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俄罗斯哥特帝国做了一笔好买卖。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莫卧儿帝国也不算太吃亏。虽然说这个条约,那个条约的签署了一大堆。但是他们还是能够获得一些东西的。
更加重要的是,俄罗斯哥特帝国还与他们签署了一份秘密的协议,这份协议中规定,俄罗斯哥特帝国会打击跨国的走私犯罪。
这语焉不详的内容,实际上是说明,帝国将会停止对于莫卧儿人的敌人提供武器装备。
或许,这才是莫卧儿人能够忍辱负重的与帝国签订这样的条约的真正原因。
总而言之差不多就是这样。俄罗斯哥特帝国与莫卧儿人达成了同盟。为自己找了一个优秀的炮灰,盾牌,以及缓冲器。
特别是威廉在听说了一件愉快的事情,那就是维多利亚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整之后,自认为拥有了足够多的力量,可以去进攻莫卧儿帝国了之后。
当然,不愉快的消息也不是没有。那就是在进攻莫卧儿人的时候,维多利亚还准备同时进攻马拉塔人。
这让威廉多少有些惊讶。
不过在计算了一下维多利亚的军事实力之后,威廉虽然很不爽,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就算维多利亚同时进攻马拉塔人与莫卧儿人,她仍旧有较大的可能成功
当然,这个概率是在刨除掉其他势力比如说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影响之后得出的。也就是说,如果俄罗斯哥特帝国这样的强权介入的话,那么事情绝对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嗯嗯嗯,妥妥哒。俄罗斯哥特帝国这样的庞然大物,现在就算是稍微的动一动身体,都有可能引起一个地区性强国的衰落,乃至是彻底的崩溃。
所以说,现如今的莫卧儿帝国之所以会如此的巴结,如此的丧权辱国,正是因为知道了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强大。
主要还是因为之前的战争,在击败了琐罗亚斯德帝国与鄂图曼帝国的战争中,俄罗斯哥特帝国的表现强悍震惊了全世界,即使是偏居于南亚次大陆的莫卧儿帝国,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不开始注意这个强大帝国的出现,他的动向以及他的企图。
毕竟,莫卧儿帝国虽然自视甚高,但是对琐罗亚斯德帝国还是正视,认为这是一个可以与莫卧儿帝国相提并论的强大对手的。
而对于鄂图曼帝国,莫卧儿帝国虽然没有接壤,但是通过航海贸易,双方还是有不少的交往的。
莫卧儿人也知道,鄂图曼帝国的强大,甚至隐约间也明白,鄂图曼帝国是比自己,还有琐罗亚斯德帝国还要强大的大帝国。
然而,是的,然而,这两个强大的帝国竟然连续的倒在了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兵锋之下,这让莫卧儿人怎么能不害怕,怎么能不忌惮,怎么能不幻想一下。
如果自己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的话,自己应该怎么办。
就好像是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宇宙的中心是自己,又或者说,自己是主角一样。莫卧儿人理所当然的的出了这样的结论,那就是:“他们特么的想要打印地!”
“嗯,是的,绝对是这样的,这些家伙对于我的帝国有着非分之想,所以我必须要做好防御。”
不过,现实非常残酷,残酷到了对方几乎无法接受的程度。
那就是俄罗斯哥特帝国还没有向他们发动进攻,莫卧儿帝国,似乎就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就算知道俄罗斯哥特帝国的援助不是那么好拿的,就算知道俄罗斯哥特帝国对自己抱着不良企图,甚至很可能是想要将自己整个吞并掉。
但是就算是这样,在这种危急关头,莫卧儿人也不得不拼死吃河豚了。
饮鸩止渴画饼充饥。当然了,他们很快就会明白,俄罗斯哥特帝国的大饼又大又圆,俄罗斯哥特帝国的河豚鱼鲜嫩美味,俄罗斯哥特帝国的鸩酒更是好喝的一笔,简直就跟崂山白花蛇草水一样,美味的让这些家伙欲罢不能。
就像是威廉所期望的那样,这些家伙将在闫惠中死亡,将在欢呼雀跃中走向灭亡。就是说,在欢声笑语中打出gg什么的。
不过在这之前,莫卧儿帝国一定会变得像是吃了金坷垃一样,瞬间增强了非常多,强大到了他的敌人们大声喊着“这不科学”的程度。
强大到了能够阻挡布立吞人的大军,直到俄罗斯哥特帝国的远征军吞并掉阿富汗。
是的,阿富汗。
虽然在威廉的前世的那个时代,阿富汗貌似就是个很弱鸡很弱鸡,除了能凭借帝国坟场的优势,坑死一些人之外就没有别的办法了的国家。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的。
在历史上,阿富汗也曾经出现,孕育,诞生过一些值得称道的区域强权。这些强权也曾经盛极一时,向东进攻印地,向西吞并波斯,向北吞并掉部分草原,希瓦以及克什米尔什么的。
就好像是现在这样,没能挺近琐罗亚斯德帝国腹地,同时也没办法迅速吞并印地的某些重要地区,现如今的阿夫沙尔王国,就是一个以阿富汗为核心的国家。
如果说这个国家是阿富汗的一个王朝的话,实际上也没有什么错误。毕竟这个国家在历史上很多次都从属于波斯帝国。
控制中亚的强大王朝在他们强大的时候,无一例外都会将阿富汗地区纳入他们的控制之中。
只是很可惜,一边是印地,一边则是琐罗亚斯德,这两个地区哪一个都比阿富汗更有潜力出现一个强势的大国。
所以说,阿富汗就只能成为他们的垫脚石之一了。
不过当然,说是这么说,实际上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阿富汗都是处在混乱的部落政治之中的。各个部落各霸一方然后乱打一气什么的,很难出现一个统一的政权。
而在琐罗亚斯德帝国强大的时候,通常也不是以进攻和强行占领阿富汗为目标,而是以怀柔,而后要阿富汗的各个部落主动向琐罗亚斯德帝国投诚为目的。
就好像是之前说过的,琐罗亚斯德帝国喜欢搞部落和城邦联盟的政治。
在数百上千年后的今天,各个文明城邦,基本都成为了帝国的一份子。然而那些野性难驯的部落,却仍旧保持着半独立的状态。
这也是威廉前世,到了现代社会之后,伊朗无法再维持一个强大的波斯帝国,将阿富汗纳入掌控之中的原因之一。
这些部落的离心力实在是太强了。
“所以说。”威廉说到这里,稍微有点无奈:“所以说现如今我们要面临的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战争之一了如何面对一个统一的,强权的阿富汗王国,将之征服,有效占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要再拉出一批阿富汗的山地战士来为帝国效命。
各位,稍微的集思广益一下吧,究竟谁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话,朕一定重重有赏!绝不会吝惜名爵!”
听到威廉这么说,他麾下的将军与军官们,无论是部队主官还是参谋军官,一个两个都非常兴奋而且跃跃欲试。
重重有赏口牙,说起来,俄罗斯哥特帝国还没有多少贵族呢,因为建国之初,帝国选择了打压贵族的政策,所以现如今的帝国内,几乎少有旧贵族存在,就是有,通常也只是勋爵,男爵一类的小贵族。伯爵以上的贵族都没有。
就算是有,通常也是只有贵族年金,没有封地的那种荣誉贵族。在旧世界上根本不会认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贵族封号仍旧让帝国军官们趋之若鹜。
第636章 纳迪尔沙的反抗
也就是在威廉计划着,如何要将山区征服的同时,这片山区的主人,也就是理论上的阿富汗国王,纳迪尔沙正在觉得头痛,头痛,除此之外理所当然的还是头痛。
威廉·冯·赫里福德,这个对于琐罗亚斯德人,草原游牧民,对于中东地区的所有人来说,可以代表“天灾”的可怕存在回来了。
他带着他的天灾一样的可怕军队回来了。
他这一回准备要征服所有人。
陆军,海军,大量的船只,一眼望不到边的骑兵部队。如此强大,如此可怕的一支军队,纳迪尔沙自然能够明白,这样一支军队绝不单单是冲着自己来的。
恐怕,这个比自己要强大,先进了无数倍的征服者,其最终目标与自己没什么区别,都是要征服整个印地。
这让纳迪尔沙觉得非常不爽,不舒服。
明明威廉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富庶的,最庞大的帝国的统治者了,为什么,像是这样强大的君主,还要来和他争抢这一份微不足道的领地呢?
当然了,这一会儿的他完全忘记了,在最初他自己是多么的雄心勃勃,那雄心勃勃的想要征服整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为伟大的征服者。将所有的领土全都吞并,将所有的敌人全都击败,将所有的一切都变成自己的。
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最初的自己是有多么贪婪。完全忘记了,这个世界上的统治者们,每一个都有如此贪婪的想法。完全忘记了,越是优秀的统治者,他的心就越大,也越想要获得更多地东西。
就是这样。
威廉·冯·赫里福德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好吧,既然你这家伙真的想要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的话,那么就来吧,或许对你来说,这只是一场悠闲地打猎游戏而已,但是对我来说,这却是决定生死,决定了家族存续,决定荣誉的一场至关重要的战争啊!”
他的心里面这么想着,这个经常被人评价为,充满了威严的强大统治者的家伙,就这样露出了狰狞的,甚至说歇斯底里的表情:“让我们好好地战上一场,来决定胜负,决定这片领土,究竟应该由谁来统治好了!”
就是这样,在得到了威廉的军队再次到来的消息之后,经过了最初的慌乱,紧接着是烦躁,不安以及愤怒之后,纳迪尔沙终于做出了觉悟,以及决心,还有决定。
那就是一场战争。
他也听说过他曾经的主人,大流士三世现在的处境,也知道威廉所采取的“怀柔”的战略。
事实上,威廉的使者并不是没有来过这里,也并不是没有将大流士沙阿目前的处境作为例子,想要劝说纳迪尔沙来成为俄罗斯哥特帝国的附庸国。
这对于所有人都有利,至少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这样没错。
然而办不到,无论如何,纳迪尔沙都不想要获得这样的一个结局。
尽管就结局来说,这已经足够好的了,甚至说,经过了努力奋斗,纳迪尔沙从大流士沙阿的臣仆,变成了能与他平起平坐的,威廉·冯·赫里福德的臣仆。
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可以称道的,可以大书特书的,非常励志也非常鼓舞人心的愉快的故事啊。
然而纳迪尔沙还是不满意,不满意,除此之外是非常的不满意。
在品尝了**的滋味之后,在品尝了自己能够乾纲独断的作为,头上再没有什么人压着自己,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做老大的好处之后,纳迪尔沙再不想要失去这种自由了。
无论是谁,无论是强大到了让人觉得绝望的威廉·冯·赫里福德,还是他原来的主人,那个半点用处都没有的,懦弱无能的大流士三世,他们都是一样的。
无论是谁,也别想要夺走他的自由,他的国家。
更重要的是,他的权力。
纳迪尔沙毫不犹豫的杀死了前来劝降的俄罗斯哥特帝国的使者,将他的脑袋割下来,然后挂在了喀布尔的城头。
对于这个贫瘠的山地之国来说,也只有喀布尔这样的地方,能勉强称得上是城市的了。
“也就是说,如果我军成功的获得了喀布尔,那么就等于这场战争胜券在握了。”
同一时间,在前往阿富汗的路上,威廉正在与他的姑姑弗莱娅,就这场战争进行讨论与计划。
对于弗莱娅来说,尽管这场战争看上去很困难。但是也就是那么回事儿而已。
她对于威廉会如此的重视一个小小的国家,感到奇怪,迷惑,同时也有点不可思议与跃跃欲试。
道理很简单。如果她能够出谋划策,或者亲临战场,将这个国家征服了的话,那么威廉一定会对她刮目相看的。
虽然她到现在也想不出来,威廉对她刮目相看了之后,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向着这个方向努力。
“攻占喀布尔,嗯,是的。”威廉对此不置可否。
在前世的时候,三次英阿战争已经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虽然这座城市是阿富汗的首都,虽然说控制了这里,可以象征为控制了阿富汗,但这并不能说明太多的问题。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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