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监控。哪怕您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只要这些关陇世家的子弟愿意为您效力,乱世中的兵是不成问题的,优秀的军官才是称霸天下的资本!所以到时候主公您如果愿意当隋室的忠臣,可以平叛,如果想要自立的话,那天下就是主公的!”
李渊摇了摇头:“事情恐怕没有玄真你想的这么容易,打这算盘的人可不止我一个,别的不说,王世充显然也是同样的想法,挑动杨玄感起事,然后他好领兵平叛,我虽有关陇世家子的支持,可是王世充只要打出隋室这面大旗,以隋朝大将的名义领兵出征,那还是能得不少英雄豪杰的支持,毕竟隋室乃是正溯,即使是在乱世中,当个忠臣也比当个反贼更能吸引人才呢。”
裴寂微微一笑:“这点属下也曾考虑过,不过以杨广的猜忌,王世充这个阴险狠毒,才华绝世的家伙,他是更不可能完全放权的,最低限度,也会一直留着他的家人,以为人质,王世充除非真想成个孤家寡人,否则不可能抢先自立的。而且他的出身太差,天下英雄很少有人愿意投奔一个胡商的孙子,不在有夺取天下的实力前,一直摆出一个效忠隋室的样子,只怕对他自己也不利。”
李渊笑了笑:“可是如果王世充领兵平叛,那平叛得太顺利,就会打完仗后被收回兵权,打得太慢的话,又会因为作战不利而被解职,玄真,如果你是王世充,这个矛盾又该如何解决呢?”
裴寂笑了笑:“四个字,养寇自重!”
李渊的双眼神光一闪:“什么寇?才有这样的实力能让王世充一直养着,而不用担心给收去了兵权?”
裴寂冷笑一声:“自然是可以夺取天下的巨寇,百万流民军与世家贵子的完美结合,我猜那王世充有可能想把杨玄感培养成这样的巨寇,若是与他对阵,打默契仗,那打个三年五载也不在话下。”
李渊叹了口气:“若是如此,我们更要抓紧时间夺取关中了,只是杨玄感现在在黎阳,他起兵不会这么顺利,东都打不下来的话,就只能转而折向关中,若是关中被他所取,那我们所有的梦想,都要化为泡影了!”
裴寂点了点头:“所以绝对不可以让杨玄感进入关中,主公放心,黎阳那里,我已经留了眼线,只要杨玄感一有异动,我们就会有情报的。”
李渊的嘴角勾了勾:“其实我还是挺欣赏这个差点成了我女婿的家伙,可惜啊,不过要是他能为了我的大业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裴寂微微一笑:“那么这次主公还是得尽力保住封伦,只要封伦活着,那杨玄感就一定会提前举事,这个家伙虽然人微言轻,但是知道一些他们之间的事情,所以无论是杨玄感还是王世充,都不希望他活着坏自己的事。”
李渊点了点头:“嗯,这次建成和世民都跟着我,玄真,你说,我应该派谁去负责这次的保护封伦行动呢?”
裴寂笑着摇了摇头:“主公早已经胸有成竹了,又何必问属下呢?”
说到这里,李渊先是一愣,转而和裴寂相对大笑,二人的影子被火盆中的火光映在帐壁之上,越来越大。
封伦的这一觉睡得很好,很踏实,前几天他一直处于担惊受怕的状态,几乎无一夜安枕,在疲劳与伤病的双重作用下,这一觉他直睡到日上三杆,直到一个人在不停地摇着他时,他才一边抹着嘴边的口涎,一边揉着惺忪的双眼,不满地嚷道:“何人如此无礼,惊扰本官的清梦!”
柴绍那张英武逼人的脸上带着笑容,在封伦的面前晃来晃去:“封舍人,是我,柴绍啊,您忘了昨天和唐国公的约定了吗?”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天之骄子
封伦一下子想到了昨天晚上的事,连忙从床上一蹦而起,丝毫看不出他身上的伤势,他一边套着衣服,一边嚷道:“唐国公真是信守承诺啊,请问他派来的壮士呢?”
一个清脆响亮,锐气中透着极度镇定和威严的声音钻进了封伦的耳中:“小侄李世民,奉我家大人之命,前来拜见封舍人,祝封舍人身体健康,一切安好!”
封伦的脸色一变,循声望去,只见一员威风凛凛的少年武将,全副武装,头戴虎头亮银盔,身穿连环明光铠,肩顶吞云兽面甲,腰束豹尾金丝带,背上挎着一根足有大半人高,看起来有五六石的铁胎大弓,手扶一口环首横刀,脚踏五方行云快靴,生得是唇红齿白,目如朗星,天庭饱满的国字脸,任叫谁见了,都不免要竖起大姆指,喝声“真真是英雄出少年”的彩啊。
封伦哈哈一笑:“原来是唐国公的二公子啊,世民贤侄,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比传说中更加威风凛凛呀。不过。。。。”封伦说到这里,眼珠子一转,“这回不是令兄来吗?”
封伦虽然听说李渊的二儿子李世民英雄了得,但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不如二十多岁的李建成成熟稳重,他本以为李建成和李世民会一起前来,或者是李渊的几个厉害的侄子辈,如李神通,李道宗等人也会来,可没有想到只有李世民一人前来,一想到自己的身家性命要交给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掌管,他这心里又不免有些打起了小鼓。
李世民微微一笑。说道:“封舍人。家兄昨天随着我家大人一起面圣。至尊看到家兄之后,非常喜爱,当即把他留在身边当了贴身的侍卫,所以这回家兄无法亲自带队护卫封舍人了,不过封舍人但请放心,世民自幼习武,弓马之术虽不敢说有多强,也勉强可称娴熟。应付一些江湖上的小毛贼,自认还是可以的。”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虽然他听说过许多有关李世民的厉害传言,但还是有些心中发虚,神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突然,他看到了李世民背的那面大弓,双眼一亮,说道:“贤侄的这把大弓,似乎是唐国公所用过的?”
李世民点了点头。一把取下了那根铁胎大弓,整条弓背。都是由漆黑的玄铁所打造,在握弓的那片反曲之处,更是缠上了厚厚的兽筋韧带,随着年代的久远,上面的花纹与图案已经难以辨识,但就算是封伦这个文人也能看出,这是一把上好的强弓,光是拉开此弓,就需要两臂有近千斤的力量。
李世民的右臂,高高地举着这把强弓,发达的二头肌的线条,随着手臂的发力,从臂甲的下端隐隐闪现,封伦心中暗暗打起了小鼓,他曾经拿过杨玄感的那把六石铁胎弓过,也曾练过几年武艺的他,使出了吃奶的劲也只能勉强拿起那把足有大几十斤的大弓,而李世民的这张硬弓,看起来跟杨玄感的也是旗鼓相当,这个少年却可以单手毫不费力地拿在手中,如同拿着一把孩童玩耍的木弓,别的不说,光这副力量,就足以惊世骇俗了。
李世民沉声道:“封舍人,当年我家大人迎娶家母的时候,就是靠了这把我陇西李氏家传的大弓,在两百步外一箭双雕,射中了两只孔雀画象的屏尾,这才技折所有上门娶亲的世家子弟,娶得美人归。想必封舍人对此事也有耳闻。”
封伦点了点头:“嗯,不错,你的祖先,西魏开国大将,八柱国之一的李公讳虎,当年就是靠了从汉代飞将军李广时流传下来的驰射绝技,威震天下,最后官至柱国的,你的这把大弓,跟随着李柱国参与了东西魏之间的所有大战,从沙苑到氓山,不知箭下有多少精兵悍将的亡魂,这把弓,代表了李家的光荣与荣誉。”
说到这里,封伦突然眉头一皱:“只是我听说此弓名叫奔雷,向来只传李家的嫡长子,怎么会在贤侄的手中呢?”
柴绍哈哈一笑,说道:“封舍人有所不知啊,本来这奔雷弓,确实是要在李家嫡长子的冠礼之上,赐给他的,可是在建成冠礼前的半年,世民公子正逢生日,唐国公带了两位公子出去打猎,路遇猛虎,突然蹿到唐国公的跟前,唐国公情急之下打翻了箭囊无法出箭,结果是世民公子以他的随身软弓,一箭射中了那猛虎的眼睛,猛虎负痛之下逃走 ,唐国公才得以保全。”
“事后唐国公问世民公子想要何礼物,世民公子不要别的,就是想要唐国公的那奔雷弓,结果唐国公以为世民公子年龄不过十三岁,不可能拉开这六石奔雷弓,于是就答应了他,可没想到世民公子居然就真的拉开了,从此之后,这李家祖传的奔雷弓,就归了世民公子。”
封伦讶道:“十三岁的少年,真的可以拉开这六石奔雷弓?”
李世民微微一笑:“世民自幼得逢奇缘,曾在学艺时遇一游方道人,教世民各种武艺兵器,尤其是这开弓之道,其实当时的世民,双臂力量不足以拉开奔雷弓,但听了那个道人的一些奇法妙术,用足了腿力腰力,坐在地上,双手拉弦,以脚踩开弓,这才拉开了六石奔雷。也算是取了个巧吧。”
封伦这才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妙啊,这是古代的腰开弩之法,想不到贤侄可以用到弓术上。只是现在的贤侄,能方便地运用此弓了吗?”
李世民笑道:“那就让小侄为封舍人表演一下便是。”
李世民说着,转身就出了帐门,封伦批了一件皮袍,紧随而出,只见李世民仰头看着天上飞过的一行大雁,那些大雁离地足有两百步开外,看上去就象是一排黑点,一会儿变成人字,一会变成一字。
李世民的嘴角勾了勾,翻身跨上了一匹通体黄色的高头骏马,向着雁群的方向疾驰而去,他的声音随风传来:“封舍人,且看小侄的驰射之术!”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章 阴雄试子
黄色的骏马奔驰而出,扬起一片烟尘,马上的李世民稳如泰山,深吸一口气,右手往马鞍上的箭囊里一探,抄起一枝长杆狼牙箭,搭上了箭弦,而左手则牢牢地握住了弓背上的反曲。
李世民的剑眉一扬,暴喝一声,沉重的弓弦一下子就被他拉得如满月一般,箭尖直指空中的雁群,几乎不用瞄准,甚至还没来得及让封伦吃惊张开的大嘴闭上,只听得弓弦一震,长箭以奔雷之势,呼啸而出,直奔苍穹。
长空中传来几声悲鸣,两只大雁,被羽箭串到了一起,悠悠地落下,李世民哈哈一笑,策马奔出二十余步,纵身一跃,轻舒猿臂,那只串了两只大雁的长杆狼牙箭,正好抄在了他的手中。
而这时那匹黄马正好奔到,李世民稳稳地坐上了马鞍,一勒缰绳,黄马长嘶一声,前蹄人立而起,只见李世民手中长箭箭头上的两只大雁,还在轻轻地折腾着翅膀,作垂死的挣扎哩!四周的军士将校们,看到李世民的这一手,全都暴发出雷鸣般的一声喝彩声“好”!
李世民面带微笑,收住了马匹,一跃而下,两个小兵把马牵到了一边,李世民对着仍然没有合拢嘴的封伦,把那只串着两只大雁的箭枝向着旁边一扔,一个铁塔般的大汉接住了箭,笑道:“世民,真有你的,一箭双雁啊。”
李世民微微一笑:“君集,跟志玄和开山说,晚上一起喝大雁汤!”
王世充坐在自己的虎皮大椅上。面色冷峻。看着五步外站着的两个十几岁的孩子。一言不发。
左边的一个,穿着紫色的绸缎衣服,外罩棉袍,右边的一个,显得个子矮了一些,穿着一身黄色的皮袄,两人的脸都冻得通红,即使在这支着火盆的帐中 。仍然是微微地发着抖。
王世伟已经留起了一把漂亮的大胡子,可是他的背却有些佝偻了,眉宇之间也不复二十年前初生少年时的那股子英武之气,看起来倒象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他就站在这两个少年身边,看着王世充。
王世充长长地叹了口气,对两个少年说道:“玄应,玄恕,你们的身子骨如此柔弱,连这区区风寒也无法忍受。以后还怎么行军作战,驰骋沙场呢?”
左边的那个高个子少年。是王世充与安遂玉所生的长子王玄应,今年十四岁,右边的那个略矮的,则是王世充与安遂玉所生的次子王玄恕,今年十三岁,兄弟二人多年来一直是在家中被王世伟所抚养长大,王世充多年来东奔西走,忙于大事,忽略了对两个儿子的管教,直到这回主动向杨广提议以家人为人质时,才把远在东都的家人给接了过来,为了看看两个儿子的体魄,他特意下令二子见自己时不得穿上厚棉袍,可是一见之下,实在是让他有些失望。
王玄应的鼻涕都有些流出来了,也不敢抹,低着头小声说道:“孩儿,孩儿没有来过这飘雪的北国,还有些,有些不太适应,请阿大恕罪。”
王玄恕则抬起了头,大声道:“大人在上,阿兄这一路上车马劳顿,受了些风寒,这不是他真正的身体状况,您要责罚,就责罚孩儿吧。”
王世充有些诧异,他已经有两年没见过自己的两个儿子了,没想到原来那个还缠着自己要糖吃的玄恕,倒是有几分魄力,只是他的这个次子,生下来时身体就不算好,一向体弱多病,所以他也没抱太大的希望,而且作为一个有野心的家族,是希望长子最强,可今天这一比之下,反倒是玄恕让王世充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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