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而且她很听我的话,如果当了李家家主,没错的话那李家就是我说了算,我们俩以后生的孩子,肯定也是李家家主,但那孩子,他姓叶。所以,诗彤是绝对不能当家主的。”
这样的世家,对于他们本身的利益看得很重,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情,绝对不是他们任何人可以接受的。
当下,叶欢话音刚落,除了李国胜以外,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是啊,那不就等于把李家送给了叶欢和他的孩子?以后李家就算再辉煌,家主却不姓李,那还叫李家吗?
“二哥,我觉得小叶说得有道理。”李国义连忙说道。
“就是就是。”李家其他人连忙附议。
“这……”李国胜脸色变幻不断,叶欢看得心底冷笑。别人看不出李国胜的打算,叶欢却看得出来。
世界上,除了亲人以外,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而在李家这个一直以来缺乏亲情的豪门家族里,就更没有所谓的无缘无故。
李家人这次对李诗彤和自己如此热情,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二人是一家人,而是觉得有利可图,李国胜还想把李诗彤捧上家主的位置,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转变,是因为他们看得到这两年来发生的事情。
李诗彤的身份变了,她不再是一个当初那个带着十万块钱创业,受尽千辛万苦的女人,而是一家上市公司,市值好几百个亿企业的总裁,连欧阳家对华天集团都要有着足够的重视。
再说叶欢,也不是当初那个无名小卒,而是杀了钱玉松还能好端端坐在这的大有来头的人物。
当初叶欢杀钱玉松,整个京城沸沸扬扬,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知道是叶欢的杰作,但李家,却是那百分之一的存在。
李国胜很清楚,叶欢敢杀钱玉松,还能平安无事,这样的人来头大得吓人,不是他李家可以招惹,相反,如果用李诗彤来把叶欢绑在李家这艘船上,对李家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好处,算得上是一张王牌。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李国胜觊觎华天集团!
华天集团走到现在,已经从一艘随时可能被大海淹没的小木船成长为一艘能够肆意遨游的航空母舰。
这是多大的一笔财富?足够让所有人心动。
李国胜原本只想把李诗彤当下蛋的母鸡,从她身上捞取足够的利益,比如两年五百亿。
可现在看来,李诗彤下的可是金蛋,华天集团还有继续发展的空间,别说五百亿,就算一千亿,又有何难?
李国胜从各方面得到的华天集团的资料,研究了很久之后,他心里火热,变得更加贪婪。如果自己能够得到华天集团,那该多好?
明面上看,把李诗彤捧上李家家主的位置,是将权利拱手于人,但他知道,李家旗下的产业其实算不得什么,收益日渐下降,简直就成了尾大不掉的烂摊子了。
虽然这个烂摊子放在别人那里看,是了不得的财富,但在李国胜看来,却不足以满足他那颗贪婪的心。
只要李诗彤成为了李家家主,那么对李家旗下的产业,她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去收拾,而且还要从华天集团带些人才才能搞定。
这样一来,自己就能顺理成章的进入华天集团担任要职。
一旦进入华天集团,李国胜觉得,凭借自己的本事,一定能够悄无声息的挖空李诗彤的权利,等到羽翼丰满,再一口吞掉李诗彤的股份,那么华天集团这艘航空母舰,就彻底成了自己的东西。
至于叶欢,哼哼,钱家恐怕已经恨得他入骨,到时候自己小小动些手段,就可以让钱家和叶欢拼死拼活,自己坐岸观火,如果叶欢来头够大,能够和钱家拼个旗鼓相当,那么自己说不定还能在这两方血拼之后,坐收渔翁之利,到时候,把钱家吞掉,都未尝不可。
这样胆大包天的念头,只要想一想,就让李国胜激动得浑身颤抖。
叶欢心头冷笑更甚,做人还是知足一点的好,李国胜的贪婪,在叶欢看来,迟早会成为李家彻底覆灭的祸根。
“李国胜你他娘的给老子闭嘴!”
苍老的怒吼声中气十足,众人转头看去,却发现是连家宴都不愿意参加的李老爷子,正站在门边,一脸怒容。
“爸,您来了。快坐。”李国胜愣了一下后,满脸恭敬的笑容。
李老爷子却不理会他,看向叶欢和李诗彤,道:“你们两跟我过来。”
李诗彤连忙点头,叶欢便带着李诗彤一起出门,等三人离开后,李国胜脸色阴沉得像是暴雨前的乌云。
“诗彤,这些年苦了你了。”回到李老爷子的房间,李老爷子拉着李诗彤的手,苦涩的说道。
“爷爷,我不辛苦。”李诗彤连忙安慰老爷子,要说还有一点亲情的温暖,那就是老爷子给她的。
“好孩子,千万别信你那混账二叔的话,李家的产业已经没落了,别来趟浑水,那个禽兽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企业。”老爷子眼中满是哀伤,戎马一生,创下偌大家业,本来打算给儿孙攒点福,老了才发现,一家子儿孙都是白眼狼,这样的打击,不是谁都能够承受得起的。
叶欢没有说话,都说姜是老的辣,又说知子莫若父,老爷子能看出李国胜的贪婪,不足为奇。
“他敢。”李诗彤秀眉倒竖,眼神凌厉。身为华天集团的总裁,她已经逐渐培养出了上位者的风范和威严,否则如何管理一个上市公司?
“小子,你的事情我都听老兄弟们说了,敢在中南海杀钱玉松,这样的血性连老头子我都佩服,不愧是雷霆的人,好样的。”老爷子又看向叶欢,拍了拍他的肩膀。
叶欢无言以对,只能微微苦笑,血性是有了,但还不够成熟,叶欢自己知道。
“以后做事多动动脑子,别凭着血性而为,老头子我可不想最喜欢的孙女以后当寡妇。”老爷子又道。
叶欢连忙应是,李老爷子说得很对,自己也就在打仗方面足够聪明,除此之外,确实很多事情不够理智。
第571章 雨夜杀戮
李诗彤当然不可能答应做李家家主,所以李国胜的打算目前看来是没有一点成功的可能性。
当一张有着五百亿资金的卡片在李家众人的眼皮底下交给李国胜时,叶欢感觉自己仿佛进了狼窝,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里透露出渗人的贪婪,那是一种让人心惊胆战背后发寒的目光。
当初的承诺在规定的时间里付诸于实践,走出李家大门的两人心情舒坦,仿佛送出去的五百亿不是钱,而是一座压死人的大山。
“快,带我飙车!”李诗彤伸了个懒腰,胸前宏伟越发饱满,吸引叶欢的眼球,顿时,他的眼睛也变得有些绿油油的。
飙车!必须飙车!
叶欢跳上驾驶位,在李诗彤扣好安全带,紧张得呼吸都急促起来的时候,叶欢哈哈一笑,一脚油门踩下,玛莎拉蒂发出野兽般的嘶吼,顿时绝尘而去,风中传来李诗彤肆无忌惮的尖叫声。
争分夺秒的回到西单园,叶欢猴急的一把抱起李诗彤,冲进房间,用脚跟将房门关上后,立刻将李诗彤扔在床上,舔着嘴唇嘿嘿道:“大美女,我来啦!”
床板嘎吱作响,娇喘阵阵,男人粗重的喘息夹杂其中。
“不来了,我求饶。”在叶欢的冲刺下,李诗彤很快抵挡不住,瘫软如泥。
叶欢低头看着自己依旧暴怒的小弟弟,一阵委屈。身体强度太大也不是好事啊,现在上不上下不下的,太难受了。
“我好难受啊。”叶欢趴在李诗彤身上大声嚷嚷,像是没吃到糖而赌气的小孩。李诗彤翻着白眼,让叶欢躺好,自己附身,张开樱桃般粉嫩的嘴唇,轻轻吞吐。
在一阵舒爽中,叶欢爆发了出来,这才浑身轻松。
“叶欢,你说咱们以后生儿子好还是女儿好?”李诗彤趴在叶欢怀里用手指在他胸膛上画圈。
“儿子女儿都好,最好生个龙凤胎。”叶欢笑着回答,突然有些迫不及待,有了结婚的念头。
“都说儿子穷养,女儿富养,我以后要是生了女儿,一定要好好的宠着她,不让她吃一点苦。”李诗彤说。
叶欢就搂紧了李诗彤,以这样的方式去安慰她。
“那儿子呢?你还打算让他捡垃圾去啊?”叶欢问道。
李诗彤皱了皱鼻子,道:“儿子就无所谓啊,从小教他煮饭洗衣做家务,我们俩就只管享受,如果他敢不听话,就揍他。”
叶欢一脸愕然,顺手拿起枕头旁的手机,道:“你等等,我录音,你把刚才那些话再说一遍,等以后我给儿子听。这是他亲妈说的。”
李诗彤就不满的捶了叶欢一下。
懒在床上好半天,两人才穿衣起床,李诗彤拉着叶欢去逛商场,一逛就是一下午,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哼着歌回西单园。
走在李诗彤身后,叶欢觉得腿肚子有些抽筋,看着前面李诗彤窈窕的身影,龇牙咧嘴的想,白天肯定还没把她折腾够,否则她拿来的力气逛这么久的商场?不行,为了明天不逛街,今晚好好收拾她!
发狠的叶欢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在夜里倾盆大雨从天而降的时候,就要推倒李诗彤。
李诗彤花容失色,抵死不从,一脚把叶欢踹了出去,让他去找欧阳倩,自己禁不起折腾。
站在门前的叶欢欲哭无泪,摸着鼻子愁眉苦脸看大雨哗哗,连老天都觉得自己可怜呢。
拍拍屁股上的鞋印,叶欢准备听李诗彤的话,去找欧阳倩,可才刚刚抬脚,便又放了下来。
雨下得很大,好像天空漏了个窟窿,倾盆大雨打在地上,如同瀑布般嘈杂,掩盖了一切。
天色很暗,除了道路上的灯光外,其他地方一片漆黑,就算是灯光,也被暴雨淹没了几分,变得昏暗起来。
叶欢将双手交叠在一起,手腕往外,微微用力,手指上的关节便咔咔作响。
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玩过了,不知道今晚能不能尽兴。
手腕一翻,古朴匕首出现在手中,这把匕首是他一直以来随身携带的东西,从来不敢遗忘,叶欢也不知道这匕首有什么来头,是老叔公以前给他的,很是锋利,也因为这把匕首的存在,他才能多次死里逃生,且悍勇杀敌。
叶欢动了,抬脚踩在了满是雨水的地面,溅起一脚水花,头上暴雨倾泻,瞬间将他浑身打湿,衣服黏在身上,有些不舒服。
忽然间,叶欢身体微微侧了一下,一颗子弹从他面前划过。
叶欢抬手一枚弹珠电射而去,隐入黑暗之中,没有一点声息。
“高手?我喜欢。”叶欢眉头挑了挑,嘴角却有刀锋般的笑容绽放,脚下一跺,身体横空越起,瞬间消失在路灯照耀不到的地方。
黑暗中,叶欢停了下来,眼睛闪烁凌厉锋芒,周围十二个敌人,将他团团包围。
“能不能告诉我,你们这么多暗牧杀手,怎么悄无声息躲过雷霆和龙组的视线,进入京城的?”叶欢淡淡开口。
回答他的,是凌厉的刀光,一道白芒闪烁,叶欢脸颊犹如被针刺一般疼痛。
叶欢不需要回答,除了四大世家之外,没有人能做到藏匿十二个暗牧杀手进入京城,而四大世家之中,只有钱家,跟自己是死敌。
想归想,叶欢却不会束以待毙,身体凌空翻转,躲过刀芒后匕首反握,顺势一切而下。
漆黑的身影双膝一软,跪在地上,堪堪躲过叶欢的匕首,连同其他人一起,疯狂进攻。
这十二个人,都是高手,每一个人单独拿出,都是精锐,更不要说联合在一起,那样的杀伤力,堪称恐怖,恐怕就连暗影之刃,也躲不过这样的袭杀。
科技发展到现在,早已将热武器应用得十分广泛,枪就不用说了,那是杀人利器,手雷之类的更是恐怖。
可在科技盛行的同时,个人身体的开发,也没有放下。
有些人,是可以躲过子弹的,有些人,是可以在手雷爆炸之前,或躲开或踢回的。
比如叶欢。
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一般的子弹还真的不够看,如果把灵力运用起来,硬抗子弹都几乎没有问题,更别说老叔公给李诗彤几女的那种珠子,量子炸弹都炸不到。
这些暗牧杀手很明白叶欢的强大,他是雷霆刀锋,对热武器的了解绝地是世界顶尖级的,而且自身战斗力也很强悍,一手飞刀,让国际上多少人闻风丧胆?死在他飞刀下的人,不下一百之数。
暗牧杀手失败了很多次了,终于恼羞成怒,一次性派出了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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