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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宗_分节阅读_第65节
小说作者:崔安   内容大小:1382.22 KB   下载:大文宗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10-29 09:07:17   加入书签
郡,能否指明一二?”

    “你这童生怎得这么无礼,这太安城脚下,竟敢如此欺辱我,信不信我上告里长,将你拿下!”小二哥见眼前这人故意做出这副模样,实在是忍不住,对张易怒吼道。

    “太安城……没想到竟然传送到这里来了。”

    张易没有在意小二哥的怒火,喃喃自语。看到小二哥怒气大发,他微笑拱手道:“多谢小二哥,小生绝无冒犯之意。昨夜我跟家仆乘坐马车前往太安城,只是半夜时马受惊带着我们四处乱跑,就连家仆都不见了踪影……这才迷了路。”

    小二哥这才明白过来,眼前这位童生当真不是为了调侃自己。他见张易对自己拱手行礼,连忙躬身道:“对不住,当真对不住,我还以为您拿我消遣呢。”

    说罢,小二哥请张易坐下,摆出茶碗,斟满茶水请他饮用,轻声道:“您是从渭城来太安城游玩的吧,遇见这等事的确闹心。不过这地方距离太安城不过十余里,你待会从我这边买一匹马,不需多久便能到达太安城。”

    “原来如此,多谢小二哥。”张易抿了一口茶,顿感神清气爽,甚至不输当日在南都茶庄饮用的好差,他伸出大拇指道,“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能喝到如此好差。”

    “那是当然,这十里茶乃是从不远处的十里亭至太安城门下,沿途遍植茶树,这些野茶树原本是当年太安城百姓为了纪念抗击水妖的将士们栽种。如今过去这些年,越发茂盛和香远四溢,当得上野茶中的绝品。”

    张易侧头望去,说这话的不是小二哥,而是茶肆里的一位客官。这位客官看起来跟张易差不多年纪,身着蓝白锦袍,腰间系着玉带,竟是一位举人。

    现在日头刚起,应当是卯时左右;这么早能出现在太安城十里之外的茶肆饮茶,定然是个爱茶之人。

    “多谢兄台解惑。”张易拱手行礼。

    小二哥嘿嘿笑道:“衍公子说笑了,你可是我这间茶肆的贵客。十里茶虽说好喝,但名气毕竟不足,哪里比得上绿柳茶和大红锦。”

    小二口中的衍公子摇摇头道:“十里茶虽是野茶,却绝不比绿柳茶和大红锦差,城中那些家伙不过是附庸风雅追名逐利之辈,哪里懂得茶好茶坏?待我到时候将来功成名就,便将这十里茶做成招牌,一定让天下人都知道有这等好茶。”

    坐在张易肩头的小飞熊一直在啃食树叶,听到长弓衍这般说话,噗嗤笑道:“本大爷倒是第二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人族小子呢。”

    “噫……这小家伙竟然还会口吐人言,当真奇异!”长弓衍好奇看向小飞熊,他原本便对这个圆圆滚滚的小家伙感兴趣,没想到它竟然还如此奇异。

    小飞熊叉腰道:“愚蠢的人族小子,竟然敢将本大爷称作小家伙!若不是看你有些顺眼,我便揍得你满地找牙!”

    长弓衍微笑起来,对小飞熊更是兴趣十足,丝毫不顾张易与自己身份悬殊,道:“这位兄台,你这小家伙着实可爱,当真卖给我吧?”

    “……我可做不了它的主。”张易微微一笑,掏出银钱递与小二哥,“小二哥,你看这些银钱是否足够买一匹骏马,我想赶往太安城。”

    小二哥接过银钱,凑到张易耳边轻声道:“公子,你便卖给衍公子吧。长弓府在太安城都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我看他对你这头小熊很感兴趣,你若是卖与他,下半辈子都不愁吃喝拉。”

    张易摇头微笑,起身朝马厩走去,随手牵了一匹骏马。翻身上马,便顺着大路往太安城呼啸而去。

    小飞熊在他身后对长弓衍挥舞着小拳头,恶狠狠道:“愚蠢的人族小子,竟然还想买本大爷!若不是本大爷今天累了,定要把你打得爬不起来!”

    长弓衍在茶肆中哈哈大笑,却没有追上去强买小飞熊。

    ……

    骏马在张易的掌控下极为听话,顺着大路向太安城奔去。

    大周皇都,张易心里其实极为向往。

    翰林院,国子监,当朝文相陈东亭以及那位抬手间覆灭张府的大周天子李乾坤,他都很感兴趣。当然,最让张易感兴趣的是,国子监里的那件惊世宝物,是否便是夫子的轮回笔。

    若真能见到这件宝物,说不定便能找出夫子的踪迹。

    骏马奔行不到盏茶时间,一条大河出现在张易眼前,这河流向着太安城流去,应当是护城河。他高兴的拍拍骏马,马儿仰天嘶鸣,瞬间奔出老远,隔着清早漫天的白雾,隐隐可以看见几里外的城池。

    顺着河流东去,河流越发的宽阔,两岸成片的垂柳蔓延,垂下的枝条拍打着水面,滴滴答答的煞是好听。往东约摸半个时辰,水声忽而小了,早晨的迷雾散尽,一座被大河环绕的豪迈雄城出现在眼前。

    南都居大不易!

    太安城,天下第一雄!

    高达三十丈的城墙,张易在一里地外都能看的清清楚楚。大河围绕雄城,仿佛舍不得离去,围绕着它缠绵。河边上的杨柳越发苍苍,城墙由坚硬的黑色巨石包裹,在阳光下反射出生寒的光芒。

    只不过墙头阁楼上爬出了各色的花儿,略微显得有些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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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女儿红

    张易最为熟悉的城市便是长弓城。太安城和长弓城相同的是都没有任何守卫;而两者的不同,则是太安城有着三十丈高的雄伟城墙,占地面积在长弓城的百倍以上。

    长弓城没有城墙,是当初大儒张长弓的照拂。不论是大周朝廷,还是道一书院浮云天宫,都不愿意甚至不敢得罪这位有可能一跃便成为大周第一大贤的天之骄子。

    太安城乃天下雄城,是整个大陆最庞大的城市之一。没有守卫,代表着大周朝廷的骄傲,没有任何人族、水妖能够入侵其中。

    即便是三万年前那场惊世之战,也只有几只零星的水妖仓皇逃窜到此处,被城中滚滚涌动的文运轰杀至渣。

    张易进入太安城,融入在成千上万的人流当中,寻找返回伏流国的方法。大周朝廷对张府的态度并不明显,天地玄门还对自己虎视眈眈,张易不敢轻易表明自己的身份。

    “臭小子,你是第一次来太安城吧。”小飞熊得意的看向张易,颇为自豪的介绍道,“当初诸葛小子辅助李家小子抗击水妖,修建太安城,我可是全程目睹。”

    张易瞥了一眼小飞熊,微笑道:“那时候你不过是一个圆球,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你你……气死本大爷了!”

    小飞熊叉着腰,扇动翅膀绕着张易飞来飞去;它突然想到之前在茶肆看到的那个年轻人,好奇道:“臭小子,刚刚在茶肆看到那个家伙叫长弓衍,跟你好像是同宗嘛。”

    张易随意选了条偏僻的街道行去,听到小飞熊的话,点点头道:“长弓确实是张姓分支,是否跟先祖长弓大儒有关系却不能确定。根据张府的记载,好像跟太安城没有多大交集。”

    “那有什么关系,太安城跟长弓城相距万里,你无论是走水路还是陆路,都至少需要数月。若是能借助长弓府的帮助,若不定直接便可以通过传送法阵回到长弓城。”

    小飞熊小眼珠不停转动,怂恿张易道:“其实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我总觉得今日那名年轻人,跟你好像有些联系,说不定这长弓府当真跟你有关系呢?”

    “……看你这鬼鬼祟祟的模样,肯定没什么好事。”张易摆手拒绝,瞧见不远处有个酒肆,便跨步走了过去,“我找人问下路,便直接返回长弓城。”

    太安城对张易来说,着实危机重重。就算天地玄门和大周朝廷不会对他出手,那位新晋文相甚至不需要任何授意,便会有人前来帮忙除掉自己。

    陈初见说父亲不是恶人,跟陈府那群人绝对没有同流合污。张易半信半疑,堂堂大儒即便担心天下人指责自己抛弃家族明哲保身,那也不至于一言不发,让许多墙头草对张府暗中打压。

    小飞熊微微摇头,臭小子太过固执,让它没有办法,还不如啃几片叶子来得实在。

    ……

    即便太安城是当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生活在北城的人们地位依旧最低。张易恰巧由北面入城,进入这间酒肆当中。

    屋中有三位客人,都是白衣秀才,见张易走了几,随意一瞥,便低头继续谈论,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小二哥,给我一壶酒,再来一些吃的。”

    从进入剑门山脉的那一刻起,张易便没有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眼下着实有些馋了。张易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青袍,他就近选了角落一张小桌,坐在板凳上等待酒食。

    店小二想是还在回味昨夜好梦,趴在桌上打瞌睡,听着声儿便起来招呼,倒没有计较他只是一个童生,太安城民风淳厚,可见一般。

    啾!

    一只巨大的鹰隼从云层中疾扑而下,如同箭矢般越过了城头。正坐在小摊上喝着小酒的张易眯了眯眼睛,抿了一口小酒,看着这头略显熟悉的鹰隼,撇了撇嘴。

    从茶肆到太安城的一路上,张易好似都感觉到云层中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恐怕就是这头鹰隼了!

    兔走鹰隼落,自己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怕一只小鸟么?

    很快,店小二将酒食端了上来,几盘精细的炒菜和一坛酒。

    张易拾起筷子,将每个炒菜都品尝了一遍,这才准备打开酒坛……对于美酒来说,张易更爱美食。但是跟风重楼乔居正这几个酒鬼处的久了,没点酒也不行。

    打开酒坛,酒香顿时飘进了张易的口鼻之中,他好奇问道:“小二哥,这是什么酒,竟然有如此浓烈的香味?”

    店小二看向张易,微笑道:“公子想必是第一次到太安城,但这女儿红美酒的名头,恐怕整个大周皇朝都有所耳闻,公子不如尝尝?”

    女儿红的故事张易自然知晓。

    说的是从前太安城有位举人,取了妻子就想要儿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他的妻子生了个女儿。举人他气恼万分,便将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居然把琴棋书画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女红,举人府中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旺。

    举人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于是决定把她嫁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弟子,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举人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后来,连生男孩子时,也依照着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所以,这酒又叫“状元红”。

    “女儿红”、“状元红”都是经过长期储藏的陈年老酒。这酒实在太香太好喝了,逐渐风靡整个大陆。人们甚至把这种酒当礼品来赠送了。

    当然,这种美酒的酿制方法极为简单,就算是简单的酒肆也能自行酿制。

    “原来这便是状元红,那我一定得尝尝。”张易听到女儿红三字,顿时微笑起来,将美酒倒入杯中,开始品尝。

    琥珀色的酒水倒入碗中,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使人赏心悦目。更让人无法抗拒的是,女儿红诱人的馥郁芳香一股脑儿往张易的鼻子里钻去。

    美酒入喉,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等各种味道顿时充斥在张易的喉咙中。吞落腹中,这些味道消失不见,只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果真是好酒!”张易伸出大拇指称赞,让店小二高兴不已,转过身子继续趴在桌子上浅睡。

    ……

    “我听说,数月前三皇子前往伏流国参加公主择婿文试,结果输给了一位长弓府的公子。不知道是真是假,两位兄台知道么?”

    三位秀才正在聊天,突然聊到了秋伊水择婿文试上,引起了张易的好奇。他一边吃菜喝酒,另一边则竖耳倾听。

    小飞熊之前在茶肆引起了别人注意,进了太安城就不敢口吐人言,乖巧的蹲在桌子上,学着张易用筷子吃菜。

    “这件事我知道,那位公子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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