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人听到警报,听到报警电话后赶来,包括监狱的各级领导。
无论是谁,这警报都象催命的一样。因为,一旦有人跑出去,就意味着监狱的监管出现了问题,否则,犯人怎么可能跑得出去?
海东监狱最近新盖了一栋楼,一栋宿舍楼,因为在此服刑的犯人越来越多,原来的监狱宿舍已经不够用了,急需要新盖一楼犯人宿舍楼扩充容量。
这栋宿舍楼,因为建筑的时候急需人手,曾经临时‘抽’调过一批犯人前去帮忙,邵光仁和贾一飞都曾经去帮忙过,应该对这栋新楼的结构比较了解。这栋新楼已经封顶了,内部正在装修之下,还没有犯人入驻。
因为内部的水电什么都没有配套,所以从外面看上去是黑漆漆一片。这栋新楼,和老宿舍楼是在一个院子里面,要想爬到那栋楼上去,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分管监狱长过来后,一边让管教民警两处分散兵力,对所有的犯人,一律待在宿舍内不准外出,否则一律当作越狱击毙。另一边,赶快部署得力人员新往邵光仁所说的那栋新楼去侦查。
从国内的侦查体制而言,具有侦查权的机关有限,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内部保卫机关。换句话说,对于监狱内部发生的犯罪事件,监狱可以自已行使侦查权,自己完成侦查取证工作。
犯人逃狱,无疑已经涉嫌构成了脱逃罪。脱逃罪和强‘奸’罪一样,是一种亲身犯。对于犯罪的基本理论而言,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因为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是不一样的,如盗窃一样,有的具体实施,有的负责望风,你总不能说因为他没有具体实施偷盗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或者盗窃未遂吧。
又或者,多人预谋去殴打一个,想把这人打成重伤。过去打的时候,总有人具体实施了致人重伤的行为,有的只是在旁边加油助威,但所有人都应当承担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责任,除非事前没有通谋。
但凡事既有规律就有例外。共同犯罪的一般理论就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但这条理论不适用于亲身犯的情况。
什么叫亲身犯呢?
就是除了犯罪者本人,其它人不能替代完成。比如强‘奸’犯,只有他自己强‘奸’完成的时候才能称作既遂,否则别人强‘奸’了,他因为生理原因而没有强‘奸’成,你总不能说他也强‘奸’既遂了吧。
强‘奸’既遂的标准按照国内的通说,那就是对成年‘女’‘性’强‘奸’适用‘插’入说,只要男‘性’的‘生’殖器‘插’入‘女’‘性’的‘生’殖器就构成既遂,不管是否‘射’/‘精’。强‘奸’未成年‘女’‘性’的,则是‘性’器官接触说为既遂标准,只要二者的‘性’器官接触了,就构成既遂。其它的一家之说还有‘射’/‘精’说,认为只有男‘性’在‘女’‘性’体内****了,才构成强‘奸’既遂,这显然对于打击犯罪不利。
而脱逃,则有点类似于强‘奸’,只是说在刑法分类上相似,都属于亲身犯。举个例子而言,如果两个人预谋脱逃,一个人逃出去了,当然是脱逃罪既遂,另一个人没有逃出去,难道你也说他是脱逃既遂吗?肯定是脱逃未遂嘛。
举了这么一大堆刑法理论,目的就是为了说明脱逃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一般很少见。现在贾一飞肯定有脱逃的目的了,但是不是逃出去了,还有待于对整个监狱进行核查才能得出结论。至于他是不是有同谋,也要细细侦查。
所以,在一部分警察去追查贾一飞下落的时候,还有一部分警察和武警赶到各个监区,全部持枪,枪口对准了监区的各个出口。因为就人数对比来看,犯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警察和武警的数量,万一有人趁机煽风点火,鼓动暴狱,或者根本就是邵光仁的调虎离山之计,大家都去追脱逃的贾一飞了,监区再出现异动,那后果和影响就更大了。
所有参与追捕的人心都紧绷着,这也是他们头一次遇见越狱的事情。万一犯人跑出去了,那就是整个监狱的耻辱!
等追捕警察赶到那栋新楼楼顶的时候,赫然发现,贾一飞正坐在楼顶一处,旁边还有一个自制的类似降落伞的东西。
数道强力手电筒的强光照‘射’在贾一飞脸上身上时,多支冲锋枪的红外线瞄准红点对准贾一飞时,贾一飞这才意识到,有人上来了。
贾一飞,是海东监狱关押的重刑犯,被海东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判决生效后送至海东监狱服刑。目前服刑期才刚刚过了半年,仍在死缓的两年考验期内。按说经过了入监的教育,知道死缓两年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就要执行死刑,他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面对蜂拥而至的追捕人员,贾一飞并不慌张,而是威胁追捕人员,如果再靠近,他就真的从这栋楼上跳下去。
这时,监狱的谈判专家出面,和贾一飞不紧不慢地聊着,试图打消他的跳楼念头。和贾一飞‘交’谈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分散他的注意力,以使突击队员迂回后从侧面将其捕获。数道灯光,也有意识到稍微侧了一下,贾一飞并没有发觉。
果然,贾一飞和谈判专家‘激’动地谈了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突击队员的‘挺’进。贾一飞所处的位置只是楼顶的稍微靠边地带,并不是真正在九十度的楼角,因此没有注意到突进的警察。
突击队员趁贾一飞不注意,快速迂回到贾一飞的后侧,一个饿虎扑食,上前将贾一飞扑倒在了地下,其它警察一拥而上,将贾一飞摁在地下。这才赶快逐级通过对讲机汇报,越狱逃犯已被抓获,可以解除警报了。
就这样,有惊无除,越狱犯贾一飞被兵不血刃地拿下了。他为什么想越狱?又为什么没越了呢?背后又有什么样的隐情?
重案侦破传奇目录 第214章 为什么要逃
贾一飞是个死缓犯,只要老老实实地躲过了这两年不出事,就铁定死不了了。
那他为什么要铤而走险,要越狱呢?
监狱警察抓到贾一飞后,立刻开始了侦查讯问。贾一飞倒是承认的‘挺’好,说是觉得死缓在监狱要待二十多年,看不到希望,如果真的逃出去了就自由了。就是在这样一种心理驱使下,使他迈出了越狱的一步。
于是,平时在监狱的服装厂干活时,偷偷地‘弄’了一些布料,然后再经过缝合,自制了一张简易的降落伞。
为什么要制作降落伞越狱呢?而不是采取其它方法呢?
据贾一飞‘交’待,因为监区内新盖的一栋楼,看上去距离监狱的外墙很近。如果有了自制的降落伞,到时候再助跑一下,往前再跳个几米,滑翔一下,说不定就能够飞越电网高墙,重获自由。
降落伞制作好了以后,贾一飞开始寻找越狱的时机。
终于,他觉得吃完晚饭以后的这段时间比较有利,天黑人杂比较‘乱’,可以趁‘乱’跑到那栋楼上去。
这一天,贾一飞事先将降落伞藏到一处,吃过饭后,贾一飞就偷偷地找了个监控拍不到的死角悄悄藏了起来,天黑得比较厉害的时候,他就迅速跑过空旷地带,进了那栋新楼。
那栋新楼正在建设之中,还没有‘交’付使用,自然没有安装监控设备。
贾一飞一口气跑到楼顶,正准备实施宏大的越狱计划时,一看楼上的结构构造,顿时傻眼了。
原来,贾一飞想象中楼顶上应该全部是平地,这样助跑才能充分地发力。
但到了楼顶以后,一看并不是这样,楼顶边缘处还有一圈‘女’墙。这‘女’墙大约有半米多高。如果助跑的话,‘女’墙恰巧会阻挡一些速度,使助跑产生的力量达不到最大值。
再从屋顶上往外墙看一看,贾一飞也是倒吸一口冷气。新楼从地面上看,似乎离监狱外墙远不了多少。但是从楼顶一看,觉得离外墙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再加之‘女’墙的阻挡,助跑再往前跳,加上滑翔的距离,也未必十拿九稳地飞出去。很有可能飞出去半个,挂在外墙内侧的电网上。
再三权衡,贾一飞还是拿不定主意,想跳的想法有,不敢跳的想法也有,最终他决定不跳了。
但不跳你就快点悄悄的再溜回去了,这样人家还发现不了。可贾一飞偏不想回去,就让警察看紧张紧张。
在他跑到新楼楼顶到狱警到达之间,贾一飞完全有时间再溜回去。可惜他没溜。等待他的,将会是脱逃罪的追诉。
因为是在死缓期间重新犯罪,按照刑法规定,经过最高法院批准,是要撤销缓期,执行死刑的。这都是后话了。
而举报贾一飞越狱的邵光仁,则因为举报有功,被减刑一年,剩余刑期已经屈指可数了。
消息传到海东市各政法机关的时候,东北那三个逃犯已经全部抓获,最后一名脱逃的犯人也被抓到了。
在现在的监管条件下,能够逃出监管机关已属不易,不被抓回来已是难上加难。没有人能够逃过这一劫。
至于贾一军为什么要越狱,目前的情况下,其动机,只能依靠贾一军本人的供述了,别无他法。毕竟,贾一飞越狱的事实是存在的,至于他为什么要越狱,只有他心里知道。
因为贾一军的越狱事件虽然闹得很大,海东监狱已经十几年没有拉响过警报了,所以,在这次警报响起之后,由于全力的追捕,再加上邵光仁的告密,很快地就抓到了贾一军本人。
虽然,在目前的监管条件下,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要逃出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这几个称谓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在案发以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抓到了可能作案的人,这个时候的人,在法律上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因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犯罪嫌疑人的这个称呼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直到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还是这个称呼。
检察机关,也就是每一级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在经过审查起诉之后,觉得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将公安机关报送的起诉意见书进行审查,将之改造为起诉书。在这个阶段,作案人的称谓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了,而应该是被告人了。
当检察院的起诉书诉至法院的时候,这时仍然是称作是被告人。这个称谓经历的时间也是比较常的,在一审的判决书中,在判决主文部分,描述的仍然是被告人某某某犯什么罪,判处什么刑罚。
国内目前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利。这样,在二审期间,被告人的身份就称之为上诉人,再加个括弧,原审被告人。
现在目前,国内实行的都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无论被告人犯的什么罪,经过二级法院的审理,案件的诉讼过程就宣告终结。
比如,基层法院,也就是县一级,或者是不设区的市一级判决的案件,被告人不服,可以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审理后或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二审都是终局的。
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存在着级别管辖的问题,基层法院虽然管辖了很大一部分。但也有一部分重案,比如重案侦缉队侦查的这么一系列重案,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
现在有句俗话是:中级中级,死刑无期。这也很形象的说明了中级法院在审理重大刑事案件中的一审地位。
虽然每个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受理一定数量的一审刑事案件,但每年受理的很少,基本上一年都不到一个。象不厚先生都由市中院一审,那么,能够在全省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省高院一审的刑事案件能有几个呢?
同样,国内乃至海东市,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数以千计,都要根据犯罪后果,分别起诉至各县区检察院。这些案子,大多由县区公安机关侦查,能够到重案侦缉队的还是少数。
重案侦破传奇目录 第215章 侦查体系的设置
实际上,对于国内的刑事案件侦查体系,很多社会公众并不是十分了解的。
本书并不是关一国内侦查体系的教科书,也不会也无法详细的介绍国内的侦查体系。因为目前的侦查体系,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司法改革,或者今后的体制改革中予以纠正。
所以说,在这么多的刑事案件中,并没有拘泥于刑事案件的体制特点,而是着重于刑事案件的侦破特点,主要从故事‘性’上来给大家予以解释。
虽然这些都是一些基础‘性’的东西,如果是在公检法机关工作过的,或者与公检法机关有密切联系的,都会明白其中的规则和道理。但对于普通的社会公众来看,并不是每个人都熟悉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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