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己能一脚踢断眼前的这颗成人大腿粗的大树。
虽然这感觉属于自信心过于爆棚,但据古董目测,以高歌目前的爆发力一腿踢出个200多公斤还是没问题的。虽然还比不上功夫巨星李小龙一腿踢出700多公斤能将一个壮汉踢飞五六米的恐怖爆发力,但若是对上普通人,那绝对是秒杀。
高歌喝自然是没问题,但若是给高歌选定的蚂蚁喝那问题就大了。
刚才给高歌辛苦半天搬猛兽毛毛的蚂蚁属于极为常见的小黄蚁,体长不过2毫米,不管是杂货堆里还是墙壁缝隙里,随处可见。
高歌想给这几只为自己辛苦半天的蚂蚁喝基因优化液倒也不是临时起意,从昨天晚上指挥蚂蚁站队,高歌就有培养一支蚂蚁搬运队的想法。
蚂蚁个头儿虽小,但的确是地球上相对力气最大的生物。
根据哈佛大学的昆虫学家马克莫费特的实验,10多只团结一致的蚂蚁,能够搬走超过它们自身体重5000倍的蛆或者别的食物,这相当于10个平均体重70公斤的彪形大汉搬运3500吨的重物,即平均每人搬运350吨,从相对力气这个角度来看,蚂蚁的确是这个星球上当之无愧的大力士。
高歌幻想着如果培养一队超级蚂蚁出来,那日后搬花盆啥的就不用自己动手,直接下个命令,十来只蚂蚁就可以完成了。那感觉不要太爽。
但高歌这个念头差点儿就胎死腹中,在第一只蚂蚁刚一接触基因优化液就被爆的死无全尸的时候。
原来,这被稀释过的半瓶基因优化液对于小小的蚂蚁来说,能量还是太过于饱和了,蚂蚁纯粹是被能量给撑爆的。
“那我会不会?”高歌来不及为蚂蚁默哀,想到一种很可怕的可能性。
“你说呢?”古董看高歌眼光像看白痴。
高歌额头流下一滴冷汗,还好这货小气,没把顾客当上帝。如果当上帝了,那自己很有可能就真去见上帝了。
以后一定得对这货态度更差点儿,高歌暗暗决定。
古董。。。。。。这特么都什么逻辑?
忙不迭的又去买了瓶矿泉水,狠狠的灌了几口下肚解渴,其余的再度将基因优化液稀释一遍。
小心翼翼的倒了几滴到水泥地面上,小蚂蚁们一窝蜂的冲到水珠里,一副宁愿淹死,也要淹死在进化的路上的坚定。
然后,就在高歌面前,肉眼可见的开始膨胀,一只只小蚂蚁从体长不过2毫米,长至2厘米,体型至少扩大了十倍。
颜色也由淡黑色变成了深黑色,强有力的上颚清晰可见,长达五六毫米的大夹子占据了头部的一大半,看得高歌都心生寒意,被这样的家伙咬上一口,恐怕不亚于被蝎子的尾勾来上一记吧。
“傻了吧,这就是进化,完美的进化。”古董又开始洋洋得意起来。
“这是啥品种?”高歌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摸摸其中一只大黑蚂蚁的脑袋。
还好,大黑蚂蚁并没有进化了就目中无人,还像先前一样对高歌甚是服从,甚至在高歌指肚摩挲头的时候还刻意低下头,高歌的脑海中也能感受到黑蚂蚁对自己的依恋。
“这不是目前地球上有记录以来的蚂蚁品种,如果非要说类似的话,应该算是拟猛蚁亚科下的一种吧!进化的非常完美,我很期待这些小家伙们下次的进化。”古董显然对眼前的十几只小蚂蚁很满意。
“拟猛蚁亚科?你不会说它们还有子弹蚁的战斗力吧。”高歌先是一愣,继而大喜。
做为学生物的,高歌对拟猛蚁亚科中最著名的子弹蚁记忆最为深刻,那可是地球上最恐怖的蚂蚁之一了。
“然也。”古董傲娇着拽文。
“哈哈”高歌大笑。
这真是想不乐都难啊!本来只是想搞一群超级搬运工,没想到还能培养一群打手出来。
子弹蚁之所以叫子弹蚁,不是因为它们体长能长至三厘米跟子弹一样长,而是它们能分泌一种毒素,被它们叮咬后会像子弹穿过一般疼痛。是目前世界上记载以来最疼痛的一种叮咬。
在施密特叮咬疼痛指数中,子弹蚁被描述为“带给人一浪高过一浪的炙烤、抽搐和令人忘记一切的痛楚,一煎熬可以持续24小时而不会有任何减弱。”
科学家对此的描述是:让子弹蚁咬你一口,你不会死,但你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子弹蚁都是单独狩猎,昆虫甚至小型蛙类都是它们的食物,也由此可见子弹蚁战斗力之强了。除了动不动就百万只一起行动的行军蚁,子弹蚁绝对是这个星球上最恐怖的蚂蚁。
而现在高歌手上,竟然有一批类似于子弹蚁的家伙。
那帮捣乱的家伙们,算是有难了。
高歌嘴角弯下的弧度,让骷髅头都有点儿想替那帮家伙蛋疼,它是不是有点儿太助纣为虐了?
第38章 天干地支
虽然剩下的基因优化液还能培养出更多的进化蚂蚁,但高歌还是谨慎的只弄了十二只,万一要是失控,那后果可是不堪设想。
十二只堪比子弹蚁大小的黑蚂蚁排成整整齐齐的一列,犹如正在被检阅的士兵一般站在高歌的面前。
高歌福至心灵,蹲下身来摸摸先前自己抚摸过的个头最大的那只黑蚂蚁:“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子一,是它们的头儿了。”
没错,十二这个数目很容易就让高歌联想到十二生肖,但若是叫一只蚂蚁为青龙白虎之类的,你让大耳小黑它们怎么想?十二生肖对应的是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再加上数字,就算是这十二只大蚂蚁的名字了。
要想跟高歌回家,大蚂蚁们当然不能昂首挺胸的跟在后面。高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大塑料罐子,大蚂蚁们在头领“子一”的带领下,鱼贯而入,显示了良好的军事素质。
收起进化蚂蚁,高歌抬头看看四周,仔细回忆了一下,仿佛有了什么答案,嘴角微微一勾,起身飞快的出了动物园大门。
动物园值班的售票员不由庆幸的拍拍胸脯,神经病总算走了。刚才在那边又翻空翻,又蹲那儿自言自语的,真是快把人蛋黄都吓出来了。
“你还要干嘛?”古董总觉得高歌嘴角带着的微笑有不可告人的东西。
“有了十二地支,你不觉得还缺点儿什么吗?”高歌一边快步疾走,一边笑着反问道。
“天干地支,少了天干。”古董对华夏古文化还算是了解,不由脱口而出。
继而反应过来,机身不由微微一抖:“你好毒。。。。。。哈哈,不过我喜欢。”
动物园其实就在人民公园后方,而人民公园做为高歌最近最常去的栖息地,自然是很熟悉的。
高歌清楚的记得,在人民公园的小树林里,有一个簸箕大小的马蜂窝,为此公园管理员还在树林的边上专门竖了个牌子提醒人们注意。
这也算是生态保护的一种进步,放在以前,这个马蜂窝早就不知道被灭了多少道了。
自然,那也不能帮高歌提供所谓的“天干”了。
没错,除了能在地面行走的蚂蚁,高歌还看上了能飞上天的马蜂,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通过脑波指挥的小生物了。
至于说喝过二级基因优化液之后精神力增长到能指挥什么样的生物,高歌现在还没时间跟古董讨论,他当务之急是首先得把那帮混混们给解决了。
能在城市中心有一块供市民休息的绿地,就已经很不错了,人民公园的面积自然不会很大,只花了五六分钟,高歌就到达目的地。
马蜂窝还在,挂在离地面足足有五六米的树干上,不时的有马蜂进出。
这帮通体由黑黄色花纹组成,携带着毒针的家伙可比蜜蜂要警惕的多,高歌一走进树林,距离马蜂窝还有五六米的地方,就看到有几只马蜂在林中开始环绕飞行,发出让人心寒的“嗡嗡”声。
没少在山里撞见过马蜂的高歌知道,这是马蜂受到惊扰开始巡逻了,同时对敌人也是形成一种威慑。
虽然说马蜂在势力范围之内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百分之八十的人被马蜂蜇,都是因为人主动攻击马蜂窝招致报复的结果,但若是离其主动认定的区域比如巢穴附近,一旦侦知生物活动,就会呼朋唤友进行攻击。
像高歌这样已经踏入马蜂警戒范围的人,最佳选择就应该是蹲下身屏息静气,像根木头。因为马蜂的眼睛基本已经退化,主要依靠对声音、风向、震动来判断生物活动。
不过,拥有金手指的高歌自然不需要跑,往前继续前进两步,笑眯眯地伸出手,气势汹汹杀奔而来几只马蜂乖乖的落在高歌的掌心中。
“哈哈。”高歌大乐。
这要是被白胖子看到,指不定又得跪下高声唱征服了吧。
兴许是感受到高歌心中的欢欣,有只个头偏大点儿的马蜂还孺慕的拿口器蹭蹭高歌的掌心。
那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让高歌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感应到高歌的惊悚搞得那只马蜂还有些小委屈,拿丰满的腹部又在高歌手掌上蹭了蹭。
以雌性马蜂的世界观来看,这都是献出一切的节奏了,你还想怎的?
高歌龇牙咧嘴的好不容易等到十只马蜂凑齐,就赶紧逃离了这里。
不是马蜂太恐怖,是马蜂表达出来的爱意太恐怖。
装逼这事儿,果然不能太过。
还是老法子,在一个塑料袋里倒了些基因优化液,十只马蜂疯狂的扑了上去。
过不了片刻,马蜂进化完毕。体型倒没增大多少,就是颜色变得更加鲜亮了些,本来是透明薄如蝉翼的翅膀,也变得厚重了不少,就像是一块普通玻璃变成了磨砂玻璃。
当然,这些还得古董来解释了,这方面它是专家。
“知道什么叫地窝蜂不?”不等高歌发问,古董懒洋洋的回答。
地窝蜂高歌当然熟悉,地窝蜂属于中华大黄蜂的一种,也叫人头蜂、葫芦蜂,这种体长达4厘米的马蜂绝对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蜂类之一,毒性极强,其凶名一点儿也不亚于威名赫赫的非洲“杀人蜂”。在乡间,曾有过几十只地窝蜂蜇死一头牛的恐怖传闻。
“可是这个头儿没那么大吧。”高歌疑惑的看着停留在地面上等待他命令的进化马蜂,很是奇怪。
“你以为是猪呢,以个头大论英雄。这是进化过的马蜂懂不?”古董刚显露自己的不屑,就被其中一只颜色稍显不同的马蜂给吸引了,“咦,不对,这小家伙儿竟然选择的不是进化,是返祖。啧啧,这家伙厉害了。”
返祖,就意味着这只马蜂会拥有其祖先的特点,高歌赶紧在脑海中回忆有关蜜蜂的进化史。
“你们人类才进化了多少年?那能就断定一种生物的进化史,别看你们已经找出蜜蜂在这个星球上生存了一亿年的证据,那还远远不够。其实,这种被我们称之为授粉虫的昆虫,在地球上至少已经生存了三亿年。那个时候,它们可不是群居生物,是单独行动的,比现在的蜜蜂可要强的多了。”古董给高歌普及生物知识。
高歌只能默然吐槽,你光睡个觉就睡去了不知道多少个人类进化史,谁敢跟你这个老古董相比?
不过,这个能单独行动的特点,有啥用?高歌满腔的热情顿时被扑灭了不少。
第39章 伸手不打笑脸人
“笨,你见过几只老虎天天没事儿凑一起打猎的?单独行动,就证明它那个时候的个体战斗力强,根本不需要抱团作战。要知道,那时的蜜蜂可是站在昆虫类食物链顶端的家伙,就连没着防护的凯撒人在野外遇到,也是尽量不去招惹。”古董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教训高歌道。
高歌不由毛骨悚然,他这是培养出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家伙?史前巨蜂?
反正这会儿他脑海里显现出的是十几年前一部名叫“狂蟒之灾”的恐怖电影里的景象,一条巨大无匹的巨蟒一口将小轿车都咬成两截。
“早着呢,想看到和它祖先一样的终极形态,你先得弄出四级基因优化液才成。”古董对高歌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表达着自己的不屑一顾。
好吧,以后的事儿谁说得到呢?一滴二级的基因优化液,这货就讹他一个万把块的金手镯,弄四级的,不得搞块金砖给它啊!高歌光想想就心疼。
直接把宠物店的方位告诉已经被命名为“甲一”的返祖马蜂,让它们自行先飞过去,高歌可不想带着一群大马蜂招摇过市。
“甲一”领了命令,带着九个小弟飞向高空朝宠物店的方向飞去,很快就不见踪影,速度比平常的马蜂少说也快了两倍。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95页 当前第
20页
目录 上一页 ← 20/95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