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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_分节阅读_第311节
小说作者:要离刺荆轲   内容大小:13728.71 KB   下载:我要做皇帝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7-12 09:05:05   加入书签
公主(4)">

    第四百一十七节 匈奴公主(4)

VIP卷 第四百一十八节 忠犬该怎样养成

    ps:看《我要做皇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夏胭脂来到章德殿时,未央宫的第一盏宫灯恰好点亮,随即,千千万万盏宫灯逐一燃烧,将未央宫从黑暗拉回光明。

    如此手笔,夏胭脂何曾见过?

    “纵使将匈奴所有的灯油全都拿来,大概也只够这汉朝皇帝一个月之用吧……”夏胭脂在心中感慨一声,人却被左右侍女带着走进了宫殿之中。

    一进宫殿内部,夏胭脂就只觉得仿佛置身于神话传说中的撑犁天的殿堂中一般。

    脚下的地板,干净敞亮,简直和清澈的湖水一般,能见到倒映的人影。

    殿中的柱子上,一条条神龙张牙舞爪,蜿蜒向上,仿佛就要破空而出,来为这宫殿的主人道贺。

    大殿两侧,一排排身着玄甲的卫士,就像雕塑一样林立着。

    数不清的侍臣跪坐两侧。

    别说是夏胭脂了,就是奉命前来护送夏胭脂的匈奴骨都候兰佗辛也是张大了嘴巴,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难怪当初右贤王一力主张全力南向了……”兰佗辛在心中感叹着:“若是能打进长安,将这汉朝的财宝人口掳回匈奴,那我们还抢什么西域啊!”

    西域虽然富裕。但是,都是小国,最大的国家乌孙。也不过百万人口。

    而汉朝,一个郡就人口百万甚至两百万!

    一个关中,猬集人口几百万!

    对匈奴这样的奴隶制游牧民族来说,奴隶才是他们的根本。

    没有奴隶,匈奴的战士就只能自己放牧。

    而匈奴的部族战士,几乎人人都是奴隶主,家家都养着几个奴隶。

    在匈奴。奴隶的多寡,才是关系某人社会地位的关键。

    可以说。匈奴的强大,是建立在它不断的掠夺人口和财富上,倘若没有足够的奴隶,就匈奴那不过四十多万的壮年男丁。拿什么去拳打汉室,脚踢西域?

    只是……

    兰佗辛低头叹息了一声,现在的汉朝,去年已经扫平了国中野心勃勃的异己者,没有了内忧,这个拥有两千万人口的庞大帝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单于庭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主动来侵略!

    “只能期望北海阏氏能发挥自己的魅力,控制住汉朝的皇帝。使其成为我大匈奴的傀儡了!”兰佗辛在心里想着。

    但是,在他身旁的北海阏氏,汉名夏胭脂的匈奴公主。这个时候,她的想法却是另外的一种情况了。

    “这美丽的宫殿,强大的帝国,就是我的男人的?”夏胭脂的眼中满是金星。

    草原上的女性比男性更加现实,也更加懂得怎么生存。

    譬如,当年东胡为匈奴所灭。末代东胡王的妻妾女儿转身就统统在冒顿单于身下婉转承欢了。

    对于草原上的女性来说,依附强者。几乎已经成为她们生命中的本能了。

    就像后世非洲草原上的狮子,雌狮永远不会去管国王是谁,能保护它们就行!

    匈奴女子也同样如此!

    在茫茫草原上,几千年来,强者此起彼伏。

    男人们为霸权而杀戮,而女人则依附着最终的胜利者,代代繁衍下来,在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之下。

    所有不能适应这个规矩的女人,早就死光光了!

    在先前,匈奴用联姻政策能控制住西域诸国,最主要原因就是,那些国家太弱了,弱到连反抗匈奴的一个指头的力量都欠奉!

    更重要的是,那些外嫁的匈奴贵族女子或者王族女子,通常为了建立自己的权势,都会主动向匈奴国内求援。

    而轮到夏胭脂时,她嫁来的国度,不比匈奴弱,而且潜力远胜匈奴!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比起中原的女子,在权衡利弊方面,有着天生的天赋。

    她们的直觉,往往能为她们提供一个明智的选择。

    只在这瞬间,夏胭脂就做出了抉择——从今天开始,学习汉话,学习汉文,努力融合,争取做一个合格的汉朝皇帝妃嫔。

    至于匈奴?

    那是什么?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就没有部族观念和民族观念,她们只有男人观念。

    只要他们的男人足够强,能保护她们,她们才不在乎这个男人到底是东胡人还是月氏人。

    而单于庭长大的女人,甚至连自己的男人曾经是自己的公公or儿子都不在乎。

    活下去,拥有权势与富贵才是她们永恒的追求!

    而前者的优先级别高于后者,但后者却必然是女人永恒的追求。

    唯一的不同是,中国的文化更加含蓄、委婉,而匈奴人则是比较简单粗暴,形象的说就是‘不知礼义廉耻’。

    几乎都不用身旁的侍女提醒,夏胭脂就自己主动用刚刚学会,并不熟练的汉室宫廷礼仪缓缓的跪下去,朝着那上首的那个身着衮服,头戴天子冠,威仪不凡,有如天神一般的男人奉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她深深的低下头,宽大的汉服衣袍中,隐隐绰绰的有着风光显现。

    刘彻端坐在御座上,见了这情景,不禁有些微微失笑。

    这场景,让刘彻感觉有些熟悉而陌生。

    仿佛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一般。

    过了许久,刘彻才想了起来,好像后世的某部野生动物纪录片中,就有类似的镜头。

    但,那是狮群中的雌狮向新国王效忠时的场景。

    雌狮将自己最柔软的肚皮露出,仰卧在草地上,等待新王的接纳。

    刘彻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这个匈奴嫁来的公主能有这样的觉悟,让刘彻的心头一块大石落下。

    他起先还是比较担心,万一嫁来的公主是那种又臭又硬,满脑子都想着匈奴的女人。

    那样的话……

    刘彻就只好让她‘病逝’,然后再起一个‘思归殿’,做做样子,唬弄一下匈奴人了。

    现在,就不同了,有了这个女人的配合,那些陪嫁的奴隶与军队,就可以彻底消化掉了。

    匈奴人或者说所有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服从上位者,对于他们的主人,他们无比顺从——当然前提是这个主人足够强大,足够机警。

    所有强汉盛唐之时,汉人的军队中,总是有着许多来自草原上的异族。

    他们不仅仅只是士兵。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号称汉室最后的忠臣,为了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护主。

    反之,霓虹肯定会乐意再去首尔教思密达做一回忠犬。

    正是这样的防备,才让霓虹成了米帝永恒的肉便器和最大的冤大头。

    当然,除此之外,驻军和拔掉宠物可能反噬主人的某些器官和功能同样必不可少。

    当然,最重要的是——主人必然永远保持自己的强大。

    不然,再忠诚的忠犬,也有可能化身丧尸犬,夺去主人的性命!(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未完待续)

    ps:ps:关于匈奴的人口,史记曾借中行说的口说过: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

    从此就能推断出匈奴的人口,大概最多不过百来万。

    当然,这里的人,指的只是部族的牧民。

    至于奴隶?

    工具能算人咩?

    这个问题三哥最有发言权!

    另外一个佐证来自于漠北决战的战果。

    漠北决战后,匈奴远遁,藏进了漠南沙漠里。

    但漠北决战,霍去病不过斩首一万七千级。

    考虑到古代斩首数量一直是战死者数量的三倍以上。

    这样算,匈奴总共也就损失几万人。

    但就是这几万人的损失,匈奴用了二十年都没缓过来!

    可以想见,漠北决战损失的几万人,肯定是匈奴国内的青壮,而且必须是占人口比例极高的青壮!

VIP卷 第四百一十九 长安谍影

    ps:看《我要做皇帝》背后的独家故事,听你们对小说的更多建议,关注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诉我吧!刘彻挥了挥手,台阶下的太常窦彭祖立刻会意,走到殿中,先对刘彻一拜,然后才转身,面朝东方。

    宗正刘礼也站出来,站到窦彭祖的反方向,面朝西方,两人同时手捧一份早已拟定好的帛书,念了起来:“太皇太后,皇太后赦曰:夫人之尊,咸承天子……今有匈奴女夏氏,徳仪俱佳……汉匈两国,世代约为兄弟……令为夫人,奉承天子,夙兴夜寐,不可忘也!”

    在身旁侍女的暗示下,夏胭脂尽管听不懂,但还是很温顺的叩首三拜,然后,接过那封策命赦书。

    在她接过赦书的刹那,殿中除了刘彻外,所有观礼的臣子都屈膝朝她下拜:“臣等拜见夫人!”

    汉制,夫人位比诸侯王,爵视丞相,地位高于列侯。

    而在实质上,皇帝身边一个赶车的车夫,地位都不比九卿差。

    皇帝枕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少使,外臣拜见,那也必须行礼——不是尊重这个女人的地位,而是尊重她侍奉的主君。

    程序走到这一步,刘彻就站起来,吩咐道:“来人,带夏夫人去永延殿歇息!”

    “诺!”王道立刻领命。

    作为夫人。夏胭脂有权力享受一个完整的单独殿阁作为她的私人领地。

    另外侍女、宦官以及各种伺候的下人,宫中也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而那永延殿,就是夏胭脂未来的住所。假如不出意外,她接下来的生命将在哪里渡过——除非她能活的比刘彻还久,然后,有个被封王的儿子。

    目送着夏胭脂在侍女与宦官们的簇拥下消失在章德殿外,刘彻才将注意力放到站在殿中的那位奉了军臣单于之命,担任送嫁和亲大使的匈奴贵族。

    刘彻翻了一下早就被递到他案前的那封匈奴国书,找到了此人的官阶地位与姓名。笑了笑,道:“骨都侯一路远来辛苦了。请骨都侯替朕转达朕对贵主的问候!”

    同时,刘彻心中也颇有些惊讶。

    骨都侯?

    这可是匈奴国内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官职!

    其地位相当于汉朝九卿,是匈奴单于的亲近心腹,历来都是由匈奴国内最强大的异姓贵族出任。

    更重要的是。骨都侯在匈奴,是统管单于卫队的大臣。

    匈奴人这次派出一个骨都侯来汉室送嫁,可见他们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而这位名叫兰陀辛的匈奴贵族,从其能出任骨都侯上,刘彻也能猜到,他必然属于匈奴国内除了王族外,最强的三大异姓之一兰氏部族的核心成员,甚至极有可能就是现任或者下任兰氏部族的酋长。

    这就有意思了!

    唐代诗人高适曾写过一句诗:银鞍玉勒绣蝥弧,每逐嫖姚破骨都。

    将骠骑与骨都对等。或许是诗人的修辞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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