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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兵王会算命_分节阅读_第186节
小说作者:遍地沧桑   内容大小:3309.22 KB   下载:这个兵王会算命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4-22 09:08:35   加入书签
巴莫尔德部落的第一大家族。

    兄弟俩一个是大巫师,一个是酋长,世俗权力和神权同时掌握在一个家族,这种情况还不多。

    不过,鉴于噶撒家的声望和权势,也没有人对此有大多异议。现在的噶撒家族,在领导和保护部落利益上,还是很称职的。

    “先知已经来了。”

    噶撒说的平静如水。

    “已经来了?在哪里?”

    发问的人是个矮胖子,一头紫发乱糟糟的,让人一看,就是个急躁火爆的人。

    他就是塔尔克部落的酋长托克逊。

    如果有人因为他性格急躁火爆,就认为他是个粗鲁的没有什么心机的人,那可就错了。

    在托克逊粗鲁的外表下,其实有着一颗细密的心。

    他的酋长位子,是世袭的。从几百年前起,托克逊家族就一直掌管塔尔克部落。

    现在的鲁巴巴三大部落,虽然隐隐结为同盟。但是,在历史上,并非就一直如此。彼此竞争,甚至为此发生过战争的事儿,也不是一次两次。

    塔尔克部落一直在三大部落中稳居第二的位子,除了自身实力,他们的平衡手段,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塔尔克和老大莫尔德联手,就可以形成对老三切坎的碾压之势,将切坎吞并。

    如果他们与老三切坎联手,就可以形成对老大莫尔德的抗衡之势,虽然想吞并莫尔德部落不是什么易事,但是,莫尔德部落想对付他们,也是毫无胜算。

    正是因为塔尔克部落的这种平衡这作用,才使得鲁巴巴一直保持了三大部落大致上和平相处的这种比较稳定的格局。

    “就在鲁巴巴。”

    噶撒一向说话简短。

    大巫师吗,说话有分量就行了。不在于话多话少。

    “就在鲁巴巴?他是谁?”

    这个问话的,自然就是切坎酋长莫罗了。

    莫罗瘦高的个子,比较文雅,但是,身上却挂了一条粗大的子弹带。旁边一个随从,持着一把散弹枪,随时左右伺候。

    “圣林。”

    噶撒惜字如金。

    “圣林?英雄阵线的那个圣林?他就是先知?”

    几个酋长彼此对视,发出了同样的疑问。

    “兰德禄,你来说。”

    噶撒向兰德禄作了一个手势。

    兰德禄的口才不错,很快就把圣林如何为他算命的事儿,绘声绘色的讲了一遍。

    当然,他是不会说,那些事情,都是圣林算出来的,自然都归功于圣林的法力上了。

    事实上,他也确实认为,那是圣林的法力,就像他们一样,圣林也是神的仆人。

    酋长们虽然掌握世俗权力,但是,对于大巫师代表的神权,也是向来就敬重的。这既是他们的传统,也是他们需要神权配合自己统治的现实需要。

    引进英雄阵线作为同盟,他们并无异议。在此之前,他们就曾经在一起讨论过这种可能性。

    但是,引进来的是什么人,就要看对方的实力了。如果对方还需要三大部落来保护的话,那还不如不引进的好。

    最后,很自然的,所有的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同意引进,但是,先要进行一场测试。

    先知是谁不重要,关键在于,他是不是有资格做大先知?

 第一百七十二章 造神行动(四)

    莫尔德、塔尔克和切坎三部落的此次定期会晤,在塔尔克部落的议事厅举行。

    所谓的议事厅,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建筑。只是塔尔克部落酋长托克逊的住宅而已。

    所谓的住宅,也不是什么宏伟气派的建筑,也只是一个比一般人大一些的帐篷罢了。

    这种帐篷式建筑,源于部落的古老传统。是游牧时代生活方式的遗留。

    参加会议的,主要成员有9个人。这9人,每个部落各出3人。分别是大巫师、酋长和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老。

    当然,参加会议的,不只是他们9个,还有一些其他人。只是这9个人,具有议事权和投票权。

    今天的会晤,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最为明显的,就是来人特别多。各个部落都来了不少人。除了一些看热闹的之外,最多的,就是各个部落武装的战士了。

    从外表上看,他们都很拉风,穿着战斗靴和皮衣皮裤。身上挎着子弹带,黄橙橙的子弹,在阳光反射下,亮的耀眼。

    大部分人背着AK系列突击步枪,少数人端着班用机枪,还有几个,干脆就挎着火箭筒。

    皮卡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百多台皮卡车,呈弧形,拱卫着托克逊的帐篷,排了好几层。

    小孩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有的手里还拿着手枪,不时地向天上开上几枪。如不是那枪声很熟悉,让人还以为只是玩具而已。

    实际上,那确实是真枪,就连子弹也是真的。

    九点整,圣林的车队准时抵达。

    最前面的,是战飞虎的头车。然后是圣林的指挥车。再往后,依次是塔玛拉、海拉瓦和尼古拉的越野车。最后,是一台装甲运兵车。

    这台装甲车,是战飞虎用2万米金币,从西利亚政府军手里买来的。

    当时,这台车已经趴窝了,战飞虎拖回来后,花了一个上午时间修好了。

    车上坐了8个英雄阵线的佣兵,加上圣林等人,英雄阵线今天一共来了13人。

    虽然来的时候也很有气势,但是,跟三大部落的一百多台皮卡阵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三大部落的9大巨头,已经在门前站成一排,迎接圣林一行。

    当中,兰德禄和塔尔克部落的酋长托克逊,已经是老相识了。于是就由兰德禄给引荐其他人。

    一一见过后,彼此客气了一番,就开始落座。

    圣林、塔玛拉、战飞虎、海拉瓦和尼古拉在客位就坐,带来的8个随从,则和部落战士们聊了起来。

    座位就在帐篷门口,摆着一溜长桌,正对着皮卡阵。

    对圣林收复麦拉油田恭维了一番之后,噶撒清了清嗓子,众人不再说话,开始看着噶撒。

    这是噶撒要讲话的信号了。

    “我听兰德禄说,圣司令是个神枪手,又是个搏击高手。我们几个部落的孩儿们听说了,都非常敬仰,他们跟我说,非常想见识一下圣司令的神技。今天,就来了很多勇士,想请圣司令给指点一下。”

    圣司令?我什么时候成了司令了?我怎么不知道?这兰德禄嘴也真是够大的,一开口,就给我封了个司令。

    什么敬仰啊,指点啊,不过就是想考考我嘛。这有何难?

    正想给你们露两手呢,你自己倒是找上门儿来了。

    “好啊,飞虎,拿上桔子,50米外站好。”

    “好嘞。”

    战飞虎顺手端起桌上的一盘桔子,走到50米处,站好。拿出一个桔子放到头顶。

    英雄阵线的8个士兵过来,把看热闹的人群清理开,让战飞虎身后留出空地。

    “托克逊,把你的手枪借我用一下。”

    圣林接过托克逊的手枪,也不细看,退出弹夹,几下就把手枪拆开,又咔嚓几下装上,装上了弹夹。

    就在人们都等着圣林开枪时,圣林却没有开枪,而是端起了桌上的奶茶,举到嘴边喝了起来。

    就在人们以为圣林要喝茶时,圣林右手一抬,也不往前看,枪就响了。战飞虎头顶的桔子应声而碎,果皮、果肉四处飞溅。惊得旁边的人急忙躲闪。

    第一个桔子打碎后,战飞虎又拿出一个放到头顶。圣林左手持杯喝茶,右手举枪,保持不动,又扣动了扳机。

    如是再三,连续6枪,击碎了6个桔子。6枪开完,圣林也正好把奶茶喝完了。

    这样的游戏,圣林和凡奇、钱多多、战飞虎几人,不知道玩儿过多少回,早就熟套了。

    现在玩儿起来,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还剩下最后一个桔子,圣林刚想扣动扳机,突然觉得不对劲儿。这一枪,就没有扣下去,然后就把手枪放到桌子上。

    为什么不打了?

    战飞虎手里的盘子已经空了,只剩下最后一个橘子了。前面6枪,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剩下一个,为什么就不打了?

    是怕打不准,还是圣司令要休息一下再打?虽然前面6枪打得很精彩,但是,这最后一枪不打,终究是个遗憾。

    9大巨头和围观的部落众人,都在看着圣林,然后又彼此看着,寻找答案。

    海拉瓦和尼古拉也对视了一下,也是同样的心思。

    战飞虎站在那里,也露出了疑惑的目光。

    说来话长,其实,也就只是一瞬间。

    还没等众人的疑惑落地,就见圣林左手顺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头也不抬,就甩了出去。一道白光闪过,那把水果刀,扎在战飞虎头顶的桔子上,又飞了十多米。才落地。

    靠!换套路了,怎么也不给我个信号,吓我一跳!

    战飞虎在心里嘟囔了一句,施施然往回走。

    “圣司令不仅枪法好,飞刀也神乎其神,真是佩服,佩服。让我们大开眼界了。”

    托克逊急忙恭维,给圣林又倒上一杯奶茶。

    “不是我想用飞刀,而是你的枪里没有子弹了。”

    没子弹了?你也没数,怎么就知道没有子弹了?

    托克逊拿过自己的手枪,举枪向上,扣了一下扳机,果然没响。

    “噢,我想起来了,早晨还有7颗子弹的,叫我儿子拿去了一颗。”

    “缺一颗子弹,分量相差很大的。”

    圣林轻描淡写地说道。

    一颗子弹而已,有那么大的差别吗?

    三个部落虽然都有尚武的传统,从历史上,就一直不太受政府的节制,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但是,他们也一直没有一支职业军队。所谓的部落武装,不过就是装备了一些轻武器的平民而已。

    古代的骑乘工具,主要是马和骆驼。现在,则主要是皮卡。皮卡的最大特点,就是比较皮实,既可以坐人,又可以拉货。

    仅仅从皮卡,就可以看出他们寓兵于民,兵民结合的特点来。

    他们大多没有经过什么正规的军事训练,打仗的本事,基本上靠前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领悟。

    战术上,也乏善可陈。部落酋长,就是天然的指挥官。如果遇上一个懂军事的酋长,那这个部落的指挥水平就高些,如果遇上一个军事外行,不打仗还好,打起仗来,常常就是败多胜少了。

    尽管如此,由于尚武的传统,从小孩子开始,就开始舞刀弄枪。无论是酋长、大巫师、还是长老,都具有比较高的战斗力。

    这里的战斗力,除了勇敢精神,枪法就是最主要的指标了。

    九大巨头都是玩儿枪的老手了,见圣林露出了这一手,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绝技,但是,自忖自己还做不到,也就认可了圣林的枪法。

    “我们部落的孩儿们,听说圣司令是个搏击高手,楚国人又都个个会功夫,所以就想让圣司令露两手,不知道可以不可以?”

    噶撒说的慢条斯理,虽然客气,语气却是很坚定。

    我的格斗技术,无论是在麦拉油田,还是在鲁巴巴镇,都没有显露过,英雄阵线的大兵们虽然知道,也不至于像个长舌妇似的,到处宣扬,你又能从哪里听说?分明又是想考我一下嘛。

    得了,反正今天是来考试的,不多露两手,你们也不会心服口服。今天就放开手,让你们彻底折服,再无话说。

    “我也听说你们的武士们,各个英勇无敌,既然噶撒大巫师有此建议,我就和他们切磋一下啊,叫他们都上来吧。”

    “莫罗,叫马斯洛来吧。”

    莫罗是切坎部的酋长,听得噶撒第一个就叫马斯洛上场,不仅愣了一下。

    “噶撒大巫师,您是说,叫马斯洛上场?”

    马斯洛是切坎部落的第一勇士,力大无比,曾经有一拳打死一头骆驼的事例。不仅在切坎,就是在三大部落,也算得上是第一勇士了。

    他曾经在国外当过专业搏击手,两次获得过伊沙克全国的搏击冠军。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成绩,他成为了三大部落的骄傲。

    虽然现在打仗已经很少有近身肉搏的时候了,但是,作为一项基本的军事素质和武力象征,个人格斗能力,仍然在部落中,受到很大推崇。

    虽然圣林刚才的枪法令人佩服,但是,要论格斗能力,却没有人认为他会是马斯洛的对手。

    要马斯洛上场,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九大巨头和三大部落众人,都是如此认为。只有战飞虎等英雄阵线的人,仍然是该吃吃,该喝喝,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一个接近2米高的巨汉,从一辆皮卡车上下来了。边走边挥舞着那双粗壮的象牛腿似的胳膊,向两边的观众示意。

    每一次挥舞,就引起一阵尖叫声,人群沸腾了。

    这个黄种人小子,竟然敢向马斯洛挑战,可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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