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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痕:神罗天征_分节阅读_第241节
小说作者:合金冬菇   内容大小:3106.71 KB   下载:圣痕:神罗天征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8-02-15 01:02:01   加入书签
明这个凶煞是最狡猾的一个,也是最喜欢弄权的凶煞。”
  “你的意思说只要在权力汇聚和混乱之地,就有可能找到它?”秦歌在听了夜狩的话之后,立即就明白了过来,问道。
  夜狩嗯了一声,道:“按理来说是这样...”
  秦歌思索了下,道:“权利汇集的地方无非就是皇城,可是神罗大陆势力众多,不可能一个个去找,而满足权利汇集又十分的混乱之地,那就只有一个地方了...”
  大金国是神罗大陆中最混乱的势力聚集地,在大金国中的部落众多,每个部落都是有自己的首领和部族,整个大金国如今是掌控在完颜部族的手中。
  在那里没有永远的王者,也没有子承父业一说,只要你和你的部族拥有足够强大的实力,那么你就可以挑战更高的存在,甚至是皇权。
  所以在大金国中,是真正的弱肉强食世界。
  不过也因此,大金国的人都十分的骁勇善战,几乎是举国皆兵。
  在其他的国家,平民见到战将都十分敬畏,而在大金国则不是。
  为了生存,在大金国的平民在面对战将的时候,都是敢于拿起武器和战将死斗的存在。
  这也是为什么木成风要把李靖放在烽烟城驻守的原因,因为这只有这样,木成风才不用担心有一天烽烟城的守官会与大金国的串通。
  大金国与大唐国世代交战,两族人可是说是死敌,秦歌想要进入的大金国,需要准备一下才行。
  且不说其他的,至少首选要通晓大金国的语言才行,不然秦歌想要潜入大金国根本就不可能。
  因为大金国的人十分排外,如果你不会说他们的话,他们就会视你为敌人,所以秦歌前往大金国之前,必须要先学会大金国的语言才行。
  就在秦歌思索进入大金国都要准备一些什么的时候,红寡妇的电话打了过来,告诉他那边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秦歌听到事情解决了之后,就让红寡妇回来飘渺城这边,剩下的事情交给木成风自己去处理。
  红寡妇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之后,秦歌也转身走回了迷雾之内。
  过了大概十分钟的时间,红寡妇就回到了飘渺城之内,到别墅的时候,秦歌正在和木成风通话。
  “秦歌,你说的那个聚魂锁能不能给御林军也装上,你藏得够深的啊,要不是今天的话,我还不知道你手上有如此强大的武器。”
  击杀了三大世家的族长,这场内乱可以说基本已经平定了,所以木成风现在也是心情大好,加上知道聚魂锁的存在和作用后,觉得这东西要是能装配给部队的话,那大唐国的军队绝对在横扫一切。
  所以木成风回到皇宫后,就迫不及待地给秦歌打来了电话询问。
  “国主,我觉得你想得有点多了。”秦歌听了木成风的话后,说道。
  木成风怔了下,道:“什么意思?你放心好了,我没想过要你这聚魂锁的技术权,我是想和你购买而已,只要你愿意卖,开个价!”
  “国主,你误会我的意思了。”秦歌微笑道:“聚魂锁就目前来说,根本不可能量产,目前在我手上的聚魂锁也就有限的几件而已,不信的话,你问秦峰就知道了。”
  木成风见秦歌这么说,知道秦歌不是在故意推托,问道:“不能量产?!这是为什么?”
  秦歌将聚魂锁一些不可替代的材料报给木成风之后,木成风就知道聚魂锁为什么不能量产了。
  因为聚魂锁最重要的核心聚魂石很难制作,聚魂石并非一般的矿石材料,而是一种合成材料,合成聚魂锁的材料来自于变异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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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一章 前往大金国
这种材料还不是单纯市面上贩卖的材料,而是变异生物死后附带残魂的躯体部分才能作为聚魂石合成的材料之一。
  并且一旦选择了其中一部分的躯体作为材料其中的材料之后,那么之后的材料都要选择同一种变异生物所出产的躯体才可以。
  这样两个条件,一下就让聚魂石的制作不可能达到量产的可能,毕竟带有残魂的变异生物材料实在是太少,可以说万不存一,更何况还要要求组成材料必须同一类型的变异生物。
  知道了聚魂锁不可能量产之后,木成风推而求其,道:“那如果我收集齐了材料,你能不能让逸博士帮我制作相应的聚魂锁?”
  秦歌对于这个请求,倒是没有回绝,道:“可以,只要你有相应的材料,我可以让逸帮你制作,但是有一点我要提醒你,就是变异生物的等级越高,聚魂锁所能发挥的功效就越大。”
  木成风点头表示明白,道:“好的,我回头会让尽量去收集,那制作费用这边...”
  秦歌微微笑道:“算是我给你内乱之事的压惊费好了,这次就白送给你,不过下次我可就要明码标价了。”
  木成风开始还在担心秦歌会不会坐地起价,现在听到秦歌这么说,顿时心中大喜道:“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你有什么需要的,就开口好了。”
  秦歌心中牵挂着如何潜入大金国的事情,也不再和木成风多说,随即就挂断了电话。
  “聚魂石的制作真的有这么困难吗?”红寡妇在一旁听了秦歌和木成风的对话,心中不免有些疑虑。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是红寡妇对于梦魇军一些内部的事情还是很了解的,譬如秦歌暗中培养的一只死士部队,就全都佩戴了聚魂锁。
  “我骗他的!”
  秦歌脸不红气不喘地说道:“聚魂石制作的材料其实很简单,主要关键是在我,以目前逸掌握的材料合成技术,完全可以大批量的量产,只是现在不是拿出这些东西的时候,所以我才故意那么说的。”
  红寡妇见秦歌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扑哧一笑道:“要是木成风知道你坑他,估计要活活气死。”
  秦歌耸了耸肩道:“那就不关我的事了,再说我让他收集的材料,对逸来说有大用,正好给他做那个新的研究项目。”
  红寡妇坐到了秦歌的身旁,像只慵懒的小猫般蜷缩在秦歌怀里,想起之前秦明和神罗主宰黑天所展现出来的那种让人无力违抗的实力,有些担忧地道:“老公,你说我们能赢吗?”
  “怎么,这就对你心中的男神没信心了?”秦歌轻抚着的红寡妇那散落在自己腿上的秀发,说道
  红寡妇轻轻摇头道:“不是我对你没信心,只是他们是神,我们真的可以与之对抗吗?”
  秦歌眼中精芒一闪而过,道:“没什么不可以的,他们不过是挂着神称号的人而已,如果人不能与之对抗的话,那我就晋升为神抑或化身为魔好了。”
  红寡妇听到化身为魔这句话的时候,身子不由地微微一颤,一种不详的预感从她的心中冒了出来。
  秦歌不想红寡妇去过多想这件事情,话题一转道:“红叶,你会说大金国的言语吗?”
  红寡妇怔了下,道:“大金国?!难道你想潜入大金国。”
  “嗯,我想到大金国找一样可以让我晋升实力的东西。”秦歌说道。
  “之前在安全局培训的时候,为了方便以后我们的潜入任务,我学过各国的语言,尤其是大金国的语音,我特别的学习过,他们那边几个大部落土语,我都十分的精通。”红寡妇说道。
  秦歌见红寡妇不仅学习过大金国的语言,还精通几个大部落的土语,眼睛一亮道:“太好了,那前往大金国的事情就交给你来准备了,半个月之后我们就出发,有没问题?”
  红寡妇摇了摇头道:“没问题。”
  两人商议了一下要准备的东西之后,红寡妇就离开了别墅去准备他们此行所需要准备身份等东西。
  秦歌在红寡妇离开之后,也起身到后院的练功场去指点了下离儿,指点过完又去了一趟研究院和逸聊了一阵。
  在天黑前,这才回到别墅内和妻子们共进晚餐,并在饭桌上告诉苏媚和叶茗青,自己要离开一趟去大金国。
  苏媚和叶茗青都习惯了秦歌不再身边的日子,所以对他要离开,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叮嘱秦歌去大金国,不要给她们带回来一个大金国的姐妹就好。
  这话一说,红寡妇和叶茗青都忍不住在一旁偷笑,秦歌对于这个叮嘱,也只能尴尬地笑了笑。
  半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前往大金国需要准备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妥当。
  秦歌与妻子们吃过了午饭,苏媚和叶茗青把秦歌送到别墅门口,正准备说两句离别的话,秦歌就发现一旁的叶茗青欲言又止,道:“茗青,怎么了?”
  叶茗青犹豫了下不知道该不该说,一旁的苏媚就替她说了出来,道:“茗青怀孕了,所以你这个家伙,不管做什么都要给我记住,这里有你的老婆和孩子在等着你回来!”
  秦歌楞了一下,脸上露出喜色,把叶茗青搂进了怀里道:“茗青,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这是好事有什么不能说的。”
  叶茗青娇羞地道:“也就这几天才发现的,你要前往大金国,我怕你心有牵挂,所以才没和你说的。”
  秦歌温柔地在叶茗青额头上吻了下,道:“好好的养胎,我办完事就赶回来陪你。”
  叶茗青微微点了下头,就和苏媚一起目送着秦峰驱车将秦歌他们送出了飘渺城。
  离开了飘渺城,秦歌和红寡妇两人就直接深入了南荒沼泽,准备从南荒沼泽直接前往大金国的边境,从边境潜入到大金国内。
  在前进的过程中,秦歌突然发现红寡妇有些心不在焉,在即将穿出南荒沼泽进入大金国的边境时停了下来。
  “怎么了?”红寡妇见秦歌突然停下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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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二章 狼匪
“应该是我问你怎么了吧,这一路过来你都有点心不在焉,怎么了?”
  秦歌回过头微笑地看着红寡妇。
  红寡妇眼神有些闪躲,支支吾吾了半天,才开口道:“老公,我要是说我不能为你生孩子,你会不会嫌弃我?”
  秦歌淡淡一笑,道:“这有什么的,你要是想的话,以后我们可以领养一个,就当是你和我亲生的。”
  红寡妇见他并不在意自己不能生育这件事,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道:“领养就不用了,只要你不介意就行了。”
  秦歌温柔地笑了笑,将红寡妇搂了过来,轻声地说道:“放心吧,无论你怎么样,这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心,并且我向你保证,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最后都会受到应有惩罚。”
  安抚了红寡妇之后,两人穿出了南荒沼泽进入大金国的边境,以两人的实力很容易就躲过了边境的大金国巡逻兵。
  大金国举国都是平原之地,是整个神罗大陆最大的游牧部落聚集地,也因此大金国没有固定的城市。
  秦歌和红寡妇进入了大金国的境内之后,两人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不算小的部落,将准备好的大金国服饰换上,两人就这样以游牧商人的身份进了这个部落。
  由于大金国的居民经常因为季节的缘故,不断地迁移,所以在两人进入部落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当地人的怀疑。
  在部落里转了一圈之后,两人就从这个部落的牧民口中得知,这个部落隶属于布日古德的管辖。
  布日古德在大金国语中的意思是草原上的雄鹰,布日古德在大金国众多部落之中,是排名前五的大部族。
  秦歌他们所在的这个部落距离布日古德金帐大约有七十万里左右的距离,这对于一望无尽的大草原来说,并不算太远。
  由于秦歌和红寡妇两人身穿的服饰在大金国中,属于商贵的穿着,而且两人皮肤白皙,说得又是一口流利的贵族方言,所以部落中的人对待两人都十分的客气。
  在大金国中没有酒店一说,朋友或是客人往来,都是住在部落中某一人的大帐之中,在两人在部落里逛了一圈之后,就有热情的大金国平民,把两人邀请到自己的家中做客。
  对于大金国这样的民风,红寡妇并没有感到意外,但是秦歌却十分的好奇,怎么都无法将这样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和那个骁勇作战的凶悍大金国人联系到一起。
  红寡妇见到秦歌脸上露出疑惑地神色,在晚上接受了主人热情的招待之后,两人借口说出去走走,等离开了帐篷一段距离后,红寡妇才为秦歌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大金国的牧民们基本上都是民风淳朴之人,之所以在战场上表现得那么凶悍,只不过是为了求生。
  在大金国之中,凡是年满十二岁以上的男丁,在各部族的首领发出金帐王令时,都必须要无条件的服从,前往前线参战。
  如若违抗的话,将会受到部族的遗弃,并受到整个部族的追杀,违抗之人所在的部落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小女孩怀里抱着一只小羊羔,一蹦一跳地朝他们走了过来,道:“两位尊贵的客人,阿玛让我告诉两位客人,酥茶已经为两位煮好了,请你们回去饮用。”
  这位小女孩正是秦歌和红寡妇留宿的那个帐篷主人的女儿,她的名字叫其其格,其其格在大金国语中是美丽的花朵。
  其其格的性格和容貌与她的名字一样,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般美丽和阳光,所以之前众多人邀请两人前往家中做客时,秦歌和红寡妇选择了其其格家。
  两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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