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骑射,一举打败了北方的匈奴,所以,大家一定要习惯这样的烈酒,以后,我们要是到了草原,没准,还要靠着烈酒取暖呢!”
猴子张三十一疑惑的问:“我们不是要赶走鞑子,建立我们汉人的天下吗,我听说草原是苦寒之地,我们去那地方干嘛?”
“诸位兄弟可能有些不知,草原的冬天确实严酷,但是要知道在春天,那简直是人间的天堂,一望无际的草原,天空要比我们这的天空要蓝,云朵要比我的白,纵马在草原上驱赶猎物,可真是一件在美好不过的事情了,你们没有去过草原,永远不知道草原的美,北魏一名敕勒部的‘斛律金’将领唱过这样的一首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想象一下,那是多美的景象!”
郝十三仿佛自我陶醉一般,无人能说明白,他的草原情节源自何时,何方,是源自前世的郝大宝,还是源自现在的郝十三,不得而知。
秀才于听得云里雾里的张三十一会心一笑,知道老大自己上次打劫失败,被人家拍了一板砖之后,总说一些云里雾里的事情,现在都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
都是一个村子里面出来的,谁不知道郝十三是扁担倒了,都不知道是一个‘一’字的选手,居然时不时的引经据典了,他郝十三这本事到底在哪学来的呢?
据秀才所知,郝十三离开穆家寨最远的距离,也就是这次护送明教教主韩林儿,阴差阳错的来到寿州这么远的距离,几时去过草原?说的跟身临其境一般,自从老大从小明王分手之后,越发变得诡异了,难道这就是明教传说中的附体?
秀才摇摇头,挥舞着羽扇不以为然的说:“非也!小可窃认为,我汉家的‘井田阡陌,鸡犬相闻’,才是人间的仙境!”
郝十三知道跟这些没去过草原的人,没有遭遇过“十面霾伏”的古人,根本无法领略到草原的美,一会再说到自己最崇拜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那就更没法解释了。
“算了,话题有点扯远了,喝酒,喝酒吧!”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烈酒的清香众人逐渐的适应过来,气愤也变得越发融洽起来,也终于聊到了正题。
“目前我们还没有骑兵,都说蒙元的赤马探军厉害,诸位可有什么破赤马探军的法子?长枪兵真的能克制骑兵吗?”郝十三漫不经心的问道。
一直默不作声的吴六玖终于发声了,他作为寿州的汉军,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多少有些了解:“总管大人,赤马探军并不都是骑兵,也速台的赤马探军就有一万人之多,不过他只有三千的骑兵,‘赤马探军’乃是蒙语,昔年成吉思汗作战,设置有‘八鲁营’,乃是军中罪犯和战俘组成的先锋敢死之士,后来成吉思汗,把投降过来的女真人和契丹军队编成赤马探军,作战的时候冲锋打头阵,攻破城池,这些赤马探军,就留下来驻守那个城池,军衔和士兵都是世袭制度,只要有战争,随时征召入伍作战!”
郝十三有些懂了,感情蒙元的赤马探军,也是世袭罔替的,老子是当兵的,老子没了,儿子顶替,这样的兵员,永远不会枯竭,平时负责驻扎在地方,作战的时候,自己带着兵器和铠甲,集中作战。
沙俄时期顿河的哥萨克,世代为沙皇作战,还要自带战马和马具,就是蒙元赤马探军的一个缩影,也类似于明朝的军户,而郝十三现在要面对的赤马探军是女真和契丹的后裔而已。
昨天郝十三在城门遭遇的二十名骑兵攻击,如今还心有余悸,三千骑兵的冲击力量,指挥得当,能碾压一切的抵挡,好在吴六玖和李大通两位百夫长有作战经验,给郝十三恶补一通。
枪兵对骑兵,纯粹属于弱势条件下的无奈之举,步兵对骑兵,胜了追不上,败了跑不掉,战马是在人员操控下的,不会傻乎乎的直接往你竖起的枪尖上撞的,往往是骑弓兵围着你的战阵抛射重剑,待步兵方针遭到破坏,骑兵才能真正的冲击。
不过,绝望的郝十三还是看到一线希望——此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冷兵器时代了。
第二十三章 时下火器
“北宋时期有位名将叫做李全,凭借一杆梨花枪,号称‘二十年梨花枪,打遍天下无敌手’,如果给第一、第二、第三三个百人队的长枪都换做梨花枪,我们长枪手的作战能力,肯定天下无敌……”第一百人队李大通有些作战经验,也不知道在哪道听途说过来的桥段。
“等会儿!等会儿!”郝十三揉了揉太阳穴,毕竟,今天喝一顿酒的功夫,接触到的信息量确实有些多了,他一时消化不了:“梨花枪,是怎么回事?是利用火药,能打弹丸的兵器?”
郝十三每次接触这个古代的“枪”字,总能联想到后世的真正的枪。
“哦!”李大通顿了一下,立马解释到:“梨花枪,本质上也是普通的长枪,只是去掉的红缨,换做一个两尺长的铁桶,内装火药、硫磺、砒霜等东西,与敌人作战的时候,点燃药筒,桶内的药物就像是梨花一样的向前喷射,所以名叫‘梨花枪’,既能灼伤敌人裸露在外的皮肤,其中散发出的有毒气体,也能让敌人昏迷!”
郝十三有些懂了!这不就是后世的烟花吗?后世的烟花焰火,曾经多少次照亮浪漫的夜空,成为多少痴男怨女的求爱表白的必备品。
火药,一硫二硝三木炭的火药,最早发明与华夏古代的炼丹道士之手,据说唐朝的时候就已经问世,可惜被用作杂耍人员营造舞台的气氛了,直到宋代,才逐渐的被引用到军事范围上,据说南宋发明了具有现代步枪意义的突火枪,可惜,华夏作为火药发明的鼻祖,后来,居然被他的二三手之后的学徒,用坚船利炮打败,造成近代百年的屈辱历史,不能不让人痛惜。
蒙元西征的时候,除了凭借精锐的蒙古铁骑之外,火器已经在军队中大规模的使用,巴格达城的城门就是被火铳打破的,蒙元西征,除了征服大片的领土,同时,也将华夏的火药,传到了西方。
郝十三自己也受到那个时候对火药偏见的影响,总感觉这所谓的梨花枪,就是小孩的焰火和杂耍家的手段罢了,以这种形势应用在军事上,想来可笑。
两军对垒时,三百梨花枪手,是不是也要来一段标准的开场白:“南来的北往的,佳木斯的鹤岗的,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诸位看官,您上眼了!”
然后,三百个梨花枪手,一起放起焰火,再然后,对方的敌军,乖乖的放下武器,坐在地方成为模模范的观众,拍手的有之,喝彩的有之,吹口哨的有之。
简直是幼稚!有火药,不做火枪火铳,弄这杂耍的东西作甚?
“嘿嘿!嘿嘿!”郝十三沉浸在自己无边的遐想之中,忘记了杯中的酒香和身边的人,情不自禁的发出两声干笑。
“总管大人,属下所言之事……您怎么看!”李大通见总管有些失态,谨慎的问道。
怎么看?小时候,因为天冷和胆小,是趴着窗户看;现在吗?以这身份论,应该是搬个凳子,喝着马奶酒看。
郝十三虽然已后世穿越者的心态看古人,确实觉得好笑,倒是,他不能平白无故的拒绝任何一个下属的建议,集思广益,广开言路,这样才能做大做强,他郝十三穿越前是个搬砖的,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自己知道。
“如果梨花枪上的火药桶,能够打出弹丸,这会形成什么样的杀伤力?”郝十三以自己后世火枪的理论,试探着问道。
下面一直默不作声的第四、第五百人队的百夫长,寿州屠户朱一刀,寿州裁缝王小二,对视一番,其中的屠户朱一刀,五大黑粗,红着脖子道:“总管大人莫不是说的那个叫……叫什么来着?”
寿州人王小二补充道:“叫,突火枪!”
“啪!”
郝十三的银质酒杯重重的排在案几上,吓了众人一大跳:“对!就是这个东西!”
他简直不敢相信,居然这么容易,和古代的下属形成这样的共鸣,而且前还是市井上的屠户和裁缝,连市井上基层人士都知道突火枪这东西,突火枪这东西普及面这么广吗?难道遇见同样的穿越者了?
“不是,你们两个怎么也知道这东西呢?”郝十三难以置信的问道。
“呵呵,”屠户笑道:“总管大人有所不知,南宋时期发明的突火枪就是我们寿州人发明的,听说皇帝还亲自下令褒奖呢,所以,寿州百姓都当做是地方上的骄傲,本地人没有不知道这东西,不过具体是什么摸样的,我等却无缘见过,至于制作,更是无法掌握这方面的技术。”
裁缝王小二若有所思道:“我听老一辈人讲,好像是用竹筒制作的枪杆,至于威力如何,寻常百姓,有怎么能够见到。”
吴六玖毕竟是军户出身,有过一些实物参照,摇摇头道:“此类火器,属下却是曾经见过,蒙元朝廷曾经筑过的碗口铳,其身形乃是用黄铜铸造而成,造价昂贵,其威力全靠火药装填的数量,火药装少了,没有威力,装多了,容易炸膛,用竹筒做的突火枪,想必不但炸膛的风险巨大,而且,其威力未必强大!”
若是凭借郝十三后世的常识,依靠目前现有的工业生产技术,想制造出来一些威力巨大的武器,还是相当困难的,若是有一匹懂的火器原理之人,用后世的科技知识,略加点拨,想制造出好的武器,可谓是事半功倍。
“如今,坊间可有懂的此类火器的制造之人,你们对寿州城比我了解,大家可有此类人员举荐啊?”郝十三问道。
“这……”
众人无奈的摇摇头,一时却不知道哪里能找到这样的人才。
秀才摇着破羽扇,笑道:“既然第一支所谓的突火枪乃是出产子寿州,南宋末年至此时,也不过百余年,小可窃认为,当年的工匠必然有后人沦落于坊间,只要老大肯千金买马骨,想必,定然会在坊间寻找到此类人才。”
吴六玖谏道:“当年蒙元攻占这寿州,将工匠统一编造成匠户营,大人若想寻找这类人才,不妨到匠户营中走上一遭,寻得到最好,寻不到,也可以为我等赶制一些兵器和铠甲,如今兵器铠甲,也是军中紧缺的东西。”
也是郝十三这几日太忙,如今静下来喝酒,众人集思广益,终于厘清了自己的思路,明明前两日与十余名匠户有过一面之缘,却不曾想过制造一些精良的武器装备,如今思路终于打开了,方才恍然大悟。
坊间传闻,两个军事大国联手占领另外一个差点够征服世界的国家,其中一个国家主要抢钱,最后在争霸过程中失败,被分(裂)成十五个国家,也落下流氓/国的口碑。另外一个国家,主要抢夺科学家,结果,掌握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成为世界上超级大国。
那些匠户,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科学家,最起码也算是技术型人才了。
“秀才,明日给我贴出去招贤榜文,定向招聘懂得火器制造的人才,无论对方开出价钱多少,多少钱都得给我拿下!”郝十三掷地有声的说。
秀才应道:“老大放心!小可定不辱使命!”
第二十四章 大匠焦玉
宋元的城市格局按照里坊制度,城市分成若干封闭的网格模式,其中一个封闭的网格便是一个坊,工匠坊也是独立的一条街,排楼上三个苍劲大字,工匠坊。
工匠坊异常的凋敝,沿街两侧,都是破败的茅草屋,工匠们的生活水平可见一斑。街道上异常冷清,没有任何的行人,只有作坊的工作,杂七杂八的陈列在茅草屋前,一阵清风吹过,吹着破旧的窗户呜呜作响,刨木花成卷状,被清风吹得满街翻滚,破旧的旗牌孤独的摇曳在风中,越发显得凄凉。
“这就是工匠坊吗?怎么连个人影都不见?”郝十三正心中暗自纳闷,忽然,街尾的尽头传出来几声沉闷的闷响,仿佛是晴天的阵阵霹雳,着实吓了郝十三众随从们一大跳,只有郝十三自己清楚,这就是传说中的火——药的威力。
郝十三紧走几步,终于在街尾,看见拥挤的人群,几个裋褐的工匠,正拿着火绒点燃“竹筒”长长的引线,引线着到尽头,碰的一声,轰然炸响,祖彤飞上天空,紧着着空中又是一声炸响。几个赤足的孩童,既恐惧又兴奋的捂着耳朵乱跑。
大红的喜字贴在一户铁匠家的窗棂上,笙芋唢呐奏出来的欢快节奏,为气氛更平添几分喜庆。
门迎下,一老者古铜色的皮肤,如同枯树皮一般的脸上抹着腮红,怎么看,怎么像刚出土的干尸,他满脸堆笑的与来者逢迎着:“同喜,同喜,感谢给小老儿和幼子薄面,快,里面请!”
郝十三听的分明,之所以整个匠户坊街巷空空,原来都是参加这个老者幼子的婚礼,如今此处人多,正是选贤任能的好去处,赶忙上前一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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