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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小娘子_分节阅读_第30节
小说作者:语伴   内容大小:1986.53 KB   下载:明朝小娘子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8-02-20 21:43:10   加入书签
白色的肌肤但多了光泽,平常人少有的光泽。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身子好,好生养。
  脸上的弹性让秦素兰捏了又想捏,满满的肉感,配上精致的面容,谁敢说她不是美人儿!那韵味让未成亲的荡漾,成家的心动。
  真的好生养,看外面坐在中堂上学着子仁坐端正的昀钧就知道了!昀钧和子仁一样岁数,但比子仁高两个头,比子仁大一些,比子仁壮一些,比子仁黑一些。
  总之秦素兰怎么看怎么喜欢!别人的儿子才是最好的。
  “你儿子是吃人参长大的吧?”
  “人参,不,那些不是我们吃的。天山雪莲、鹿肉、虎肉,灵芝等吃了不少。”没心没肺的夏草乐呵呵的说。
  “你就不怕补过了?”秦素兰是浓浓的妒忌。
  “不会,他爹长得这么好,儿子要是没有他爹的一半就不是他儿子。”
  “暴殄天物。”
  “这次也带了许多东西给你,半路听闻你家那位有难,倒是帮你买了不少粮食。你的分子钱都没了。”
  “没了就没了,眼前要紧。姐姐的过来喜多于惊,这次要好好犒劳姐姐。”
  “那是当然。”
  中堂外子仁陪男客,中规中矩的问几个问候语。“昀当家对这边的口味习惯吗?这边有几个惯会弄胡食的厨子。”
  “客气了,自带厨子。”
  “我娘可会做吃食了。”昀钧快言快语插了一句,说完才想起自己坏了规矩,多嘴了。
  “是吗?姨姨弄得好吃,我娘也不差,改日与春花姨姨下相聚,我们共同尝尝彼此母亲的手艺。昀钧哥哥也认识一下春花姨姨。”
  “甚好。”昀钧想了好一会儿才想到这个词。
  昀钧也读了私塾但他更爱武术,因此对于这种文绉绉的语言不是很擅长。
  刘涛带郑国公进门,昀夏见此刷的一下站起来,对郑国公行礼。还未出声就被郑国公拦住,“我记得你,你这眼睛还是跟着我冲锋陷阵的时候弄的。近来可好?昀将军如何?”
  “托大人福气,家父身体安康,饭量不减,一日能吃下三桶饭。”
  “那就好。昀夏比以前更有力气了,比以前成长了许多。”
  昀夏看一眼刘涛再对郑国公说:“去了不少地方,长了见识,成家立业也该有担当。不可像以前一样鲁莽。”
  “没有过不去的坎,你也算圆满了。”
  相对于郑和来说,昀夏真算圆满,至少上有高堂下有妻儿。
  洪武(朱元璋在位年号)十四年,傅友德、蓝玉奉命远征云南。这场战争的后果让历史产生两位名人,一是郑和,二是戚继光。
  郑和作为战俘,受到对待儿童战俘的特有待遇,阉割。因此他开始了痛苦的历程,或是也因为这样成就了他!
  如果不是这样朱棣就不会信任他,他也不会有机会实现心底下的梦。
  感觉到有特别的视线,眼角扫过去是个小孩儿,十一二岁大,睁着好奇的眼睛肆无忌惮的盯着人看。
  郑国公对好奇的昀钧笑笑,昀钧羞涩的掉转脑袋。昀夏还真没见过这般有气质的男子,在家中、军营里看到的哪个不是粗鲁汉子?即使是书生也没有像这位大人这般,这般好看,也这般吓人。
  比家里的爷爷还要有气势!昀钧有些坐不住。
  “这是犬子,昀均。”昀夏出来介绍。
  “倒是颗好种子,你父亲舍得?”
  “舍不得,本想留他在军中,未曾想他胆大包天自己抄小路走到商队前面。也没办法送回去,就跟过来了。”
  男人有男人的话题,小子就到一边去,子仁带昀钧到自己的屋子去。
  离开大人,昀钧就随意多了,来之前母亲一直叮嘱不能失礼,丢了她脸面。她以前是最要规矩的一个,要是让闺中密友知道她教出来的儿子没规矩,真会丢死人。
  现在没大人在,见着老成的小弟弟昀钧就像大哥哥一样揽着子仁肩膀,“看你这身子就知道打不过别人,你有什么敌人告诉哥哥,哥哥去帮你揍他。”
  “没有。”
  “什么?没有,怎么会没有?私塾里就没有你看不顺眼的?”昀钧一副你大胆说出来的样子,“不怕,不用亲自出面也能找到办法帮你教训他们。你尽管说。”
  “真的,没有。”子仁推门请昀钧进去。“我现在不上私塾,一起的朋友都不在这。”
  “不上私塾?这么好?为什么我要上私塾?你不知道私塾可讨厌了,天天要背书,天天要写大字。我能看能写就可以了嘛,有不考功名写八股来为何!”
  看昀钧性子,子仁知道他不喜欢读书,遂罢转移话题,“昀钧哥哥从远方来可有神奇故事?”
  “……腰上绑在绳子和小的牛皮筏,趴在大牛皮筏上,从这边跳下去一路漂到对岸去,可好玩了。
  黄河水直扑我的脸,我都喝了好几口,但我不害怕,学着大人不停的扑腾扑腾。不一会儿就到对岸了,爷爷可开心了抱着我直高兴。还赏了我一把匕首,可锋利了。明日带来给你看看。”
  “这个紫貂也是你抓的?”子仁玩着笼子里小小的紫貂。
  “那是当然,我亲自下的笼子。山上我就是大王,黑瞎子都被我杀过。”
  “我不信。”
  黑瞎子皮粗肉厚,力气大,经验老道的猎人都不愿意碰上。莫子叔叔都不敢肯定在三箭之内杀死黑瞎子。
  “怎么就不信呢?我真的杀死过黑瞎子,就在阴山林子里。”昀钧着急了,“我爷爷可以证明。”
  “好,我相信了。还有其他事情吗?”
  昀钧的兴致被子仁的质疑声灭去丝毫,大口吃茶,敏锐的问:“为什么我一说到爷爷,你就转移话题?你没有爷爷?”
  “不是。”
  “我知道了,你想你爷爷了,你出来这么久肯定想爷爷了。”
  “也不是。”
  “不说这个了,我娘给我做了很多干粮,读书饿了吃一块,昀钧哥哥来尝尝好不好吃。”
  “那我尝尝,要是不好吃,哥哥请你吃吃我娘做的。我和我爹都喜欢吃我娘做的饭食。”
  “我也喜欢我娘指挥下人做的饭食。”
  “指挥?你娘不下厨?”
  “我娘身体不适,不允许下床。哥哥要是来早一个月,我娘也不能出门迎接你们。”
  “什么病,我带了好些药材来给你。听说这边有个好弟弟,我把我最喜欢的东西都带来了,我娘要我都没给。”
  “是什么?”
  看着子仁闪星星的好奇眼睛,昀钧心情大好,他要的就是这个。故作神秘的说:“千年人参!”
  “千年人参!”
  “是的,价值三万五千两白银,有钱都买不到的。我娘可眼热了,她都有这么多银子了还要我的!你娘会要你的钱吗?”
  “娘不会要我的银钱,还每个月给我一两银子。”
  昀钧咽口水,好少啊!好可怜的弟弟!一两银子都不够他花两天。还是不要告诉弟弟,他娘有一个库子的银子,三箱金疙瘩。
  “嗯,这个真好吃,我一起怎么没吃过?这味道?”
  “红苕。”
  “对,红苕,来自番邦的薯。”
  “红苕”是番薯传进中国第一个地方的别称,“番薯”是几经传入中原以后的别称。
  “这又是什么?”昀钧一样试一个。
  子仁给他倒水,“喝点水,不然会噎着。这是木薯粉做的,木薯南方一种山岭上的植物。其薯皮类木,因此叫木薯。”
  家中自从下人因制作成功薯粉得了赏钱后,下面的婆子眼里看的想的就是怎么将手里的东西变成粉末状。怎么做才更卖钱,夫人的赏赐才更多?
  “哥哥,能不能和你交易?”
  “你想要什么?”
  “千年人参。”
  昀均小眼睛看人,“你也想要我的千年人参。”
  子仁很肯定的点头,“我娘身体不好,我爹受伤了内伤未痊愈,我想娘像以前一样能走能跳。喜欢娘一遍一遍数银子的样子。”
  为什么天下的娘都喜欢数银子!昀均昂天呐喊。
  “你娘病很重?”
  “很重,差点死了被紫阳哥哥救了回来在床上躺了大半年。时刻有人想害我娘,可我太小,他们都不听我的话我帮不了娘的忙。好想快点长大!”子仁下巴磕在桌子上。
  见子仁弟弟懊恼,昀均也深有体会,他每日都受到母亲的欺压,好想快点长大能够自己独立。“你拿什么来换?”
  “我没什么可以和你换,你需要什么等我长大了再还你。”
  “笼络人才的手段,我母亲经常使用。”昀均煞有介事的点点头,“那好吧,但给你的不多,几根须要不要?”
  “要。”
  “京师虽然有出自北京的厨子但味道究竟不及北京的好!闻着这辣子就喜欢。”郑国公看着辣锅子就是喜欢。
  “这次带了不少,将军喜欢不如带些回去。”
  “不,少了吃饭环境再正宗味道都不同!”
  “腊味不错,有嚼劲。”宋礼再吃一块。
  男女分席,内力的妇人努力压低笑声,奈何外面的都是听力了得的人精,一边聊天一边听里面说的趣事。
  “真的吗?真的吗?没想到居然是这样!”
  “姨姨,我也有杀过黑瞎子。”
  “有什么好得瑟的,不过是一个掉进陷阱里的小黑瞎子。”
  “娘!”拆台的娘太可恶了。


正文 四十四、秦素兰的忧患
  四十四、秦素兰的忧患
  三个女人一条街!
  三个挥别多年的闺中密友相聚,怎么聚都觉得时间不够用。
  这边三个女人再次抛开家里男人聚集在秦素兰寝室。
  暖暖的炕上半躺着三个女人,一人一把瓜子,大腿上还放着许多零嘴。“小黑,给大姐倒杯茶。要甜的。”
  秦素兰排行小,身子也小,不欺负她欺负谁?在这里面秦素兰的身份是最高的,但地位却是最低。
  “小黑,虽然我们以前曾经在楼子里住过。但也不是一般的楼子。”春花捻着瓜子说。
  “对,全京师最大的,最豪华的,最受欢迎的。”秦素兰应声。
  “琴棋书画,女工,厨艺,礼仪哪个不会?”
  “都会,十八般武艺几乎齐全。”
  “那你怕她干啥?”夏草也不服了,“你的家凭什么让她出入自如?”
  “失败。”春花一脸的嫌弃,“花容月貌你是没有,才华横溢你也没有,万贯家财你更没有……”
  “姐,有你这样说的吗?”秦素兰不服了,将茶杯放下。
  “这是事实……好好不说。那你的胆子去哪了?想当年可是勇往直前的大胆丫头,没有谁能占你便宜。就连教养嬷嬷都不敢让你吃排头。”
  夏草转转脑子,虽然她以前很傻乐但经过昀夏的几年调教,还是能想到些东西。“你跟我们说说分别后发生什么事儿了。”
  “你们离开后,我回到晋阳老家。跟着叔伯生活几年,再回京师。”
  秦素兰摊开一双手,“看着和你们没什么不同,可最大的不同就在这。大姐浪迹天涯,四海为家,手掌粗大是正常。
  二姐生活在北方,伺候夫君、祖父母亲力亲为,手掌粗大也是正常。
  可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需要亲自伺候高堂,看管孩子有下人。为何手掌还是这么粗这么大?”
  春花拿过秦素兰的手捏捏,没什么,一样是软乎乎的就是冷了些。
  春花接触的人是多但遇到的阴谋并没有夏草多,勾心斗角还是夏花看多一些。
  “要是和静姑娘的手相比,小黑儿的真心不好看!谁没有一段过不去的遭遇,既然他不嫌弃你,你为何要嫌弃自己?”
  “那些事儿都是有人知道的,谁去查一查都知道,要是常常被人拿来当话柄谁家不烦。在猪圈里睡过,天天砍材洗衣服,抛头露面这里边有多少事可说?谁家清白闺女会这样做?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真的是假,假的成真。
  他官越大我越危险,被人攻噎的事全都在这。条条致命,如其等人怒人怨还不如留下几分后路。
  等不需要时得个好去向。”
  “没有干净的背景,稍微来个背景好些的阿猫阿狗都可以给个白眼!后宅妇人果然不适合我!”春花感慨道。
  “虽然换了几个户籍,但要是有心查还是能查出我的来历不明,幸好夏大哥不嫌弃。不然后辈子该在尼姑庵里过。”夏草也无奈。身后的经历有的时候被性命还重要!
  “听说古时候有个负心的人得了功名之后娶了公主,糟糠之妻带孩子千里来寻,被送到白马寺安生了!”这个是洛阳白马寺的另一个来历。
  一位高官为处理糟糠之妻,建了个稳固而美观精致的白马寺,虽然他最后也得不到善终,三四十岁就病死了。但他抛弃糟糠之妻的事情还是人人唾弃。
  “锐利看人,即使是下堂妻也能得到好的宅子安享晚年。静姑娘虽然野心大了些,心底终究是善良的。刘大人是个有野心的,不可能止步不前,当有一天我的身份衬不上时就是个累赘。”
  别人永远比自己好,自己永远是最差的那个!
  这是自卑的女人的想法,春花和夏草没想到当年那个鬼灵精怪,顽强生存的小妹妹如今这般的不自信!
  岁月真的让人改变了许多,她们该庆幸离开京师就有人为其保驾护航。
  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当竹门对木门,注定有一方被伤害。
  为了不让自己受到伤害,她需要好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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