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老板没有跟他们说作坊的情况吗?
“什么,老板的舅舅,你们作坊老板是谁?”
二舅微微一愣,听出了问题,很是惊讶道。
“你们不知道?我们老板叫叶枫啊!”
刘平看出二舅三舅几人都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奇怪道。
“什么?枫子是这作坊的老板,这怎么可能?”
二舅失神惊呼一声。
这太让人震撼了,叶枫不是承包果园,怎么会是一家作坊的老板呢?
这作坊虽然不大,却有上百个工人,就算是一般的小厂子都比不上!
二舅妈等人也都露出了震惊之色。
“是枫子?”
三舅也有些蒙了。
他突然有点恍然大悟了,怪不得枫子说可以为他找工作,而且枫子又买了车子,又有钱还债。
看来,枫子是这个作坊的老板,确切无疑了。
想到这里,三舅心中有些激动,也心安了许多,毕竟他一个没文化又腿脚不方便的,在这里拿两三千块的工资,他都有些心底不踏实。
“这也太难以置信了吧,刘主管,你们作坊有几个老板?”
二舅还是你有些不相信,一直以来他都有点瞧不上的外甥,现在竟然有了这么大的事业,让他感觉不是滋味。
“当然只有一个了。”
刘平笑道。
二舅已经彻底无语了。
签好字之后,三舅沈元庆就是作坊的仓库管理员,当天就能够上班,而二舅带着家人离开作坊的时候,还有种做梦一般的感觉。
作坊之外。
“没想到枫子这么低调,一声不吭得就开了一个这么大的作坊,我看,这么多工人,他每月起码也得有几万块的收入。”
二舅妈语气中泛着酸味。
虽然他们开店,不过每月平均下来,也就两万左右,而且还非常辛苦。
“是啊,看来我们都小看他了。”
二舅叹了口气,然后哼了一声道:“上次枫子借钱,我本来想借他一些,你倒好,一分钱也不借,现在好了吧,我看枫子他瞒着我们,就是心理埋怨我们。”
“这事能怪我,我怎么知道他一下子就发达了。”
二舅妈心中也有些后悔。
“哼,女人就是目光短浅。好了,赶紧上车吧!”
二舅哼了一声,然后看了一眼作坊的大门,直接上了驾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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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诱蜂箱
叶氏超级鱼饵作坊内。
三舅沈元庆已经正式上班了,他心情很好,因为工作很简单,就是看管仓库,原料和产品进出仓库的时候,他需要监督和清点。
这份工作对他一点也不难。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他妈打来的电话。
外婆虽说不太喜欢老四,不过对他找工作还是挺重视的。
“老四,工作有着落了吗?”
外婆在电话里问道。
“妈,我现在在上班了,有什么事情,我下班跟你说。”
三舅沈元庆压低声音说道。
他是第一天上班,虽然是外甥的作坊,不过他不希望给别人落下他是走关系进来的印象,所以想好好表现,这样才能够对得住外甥的一片心意。
匆匆说了一句,挂了电话之后,三舅沈元庆就全心身得投入了工作中,他要为外甥守好这扇仓库的门。
.....
叶枫自然不知道作坊的情况,此刻他跟许晴正在果园里为菜地除草。
由于生命之泥的缘故,虽说蔬菜蔓藤生长得好,这杂草也是长得飞快,叶枫每隔几天就必须清理一次。
今天虽然不是星期天,许晴却以生病为由请了一天假,却为了来叶枫这里。
除掉的杂草,叶枫没有舍弃,而是丢入池塘中,作为野乡老鱼的食物。
这些杂草吸收了生命之泥的养分,对吃惯了生命之泥的鱼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如果是普通的草,这池塘里的野乡老鱼是绝对不会吃的。
拔完杂草之后,许晴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两人回到屋子里。
“我要吃蜂蜜雪糕。”
许晴说道。
“没有了,都给你吃了。”
叶枫苦笑道。
由于天气热,叶枫买了几套做冰淇淋的模具,又搬回来一个冰箱,用各种水果榨汁做起了雪糕,非常好吃,纯天然,没有放任何添加剂和色素,许晴竟然想到将蜂蜜当成原料,做成蜂蜜雪糕,非常非常不错,许晴最爱吃了。
“我就是要吃吗?”
许晴撒娇道。
“真的没有了,就一窝蜂蜜而已,产量就这么大啊!”
叶枫摇头道。
“你就不能多弄几窝蜜蜂啊!”
许晴埋怨道。
“咦,对啊,我放了一些诱蜂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应该有蜂群进去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叶枫却是眼睛一亮,想起了一件事情。
“你放了诱蜂箱?”
许晴惊讶道。
“对啊,上次你被蛇咬,我就是在放诱蜂箱呢。”
叶枫笑道。
“这么说来,我们能够相遇,还多亏那天你去放诱蜂箱。”
许晴有些动情了,“枫,如果那天你不在,我或许已经死了。”
“所以说,这是老天让我们相遇的。”
叶枫十指扣住许晴的手,温柔说道。
四目相对,感情迅速升温。
“好了,我们先去看诱蜂箱吧!”
叶枫在许晴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笑道。
“恩。”
许晴轻轻点头,心中吃了蜜一般甜。
两人上了皮卡车,又顺便带了两头土狗,叶枫就发动车子,驶出了果园,朝着放置第一个诱蜂箱的地方开去。
第一个诱蜂箱放在一棵大树下,背风向阳,而且远处就是一片原野。
“枫,有没有蜂群?”
许晴想凑近身子,去看那诱蜂桶。
“应该没有,如果有蜂群入住的话,就会有蜜蜂在这个小洞位置进出徘徊。”
叶枫有些纳闷,自己放了生命之泥混合糖水在里面,按理说对蜂群的吸引力非常大才对。
他打开了诱蜂桶的盖子,顿时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碗里已经空空如也,只能看到一些蚂蚁在里面。
而且,这些蚂蚁的个头比正常要大许多。
“有蚂蚁进来。”
叶枫摇摇头道。
生命之泥对蚂蚁等也有吸引力。
许晴有些失望。
叶枫将这个诱蜂箱搬回了车子上,然后前往第二个诱蜂箱。
依旧是失望,第二个诱蜂箱也没有蜂群,反而有许多的大蚊子在里面。
叶枫都已经很无语了,以这种情况来看,只怕其他的诱蜂箱,希望也不大,除非蜂群能够在其他东西发现之前,就入住诱蜂箱中。
第三个诱蜂箱放在一片陡峭的石头崖壁下,很不好走,许晴只能在下面等着。
叶枫走到放置诱蜂箱的地方,就看到有蜜蜂在活动,当即心中生出一丝希望。
果然,他看到诱蜂箱的进出口有蜜蜂在进出,当即心中大定。
他轻轻解开上面的盖子,果然看到大量的蜜蜂结成一个大团。
“不错,这是一个强群啊!”
叶枫心中大喜。
总算有收获了。
他重新将盖子放回去,然后直接将整个诱蜂箱搬了下去。
“枫,有没有蜂群。”
许晴急忙问道。
“你没看到我身边有蜜蜂飞舞啊!”
叶枫笑道。
“耶,太好了,有蜂蜜吃了。”
许晴眼睛都发光了。
“你这个吃货。”
叶枫笑道,然后将诱蜂箱放到了皮卡车上。
“我就是吃货,你不还是喜欢啊!”
许晴撅着小嘴道。
两人上了车,朝着下一个地方开去。
八个诱蜂箱,最后只有三个有蜂群入住,比例并不高,叶枫颇为失望。
他在放之前,可是信心十足的。
不过没办法,谁让他没想到其他虫子也会进去呢?
他在一个诱蜂箱中,还发现了蜈蚣的痕迹。
回到果园,叶枫开始忙活起来。
由于有两个蜂群在诱蜂桶子中,他必须将它们转移到蜂箱中。
这就需要技术了。
不过叶枫根本不需要亲手移蜂群,有生命之泥,在两个蜂箱中放入了混合了生命之泥的蜂蜜,就能够任由蜂群自动移群。
没花多少时间,就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蜜蜂才原来的蜂箱中飞出来,进入了放有生命之泥的蜂箱中。
“好了,再过个把月,这三个蜂群,肯定能够为你这个吃货,提供充足的蜂蜜。”
叶枫刮了一下许晴的鼻子,笑道。
“还要一个月啊!”
许晴有些失望。
接下来的时间,叶枫带着许晴去养殖区看了放养的山羊群,野猪,刚刚生出不久的小麂子,玩得不亦说乎。
一直到下午,叶枫和许晴又开始为蔬菜水果盆花浇水。
“枫,这三盆是什么花?”
许晴站在最右侧的三盆花前,正要浇水,就被叶枫止住了,“不能浇水了,这是黄金花茶,一个星期一次就行。”
“黄金花茶,我只听说过金花茶,有什么区别吗?”
许晴惊讶道。
“当然有区别,如果说金花茶属于植物中的大熊猫,那么这黄金花茶就是大熊猫之王了。”
叶枫解释道。
自从上次赵老将这三枚种子给他,已经种下了一段时间,现在幼苗都有三寸来高了。
“这么珍贵?”
许晴暗暗咋舌。
下午四点的时候,叶枫送许晴回家,回来的时候路过石马镇,他想起今天是三舅第一天上班,顿时就将车子开到了作坊之外。
现在才五点钟,作坊的正常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到上午十二点,中间有一个半小时的午餐午休时间,下午一点半上班上到五点半,如果加班的话,就会另算的。
第九十五章 枫子有出息了
走入作坊之中,一路遇到的工人都打招呼。
在作坊工人眼中,叶枫绝对算是极有良心的老板了,从来不会拖欠工资,薪水丰厚,福利极高,虽然有时候工作强度大,经常需要加班,他们毫无怨言,反而非常乐意。
“枫子,你来了。”
三舅看到叶枫的时候,很是惊喜。
如果不是外甥,他怎么有机会得到这么一份工作。
“三舅,还习惯吧!”
叶枫问道。
“习惯,当然习惯。”
三舅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这些年,他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开心过。
作坊里不少人都知道他跟老板的关系,对他没有任何轻视,反而都是元哥元叔得叫他,非常热情,虽然他知道这些人都是看在外甥的面子上,他也感觉倍有面子,腰杆都感觉比以前直了许多。
叶枫又跟三舅聊了一会儿,就来到临时会议室中,召集了各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开了一个简单的会议。
负责后勤部的是刘平。
最先跟着叶枫的朱炼兵现在负责快递运输,现在的朱炼兵看上去精明多了,变化很大,虽然他在几个主管中,年纪最轻,文化最低,不过谁也不会看低他,不仅因为他是作坊资历最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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