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表面。所以,这次宴会的服饰,唐歌决定穿旗袍。其实比起洋装,旗袍更能体现东方女子的含蓄美。别看那些留洋归来的男人表面上喜欢热情奔放的女子,真要娶进家门,却鲜少有人愿意娶一朵交际花进门。
与裁缝再三商榷,衣服试了三回才敲定。
很快,就到了市长夫人宴请本市名流的日子。这一天唐歌早早起床梳洗更衣,换上了裁缝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戴上二姨太送来的首饰,与晓红一起坐车出门。
得知唐歌愿意带她出门赴宴,晓红兴奋了一夜,接连几天伺候唐歌格外殷勤。对此,唐歌和平常没有两样,依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浇灭了晓红满腔热情。等到临出门的前一天,晓红已经恢复常态。至少表面上没有异样。
从唐家到市长家的洋楼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唐歌算好时间出门,车抵达市长家时,正好十点半。这时候,该到的人都到了。
唐歌递上请帖,近卫队核实过后,放车入内。
门僮报:唐公府三小姐到时,早一步到宴会场上的人不由自主地往大门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旗袍的丽人缓步走来,犹如一道清泉,流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民国倾城绝恋(四)
洋装虽美,美在华丽的外表。旗袍内秀,却能穿出风骨。
当唐歌穿着一身鹅黄色旗袍走进来时,人们的视线落到了她胸前那一片若隐若现的仙鹤上,乍看之下,旗袍款式极其普通,就是制作旗袍的绣娘绣工了得,将一对仙鹤绣的活灵活现。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那一对仙鹤藏在镂空花纹下,随着唐歌的呼吸起伏,好像要挣脱这一抹鹅黄。
若说唐歌穿这件衣服太露骨,偏她这一身旗袍除了掐腰修身,恰到好处地将少女的曲线完美展现出来,没有多露一分不该露的地方,仙鹤欲飞的胸前,镂空花纹层层叠叠,无法让人窥探衣服下的美景。甚至连旗袍下摆的开口都比普通的旗袍偏低,只是因为裙摆内侧绣了一对仙鹤,随着她走动,展翅欲飞,让人忍不住联想到她胸前的那抹风景。
非要用准确的词语描述唐歌的着装,严实二字最合适。但是在场众人,没人会将她的穿着用保守、过时来形容。哪怕她只戴了一对红翡耳坠,和一串同色手链,也没人觉得唐公府三小姐戴不起贵重首饰。因为那一抹红,与她旗袍上的仙鹤点睛之笔相和,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主人的别致心思。
被众人打量的同时,唐歌也在打量在场的人。余光扫过四周,唐歌将所有人的表情尽收眼底。这次出场很成功,哪怕之后有人惊艳全场,吸引了旁人的注意,她要被人记住的目的也达到了。至少,方启轩的目光在她入场后,就一直停在她身上,没有移开。
不过,除方启轩以外,还有一道目光落在唐歌身上。不同于方启轩的惊艳与欣赏,这道目光中带着审视。唐歌顺着目光来源看过去,发现看她的人是一个西装革履,戴眼镜的男人。唐歌确定,原主以没见过这个人。
收回目光,唐歌笑着与市长夫人,以及在场对她这身衣服感兴趣的夫人小姐打交道。唐歌游走于人群中,给人的感觉是既不会过分热情,又不至于失礼。如果不是确定唐公府只有一个三小姐,唐歌进来时门僮报的是唐歌的名字,大家会以为唐公府其实不止一个三小姐。因为唐歌给人的印象,实在不像是第一次参加宴会的新人,到像时常赴各种宴会中的老手。
方启轩穿过人群走到唐歌身边时,唐歌正和一群夫人小姐交流了穿衣心得。方启轩归国时间虽短,没少参加各种宴会,是场中熟客。市长夫人认得方家这位喝过洋墨水的七少爷,见方启轩目光一直落在唐歌身上,心里哪有不明白的地方。年轻就是好,可以肆意追求美丽的人和事物。方家七少爷翩翩少年郎,唐家三小姐明媚动人,站在一起俨然一对金童玉女。
方启轩和围在唐歌身边的几位夫人小姐刚打过招呼,宴会厅里音乐忽然响起。身边人互相邀约,在舞池里相拥跳舞。
方启轩伸出一只手,笑着邀请唐歌共舞:”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我是否有机会请你跳一支舞。”
唐歌将手放在方启轩手心上,点头微笑道:”荣幸之至。”
伴着音乐声,两人在舞池中起舞。唐歌本身不会跳舞,会跳舞的是原主。
”唐歌,好久不见,可还记得我这个七哥。”借着音乐声,方启轩凑在唐歌耳边说道。
唐歌嫣然一笑,杏眼中水波荡漾,圈圈漾进方启轩心田,方启轩只觉得刹那间心悸不已。
”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七哥,只怕七哥出国留学归来,认识的人多了,早不记得我这个儿时的妹妹。”唐歌冲方启轩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好像两人之间没有分开多年,还像小时候一样,可以随意玩笑,不存在生疏与隔阂。
方启轩大喜过望,过来之前还在担心他离开的时间太久,唐歌与他记忆中有大的出入。毕竟上次去唐公府拜访唐毅时,方启轩没有见到唐歌。
”岂敢岂敢,我上次去唐公府拜访唐伯父,正逢你生病没见到你。听伯父说你平日不爱出门,我怕打搅到你,才没有上门叨扰。就不知道我这个七哥的名字还管不管用,能不能约三妹出去看电影,散步。”
”情哥哥情妹妹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尽的衷肠,一次不够忙着约下次。方七少爷最近可真忙,我记得昨儿个才与李四小姐一起看的电影,今天一转身就约上了唐三小姐。”
一个旋转,身穿白色洋装的许二小姐领着舞伴凑了过来。不是每个人都像市长夫人那样看好方启轩和唐歌。说话的许二小姐就是那个看不惯方启轩勾搭完这个勾搭那个,就是无视她的人。
被许二小姐点出来,方启轩也意识到他的邀约过于急切。如果唐歌当众拒绝他,那可真的没脸了。
”听说七哥最近得到一个西方的新鲜玩意儿,我爹这两天一直在念叨,就不知我能否有幸见一见。”许二小姐的酸话唐歌一点都不在意,她不是原主,不会为方启轩的过去和现在牵动心绪。
”这个简单,明天我带着东西上门拜访唐伯父,三妹就能看到。”
”我等着看七哥的宝贝。”两人一问一答,将许二小姐排除在外,叫她十分气闷。
一支舞结束,唐歌的目的达到,不愿意继续与方启轩周旋,趁机到休息区休息。方启轩就没她那么幸运,唐歌转身,方启轩就被许二小姐盯上,不得已陪许二小姐一起共舞。对方启轩递过来的无奈目光,唐歌一笑了之,然后该干嘛干嘛。遇到上来搭讪的,唐歌礼貌应对,即便是拒绝别人的请求,也不会让人感觉尴尬。
到是在舞池中的方启轩,无时无刻不在注意唐歌的动静,发现总有人往唐歌面前凑时,方启轩很不开心。与许二小姐跳了两支舞,方启轩找了个借口来到唐歌身边,仿佛在向其他人宣誓唐歌的所有权。
从宴会上离开后,方启轩亲自将唐歌送到唐公府门外,却不上门。只说明天带着东西上门拜访。
第二天一大早,晓红激动地跑过来告诉唐歌,方启轩来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民国倾城绝恋(五)
唐歌听了,轻嗯一声,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半点加快的意思。晓红站在一旁,看唐歌不紧不慢地梳妆打扮,激动的心情忽然平静下来,连带着因为唐歌的面无波澜生出两分不安。
唐歌有一阵子不待见她,晓红能感受到。如果不是昨天看见唐歌和方启轩说话时,面上有女儿的娇羞,让晓红误以为唐歌对方启轩有不一样的感觉,她今天听说方启轩上门后,也不会忙着跑过来告诉唐歌。这会儿见唐歌平静得如一湾静水,晓红发现她一点也不了解唐歌的心思,心里没由来有些慌。
晓红的这份不自在一直延续到唐歌见方启轩也没有消失,甚至因为唐歌突然向方启轩介绍她,让晓红大惊之下失态地痴望着方启轩,让方启轩心生不喜。
人与人的交往,第一印象很重要,尤其是方启轩和晓红这种有身份地位差别的,极其重要。晓红的失态,让方启轩觉得,跟在唐歌身边的丫鬟本分缺失。只是他与唐歌的关系没好到可以决定唐歌用什么人上,不好直说。方启轩暗暗压下不快,转而和唐歌说话。
回国后的第二次登门拜访,方启轩受到了唐父和唐歌的热情招待,唐父有心撮合一对小儿女,对方启轩登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自此,方启轩成了唐公府的常客,时常请唐歌出门逛街看电影。出席各种宴会时,两人成双入对,犹如热恋中的男女。
唐歌与方启轩的恋爱关系明确下来,还是因为一场意外的追求。唐歌参加一场宴会时,突然被人追求,让方启轩打醋坛,当众宣布唐歌是他的女朋友。方启轩还言之凿凿地声称方唐两家早有结亲的意向,唐歌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他的妻子。
追求者也不是吃素的,直言唐歌一日未嫁,他就有追求唐歌的权利,激得方启轩当天回家后,就找方父商量上唐公府提亲的事。
唐歌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嫁给方启轩,原主的任务目标是和方启轩谈一场恋爱,可没要求她嫁给方启轩。任务有空子可钻,唐歌不会傻到和方启轩绑在一起一辈子。在方启轩第一次试探性地提起要上唐公府提亲时,唐歌看着方启轩,面有忧色。
”在别人眼里,我和七哥交往的时间不长,突然定下婚事会不会让人觉得七哥是受了那人的刺激,才与我仓促定下婚约?我深知七哥为人,明白七哥对我的一片真心,但是别人不知道,若是因此误会七哥,我心里难受。七哥是美玉,不该因为莫须有的事染上瑕疵。好在我们年纪还小,定亲不急在一时。等过一段时间,咱们两家聚在一起说商讨亲事,正好堵了别人的闲言碎语。说句不知羞的话,我盼着做七哥的妻子,已经盼了许多年。”
唐歌微微低头,意图掩饰羞红的芙蓉面。看得方启轩心痒痒的,恨不得将唐歌抱到怀里好好的亲热一番。心上人的心上人是他,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这样一想,方启轩觉得真不用为了乱七八糟的人和事烦心。唐歌说的对,他们年纪还小,将来有一辈子相伴,定亲不急在一时,给别人谈资。
因为唐歌的这一次主动表白,在方启轩的心里,唐歌已然是他的人,容不得别人惦记。有时候两人外出游玩,遇到有人多看唐歌两眼,方启轩都要不高兴。这时候唐歌总会笑着打趣方启轩,说刚才有谁谁谁盯着方启轩瞧了好久,就差粘上来了,要是方启轩被人勾走了魂她可怎么好。方启轩听了非但没有指责唐歌胡乱吃飞醋,反而十分高兴,连连赌咒说他看都没看旁人一眼,心一直安安稳稳地在唐歌这里放着。
两人言行愈发亲密,方七少爷与唐三小姐恋爱的事,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来。这两人一个是留洋回来的高材生,一个是才貌双全的大家小姐,走在一起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许多人说起这两人,都要赞一声般配。
在一片赞许声与几个说酸话声中,唐歌暗中筹谋。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唐歌选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与方启轩一起外出郊游。燕山观是这一片有名的道观,不仅供奉的神君灵验,还是年轻男女郊游出行的好地方。知道唐歌想去燕山观上香,方启轩这个男朋友当即自荐,做唐歌的护花使者。
从唐公府开车到燕山观,车程一个半小时,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发生意外。车行到半道上,一队马贼突然持枪出现,拦道将唐歌一行人包围起来。
”男人留下,女人滚下车。”马贼一开口,方启轩就发现,这一队马贼全是女人。方启轩的脸色霎时变得十分难看,眼中满是怒火。
”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王法?我没听错吧。喝过洋墨水的方七少爷跟我说王法,这世道乱得,连前朝皇帝都被毙了,哪里来的王。你跟我讲王法,哈!不过你也可以有王法,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法。把方七少爷和书僮带走,今儿是我的大喜日子,不宜见血,两个女人赶紧滚下车。”
唐歌和坐在后面吓破了胆的晓红被马贼拖下车,粗鲁地丢在大路旁。
唐歌是个弱女子,平日里说话从来都是斯斯文文,哪里见过马贼抢人的场面,她白着一张脸,颤抖着身体想要爬起来,无奈手脚软弱无力,爬了好几次都没有爬起来。只能眼睁睁看着方启轩和他的书僮被一群女马贼拿枪指着脑袋,开车飞快离开。
”小姐,七少爷被马贼带走了,呜呜~~~”晓红吓得抱头痛哭,唐歌惊魂甫定,过了许久才听到晓红的话,晃过神来。
”七哥被马贼带走了,我们要回去找人救七哥。”
主仆二人互相搀扶着站起来,一步一摇往市里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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