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你又是被谁引荐的?要不要把秘密和大家分享一下?”
那职员害羞地摆手:“部长开玩笑了,快请进吧,电梯上到二楼。”
这真是一家档次很高的俱乐部,和街上常见的普通风俗店相去甚远,完全就是银座般的风格。彬彬有礼、西装革履的男***员,长裙华丽妆容雅致的陪酒女,还有内部精美典雅的欧式装修,以及高档香水四处飘逸的嗅觉体验,员工们一进到店内就有些迷失了。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地方。”有名员工惊讶感慨:“平日哪有这闲钱啊,部长,由您情况真的好吗?”
“嗯,公司刚发过奖金,所以闲钱还是有的。”然而家路久也被震撼到了,明明是他主导的提议,但此时跟着侍者一路前行,他多少感到心疼了:“不过你们可要给我省着点花啊,贵的酒不许点,谁要是敢胡乱增加成本,当心我回头给他穿小鞋!”
前方的侍者什么都没听到,两米开外,尽职尽责地领路。
现在这个时间,俱乐部正在马力全开地营业中,到处都是沙发和座位,到处都是客人和陪酒女的身影,到处都是笑声和纸醉金迷的一偶。家路久等人被安排到了某一个位置上,使者随即便交出了菜单以供众人参考。三瓶酒,三名少女,家路久迅速做出决定,然后使者微笑鞠躬宣布告退。
如此流程来得快速,完成得高效,是所有同类店铺的标准模式,但对某些应届大学生的小员工,可就是崭新的体验了。
“部长,为什么我觉得这里的女孩子,有好多都是大学生呢?”
“因为她们确实是大学生呗。”家路久被年轻人的提问逗笑了:“像这样子的行业,除非是转为有特殊癖好的客人开放,否则女孩的年龄都是集中在18到30岁之间,而且以20到25岁做主体,18岁左右是嫩嫩小新人。那你说,这样一个年龄段的女孩子,除非是早早进入社会,否则不就只能是大学生了?”
“夜里的兼职。”
另一个公司前辈对年轻人笑道:“像这种俱乐部就是晚上营业,完全可以作为第二职业来干,哪怕全天制的风俗店,一个小姐一天上两种也绝对够了,就是兼职而已。兼职的啦。”
说到这里是,三名漂亮的美眉已经端着酒杯过来了,年纪二十出头不满三,梳着或端庄或俏皮的发饰,晚礼服长裙精美华丽,香水气息飘散,拥有着瞬间让人飘飘然的力量。年轻新员工大开眼界,不由得细细打量这整间店铺,他不由得寻思,究竟是哪些人才能做起这样的生意呢?
长夜漫漫,家路久等人开始了每个上班族夜里共同的活动,从八点半左右起计时,怎么也能磨蹭到接近十点才回家。他们算是到来较晚的客人,俱乐部从晚饭后开始运营,早就接待完了很多达官贵人,如今都是在迎合第二批高峰。这里虽然不是银座,但难得能有一个银座级的高档俱乐部,真的是太难得了,自然也就成了这套街上的一处特色,格外吸引人流。
“因为是有黑帮在背后运营的嘛。”
美冬笑道:“普通的商人真要有这份钱,哪会在歌舞伎町开设啊,这里的特色就是那些各式各样的风俗店嘛。把俱乐部插到这里来,其实很不伦不类的说,就像在酒铺里销售无酒精饮料一样别扭。”
高慧在一旁赞同道:“没错,既然被更重口味的要素环绕着,它的存在就显得很多余了。同样都是放松,一般人都是到歌舞伎町找风俗店,到银座找俱乐部,哪又反过来的道理。”
“高慧酱在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啊。”
“哼,工作需要罢了,基础的东西。”
俱乐部大楼外的繁华街道上,这里可不是被风俗店完全占据的,也有好多普通的购物场所,和满街都是的居酒屋、拉面馆。美冬和高慧就选了这样的一家街边酒吧,连店铺内部都不走入,临街坐在吧台旁盯着对面的楼宇。
直线距离大约三十四米,而步行街宽度不菲,到处都是游人。左方和右方、东北方和西南方,有些人一直在这片街区原地驻足,穿着普通的衣服,做着听歌或闲逛的举止,看着很不起眼,但胳膊肌肉结实。
龙山组的成员汇合完毕,这群人是在这里负责盯梢的。
“执行者正在前往目标位置。”
美冬的蓝牙耳机传来汇报:“附近的警察已被支开,预计最快抵达时间十分钟,警视厅机动队成员则不能保证,但预计抵达时间相同。加上报警之前的空荡,我们有十五分钟的行动时间,汇报完毕。”
“收到……”
美冬切断了蓝牙,继续盯着街对面那栋楼。
为什么,今晚要拿那家俱乐部开刀?
因为也是巧了,龙山组的人找到了一个厌世者,那男子单身居住在廉租公寓里,属于打零工的无业游民,得知女友竟在当陪酒女后勃然大怒,一直想找机会报复却不知目标踪影。然后也是巧了,那个陪酒女在这家黑帮背景的俱乐部上班,即如果该厌世者能搅起足够的风波,那自然就到了龙山组大举吞并的时刻了。
“所以,媒体方面也要做好准备,然后是我们的人留在那家俱乐部的证据。倒是后热闹一掀起来,摄像头一盯过去,警察再一闯,就差不多都解决了。”
美冬望向街道尽头,那个厌世者已经到了。
:,,gegegengxin!!
第三百四十三章、突变,当街行凶!
人群中,一个男子很不起眼地站着。
龙套无需姓名,姑且称之为厌世男好了。
厌世男年龄三十出头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人生失败者。头发凌乱油腻,就像最差劲的鸡窝,一双小眼睛颇具未整容韩国人的气质,而且面色发黄脏兮兮。他阴沉着脸,穿着米色厚布夹克和牛仔裤,踏着一双脏兮兮的靴子,眼神略显涣散,正双手揣兜行进中。
他的眼神是很涣散,但行进方向却很明确,笔直朝着百米外的一栋楼而去。数日前,他道上的朋友出于好心,告知出了他女友上班的地点,就是那里。今天是行动的时刻,多次挂电话却都遭到无视后,厌世男决定行动。
他有在关注街边环境,作为一个道上混的人,他很清楚这种工作的重要性。
街道右侧是一排风俗店,那些最高约十层,平均有五层的老楼,每栋至少能承载三家大型店铺,女友上班的那家就在前方。接到左侧是一排普通的店面,有购物商场,有居酒屋,当然也有风俗店和无料案内亭。街上到处都是行人,有多少是和他女友发生过关系的,有多少人都不是好人?
迎面走来一个少妇,厌世者突然萌生了异样的心思,朝她走了过去。
“哎呦!”
少妇被撞了一下,一个趔趄,更下意识感到小腹一阵刺痛,回首皱眉喝道:“你怎么走路的,不看着点吗!?”
厌世者漠然回首,依然是那套米色厚布料的夹克,他朝少妇挥了挥右手。
“唉?”
少妇眨了眨眼睛,一阵错愕。
男子手里拎着把染血的尖刀。
“啊……啊啊啊……啊啊……”
腹部的刺痛唤起了少妇的注意,她低头看去,身体开始颤抖。有血,有血有血有血有血,白色的薄羽绒正被殷虹的血迹污染,精致的面料上,被豁开着一个分明的裂口。
“啊啊啊啊啊!”
下一秒,在少妇的尖叫声中,厌世者一个箭步窜上前去,一刀刺出,深深地贯穿了她的脖颈!
“什么!?”
“哇!开什么玩笑!?”
“杀人啦!杀人啦!”
一时间满街尽是尖叫,行人四处退散,惊恐无比,街边两侧各店铺的门口,很多人或惊讶站起,或惶恐退后,无不目瞪口呆。只见街道中央,白衣少妇捂着受创的脖颈,鲜血一股股地涌出,没用几秒钟功夫,便身子一软倒在地上。头发坑脏油腻的男子站在一旁,神情漠然,嘴里不断地嘀咕着。
“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
“混蛋,你在做什么!?”
“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混蛋!”
突然间,数名男子从人群中窜出,其中一人二话不说,直接朝厌世者一拳挥去!
铁拳正中脑门,但厌世者并无大碍,而他遭遇的也并非精锐有序的警察抓小偷。逞英雄的都是普通人,至少看起来如此,有戴着相机的外地游客,有西装革履的普通白领,但动手的只有一个人。
厌世者和这群现冲没什么好说的,甚至行动时都不是很有积极性,他只是低头走着,拎着刀子就去捅那个揍了他一拳的人。
然而那个男子,嘻哈风格的青年却灵敏一躲,避开了他的攻击。这群见义勇为者都没有贸然行动,大概是在等警察到来吧,他们包围着厌世者,生怕他去袭击外围的民众,并有序地将他向街道深处领去,至少计划是这样的……
“啊!”
突然一个猛冲,厌世者穿过包围圈,刺中一个中年男子的左胸,鲜血瞬间染红白衬衫!
“大家都赶紧躲开!”
嘻哈青年怒气腾腾,回首朝外围的路人喝道:“既然都在那儿乱叫个不停,还看什么热闹,不知道该跑多远跑多远吗?光知道叫唤,身子也跟着动啊,白痴!”
一语惊醒梦中人,其实也是路人们都被吓呆了,试问有谁,能经常见到当街行凶的持刀客?为什么这几个好汉能这么本事,大家都无暇去想,有个人颤抖着拨出报警电话,却因为仍傻呆呆站在路旁便利店门口,转眼就被厌世者一刀捅入小腹!
“喂,您好?您好?”
电话掉在了地上,接线员不停询问,三两声后就没了动静。但这应该不是因为没听到声音,因为手机保持通话状态平躺在地面上,周围到处都有尖叫声,这个接线员应该都能听到。
所以接下来,就是行动的时刻!
嘻哈青年紧盯着这个混账厌世者,向旁边的中年白领者一瞥眼神。
“……快!”
白领中年用力点头!
一共有七个人包围着厌世者,虽然都因为对方持刀而未上前,但姑且也把包围圈形成了。有两个理由不能让他继续呆在街道上,嘻哈青年猛力一拳命中厌世者的脑袋,吸引到了足够的仇恨,然后果断后退!
“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
包围圈引领着疯子前进,饶是意外陡生,也姑且成功把他带到了目标楼宇下。周围的路人早就都跑光了,嘻哈青年紧盯着上楼的阶梯,带着一身的仇恨值,往楼梯口那里就是一站!
“靠,混蛋,有种跟我单挑啊!?”
然后开始嘲讽模式!
“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
厌世者默念固定台词,头部两次被砸没能令他受伤,他只是颔首前进着,拎着刀子,目光无神,嘴里不断念叨着固定台词。
“靠,真特么上来了!”
嘻哈青年迅速窜上楼梯,嘴里这样喊道,但动作丝毫不乱。不过楼梯空间狭窄复杂,他无疑已让自己陷入险境,所以其他包围者也都在作势向男子扑去,有成功攻击到的,但基本都被其锋芒逼开了。
“你们几个,赶紧去看看伤者!”
中年白领上司般地发话,戴着相机的外地游客、好奇寻春的大学生,他们立刻退出了包围圈,转身向原路跑去。
正如百多米开外的路边酒吧前,青山美冬怒骂到的那样。
“这特么什么狗屁展开!?”
第三百四十四章、彪悍的夜店之战
“不好了,不好了!”
俱乐部被大喊声打乱,一个使者冲入营业区,对满座的宾客喊道:“大街上出现了一个持刀杀人的疯子,到处都在捅人,现在正从楼体爬上来,马上要进到店铺里了!”
“什么!?”
“开什么玩笑,持刀杀人的疯子!?”
“进到店铺?搞什么鬼,你说他正在进入店铺!?”
一语惊得满堂混乱,许多客人下意识站了起来,目瞪口呆,好些人甚至打碎了酒杯,陪酒女们更是脸色苍白,深知情况的严重程度。
“本店有后门!”
妈妈桑突然从角落里起身,高声道:“请各位迅速从后门离去,我们……”
话音未落,一个嘻哈青年已一路小跑地冲了进来。
“救命啊!我被杀人狂盯上了!”
下一刻,一个典型社会失败者形象的坑脏男子,手持染血的尖刀,已经冲进了店铺的深处,在宾客面前现身了!
“哇靠,搞什么鬼!?”
家路久被狠狠地吓住,一个蹿高跳了起来,旁边的酒杯被打翻,但谁还会在乎那种事。陪酒女小姐更是第一个钻进他怀抱的,一左一右暖香在怀,但现在可不是享受的时候啊喂!
“啊……这里是……”
直到这时,厌世者才终于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跑到哪里去了。然后,他也终于想起自己的任务了,或者说原本的目的,那就是来到这家店铺里,寻找被他怒骂后不辞而别的女友。
“咪咪!”
他扯起嗓子喊道:“咪咪你在哪里?哥哥找你来了!”
嘹亮的声音回荡在欧式装修的华丽厅堂内。
……什么玩意?
满座宾客尽皆懵逼,甚至连从后门逃去的事都忘了,倒是妈妈桑脸色陡变。不过,未等更多的陪酒女们做出什么反应,一系西装革履的男子从角落里走出,站到了厌世者的前面。
“这位先生。”
领头的男子冷声道:“请您不要妨碍我们的正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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