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真气转换为真元力,便可使用修真法宝,只要有强悍的法宝,神域的弟子才能发挥实力,但法宝难求,所以如徐峰等天赋一般的道家北子,便走“以道御武”这一条路。
朱寒见对手剑速之快,自己连看都看不清,立刻施展“御剑飞行”之术飞到半空盘旋,然后向令狐逊冲下来。令狐逊仍是脚不动,剑指天上的朱寒。虽只是简单的将剑前指,已让朱寒直冒冷汗。朱寒令符一抛,五道水箭射向令狐逊。
朱寒手握虎印,地面一块一尺厚的土块升起,在他面前形成一幅保护墙。任行天大喝一声,一剑劈去,顿时土块四散,但前面的朱寒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一手剑法,让众人都大声喝采。朱寒连忙还礼,道:“七师兄自得《闪电剑》,功力大增,为兄心服口服!”说完,暗然下场。
“哈哈哈,七师弟,我都很久没与你比武,来来,咱俩斗一场!”
“不敢,谢谢任兄弟指导!”
只见令狐逊单右手持剑前指,左手完全垂下,就像废掉一样。平时其它师兄弟没怎理会慕容天宇,慕容天宇自也不太了解各人的实力,但见令狐逊这一剑式,已暗暗觉得这位七师兄深藏不路。只要实力强大起来,才能了解对手的实力。高手比武的气势,即使还没开始,其杀气就已向四周弥漫。
任行天并不变招,以剑刺箭,“轰”的一声,水花四射,任天行仗着臂力惊人,硬挡了这一水箭。他不容朱寒再出招,略后为退,一剑劈向朱寒。朱寒的剑术,以刺、劈为主,与慕容天宇的以力破巧是同一路。
但见每一剑花都在朱寒身边擦过,剑花消失,令狐逊气定神闲地站在一旁。一拱手,道:“谢谢四师兄指导!”
慕容天宇看得入神,影响武道强者的强弱因素很多,排除天赋等先天因素,只有真气及招式,以真气而言便是真气量、真气精纯、真气动转,招式可分为人级、地级、天级及神级,又以招式的熟练及与真气相辅配合为先。所以修练高级功法与典籍很有优势,也更易踏入更高的境界,但人的强弱与修练功法却非一致。即使修练神级典籍,如果真气不足以催动招式,那整体实力也不会强到哪里。而正真的强者,往往更会将功法与自身实际条件相结合,使功法的威力发挥至最强,如马羡妮等。慕容天宇更是取意不取招,只是在修炼《烈阳功》及习得《轰鸣掌》后,一直觉得《狂刀六式》的每一式,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苦于见识尚短,所以一直没什么头绪,此时有机会目睹这些高手的绝招,他怎能放过一招一式?
任天行虽然败了,但并没什么不开心,一拱手,道:“朱兄弟土行遁地之术果然厉害,一眨眼已到了我后面,小弟佩服!”
已过了半个时辰,慕容天宇正想出场,只见一条人影在人群中闪出,此人正是七师兄令狐逊。武道弟子见令狐逊出场,心知这位师兄虽然有点笨,但姿质极佳,实力之强,仅次于萧海。道武两脉弟子本就面和心不和,又是竞争对手,武道弟子自然大声欢呼,为令狐逊助威。
冷场一转即逝,一名踏着飞剑的道家弟子从半空中落到区域内。此人在弟子中排行第4,名叫朱寒,踏入神域已久,去年挑战徐峰失败后,只能屈居都卫,这一年他是志在必得。
十三式《闪电剑》,要旨在于先发制人,一招得势,快剑让对手毫无还手之力,但令狐逊并不出招,倒似乎在让朱寒先发招。
只见令狐逊右手一扬,刺出十三剑,这十三剑,比之前那65剑速度更快,一眨眼五道水箭已化为无形。朱寒离地面2丈时纵身跃开,手指巨剑,剑像有生命般转了个弯向令狐逊直飞过去。这是御剑之术,御剑飞行,一般达到神域的弟子都能掌握,但御剑攻击,要远离剑身将剑的速度与准确度作精准控制却是甚难。单风善长御剑攻击,达到神域的弟子都得其真传,只是一般只能御一柄剑。只要能精准控制5柄剑,已能在江湖中闯出个名堂。朱寒免强能御3柄剑,但此时却只御一剑,而且是“御剑飞行”法咒下的巨剑,实属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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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铁人强盗团
酒馆内,冒险者们的窃窃私语逐渐变得大声,落在李斯特身上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小丑。
“少爷,不能这么放过他,要让他知道得罪您的下场。”跟班同仇敌忾,想要表现一下,结果话音还没落,便被李斯特一巴掌狠狠地扇在了脸上,下巴都抽掉了。
“死一边去。”李斯特扇完耳光还不解气,又摁着跟班一顿胖揍。
他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蜜罐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简直就是晨雾镇说一不二无人敢惹的王子,哪里受到过这种屈辱。
“主人,别打了,我要死了。”跟班抱着脑袋求饶。
李斯特脚下狂踢,发泄心中的愤懑,直到把仆人打了半死,才停手。
“你们两个,去跟着那个唐顿,看看他的落脚点,如果真的是矿山,就找守卫团长,打听下他的处境。”李斯特掏出了一块手帕,一边擦拭手上的血渍,一边吩咐,“还有你们这些穷逼佣兵,全部滚蛋。”
跟班们没说二话,赶紧行动。
“都是聋子吗?去洗澡,打扮!”李斯特朝着舞娘们咆哮完后,开始做深呼吸,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李斯特此时恨不得宰了唐顿,但是他知道不能这么做。
如果真如那些亲信所说,唐顿是多芬克的嫡系,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了他,必然会有人去告密,作为镇长的儿子,李斯特非常明白矿山主事拥有怎样的权利,自己的老爹见了人家,都得陪着笑脸。
“麻烦了。”李斯特咬住了嘴唇,一时间后悔不跌。早知道唐顿那小子会在匕首矿山混的风生水起,他一定第一时间干掉他。
“少爷,时间不早了,贵客估计要等急了。”跟班大着胆子提醒了一句,他知道主人为了招待他们,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和金钱。如果最后不能成事,一定会拿己方这些仆人出气的。
“走,去迎接他们。”时间太紧了,安排一些人截杀唐顿已经来不及了,李斯特只能先顾眼前,“告诉你们,这一次来的客人,是杜邦家族的一位直系继承人,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在几年后,掌管整个家族,你们都给我打起百分之二百精神侍候着。”
酒馆内哗然声四起,冒险者们脸上露出了兴奋和好奇,杜邦已经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名字,而是一个符号,在整个西土大陆都家喻户晓。
杜邦家族属于九大帝国之一的库塔魔导帝国,在第五次圣战中崭露头角。然后膨胀到现在,成为了一家拥有五千年悠久底蕴的豪门贵族。
这个家族以军火贸易发家。并且越做越大,现如今,商业伙伴已经遍布各个国家。
杜邦军工出品的军火,被誉为最完美、最可靠的杀戮武器。
曾经有位公国的大公在一场宴会上讥讽杜邦家族的财富是建立在鲜血和死亡之上。
当时杜邦家的掌舵人笑了笑,什么都没说话,当众人们都以为他害怕了的时候。第三天,战争爆发了。
杜邦家族以一己之力掀起了对这个公国的战争,仅仅三个月,公国覆灭,口出狂言的大公被活捉。剥光了衣服游街完毕后,像死猪一样,被绞死在了城门前。
从此以后,再没有人敢当面嘲讽杜邦家族,杜邦军工出品的武器也因为在战争中展现出的巨大优势,成功得到了各个国家的青睐,得以大量出口。
“一位杜邦家的继承人居然出现在咱们这种边境小镇?”几个晨雾镇的本地冒险者惊叹出声,觉得与有荣焉。
李斯特是故意泄露了贵客的身份,借此彰显自己交友甚广,要知道以人家的身份,就算是西境公爵普拉西多,也会很乐意抽出时间亲自接见。
“如果我成为杜邦家在德兰克福的代理商,普拉西多就不得不重视我,到时候我一定可以拿到一个子爵头衔。”
李斯特还不是贵族,他也不满足与继承父亲那个男爵头衔,他想要爬的更高,成为上流社会的宠儿,所以杜邦无疑就是他竭力拉拢的对象,为此他宁愿把对付唐顿的时间推后。
借着月光,唐顿一行星夜兼程,赶回矿山。
“那个李斯特脑子简直有病,连咱们大人都敢招惹!”
“对,下一次见到他,一定把他揍成白痴。”
“不过是一个镇长的儿子,也太嚣张了,哪有咱们大人身份尊贵。”
亲信们七嘴八舌,贬低李斯特,恭维唐顿。
作为多芬克的嫡系,如果唐顿表现出色,未来的地位绝对不会低,亲信们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卖力的巴结他。
“噤声!”唐顿呵斥了一句,他不会因为几句马屁就飘飘然自以为是。
看到唐顿脸色不渝,亲信们赶紧闭嘴。
“最近麻烦还真是多!”唐顿叹了一口气,有些心烦意乱,经过了这次冲突,想必李斯特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对付自己了,必须尽快解决掉他,还有拉姆一行,手段越来越激烈了,被波及的矿工已经超过千人。
夜路难行,尤其是进入山道后,众人不得不放缓了速度。
人迹罕至,野兽的嚎叫偶尔会在山林中回荡,微凉的夏风吹拂在皮肤上,就像幽灵的大手摸过。
“怎么了?”亲信看到阿诺频繁的回头,忍不住询问。
“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跟着咱们。”阿诺的话,直接让亲信们的汗毛竖了起来,齐刷刷地回头。
“啊?你别胡说。”亲信们害怕了,然后下意识抖动缰绳,让坐骑加快了速度。
“停下,有情况!”唐顿喊话的同时,从挂在战马背上的刀鞘中拔出了勇士军刀。
“怎么回事?”亲信们慌乱了,胡乱的喊叫着。
“统统闭嘴。”唐顿低吼了一句,跳下战马,吩咐杰克逊,“你去前面看一下!”
“主人,万一是英雄级别的魔兽怎么办?我会被吃掉的!”杰克逊的胆小病又犯了,苦着一张脸,不想去。
“没有魔兽会对你那一身烂肉感兴趣,快去。”唐顿催促,这些人中,杰克逊可以开迅捷光环,无疑是最快的,至于阿诺,要留下来做保镖。
杰克逊没办法,磨磨蹭蹭的往前走着,等到走出几十米后,甚至连节操和自尊都不要了,趴在了地上,挪蹭几下后,就停下来观望。
唐顿无奈地揉了揉眉心,不过让杰克逊这么一闹,他心中的紧张感倒是消去了不少。
“听上去像是某种野兽的咀嚼声,应该是在进食。”阿诺蹲在了唐顿身边,报告他的推测。
“是的,咱们去看下。”以唐顿的性格,可不会一直等下去,直接出手了。
路过杰克逊的时候,唐顿踢了踢它的腰部,“喂,起来了。”
是十几只野狼在啃食尸体,它们绿油油的眼睛在黑夜下,有些渗人,其中几只看到闯入者,嘶吼起来,还想发动攻击,结果被阿诺冲上去,直接砍翻了。
唐顿捡起了一块染血的矿石,看了看后,丢到了山涧中。
这是一支运送矿石的队伍,他们在傍晚的时候被抢劫了,矿车被捣毁,矿石洒了一地,还留下了十几具尸体。
“强盗们怎么又开始抢劫矿车了?”
亲信们诧异,因为矿石目标太大,抢劫和运输很麻烦,而且很难出手,就算卖掉,因为是原料的缘故,价格低的可怜,所以边境上的强盗们很少抢劫运矿队伍,毕竟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去抢商队划算。
“是铁人强盗团干的。”
一个亲信指着一架被砸烂的矿车,忍不住尖叫了出来。
车板上用鲜血画着一个硕大的嘴巴,正咀嚼一个残破的耳朵,看上去狰狞无比。
这是食人魔泰森的独有标记,在西境,它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悍匪,会毫无理由的攻打村庄,焚烧庄稼,喜欢吃人,尤其是耳朵,对它来说,就是无上美味。
泰森一手组建的铁人强盗团大概有六百多人,大多数是食人魔、还混杂着一些兽人和地精,人类很少,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人类就是可以果腹的口粮。
“咱们快点走吧!”亲信们缩着脖子,胆怯地看着四周,深怕有食人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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