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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将至
作者:温言对酒
谢谢第一位收藏的兄弟
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了,从最早的三国演义水浒传,到后来看经典悬疑推理,再到网络小说,刚开始看网络小说的时候还是佣兵天下没有完结的时候,那是很早很早以前了,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光,不不,岁月。
那时候逐渐萌生一个梦想的小小芽尖:想写一本好书,想写一本能让人陪我一起看一起笑一起哭时光流逝之后一起追忆的好书,但是水平不够,高中和大学时代也文艺过,写诗写词也能入眼,但我知道自己水平不够,写不出那样的好书。
后来为生活奔波,为爱折磨,颠倒反复,始终没有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东西。
一直到三个月前,写点东西的想法又冒了出来,小小芽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长成幼苗,顽强地从生活重压的巨石里冒出了头,压抑不住。
不过水平依旧有限,毕竟没有真正写过什么成品,所以只是想着要写一本好看的书。
于是开始了这本《黑夜将至》,想尝试写一点不一样的末世危机。
刚开始当然都是最艰难的,开头反复修改,过了审核拿到签约通知欣喜万分,但也同样很困惑迷茫。
不知道怎么跟编辑套近乎混熟求推荐,不知道怎么开单章求推荐收藏,不知道怎么去打小广告——也不知道该不该。总之签约之后好像只跟责编说过一句:谢谢。再无下文。
然后就是一直单机,没有评论,没有收藏,自己默默地投自己推荐票,编辑发来的常见问题里说:只要努力写努力更新就好。
我相信。
我知道这是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年代,更何况我这壶酒也不是绝世佳酿,但我相信,与其像做生意一样经营不如默默写好文字,所以我真的很用心地写,每一章都反复斟酌反复看,修改用词,五万字了,没有一个错别字,我觉得一直都不会有,我希望我能努力做到这一点,用心对待作品,用心对待读者。
但是新人新作,真的很难,无限单机,真的很让人感到沮丧。
所以,谢谢你,兄弟,谢谢你的收藏,或许是顺手一点,但第一个收藏对我而言意义重大。
谢谢你的支持,谢谢,我把它当作无言的鼓励。
也希望我能写本好看的书,希望更多人收藏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看得开心,后天就是生日,这就算许愿了吧。
序(序章说明于谦的来历,可以省略不看~)
万历三十八年,陪都应天府。
历经前后十年的三大役,它不减繁荣。
如今这座古都却死在了一片瘆人的咀嚼声中。
一队人马自通济门仓皇逃窜,精锐的骑手们骑乘着受到惊吓的坐骑只能勉强保持队形,疯狂奔命的马蹄踩出漫道烟尘卷起一条长龙,尾巴那端缀着一群目无神光皮肤苍白满身鲜血满嘴血肉的“人”,两腿迈开速度竟只比奔马低上一线。
不断有骑士被追上,被扯下马,然后与自己的坐骑一起在哀嚎中被分食。
手中的利剑毫无用处,无论怎么砍杀,这些吃人的怪物都毫无反应——只有砍掉头颅才能杀死的敌人!
“何等妖法,如此可怕。”朱翊钧挥舞着马鞭,不敢回头。身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他不曾想过自己竟会有如此狼狈的一天。
这些因瘟疫死去被集中置放要焚毁的尸体竟成了不知疲倦不知伤痛的活尸僵尸,除非砍去头颅否则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他们四处行凶吃人。若轻轻被这些活尸咬上抓上一下,很快也会被同化成那般丑陋的怪物。
“只盼申汝默在顺天府做好对策,否则……”朱翊钧目光投向远方,若将如此敌人一路带向毫无准备的京师,恐怕……
“这江山,不能亡在朕手里!”
……
……
……
四百年后。
原顺天府遗址,希望之星聚居地,一号实验基地地下研究所。
一老一少相对而坐,中间立着一块形似棺板的器械,四边四角黯光流动。
“哈,四百年前第一次大灾难时,申时行丢了顺天府,靠多少人命填回来,今天又要丢在你手上。”面黄肌瘦的少年瞪着老人,满脸报复的快意。
老人并不在意,也不去看他,只是凝视着面前的大棺材板,平静地回应:“是啊,可惜了,老天若是肯再借我十年……算了,不说废话了,你进去吧,再不走怕来不及了。”
“不去。”
“不去就会跟我这把老骨头一起埋在这了。”老人拍拍棺板,“而且,你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呢。”
“我也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死了也好,死前还能看你跟我陪葬,很好。”
老人轻蔑地撇了撇嘴角,再次选择无视幼稚的挑衅,开始介绍面前的棺板:“这是我所获的最珍贵的宝藏,最神奇的馈赠。这是一道门,通往的地方……嘿嘿,说来你可能不信。”
“我做了你十几年的实验体,你这个满手血腥臭不要脸的老不死说什么我都不会信,除非你告诉我你是你妈跟狗弄出来的杂种。”基地已破,死亡难以避免,少年再无半分顾忌,拼尽全力想用嘴上功夫报复这个给自己带来十几年非人遭遇的畜生。
“这道门,通往的是另一个地球。”老头揭开谜底,对面的咒骂声戛然而止,“和我们所在的世界,一模一样的地球,只是在那个星球,明神宗没有去陪都,申时行没有死在顺天府,没有活尸、没有魔潮、没有潮汐锁定、没有精神异化、没有……什么灾难也没有,一次也没有。”
“那个地球,或许也有战乱,但至今也没有遭遇过外来入侵,他们在宝贵的和平中平稳发展,人类的数量比我们这里历史上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那里有艺术、有音乐、有各种各样不为战争只为享乐而发明的新奇物件,对于我们而言,那是超出想象的天堂。”老人脸上浮起病态的红色,满是向往与憧憬,一边摩挲着棺板一边走近。
无法分辨真伪的少年深陷震撼。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少年气愤得咬牙切齿,“是为了让我死的不甘心吗?”
“不。”老人终于走到了少年身前,干枯的双手像最大能级的机械臂牢牢锢住少年的脖子,提只小鸡一般把他提起。
“这道门不完整,只有特殊的人才能过得了,所以我去不了,你可以!”老人空着的左手不知做了些什么精妙细微的操作,棺板正面亮起玄异的光芒。
“那个和平美好的世界,马上也要像我们一样面临无休无止的灾难,于谦,你要去拯救他们,这块坏表里不仅有你需要的信息,还藏着这道门的制造方法,你一定要把它当作性命一样珍视。”光芒越来越盛,老人的语速和动作也越来越快。
于谦握着老人塞到手中的怀表,半边身子已经被吞进了光幕,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
“记住!个人的力量渺小如沙,你一定要依附于大势力,一定要帮助他们撑过灾难,引导更多的人类打开锁链,然后造出更完整的门,带着那边的人,打回来!”老人已经在怒吼。
“于谦,记住你的名字!记住它的含义!你一定要力挽狂澜,一定要,带着希望,打回来!”
“狗屁希望,老子根本做不来什么救世主啊!”于谦也鼓足了气喊回去。
老人哈哈大笑:“你可不配做希望之星的希望,你这个蠢货也做不了救世主,但是作为唯一能通过穿越门的人,你可以带去希望。”
“像我这么坏的人,都愿意临死前把希望传出去,给别人一份机会。”
“人类,一定还是有希望的。”
(于谦不是主角,于谦不是主角,于谦不是主角!)
温言的小学作文……来啊,快活(中二)啊!
Withapuredreamandutmostwillingness,onecanbehisownherowhohasthecapacitytofightagainstallenemies-------Clouds.
王朝起起落落,人间繁华落寞,一个又一个时代的浪潮中,曾涌现过无数璀璨伟岸的身影。若人类历史轴线如海岸线,他们便是那一个个贝壳,或点缀或构筑不可或缺地参与其中。然而海浪将他们送来,又终究将他们带走。战火硝烟已点点消散,伟人身影也渐渐模糊。英雄,这个令无数少年人心神向往的词,似乎离当今越来越远。
英雄,远去了吗?或者,人们不再需要英雄了吗?不,当然不!世界虽已和平,但英雄无处不在!也许你的肉眼看不见他的身影,也许你的双耳听不到他的消息,但他却在你心中,或,曾在你心中。
几乎每个人都曾有一份幻想,或是对他人的痴妄,或是对自身的向往。当这份幻想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被成熟打磨,成为一个坚定的追求时,它便开始被称之为梦想——英雄,不是那些时代的掌控者,不是那些战场的征伐者,而是那些或单纯或伟大的信念的守护者。
每一个英雄都是那样一位守护者,都在守护着一份美好,漫画英雄守护着理想的正义;先人英烈守护着家园的安定;文天祥守护着他的文胆高节;中山先生守护着他对三民主义利民强国的追求,阿贝尔守护着他对数理极限的憧憬……正是这样一位又一位与艰难困苦斗争不息直至生命最后一刻的伟人们为我们带来了今日虽不完美却又无限可能的美好世界,他们是人类的坚盾,人生的主宰,他们散发的光亮指引且照亮了不远的未来。
几十年前,数千年来人类飞天摘月的梦想被那些扛着整个社会的指责而默默前行的科学家们所实现。无论时光如何磨灭记忆,无数人依旧记得人类首次登上太空时的场面:
夜空的漆黑被以惊人的速度撕裂,它的天敌是一道光,一道绚烂辉煌、不可一世的光。那一刻,无数人举起双手疯狂欢呼,“看看吧,这就是人类的勇气与智慧。”
但,看看吧,这就是英雄的所作所为!
如果你的生活走向黑暗,如果你的真心在漫漫长夜无处安息,请记得那一道光,请记得你的梦想,请记得你守护它追求它的过往,请记得,曾有一个英雄住在你心中!
得见此景
不胜荣幸
吾心神往
热血沸腾
黑暗时代
参见英雄!
中二,从娃娃抓起——温皮蛋
第一章 最意外的相逢
“好的,今天的节目就先到这里了。对了顺带一提,近日为季节流感高发时期,听众朋友们请注意通风,避免传染噢~”电台里主持人俏皮的声音渐渐变低,接着狂野暴躁的重金属音乐响起,高分贝震得人耳膜发痛。
“我,在哪……”一身酒气的大男孩缓缓醒转,迷茫地打量着四周。
“啪”一声脆响,刚清醒一点的可怜虫被一记耳光打的再次迷糊起来。
“黄班长,你在我租的公寓里呢。”打人者笑道。
“啊?”可怜虫黄汉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人。
他满脸笑容,正揉着右手,为下一记耳光蓄力。
“你绑架我?”黄汉挣扎着想要坐起,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已经被绳索牢牢地固定在了椅子上,“杨小千你,你是在搞怪,对、对吧?你这个人就是喜欢搞怪,是你们一起搞恶作剧整我对吧?”
杨小千笑吟吟地摇头,不说话。
“别逗了。我知道你这人就是这样,喜欢搞怪。不过你这次玩得也太过了吧,就算高考完了也不能胡来啊,你快给我解开,很痛啊。”黄汉装出一副“我了解”的表情,努力挣着手腕,额头上的冷汗却暴露了他内心的慌张。
“啪”又是一个响亮的耳光,这回黄汉脸上两个五指印算是对称了,让他因疼痛恐惧而扭曲的英俊脸庞变得有些喜感。
“嗨呀,你这个人,真是气的我呀,瑟瑟发抖。”杨小千一边怪里怪气地说着话,一边点着唇边的香烟,忽明忽暗的火照出他侧脸的轮廓,已经没有笑容。
“是啊,我绑架你了啊,倒不是为了赎金。”杨小千吞吐着烟雾,“是为了于谦。”
听到这个名字后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黄汉的脸色变得一片蜡白。与杨小千的戏言不同,他现在是真的在瑟瑟发抖了。“我,不是我!”
“你可能不知道我和于谦的感情有多好。”杨小千摆了摆手示意黄汉闭上嘴,自顾自地说,“你也知道我是个喜欢搞怪的人。一个人搞怪没有人看是多么可悲的事情你知道吗,好在以前我一直有于谦,虽然我不是郭德纲,但不得不承认他是个比于谦还于谦的好捧哏。”
“我跟他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直就读的一个班。要不是我喊他来住一起好玩,以他的成绩根本就不用租到这个学区公寓里复习”
“都怪我啊,要不是我喊他来,他也就不会碰到你半夜欺负女同学这么狗血的事,也就不会英雄救美跟你产生冲突,更不会被你指使他人污蔑、殴打,也就不会因斗殴被记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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