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恳求,有多么令他心酸。他什么都不想要,就想问问她,可曾有一天,一个时辰,半刻钟,真心地对过他?
他只想知道这个,所以在这桥头足足坐了三千年。
这三千年来,他看着无数人从桥上走过,奈何桥一日,人间千年,他这三千年,人间又过了多久?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清欢撑着下巴,用手指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的划圈圈儿,说来也是奇怪,地面本是漆黑一片,但她手指经过的地方,都显出极强的光来。“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但是有一个条件。”
男人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声音沙哑而迟钝,如同迟缓的机器嘶鸣:“你,说。”
“你在这里待了三千年,扰乱了命数,要受到天道责罚,在这里待的时间越久,责罚越重,所以,我可以给你一世去有她的世界等待,但是,也就只有这么一世。”
有功德的人来世投胎非富即贵,定能青史留名,但男子在这里等了太久了,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以前的小女孩可能能力不够,所以读不出真龙天子的命数,但清欢看得到。
这个人,不能再在奈何桥逗留。
“我知道你不想跳进忘川,那里是没有希望的鬼魂所待之地,因此这一世……就只有一世。”
随后,男子缓慢地站了起来,对着清欢深深拜下去。清欢微微一笑,水袖一划,便捧出一碗汤来:“饮尽此汤,向前行吧。”
男子毫不犹豫地饮下。
清欢看着男子消失在奈何桥头,嘴角的笑意渐渐消失。墨泽仰着小脸问道:“主人,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表情不对劲,难道你刚才说的都是骗那个人的吗?”
“我可不骗人。”清欢摇头。“那女子的确永远都来不了奈何桥。”
“啊?”
“小笨蛋,你是不懂的。”清欢弯下腰来把肥嘟嘟的小朋友抱到怀里,慢慢地又踱步回去。“他的鬼魂在奈何桥等那女子前来投胎,那女子生前后他而死,怕自己赶不上来寻他,死后鬼魂游荡于世间,早已跳脱生死簿外,不过一缕执念支撑。待到二人心愿完成,便是魂飞魄散之日。”
墨泽一听,小脸白了一下,显然是有些不忍:“难道就没有办法帮帮他们吗……”
“世上之事,自有定数,你我跳脱三界之外,即便是在三界中,这法力也不能胡乱使用,因为有的时候,一点点小小的存在,都可能影响整个世界。你难道忘了么?先前,你不还说要成立个什么……穿越者猎杀小组?”清欢的神情语气尽皆淡然。“天道有别,人定又岂能胜天。”
“那主人先前为何不与那人言明?”
“若与他言明,他心中知晓,不过平添一份苦楚。”清欢叹了口气。“那女子怕是顶多还剩百年时间,我心中怜她,才放此人离去,否则,他在奈何桥一坐三千年,早该被天道抹杀了。”
如果世界没有规则没有约束,那便称不上世界,无法成形。个人造业个人担,那两人到底是何故事,都是他们本身的事。
虽然只得一世,但对二人来说,若能有一世相守,应该也不枉这千年等待了。
墨泽这小东西自打跟因果石合二为一后,便多了许多人才有的感情来,尤其是同情心特别泛滥,正想再扒着主人再问一问呢,引魂铃便清脆地响了起来。清欢探头一瞧,果不其然,锅里的汤水又满了。
远处施施然走来一名妙龄的红衣女子。身段妩媚,凹凸有致,只是胸口处蔓延着大片血迹,不过倒是与红衣相得益彰。若非她苍白如雪的脸色,倒真是要认为她还活着了。
清欢轻轻拍了拍桌面,对那女鬼道:“姑娘请坐。”
女鬼失魂落魄地坐了下来,她面上尽是一片哀戚,似乎无法想象自己的遭遇是为什么。墨泽瞧了瞧女鬼的脸色,赶紧趁着对方没注意溜下清欢的膝盖,一闪身,变作生死簿摊开到桌上。
这女鬼生前名唤海棠,乃是魔教左护法,武功高强,杀人如麻,手头沾染的鲜血怕是能盛满一条河。与她结仇的人家不计可数,不知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她的首级,在江湖是人人忌讳的妖女,武林正道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
但妖女呀,往往心系那高岭之花,越是修佛修道的正人君子,越是让她们心动。
女鬼海棠爱上的便是佛家高僧,名唤玄寂。玄寂幼年出家,慈悲为怀,极有天分,悲天悯人,是人人称赞的得道高僧。更是生得面如冠玉俊秀无双,平生己任,便是普度众生。
而海棠爱上这样一个人,又如何能得善终。
自古正邪两立,她在武林大会上对玄寂高僧一见情钟,遂化作普通人家姑娘接近于他,奈何玄寂高风亮节,道貌岸然,始终与她保持距离。后来身份被拆穿,玄寂自言不再见她,海棠自惭形秽,从此消失于他面前。
但她终究是那个高傲的魔教妖女。教主将她从小养大,教她武功,极其器重于她,她如何能不为教主效命?
手头沾满某正道人士全家鲜血的那晚,玄寂及时赶到,只来得及从她手上救下一名稚子。海棠知道,自己若是完不成任务教主会给予何等惩罚,可要她对玄寂出手却是万万不能。
于是她负伤而去,仓皇奔逃,满心都是玄寂平静如古井般的眼神。
从头到尾,都是她自己一厢情愿,他不曾喜欢过她,甚至不曾对她另眼相待过。她满手血腥,欠了无数条人命,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需要救赎的一个普通人。
直到正邪大战,魔教与正道两败俱伤,教主因而闭关,玄寂也身受重伤,唯有血丹方能救他性命。
海棠杀惯了人,再杀几条又有何不可?为了给玄寂炼制解药,她足足杀了九九八十一名童男童女,只为救他一命。妖女不知道什么叫做正义,从没有人教过她,她只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么为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玄寂得知此事后,却狠狠地掌掴了她,说她毫无人性。海棠茫然地站在原地,什么是人性,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她感念教主养育之恩,便为教主殚精竭虑,她喜爱玄寂,便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她没有对不起任何对她好过的人,为什么说她没有人性?
她狼狈离去,只敢在暗处守候,直到玄寂伤愈,她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为她心动。
原以为,这悲天悯人的和尚,当真是只爱世人,原来不过是因为她不是他心动的那人!
是个小尼姑。
海棠简直想笑了。
原来玄寂也能那么温柔,原来他的眸子里也可以透出情意,原来他早有了青梅竹马的小师妹,原来他们两人都苦苦压抑着彼此的情感,只因为一生都献给了佛祖。他们两人互相救赎,那么,她算什么呢?
海棠只想杀了那小尼姑。
却没想到,一生不开杀戒的玄寂,却为了那小尼姑杀了她。
原来到了最后,惟独她,是渡不了的魔。
第140章 第十碗汤(二)
将女鬼海棠引入醴忘台的房间,让她做一场好梦,清欢煮起了汤水,有些犯愁。
墨泽扭着胖身子跑过来:“主人,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出发?”
清欢用长勺子搅了搅汤水,然后尝了一口——每个鬼尝到的汤味道都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是用他们的七情六欲以及一生血泪熬制而成,清欢尝起来就是白水,带着淡淡的腥味儿。她把勺子放下,盯着汤水出神,半晌,才如梦初醒回答墨泽的问题:“怎么说呢,女鬼海棠想要得到高僧玄寂的心,但是我并不想让一个和尚动凡心,虽然他已经动了。”
墨泽惊奇不已:“主人真是有恻隐之心!”
“……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并不是在夸我?”
“嘿嘿嘿……”墨泽嘿嘿一笑,心虚不已。
“不过没关系,既然这是她的心愿,我为她完成也就是了。”清欢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不过是以妖女身份得到和尚的心,小胖蛋,走了。”
墨泽觉得自己被天雷劈了,主人刚才……叫他啥?小胖蛋?!他有那么胖?!低头看了一眼凸出来的小肚肚,墨泽险些掉下眼泪,主人为什么不给他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肉身,要把他变成小孩子?搞得现在他连智商也向小孩看齐……啊他好想哭。
因为错手杀了海棠,高僧玄寂遁入深山苦修,他并无取海棠性命之意,佛陀不会放弃世间任何一个魔,身为出家人,便是要度他人劫难,可他非但没有成功度了海棠,反而失手杀了她。海棠死后,玄寂音讯全无,隐于深山。直到魔教再次蠢蠢欲动,才又现身。
自此,少林与魔教算是彻底结了梁子,不死不休。魔教失了左护法,自然需要有人补上,这个人选便是教主的女儿簪花。簪花本应在满一周岁时死去,如此也不算违背天道。
可清欢在心底鄙视这个名字。又不是正统的少数民族人,土生土长的中原人给自己女儿取名叫簪花,魔教教主难道是个取名废?但用了簪花的身体有个好处,在这之前,清欢从未接触过巫蛊之术,主要是她很不喜欢虫子,但这一回……人世间有那么多东西等着她去一点一点学习,就当这是用了这个名字的赔礼好了。
簪花自小在苗疆长大,母亲乃是苗疆圣女,说起来这又是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身为中原剑客的教主爱上了苗疆圣女,结果两人却遭到了所有人的一致反对,中原武林忌惮苗疆,苗疆厌恶中原人,于是这对苦命鸳鸯的结尾就是簪花的娘身死,临死前将本命蛊传给了刚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教主恨极,走入邪道,自此成立魔教,令中原武林闻风丧胆。
对于苗疆,他不亲近,却也并不拒绝,因为那是妻子的族人,所以他甚至让女儿留在那里做圣女,直到左护法海棠已死,簪花也满了十六岁,他才修书一封,让她回到身边。
清欢把时间点选在了簪花娘亲身死之后,当时簪花才三个月,从此就开始了留在苗疆学习巫蛊的生涯,而中原那边,她就安静等待着事情的发生。海棠未死,她就不会离开苗疆。
反正就是完成心愿为辅,想学巫蛊是真。墨泽很不懂她这么做的意义,要知道到了清欢这个境界,这世上的东西哪里还需要去学,她已经是可以与天道并肩的存在,巫蛊这种东西会与不会又有什么要紧?
有这样好学的主人,墨泽自然也是好奇心十足。很多时候他也在想,主人到底是神还是仙,是佛还是魔?但他也得不到答案,总觉得她都是,却又都不是。大概是自己的境界不够,所以完全不能理解主人这种存在吧?
时间一晃而过,清欢在苗疆度过了近十六年,终于可以启程回去中原了。
簪花的娘,也就是上一任圣女,是不苟言笑的人,终年冷若冰霜,除了面对她爹,不曾对任何人有片刻温情。族人都说,那是因为圣女修习巫蛊,断绝七情六欲,所以才会那样,倘若不是簪花父亲的出现,簪花的娘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女!大巫们每每想起,都会忍不住叹气。
但清欢却有让他们的遗憾得到了缓解,因为她较之其母更有天赋,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不仅如此,人还甜美可爱,人缘也特别好,明明是身份高贵的圣女,但和族人相处的时候却一点架子都没有,所以很受欢迎。
当清欢接到父亲的信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向严肃的大巫们都哭了!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十六年,但清欢很喜欢这群虽然古板保守但却又淳朴可亲的苗人,尤其是她上马离开的时候,胡子最长头发最白的大巫还偷偷抹眼泪了呢,别以为她没瞧见。
跟真诚的人在一起,是清欢最喜欢的。若这世间一切都返璞归真,那就再好不过了。
啊,最重要的是她要先回魔教去见见簪花的爹也就是教主大人,闯出点名号来再说。
可能她的打扮很奇特,所以一踏进中原武林的地界就被盯上了。没办法,人家江湖侠女都打扮的或英姿飒爽或庄严威仪或仙气飘飘,惟独她乌黑的长发束成马尾,穿着极具苗疆特色的服饰,手脚还带着一串银色的小铃铛,一走路呀,那清脆的响声格外引人注目。
她又长得非常漂亮,高鼻深目,五官较之中原人更加立体深邃,皮肤也更白些,因此就更扎眼了。
而清欢本身也很注重这个角色的扮演,在街上逛了一会儿,她突然笑了。本来想找个客栈住宿的,但这一路客栈太多,简直不知道挑哪个,但看到这一家,她二话没说就决定住下来。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这家客栈名叫“出去打客栈”。
一踏进大堂,所有人的目光就都看了过来,友善的、好奇的、邪恶的、心怀不轨的、戒备森严的……总之,应有尽有。清欢却像是浑然未觉,迎面而来的小二像是没注意到她打扮奇怪,很有职业道德的热情招呼:“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呀?”
“当然是住店啦,你这上房给我来一间。”她笑眯眯地说。
她笑起来特别的可爱甜美,有种奇特的感染力,小二笑着应道:“好嘞!上好客房来一间!”
清欢踩着脚步跟在小二身后,一手轻轻摇着,清脆的铃铛声就在大堂里清脆的响起来。临走的时候大巫给她塞了好多奇花异草药材珠宝,她一进中原就找了当铺当掉了些,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银子多~有钱才可以任性住上好客房,否则只能在荒山野岭凑合过。
她才不委屈自己呢。
蹦蹦跳跳地跟着小二到房间去了,又点了几道菜让小二送到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708页 当前第
84页
目录 上一页 ← 84/708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