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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啸大汉_分节阅读_第62节
小说作者:寇十五郎   内容大小:2222.07 KB   下载:放啸大汉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7-04-13 09:06:29   加入书签
时候,他们顶多只能做到“埋一个小炮仗”,而且还常常是“哑炮”。而张放所做的,已近乎于巫术。当然,这种可怕的巫术,其实有着心理学基础,张放只是将其发挥到极致而已。

    阿里穆是胡商,他终究还是要回到他的故乡,继续行商。他目睹了雷炮之利,炸药之威,他看到了马鞍之便,也看到了马镫之奇。他非常明白,这些新奇事物意味着什么。张放相信,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一旦这个胡商离开他的视线,泄密在所难免。

    马鞍与马镫,经过这次多国联合行军,早晚会泄露,但张放要把这种扩散方式与进度尽量降至最低——最起码要打完这一场。至于火药,对于一个精明的商人而言,谁也不敢确定他从中看出了什么。所以,不管他看到或猜到什么,张放都要将之从其脑海里抹去。

    张放种“心蛊”,不仅局限于阿里穆一人,他身边的所有人,但凡能接触到火药原料的,都接受了他的“训诫”,而且不止一次。

    张放并不怀疑他身边人的忠诚,但你不能把一切寄托在所谓的忠诚上,人心,是最不可测的,就算是心理大师也不敢说能测出这个。忠诚不是永远的,更不是绝对的。更何况,有的时候,并不是这个人忠诚与否的问题,而是他身边亲近的人的问题——否则这世上又怎会有“间谍”这种生物?

    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而张放要在此之前,给他的手下筑起一道心墙,把一切不可控因素,尽数隔绝!

    张放的声音继续响起:“阿里穆,记住我说的每一个字,把它刻入你的脑髓里。无论清醒、昏睡、吃食还是如厕,甚至在与你的妻妾欢好时,都不要忘记——忘记,就意味着痛苦。”

    “是,我会牢记每一个字,无论清醒、昏睡、吃食、如厕还是与妻妾女奴欢好……”

    又过了半晌,阿里穆躬身退出毡帐,除了神情有点恍惚,一切如常。

    少顷,毡帐里传来一丝略带疲乏、厌倦的声音:“宗巴。”

    “是,主人,宗巴来了……”

   

 第一百零三章 【遭 遇】

    (感谢大盟、小胖、心安否,第二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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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白色的圆日半隐于稀薄的云层间,风沙从荒凉的孤峰顶上吹过,一个骑士矗立巅峰,如雕塑般遥望地平线。

    孤峰之下,是一条浅浅的河流,几个汉、胡军士正解鞍饮马。河岸边亦有几个军士或在调弓弦,或以磨石砺刃。一个背插两根旗羽,负羽标志为队率的军官正来回踱步,显得有些焦燥。

    过得一会,军官停下脚步,扭头对一个正在调理箭羽的胡人道:“奚奴,你确定约定的时辰就在午时初刻?”

    军官一扭头,面目宛然,正是交河壁甲屯丁队队率杜勋。

    杜勋并末随老上司郭习走南道,而是做为支援力量,带领他的小队,归入都护府,隶属都护府三校之一的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眼下他正带领手下一什人马执行任务。

    出温宿国后,北道大军已进入乌孙地界,需要与乌孙大昆弥取得联系,以获得过境许可及粮草支援。此时乌孙与大汉朝廷的关系是真正的甥舅关系,相当亲密。如果问大汉在西域最可靠、最倚重的盟友是谁,乌孙当之无愧。

    如此强力盟友与臂助,陈汤当然不可能不借助。征召令早已发出,只是乌孙距离都护府太远,一直到西征大军过龟兹时,乌孙方面所派的联络人员才接上头。

    乌孙方面派来的是一个译长,一个百长,以及三十余骑。当然,这只是一个联络小队,作用是互相沟通信息,当作驿卒用的。而真正的支援,等到了赤谷城才会有。

    杜勋此次正是协同乌孙百长奚奴,前来迎接乌孙大昆弥派出的使者。这次来的是真正的贵族,他将带来大昆弥的最新令谕。

    奚奴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人,精瘦精瘦的,眼窝很深,眼珠是褐色,鹰钩鼻下是两撇八字胡。从级别上说,奚奴的百长相当于汉军的屯长,比杜勋高,不过作为属国,原则上是见官低一级,所以奚奴也只与杜勋同级,而且在联合行动时,更是屈居副手。

    奚奴抬头看看日头,道:“快来了,我们乌孙人对时辰没有你们汉人那么精确。”

    奚奴这点倒没说错,莫说乌孙人,包括匈奴在内的西域诸胡,对时间的概念非常模糊,经常使用的表达语是“一个白昼的马程”、“一箭之地”、“一只羊或一条羊腿”等等。

    早在一甲子以前,乌孙王庭还是一座座毡包,并且随季节转场。直到大汉先后嫁入两位正宗公主,带来先进文化与理念,乌孙昆弥才正式筑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廓之国。同时也引进了刻漏这样的计时工具,时辰概念,才出现在乌孙人的生活中。

    不过,能用得起铜刻漏的毕竟还是少数,所以大多数乌孙人还是沿用古老的模糊计时。双方虽然约定在午时初刻碰头,但对乌孙人而言,“初刻”大概可以是正负一两刻之间。嗯,就算更久一些,也不足为奇。

    杜勋在西域服役超过十年,自然知道胡人的时间观念,只得按捺心头不安,耐心等待。

    就在这时,忽闻一声大喊:“来了!他们来了!”

    所有人同时停下手里的活计,引颈西望。

    但见远处的山坡蓦然出现十余骑影,先向这边打望一阵,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旋即飞快冲下山坡,向他们奔来。

    杜勋一打手势,汉、胡小队立即翻身上马,并列成排,弯弓拔刀,保持随时出击状态。虽然来者很有可能是约定的乌孙使者,但在西域这块被铁与血浸透的土地上,危险从来不预约,你永远无法确定,来的朋友还是敌人。

    “是我们的使者……最前面的正是击胡君。”奚奴纵骑驰上矮丘,眯着一双细眼,手搭眉头,细看一阵后,大声通报。

    杜勋轻吐一口气,还刀归鞘,伸手下按,示意士卒们收起兵刃。

    就在此时,孤峰上的骑士蓦然大呼:“不对,有敌情!”

    “什么?”杜勋讶然抬头,冲孤峰上担任警哨的骑士喝道,“来的是乌孙击胡君,奚奴已经证实了。”

    “不止十余骑,后面……后面还有!”骑士面露惊惶之色,勒转战马,飞奔而下,边跑边大叫,“撤,快撤!”

    “搞什么?”杜勋与他的小队骑士们莫名其妙。

    “快跑——有——康居……人——”这远远传来的呼喊,不是孤峰骑哨所发,而是正飞驰而来的乌孙人示警。

    随着乌孙人的呼叫,在他们的身后,那片山棱线,倏地冒出一排骑影。随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该死!”杜勋眼如铜铃,猛然勒转马首,高高举起马鞭,狠狠抽下,“快跑!回营地!”

    一只苍鹰从天空掠过,好奇看着大地上这“奇怪”的一幕:二十余骑拚命打马狂奔,后方数百步外,密密麻麻,不下数百骑,狂追不止……

    大约一刻时后,追逃双方越拉越近,由数百步拉近至百步。当逃骑翻过一道土梁子时,眼前出现一支首尾长达二里的辎重队。有堆得高高的粮草,还有大群牛羊。一眼看去,人马倒不少,但大多是征募的役夫,真正押送粮草的军队,不过几十人。

    杜勋的脸色一下变了:“糟糕!”

    奚奴勒停战马,看看下方的辎重,再回头看看烟尘滚滚的追骑,倒吸一口冷气:“杜队率,怎么办?”

    杜勋脸色变幻,猛一咬牙:“击胡侯率队先走,康居人看到辎重,必定顾不上你们。就算要追,也势必分兵,如此你们就有机会逃走。”

    击胡侯气喘吁吁望着杜勋:“那你们呢?”

    “我是大汉军士,决无坐视我军粮草被抢之理。”杜勋拔出环首刀,面色肃然,“交河壁甲屯丁队第三什听令。”

    “喏!”

    “引开追兵,确保乌孙击胡侯安全;保护辎重,固守待援。”

    “喏!”

    杜勋望向奚奴,后者苦笑:“出发时译长有交待,一切唯杜队率之令是从。奚奴,会留下来。”

    杜勋哈哈一笑:“好汉子,你放心,我军大营不远,只要击胡侯一到,援军立刻出动。”旋即向击胡侯拱拱手,“告辞,祝顺利。”

    十余骑如风冲下山梁,迎向辎重队,在辎重兵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吼声如雷:“敌袭——备战——”

 第一百零四章 【包 围】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随风飘飞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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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率杜勋,奉命迎候乌孙使者……呼呼,那边就是乌孙使者,我们身后有好几百骑康居追兵……”

    杜勋话没说完,辎重队顿时大乱。不仅仅是因为他带来的可怕信息,更重要的是,那轰隆的蹄声已清晰可闻……

    “谁是辎重队指挥?”杜勋的吼声,几乎淹没在纷乱的杂音中。

    一个汉军骑士催骑奔来:“是我,都护府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队率高震。”

    “高队率,指挥你的人,围车阵,我率一什人马为你们掠阵。”

    “好。”高震也是老军伍,干脆果断,从鞍后搞下一袋马料,扔给杜勋。他身后的军士也纷纷摘下马料袋。

    杜勋与他的属下扬手接过马料袋,催动疲惫而浑身湿漉的战马,向北边百步之外一处高坡驰去。

    此时辎重队已乱成一团,许多牧人赶着牛羊夺路而逃,一时半会没法把粮车合拢围成一个车阵。

    杜勋本已策骑奔上山坡,眼见这般情形,立即打马奔来,边驰边喊:“大伙不要慌,大营距此不足五十里,只要我们坚持一个……不,半个时辰,援军就会到来。如果你们现在脱离队伍独自逃走,康居人会很快追上你们,把你们杀死,夺走你们的牛马、财物……”

    杜勋的话,终于令大伙渐渐安静下来,也能听得进指挥了。

    山梁上出现第一个骑影、第二个、第三个……当越来越多康居骑兵出现时,看到的是这样一幕:广阔的草原上,一辆辆大小不一的粮车围成一个并不规整的弧形,而这弧形的两翼还在慢慢变长、变弯、变圆……

    粮车外围,放置着一排简易拒马,粮车之内,则挤满了一两百人及同等数量的马匹与峰驼。而更多的牛羊驼马,则因车阵无法容纳,不得不弃之于周边山坡原野间。

    康居骑兵越聚越多,除了一队约五十骑衔尾急追乌孙击胡君而去,绝大多数人马都停了下来,虎视眈眈盯住下方辎重。

    随着一声长长的号角响起,山梁顶的康居骑兵突然分开一个缺口,一队骑士簇拥着一杆绣着奇怪图案的旄旗印入所有人眼中。

    “天呐!是‘断腕者’伊奴毒,这下我们死定了!”

    “不,不会死,只是会断手……”

    “混蛋!这个时候你还敢开玩笑,祁连神一定会惩罚你!”

    这杆奇怪图案旄旗一出,立刻令稍稍平稳的辎重队伍再陷慌乱。

    小山坡上,杜勋与他的一什军士正松解马鞍,再从马料袋里掏出混合着麦麸的黑豆,喂食战马,蓄养马力。

    望着山梁上那似是黑乎乎爪印的奇怪旄旗,杜勋惑然问奚奴:“那是什么旗?为何运送辎重的牧人见到如此恐慌?”

    奚奴直勾勾盯着那旄旗,脸肌微微抽搐:“‘断腕者’伊奴毒。”

    “断腕?”杜勋与军士们一齐瞪大眼睛,“那旄旗上的黑乎乎的图案就是手腕?”

    “是。准确的说,那是一只熊掌。伊奴毒曾只身杀过一只黑熊,所以他用了这个图案,向人宣扬他的武力。”

    杜勋扯了扯大胡子,嘿了一声:“老子只杀过野猪,熊没杀过,也不知道哪个更厉害……他在康居任何职?”

    “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

    “是的,我侄子就是其中一个。”

    杜勋与军士们俱无言。

    此时,山梁顶上,熊掌旄旗之下,一个骑着黑色战马,披着褐色斗篷,内罩皮甲,下巴留着短髭,眼神阴鸷的将领,正冷冷盯住辎重队。这人长着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脸,不是因为太俊或太丑,而是因为他的左脸有三道从眼角沿伸到耳根的明显疤痕,触目惊心。

    “我想你们大多数人都认出了我,我就是伊奴毒。”这人的声音尖细,像高音的破音一样难听,“断腕者,伊奴毒。”

    人群轰然,更加混乱。

    “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砍下手腕,要么我来帮你们砍。”伊奴毒拔出弯刀,淡淡的日头映照着刀锋,隐见血色。

    听到这饱含杀机的威胁喊话,杜勋不惊反喜:“这家伙以为吃定我们,但他犯了个错,这是逼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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