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大洞,好几块砖随着一些土就漏了进去,打火机的身体也直往洞里坠。
打火机心说不好,没戴过滤面罩,而且下面肯定很高,就这么摔下去,肯定摔得不轻。
他赶紧张开手臂,将全身的大部分重量都集中到了绳子上,好让自己呈悬空状。
冬瓜和胖子吓了一跳,下意识身体往前倾倒。在地上滑行了好几米,眼看着三个人就要一起掉下去的时候。
胖子关键时候显神勇,硬是用两只脚充当刹车,之后,像蛮牛一样,硬是把一百多斤的打火机拉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怎么样,没事吧?”胖子呼呼问道。
打火机平复了一下刚才的心情,说道:“没事,把过滤面罩给我拿下来一个,再给我拿个手电筒过来。”
东伟答应一声,赶紧从他们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这两样东西,把它们装在一个塑料袋里,之后用一个钩子,将它们慢慢放了下去。
打火机从塑料袋里拿出过滤面罩,将其带上,之后又啪嗒一声,打开手电筒。
这是一种军用手电筒,光速极强,而且光源不发散,可以连续使用七八个钟头。
借着这手电筒的强光源,打火机看了看洞口的边上。
青砖的下面,有着黑黑的一层,看样子应该是用来支撑青砖的木头,木头已经腐朽了....。。。。。。
第426章 惊现金碗
另外,这个墓穴看上去比他们想象中的要大得多。
至于有多大,恐怕只有进到里面才能知道了。现在,他们只能通过目前所得到的信息,简单地猜测一下。
“打火机”找来一包纸巾,把全部的纸巾全部展开,团成一个条,随后找了一个zippo打火机,将纸巾点燃,然后一股脑儿扔了进去。
纸巾上的火苗,在墓穴里跳动了挺长时间,才满满熄灭。
这说明,里面有阻燃用的氧气的。可能是原本封存的氧气,更有可能是刚才开洞的时候,灌进去的。
不管怎么样,这下面具备了下地之人呼吸所用的气体,再加上他们事先准备的过滤罩,呼吸不成问题。
“胖老板,大伟兄弟,你们谁,跟我下去?”打火机抬起头问两个人。
他这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如果他跟冬瓜两个人都下去了,把东西往上运的差不多了,胖子和东伟两个人在外面把绳子一剪,直接将他们活埋了,那就真得没地儿叫冤了。
这种见财起意的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胖子和东伟也有同样的顾虑,他们也担心这两人杀人越货,更不放心他们两个人下去,否则己方连他们找到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我去,胖哥。”东伟主动请缨,说完,就要去拿呼吸面罩。
然而,胖子却眉头紧皱,并不答应。
他摇了摇头:“你在外面,我进去。”
东伟:“可是我的身体更瘦,在里面更加方便一些。”
胖子把脑袋摇得比东伟还要激烈,还是坚持己见:“这是个原则问题,不是身体不身体的问题。好了,不要再争了,我是你老板,我的话就是命令。你盯着外面的动静就行,注意安全。”
他的意思是,既要小心外人,也要小心“自己人”。
别看胖子平时大大咧咧的,但在紧要关头,还是很讲义气的。
他知道这下地是有风险的,闹不好一个墓道坍塌,里面的人就再也出不来了。而东伟,又是自己叫过来的,他不能让自己的兄弟冒险,而自己在外面坐享其成。
东伟本还想坚持,可是胖子突然强势起来,怎么说不行,终究拗不过他。
二人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后,东伟最后只能选择接受这个结果。
确定由胖子跟着打火机下去,东伟和冬瓜在上面接应。
在胖子准备的时候,打火机已经重新找了个安全的落脚地,将那个洞打得更大一些。之后,在东伟和冬瓜的拉扯下,顺利下到墓室里面。
“深不深?”胖子带着防毒面具,冲地下喊道。
良久,里面才传出声音:“有两米来高,这个高度最好,可以下来。”
听完有两米深,胖子露出笑容。他还担心,要趴着干活呢,那样可就难受了。想不到,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下沉,墓室还能有两米高,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将要带的东西,一股脑儿装进背包以后,胖子手上挽着一根绳子,就这么沿着盗洞的边缘慢慢下去。
他太胖了,上面的两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把他勉强拉住,不让他出溜的太快。折腾了好一番,总算把人放到了下面。
咚!二人手上的劲一下子就松了,看样子是已经到底了。
完成这个工作后,东伟和冬瓜都累得气喘吁吁,他们感觉自己不像是放了一个人下去,倒像是放了一只大象下去。
且说胖子下到这里面以后,立马闻到一股味道。奇怪的是,非但不是尸体的恶臭,反而有一丝淡淡的香味,好像小叶紫檀的木香。
他还发现,这里比他想象中的要大。虽然比不上龙虎山的那一个,但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环视四周,这座墓室,大概有二百来平,四周都刻着精美的彩色壁画,上面有仕女图,有山水,还有不知道什么佛像的图案。
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外面的空气和水气一进来,这些彩色的壁画一下子就变成了褐色,那样子,跟一张纸掉进水里,被慢慢浸透的过程,看上去非常奇妙。
当然,这种奇妙如果是在这种地方,也都不会觉得奇妙了,用诡异两个字来形容似乎个国家贴切。
左右有两个耳室,有一些陪葬品,中间放着一副棺材,这个棺材,是咱们现在常规棺材的两倍大,悬空放在两条类似长石凳上面。
棺材上面的黑漆已经斑驳不堪,看不出犀昔日的辉煌。
但是,从这棺材的个头上来看,在古代,至少也得是个富翁或者一个知府又或者是个前锋将军。
打火机下来以后,立马对当中的这口棺材产生了兴趣。要知道,耳室里的东西再值钱,也不可能有棺材里的东西值钱。
胖子吸了口气,用点灯照了照,不经意间,看到电光照到什么东西。
刚好在棺材头的边上,鼓鼓的,已经被厚厚的灰尘盖了个一丝不露,看形状应该是个碗,旁边还有三个小点的,胖子倒是觉得很奇怪,会不会是给死人上酒用的。
他蹲着向前移动了几步,因为带着手套所以也不怕,就用手拿了起来,有点重,比普通的瓷碗要重很多,他掸去灰尘,随着手电的光线照在上面黄黄的,胖子心里突然兴奋了一下,当场叫了出来:“这t娘的,是黄金的碗啊!”
然后,他又去拿三个小的,是小酒盅,居然也是黄金做的,凭这些东西,咱都值了。
“啥,有金碗!”打火机听完,也激动起来,赶紧过来看。拿着金碗左看右看,也啧啧称奇,眉开眼笑道:“真的是金碗啊,真的是金碗啊,要发财了,要发财了。”
虽说跟他是一伙儿的,但看到这家伙拿着自己发现的宝贝欣赏个不停,胖子还是有些不满意,心里甚至有一种要弄死他的冲动。
自古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没看到宝贝,什么都好说,可真要看到了好东西,还真的会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据为己有的恶念。
胖子也知道,这小子肯定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故意大声提醒道:“咱们是盟友,东西拿出去要分的,谁也别起杂念,要不然,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打火机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放心,放心,咱们兄弟办事是最讲规矩的。说好了,三成就三成。”
他嘴上是不以为然,但心里肠子都要悔青了。早知道就不要什么十万块钱了,自己带着人过来干,这些东西就都是他们的了。
这样的想象,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如果他们找到的是一座空墓,胖子就要血本无归了,乐得就是他们了。
所以,气运这种东西,真的很重要。
第427章 金饼金元宝
胖子斜睨了他一眼,从他手上把金碗金杯拿了过来,小心地装进背包里:“好了,咱们也别耽搁了,看看还有什么能装的。”
打火机把目光从金碗中收了回来,之后点了点头:“没错。肯定还有别的宝贝在。”说着,朝那副棺材努了努嘴。
胖子把金碗和金杯子都装进了背包,心里顿时踏实不少,这一次总算没有白来。
胖子把目光聚拢到这棺材上,说道:“兄弟,咱们怎么下手?”
胖子隔着手套伸手去摸了几下棺材,力气用的大了点,居然把上面的木头摸掉了一大块:“靠!都快成沫了!”
打火机看这个棺材的木头都已经腐朽成这样,居然还能这么完整,忙低声说:“你别乱抠,防止把它弄散架了,我可还没准备好呢!”
胖子干咳一声道:“失误!”
不过说实在的,胖子内心倒是很想它散架,刚刚的东西已经快让他失去理智了。他照边上看了看,又向棺材的另外一头看,想那边会不会也有金碗呢!
事实证明,他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在棺材的尾部,并没有金碗,有的只是几个类似香炉一样的东西。香炉已经烂掉了,就算把它拼接起来,也不值几个钱,所以他根本就没兴趣。
“咱们先把这棺材盖弄下来吧。”打火机用手一试,发现它是钉死的。他又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怕它散了架:“用工兵铲!”
胖子答应一声,随即开始慢慢铲棺材上面的木头。
一开始,他们还有兴致慢慢弄。可是,这棺材不知道是什么木材做的,外面一层是腐朽了,可是里面一层还坚硬的紧。两个人的手掌心,弄得水泡都快起来了,硬是连棺材里面的宝贝的面都没见着。
胖子停下手来,大口喘着气,骂道:“真他娘的难弄,都快累死老子了。”
打火机也有同感,这破棺材还真挺难整的。
挺长时间也弄不开,胖子一生气,直接让打火机闪开。
打火机看到他的动作,立马就知道他要干嘛,像这样小媳妇儿似的弄,到天亮也弄不开这该死的棺材。不过,他也没有阻拦,怂恿道:“是啊,速战速决。”
胖子抡起工兵铲,上前噼里啪啦就是一顿乱砸。还别说,这工兵铲真是够锋利的,几下就把棺材上面的棺材盖砸了个稀巴烂。
之后,胖子和打火机两个人齐动手,将棺材盖的碎片扔到一边。
但棺材盖的破木头被扔掉的那一刹那,一股无比恶心带着恶臭的气味扑面而来。更为奇特的是,这气味是有颜色的,居然是黄色。
虽然他们带着过滤面罩,可是,那气味还是差点把他们熏得栽跟头,被逼得连退了好几步。
胖子干呕一阵,骂道:“咱们是不是盗了屁仙的墓啊,这TMD是在里面放屁渡劫了吧,草。”
如果换做东伟,肯定会和他好好唱和唱和,开开玩笑,也能在无聊的盗墓的过程中,多增加一些乐趣。可是这个打火机,偏偏是个不苟言笑的主,可没他那开玩笑的心思。
他一本正经道:“腐烂的尸体当然就是这个味道,不过这气体,倒真有点怪啊,我也没有见过。”
“好了,咱们赶紧动手吧。”胖子憋好了一大口气,之后上前,准备动手。
这时候,气体已经慢慢在这二百来平的墓室里渐渐消散。胖子凑上去,发现棺材里有两个瓷瓶,瓷瓶不大,但是外面是开片状的,居然是价值连城的宋瓷钧窑。
“我滴个乖乖,要发财了。”“这可是钧窑啊。”胖子和打火机喜滋滋地一人拿起一个瓷瓶,塞进背包里。
之后,他们又重新在棺材里寻找宝贝起来。
再投眼细看,棺材里躺着一个穿着盔甲的死人,因为年头太远,衣服和身体已经烂在一起了,最恐怖的眼部被一些碎木屑挡住了,所以还算没把胖子吓得叫妈妈。
从样子上看,这应该是个将军的墓。
尸体已经干瘪,腐烂,看不出本来的面目。这死人指甲很长,一些白头发与烂掉的头皮脱落,部分骨头和牙齿都露了出来。可能是因为棺材的密封程度够好,所以还没有全部烂成白骨。
从这座墓的情况看,其至少存在了三百年了。三百年历史,居然身上的肉都没有完全烂光,这绝对是非常有研究价值的。
胖子虽说是考古专业的学生,但此行并不是来考古的,所以他对古尸并不关心,他更关心的是里面有没有宝贝。
拿着军用手电在棺材里找了一圈,胖子在死者的脚步位置,又发现一盒金灿灿的东西——居然是金饼和金元宝。
“草,真是个大富豪。”打火机忍不住唏嘘:“这些金子随随便便一块,都能买下一辆宝马x3了。”
胖子嘿嘿一笑:“肯定是贪赃枉法来的,要不然一个将军,哪能有这么多钱陪葬,咱们这叫替天行道啊。”
打火机附笑一声,然后一个人用工兵铲拨住古尸的脚,另外一个人伸手将里面的金饼金元宝弄了出来。
胖子一数,好家伙,光金饼就有十二块,金元宝二十三个。
每一个金饼和金元宝的重量都很沉,足有一斤重,按照现在的金价一克三百,光是金子的价值,就有十五万,如果算上文化价值,一块金疙瘩,真的能够换一辆五十万的宝马x3.
因为太重了,所以只能分开两个人装。虽说只承担了一半的分量,但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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