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聪明。”
“你的确很聪明。”
“可压不住在关键时刻还是会犯蠢。”
“哦?此话怎讲?”
“吴尚清死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奇怪他为何会突然诈死,其实回过头来想,很简单,因为有人拿着一个可能让吴氏一族陪葬的隐秘威胁他。愿意是想让他承担起自己身上的人命罪,可惜他不但不知悔改,在死遁时还想殃及无辜的乞丐,于是,凌波仙出现了,让他的假死变成了真死。孙神捕觉得,我的推测可对?”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第一,她没有这样的身手能撂倒吴尚清带的两个护院家丁;第二,即便是吴尚清,大概她也没这个能力与之一搏;第三,她更没有能力让吴尚清的尸身一宿之间化为白骨,相反,倒是真正的凌波仙有这个伎俩,章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是个妖孽吧!”宋轶在写《惊华录》新篇,愤愤评价道。这个妖孽奇葩的二王三恪,她总得给他盖棺定论一下的。既然诈死,从今晚后你就当个死人好了,也别再想着纠集什么前朝余孽,死灰复燃。死就死得彻底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看明白没?
☆、第八十五章 (捉虫)
刚经历完长留王的谋逆,深陷尸毒, 难得捡回一条小命, 又急吼吼地整顿《惊华录》, 该出传记的出传记,该出画本的出画本, 该换榜单的换榜单,宋轶忙活了足有大半月, 正打算好好休整休整,谁知道大朝会的人却相继递上拜帖。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各地入京的大族子弟, 想来是想在《惊华录》弄得位置, 以前是画骨先生掌权,他们无从下手,如今听闻出了个女徒弟,还是很喜欢出来凑热闹的女徒弟, 于是人人都想从她这里找到登上风云榜的捷径。
宋轶看着满案几的拜帖, 直接问李宓:“这里面可有谁长得顶好看的?”
李宓摸摸下巴, 很是肯定地说:“都挺难看的。”
宋轶撇撇嘴, 将拜帖随手一刨,“那你便替我打发了吧。”
李宓从善如流,转头拿出另一份拜帖, “这是凤羽夫人的。”
宋轶瞪眼:“我说了,再也不接媒人画像!”
李宓只将手往袖笼里一搁,掏出一叠银票来, “五百两银子。”其实接媒人画像可比她干那些莫名其妙的事安全可靠多了。
宋轶顿时吸了口凉气,小心肝嘭咚跳了两下,“哪家姑娘?”
“定远候,罗家。”
“什么?可是益州越嶲那个罗家?”宋轶嘭地弹起来,一头撞在旁边的书架上,李宓伸手揉了揉她的额头,淡定答道:“对,就是曾经跟前朝王司马交好的那个罗家。”
益州越嶲地处西南,乃吐谷浑、北魏、南宋,三国交错之地。
当年五胡乱华,罗氏一族全族向西南迁徙,据说,找到一个几乎没人住的山旮旯里,没曾想,这里竟然蕴藏着大量的铁矿,罗家在此建立邬堡,并开采铁矿,制造兵器,壮大部曲队伍,成为享誉一方的大世家。
前朝时,越嶲罗氏便已是神兵之家,秦、凉、燕、晋等诸国都向其购买过兵器以谋胜战。
因近百年来,天下分崩离析,政权朝夕更替,世家坞堡向来自立为王,很少忠于哪个政权。这越嶲罗氏,不过因为地处刘宋益州境内,才接了这么一个定远侯的爵位,虽然也与世家大族有姻亲,但会花重金画一幅画像为冰人做媒使用,着实令人费解啊。
“罗家姑娘难道不该鼻孔朝天,对世家公子不屑一顾吗?莫非,这女公子看上谁了?”
李宓一看她滴溜溜转悠的那双眼睛便气不打一处来,“恐怕这回你真猜对了!”
这大宋最珍贵的单身汉,便是刘煜了。他爷爷的,这是又准备来跟她抢男人啊!
这样没完没了的可不行,她得想个办法永绝后患!
宫中,昭阳殿。
“阿煜,你该要个孩子了。”饭桌上,开元帝冷不丁地说。
臧皇后亲手炖的羊肉汤刚入口,刘煜就差点喷出来,俊脸憋了憋,直接憋成了面瘫,那口汤也顺利咽下。
臧皇后瞪了开元帝一眼,“说话也不挑时候。”转头,关怀道:“没呛着吧?”
刘煜摇头,搁碗,“皇兄这是又要给臣弟挑王妃吗?”
悟性很好,开元帝满意地点点头,“此番大朝会,一些藩王刺史带了女眷进京述职,昨日里,朕让朱富贵去打听了,其中不乏品貌皆备之人。”
“比如?”
“比如广平王萧炎之女萧玉致,定远侯罗京之女罗丹琼。”
刘煜淡漠地点点头。
似乎,自从开元帝知道自己和臧皇后大概不能再生养之后,他就将主意往刘煜身上打。当然,这种密辛不但让太医院封了口,连臧皇后都是不知道原委的,更别提那些朝臣了。
两位皇子现在身子也不太好,时日久了自然会被人看出来,刘宋皇室还是需要个像样的继承人,两兄弟便在这事上给卯上了。
“可是,臣弟已经有中意之人了。”刘煜觉得,与其被人一直惦记中,不如名草有主永绝后患来得好。
“谁?”异常平静的询问口气。
“宋轶。”
开元帝端汤的手微微晃了晃,脸上一层不变,但刘煜却将他心头的震撼看得一清二楚。但这种震撼不是因为意外这个结果,而像是心中所有预料,此刻被证实,同时惊讶于他竟然真敢说出来。
“宋轶这孩子不错。”臧皇后率先说道。
皇后都这样说了,开元帝勉为其难地点点头,“就是丑了点。”
臧皇后斜睨他:原来你真是个看脸的皇上。
开元帝自知失言,面上僵了僵,轻咳一声补充道:“但她画技好,文采好,还是个远见卓识的好姑娘!”
臧皇后终于将瞪他的视线挪开,转向刘煜时又温和了几分,“那她可知道?”
开元帝甚是不屑,“宋轶那只小色鬼,一直觊觎咱们家阿煜,若知道此事,还不直接投怀送抱?”
“我倒不觉得她是如此轻浮之人。阿煜若真心悦于她,还是要好生跟人家说。你们年纪都不小了,应该知道怎么办。”
“嗯。”刘煜低头继续喝汤。
臧皇后惊讶地发现,他的耳根子竟然红了,内心自是十分欢喜的。
开元帝却皱着眉头,“可是广平王和定远侯都跟朕说过了……他们可是王侯公卿,以宋轶的身份要如何拒绝?”
这些人可不会看喜欢不喜欢,身在高位,婚姻便是权利的交换,以宋轶那寒门出身,没有任何身世背景依托,用她做托词,总是说服力低了点。
“这个,臣弟自有主张。”
既然刘煜坚持,开元帝也没好说什么。只是待人一走,他忍不住问自家皇后:“你说阿煜到底是真喜欢宋轶那个小色鬼还是想拉她当挡箭牌?”
“阿煜不是一个视感情如儿戏的人。他既然说出口了,便是一辈子的事,就跟当年阿姝一样!”
说起王静姝,开元帝又有些抑郁了,是啊,只要刘煜喜欢,管他什么身份背景呢。
吃过午饭,刘煜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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