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住老兔子洞口的长草,敏捷地爬上高处,向着远方瞭望。
除了和昨日一样确认自己距离青灰页岩带和自己领地的距离,陆丰还抱着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想要寻找另外一条兔道,借以找到另外一处野兔的洞穴。
毕竟陆丰这一次外出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多的兔绒,以度过漫长的寒冬,既然不能从老兔子这里得到,便只有打其他野兔的主意了。
但就在陆丰在长草顶端仔细扭动小脑袋探索时,突然在身后传来一声压抑低声的惊呼。
“呀,红腹松鼠!”
。。。。。。
“哪里?”
“在哪里?”
“那里!看到没有,爬在几根粗长草茎上的就是!”
“快,快!快拿出手机,拍下来!”
啃完了午餐,妹子五人组躺在防潮垫上,吹着微微的山风,照耀着暖暖的太阳,竟是有了一种微醺的感觉。
只不过,精力格外旺盛的乐乐妹子虽斜躺在宋素的身上,眼睛却是滴溜溜地转动着,不时地四处张望。
而就在一次偶然的转动中,姚乐乐的眼睛突然撇到在距离防潮垫不到二米的一处草丛后面,突然探出一个小小的毛茸茸,带着黑鼻头和细长胡须的鼠辈脑袋。
换了另外一个普通的女孩,或者是五人组中的淼淼和蓉蓉,可能会立刻发出一阵尖叫,但是姚乐乐不同,她家就是开宠物店的,并且在月华市里的名气还不小。
从小在宠物店中长大的姚乐乐自然能够分清面前的小脑袋是老鼠,还是仓鼠,抑或是松鼠。所以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将目光集中,悄悄地注视着陆丰爬上长草的顶端才悄然摇动脑袋下的宋素。
顺着姚乐乐的手指还有快乐笑容看去的宋素,在看到陆丰身影的同时,却是发出了一声压抑的低呼。
“呀,红腹松鼠!”
或许是姚乐乐混在一起时间长久,宋素也对宠物界有了一定的认识,松鼠,作为最近这段时间突然冒起的时髦宠物,乐乐家中也进了不少,宋素的表哥就养了一只魔王松鼠。
不过相对于昂贵庞大的魔王松鼠,小巧可爱的花栗鼠,精灵古怪的RB小鼯鼠,宋素还是最为喜欢红腹松鼠。
它没有魔王松鼠粗长威武的耳毛,也没有花栗鼠的可爱条纹,更没有小鼯鼠的精灵大眼,但是红腹松鼠却以好养活,摄食范围极度广泛而著称,同时红腹松鼠又能够在峭壁高树间飞跃攀腾,故又名【飞鼠】,【镖鼠】。
宋素的低呼也立刻惊醒了其他几个妹子,他们纷纷将头扭向宋素和姚乐乐看向的方向,在发现了陆丰的身影之后,更是纷纷从身上拿出手机,摄像头瞄准了陆丰的身躯,或拍照,或摄像地忙碌起来。
。。。。。。
“吱!!!”
松鼠的听力比人耳要好上太多,即便是宋素的惊呼已经压抑得极低,但还是顺风飘进了陆丰的耳中。
这一刻,陆丰握住草茎的前爪不由自主的用力,将原本足以支撑身体的草茎握折,也让他的身躯不由自主的顺着折断的草茎原地打了个转,差点掉下去。
但这点小小的危险根本比不上陆丰心中的震惊!
竟然有人?
怎么会有人?
这里不是山林荒野吗?怎么会有人?
陆丰的小脖子肌肉僵硬,甚至在扭动中发出微不可闻的脆响。
“咔嚓~!咔嚓~!咔嚓~!”
一节,一节,陆丰的脖子向着后方旋转,直到和后方二米开外的五双或妩媚,或清纯,或好奇,或激动,或淡定的眼神碰撞在一起!
“呀!快看!快看!它回头了!它在看着我们!”
乐乐的巴掌快活地拍打在其他妹子的身上,而其他妹子则立刻端起手中的手机,启动拍照模式,一时间,清脆的咔嚓声连续不断地响起,将陆丰小巧可爱的身型,懵懂的眼神摄入其中,保存起来。
而陆丰的小脑袋中此刻就如同他的眼神,只有一个想法!
懵逼!好。。。好多妹子啊!
第二十一章 手机
“来来来,快来拍照!”
“我要和松鼠合影!”
趁着陆丰呆滞的时机,姚乐乐快走几步,来到陆丰攀爬的草茎后方,圆圆的脸颊鼓起,淘气地在陆丰的身后比出了剪刀手。
“咔嚓——!”
“我来,我来,我也要拍!”
“还有我!”
“我先来!”
看到陆丰毫不怕生的表现,其他的几位妹子再也无法保持镇定,立时从防潮垫上爬起,围绕着陆丰的小身躯摆出各种拍照专用姿势,同时各个手机自动调光模式的闪光灯不断亮起,犹如写真现场。
当陆丰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木然发现自己的前爪上抱着一个大大的【补血补脑】(也就是一个硕大的红枣去除枣核之后塞进半个大核桃仁)蹲坐在防潮垫上,浑身的细密绒毛不时传来温暖细腻的抚触。
“运气真好!”
“没想到这只红腹松鼠完全不怕人!”
数只芊芊玉手在陆丰的身上抚摸,五名妹子在一边聊着天,一边爱/抚着陆丰,甚至姚乐乐还将陆丰抱到胸前,圆圆的脸颊贴着陆丰的颊囊可劲的摩擦。
“素素,我们把它带回去怎么样?”
不过回复乐乐的是宋素淡淡的微笑,在宋素的微笑中,乐乐恋恋不舍地将陆丰放到草地上,然后将吃剩下多余的坚果放在陆丰的面前。
身为月华大学的学生,姚乐乐虽然看上去长得娇小,但同样已经成年。
从宋素的微笑中,乐乐可以看出坚决,虽然宋素很喜欢松鼠,家中的摆设也有很多松鼠玩偶,但是她同样是一名坚决的环境保护人士。
野外的松鼠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贸然将野外的松鼠带进城市,很可能导致相当严重的后果,轻则生病,重则死亡。
“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不能带回家,真是可惜!”
“再见了小家伙,有空来看你咯!”
学着姚乐乐的样子,其他妹子也将多余的零食坚果放在陆丰的面前,然后宋素还微笑着伸手摸了摸陆丰的脑袋。
“好好的活下去哦,说不定下次来爬山还能看到你!”
。。。。。。
在山间草海中消遣了几个小时,五位妹子折起防潮垫,带着吃剩下的食水和包装垃圾顺着原路爬下山去,陆丰蹲坐在草海中,目送几位妹子的身影缓缓消失在远方。
虽然陆丰在一开始确实是因为自己的领地附近出现了人类的行踪而诧异,但回过神后的他却一直在考虑着回归人类社会的可能性。
看着五位妹子的打扮,陆丰可以确认,有一座城市距离自己的领地并不遥远,甚至可以说近在咫尺。
甚至在妹子们离开的时候,陆丰还向前行走了几步,想要跟随妹子们的脚步找到那座城市,然后。。。。
然后,本鼠又能做些什么呢?
“挠挠挠挠~!”
笨蛋,陆丰你真是笨死了,就不会卖卖萌,让这些可爱的妹子带回家去?
虽然陆丰也看到了宋素的微笑,知道让妹子们带自己回家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同时在察言观色间也知道在五位妹子中,宋素居于主导地位,但还是忍不住偷偷癔想,然后偷偷后悔。
算了,想那么多做什么?没有这些妹子,本鼠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猛挠了一顿脑门之后,看着面前的十余枚经过各种加工,美味可口的坚果,陆丰在后悔之余,将这些坚果一个个塞进颊囊中,然后从颊囊中吐出一枚坚果,美美地啃吃起来。
恩,真好吃!
这是一枚手剥巴旦木,经过各种香料的炒制,熟透的果仁充满了诱人的味道,并且外壳已经经过机械加过,剥削到了极薄的地步,只需要人们用手轻轻一压,便可以获取到内中的果仁。
陆丰身具人身大力,同时又有一对切削木头如啃蛋糕的锋利门牙,自然更是牙到仁出,只是几秒之间,便剥去巴旦木的外壳,将果仁取出。
“磕磕磕磕~!”
一股香甜的气息在陆丰的口腔中蔓延,与松子相比,巴旦木的含糖量要高出许多,虽然没有松子的油性,但却更加甘甜。
妹子们已经远离,生活还要继续。
让妹子们带自己离开山林本来就是一个不且实际的幻想,不在陆丰的计划之内,所以在吃完美味的手剥巴旦木之后,陆丰还是依照原本的计划,爬上一丛直立的坚硬草茎,再次开始寻找起兔道来。
而这一次,陆丰找到了。
在距离老兔子洞穴十米左右的一丛长草之后,一个洞口若隐若现,和老兔子巢穴洞口的布置基本一致,显然也是一个野兔的洞穴。
GO!收集兔绒去了!
对待老兔子客气,并不意味着陆丰对整个野兔种族都会客气。
迅捷地从草茎上爬下,陆丰带着满颊囊的食物狂飙而起,如风般冲向十米开外的野兔巢穴。
从老兔子巢穴中苏醒爬出,已经是正午时分,更和妹子们相处了几个小时,陆丰此刻想着的只有尽快收集到足够铺垫卧室的兔绒,然后尽快赶回大松树,为自己铺设好一个温暖舒适,足以抵御寒冬低温的美妙窝巢。
我刮!我刮!我刮!
和老兔子的巢穴相比,陆丰这次发现的窝巢主人显然要年轻许多,不但窝巢的深度和长度不能和老兔子相提并论,就连窝巢最底部卧室中的兔绒数量也要少上许多,不过有一点比老兔子那里良好,在这个窝巢中,陆丰收集到的基本上是今年才长出的柔软兔绒,比上一次从老兔子那里搜刮到的要更加柔软和干净一些,兔子骚味也要淡上一些。
我转!我拧!我翻!
照例从野兔窝巢中翻出细长柔韧的草茎编织成细绳,陆丰将兔绒捆扎成包状,然后叼起爬出通道。
山风开始逐渐猛烈,头上太阳开始挂向西边的树梢,陆丰加快速度,他可不想再在这片草场中和老兔子再睡一个晚上。
“叮铃铃~叮铃铃~”
但就在陆丰在草海中如快艇破浪穿梭的时候,一阵阵的电话铃声突然在深秋空旷而无虫鸣的草海中响起,顺着山风传出悠远的距离。
第二十二章 黑客
电话铃声!
难道还有人在附近!
陆丰立刻丢下口中的兔绒包,紧张得竖直耳朵,甚至黑亮的鼻尖都渗出了紧张的水分。
“叮铃铃~叮铃铃~!”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除了电话铃声和山风吹动草海的声音,陆丰竖直并且不断旋转的耳朵再没有收集到任何一点与荒野不符的声音。
看来是那些妹子中某一位的手机掉了!
再三确认没有其他代表危险的声音,陆丰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叼着兔绒包,向着电话铃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叮铃铃~!叮铃铃~!”
在陆丰不断前进的途中,电话铃声一度中断,让陆丰失去目标,不过后续又再次响起,终于在第二次铃声停歇前,陆丰终于找到了。
看着手机铃声传来的地方,陆丰无语的仰头看向天空,然后缩起了右前掌五个爪子中的四个。
“吱——!”
老天爷,到底本鼠和老兔子有什么孽缘!
让你三番五次把本鼠带回它的身边!
不过,虽然陆丰心里有些别扭,手机还是要捡的,丢下口中叼着的兔绒包,陆丰小心地翻过野兔洞穴外的长草,钻进了甬道中。
老兔子挖的甬道有些陡峭,又有些弯曲,这样可以较好地拖延掠食者进入的速度,为自身逃离巢穴争取时间。
而在拐过二个弯道深入地下约一米距离的地方,陆丰发现了手机。
手机不大,只有陆丰半个身体那么大,外面套着粉红色的半金属保护壳,有着镜面般的效果,将手机翻起,倚靠在洞壁上,陆丰却意外地发现手机的屏幕是亮着的,同时并没有运行任何屏幕保护程序!
“吱~!”
陆丰突然感觉到泪水湿润了眼眶!
老天爷!
本鼠错怪你了!
你对本鼠真的是太好了!
。。。。。。
手机的品牌是水果,虽然陆丰从前只用过粗粮,而且还是发红的粗粮,不过在朋友的手机上也操作过一二。
伸出前爪,陆丰在屏幕上滑动着,而屏幕也随着陆丰指掌前肉球的活动而灵活运转。没有打开任何APP,陆丰第一时间将魔爪伸向了【设置】。
“吱吱~吱吱~!”
哼哼!
本鼠可不是什么好鼠!
既然手机掉在本鼠的领地上,便是本鼠的东西!
这一刻,陆丰已经全然忘了,这是老兔子的巢穴,根本不是自己的树中别墅。
熟练地打开设置中的指纹设置,陆丰将自己的前爪放在指纹按键上,然后轻轻按下。
一次!
二次!
三次!
。。。。。。
在陆丰还是身而为人的岁月,国外有作死能手尝试过将自己水果手机的指纹解锁功能用其他部位代替,比如脚趾,肚脐,乳/突等等,更有甚者,竟然用自己家的宠物猫的脚底肉球当做解锁部位,还让他成功录入。
也正是曾经的这个新闻,让陆丰在发现手机没有上锁后,第一时间指向了【设置】。既然猫咪的脚掌肉球能够录入,没道理,本鼠的掌中肉球会无法成功!
“滴!”
“您的指纹已经输入成功!”
连续六次之后,手机屏幕上跳出一行中文,让陆丰原本紧张的乌溜溜大眼睛都弯曲起来,原本有些激烈跳动的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114页 当前第
10页
目录 上一页 ← 10/114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