂而蹲在驾驶台前的灰鹦鹉,号称全地形越野车的牧马人从凌晨2点多一直开到清晨六点多,高歌才算是看到了村口。

    高歌心里的一块儿石头也算是落了地。虽然山路并不是特别崎岖,也没多少悬崖陡壁,但十几米的陡坡还是有不少,他一祖国花朵如果死在那两个喜欢耍嘴皮子鸟人手下,那也太憋屈了。

    或许是白胖子也有些不太忍心惊醒还未清醒的小山村,把车停在离村口还有七八米的小路上,和高歌一起下了车。

    看着沐浴在晨霭中的小山村,高歌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笑得很欢喜。虽然毕业后回来过一次,此次离家也不过一个多月,但只要回到这里,高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定感。

    深深的呼吸了下带着淡淡青草气味儿熟悉的空气,高歌更加确定,城里的那些灯红酒绿其实并不适合自己,这里,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

    要只是说因为家乡,高歌就对山村就无比眷念未免有点儿太矫情。山里孩子一旦走出大山进入城市,能再高高兴兴回家定居的少之又少,但凡是有点儿能力的,想法设法也要在镇上或者是县里置办房产搬出去。

    树挪死人挪活,这是人之常情,这也并不是一句热爱家乡就能阻止得了的。

    但九路寨村却真的是块风水宝地,但凡是来到这里的人们,没有说这儿不好的。只是因为一些高歌也很苦恼的原因,九路寨村的村民们并没有因为村子里独特的地理环境富起来,反而还有些清贫。

    以至于高歌上大学的第一年学费都需要整个家族的亲戚们一起才算是凑上,后来三年高歌自己勤工俭学再加上一些国家助学金,不仅没找家里要,每年还能带点儿回去支援家里。

    九路寨村民们的祖先其实已经很会选地方了,九路寨村背靠大巴山的余脉紫荆山,原始森林里物产丰富,可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除去这还不算,九路寨村还面临大河。

    做为长江最大的支流,长达1500多公里的汉江,是华夏最大的河流之一,不仅是大河,而且水质极佳,纵观整个华夏,至少也是前三。而这条大河,正好流经九路寨村附近。

    更为奇特的是,不知道是不是苍天特别偏爱这块美丽的土地,在上亿年前地壳运动时,这里的山脉竟然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半弧形,流经此地的汉江也随着山势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面积达几平方公里的小湖,然后再奔腾往下。

    湖面水平如镜,绿里透蓝,一石击水,波光粼粼,周围群山环绕,站在山上往下看,形状如同一弯半弦月,所以人称月亮湖。

    按道理说,有这一山一湖提供的丰富物产,九路寨村的村民们就是再懒,至少也是山珍河鲜吃喝不愁。

    可惜,就是换不成钱。

    夏季新鲜的河鲜打捞上来,如果能买到城里,那将是几倍于养殖品种的价钱,可山路崎岖,白胖子那辆擅于山里撒欢的牧马人从县城到这里也要走上几个小时,等村里人用摩托运到县里去卖早就变质了。

    冬季太冷,鱼儿都藏在深水之下,不宜捕获。也只有春秋二季才算是丰收的季节,可汉江流域从3月到7月禁渔,对于九路寨的村民来说,整年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算是可以将河鲜买成钱,但这并不足以维持一整年的花销。

    就算是有商贩不辞辛劳翻山越岭来收购,也是把价钱压得极低,村里人辛辛苦苦一场也只能挣些油盐钱。

    反而山货才是没出去打工的村里人最大的收入来源,不过,因为近年来的生态保护,打猎已经被禁止,村里人也就只能采些木耳香菌中药材出售,收入也相对有限。

    至于说种的粮食。在大山里,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地少,高歌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家三口人好像村里也就分了四分地,最小的一块地真跟书里描写的那样:一屁股坐下去,地就不见了。

    因为这点儿地,上大学之初高歌还闹过一个笑话,听同班同样是来自平原农村的一个同学说自己家有十几亩地,当时就斩钉截铁的说那必须是吹牛,可事实给了当时还没见过多少市面的高歌一个响亮的耳光。

    别说平原上的农家会有七八上十亩土地,在华夏的东北,有些家庭甚至能种上几百亩的土地。

    农民,因为生活的地理环境不同,那也是有区别的。

    当然了,土地多不代表有钱,农民都是靠天吃饭,一个灾害袭来,可能颗粒无收,种的越多赔的越多。

    但至少,土地能给朴实的农民们以希望。

    山里人的那点儿可怜的土地上收获的粮食,最终可能还要被野猪狗熊祸害,一年到头来能弄上几个月的口粮那就算是丰收了。

    不过,托九路寨祖先的好眼光,高歌的祖辈父辈们靠着这一山一湖,没发财但也能略有盈余。若不是高歌的堂妹一场重病将高歌整个家族的积蓄花了个精光,高歌上大学也不至于那么窘迫。

    总体来说,如果高歌愿意回来,以他的头脑,挣的绝对不会比城里少,只是高歌先前迈不过那个衣锦还乡的坎而已。

    但现在,高歌却越发的坚定了回家的决心。当然,目前给他最大信心的还是古董,他绝对不会让父母亲戚们失望就是了。

    至于说现在工作的宠物店,结合自己手上的史前超级智脑,高歌头脑里已经有了一个不是很成熟的计划,那应该不会和自己回归家乡有太大的冲突。

    清晨六点,对于绝大部分城里人来说,还是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刻。可对于山里人来说,鸡叫三遍,已经是起床劳作的时候了。

    晨霭中,一个身影映入高歌的眼帘。

    身影并不高大,甚至还有些佝偻,手里提着一根竹竿,腰里拴着一个鱼篓,正走出村口向湖边走去。

    晨雾瞬间打湿了高歌的眼睛。

    这个身影,对高歌来说,是再熟悉不过。

 第106章 归家(2)

    “爸”高歌远远的喊了一声。

    略显佝偻但还算健硕的身影微微一顿,抬头望了望高歌这边,微微摇了摇头,准备继续往前走。

    显然,并不明亮的天色和清晨的薄雾挡住了高歌的脸,身影并没看出来站在怪模怪样汽车跟前的是自己儿子。

    亦或是说,身影压根儿没把汽车和自己出去找事儿做的儿子联系在一起。自然,觉得自己刚才是幻听也就不足为奇了。

    “爸,是我,我回来了。”高歌连忙上前几步。

    “咦,还真是小歌回来了,我还以为耳朵听错了呢!”中年汉子终于看清了跑向自己儿子,略显沧桑的脸上绽放出一丝笑容。

    “嗯,今天回家办点儿事儿,爸,今天咋这么早就出去钓鱼呢!”高歌喉咙有些哽咽,伸手接过父亲手里简易的鱼竿。

    不是高歌感情脆弱,相隔一个多月见到爹就想哭。而是高歌踏出大学校园正式走上社会找工作的这一个月,才更深刻的体会到生活的不易。

    而父亲,却已经将整个家,抗在身上二十多年了。

    自己一个本科生,想找份工作都已经很艰难,父亲这样的一个山里人,出去打工那些年的艰辛高歌更是想象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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