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厅中依然镇定无比的皇太孙李密等一众人,他终于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了。
“虎!虎!虎!”
厅外猛然响起一阵比刚才更猛烈的吼声,然后只见厅门之外,一个接一个的皇太孙侍卫全副武装的冲了出来,迅速在厅门前展开了一个方阵,长枪手在手,刀盾手在两侧,中间护着一群弩手和弓手,这些人没有半点的慌乱,脸上如冰般无情冷酷。
李恒感觉一切都乱套了,事情不该是这样的。
冲进院来的部下如潮水一般汹涌,可皇太孙那一百侍卫却组成了三个小方阵,成品字形挡在厅门前,他们如磐石一般矗立在那里。
“动手!”李恒不知道事情为什么成了这个局面,但他知道计划出问题了,他高声冲王须拔一众黑山贼还有那些歌伎里大喊,“诸位,杀掉易风!”
王须拔九人纷纷扯开手上的绳索,然后他们迅猛转身,在那些还震惊中的看守士兵身上抢下了横刀。横刀出鞘,银光闪耀,李恒脸上闪过疯狂与兴奋,但他的兴奋与高兴很快就凝固了在了脸上。抢夺了横刀在手的王须拔等九人,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一样猛冲向易风,直取皇太孙人头。他们夺刀,出鞘,然后转身,挥刀猛的劈砍向了身后那些押他们上来的士兵,这些原本是要为他们提供武器的士兵。士兵们措手不及,纷纷被砍倒。
李恒震惊,恐惧,他伸手摸向腰间,刚把横刀拔出,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可恶的李密已经比他更快一步的拔出了佩剑,一记利落的突刺,离他很近的天门关镇将李恒,就被他的长剑刺进了胸腔。李恒手中的横刀绵软无力的滑落,鲜血淋漓的血胸口伤处涌出,手中剑还未落地,人已经毙命。
事情来的太突然,李恒转眼毙命,歌伎之中突然一歌伎猛的冲出,一把短剑在她手中闪耀,剑指皇太孙。
那一剑极为迅猛凌历,然后短剑距离面色变的苍白的皇太孙还有数步之遥,突然自斜侧里劈过来一把重剑。满脸大胡子的张仲坚手中大剑虽沉重无比,可他出剑却相当迅猛,远比女刺客的出手更快更猛,大剑自斜刺里猛的劈砍下去,剑用刀式,大剑一剑砍断了刺客的持剑的右手腕,然后第二剑再度扬起,又迅速挥下,大剑自女刺客的右肩至左胸骨,将她活活劈开。
女刺客当场气绝身亡!
这时外面的天门关镇戍士兵也已经冲至厅外的怀荒侍卫阵前。
“虎!”一声齐齐大吼,三个相互信依托的战阵长枪手猛的用力向前刺出,一支又一支的长枪猛的炸开,冲在最前面的天门关士兵就好像猛的加速往枪阵上撞一样,噗噗声不断响起,一个接一个的士兵被长枪洞察,冲势止住,无力的倒在枪阵前,再不能前进半步。
“射!”被长枪手和刀盾手保护在阵里的弓弩手也发声大喊,弓弩齐射,箭虽不多,可近距离的射击,射向那些密集冲锋的天门关守军,却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巨大伤害,避之不及的士兵一个接一个的中箭倒下。
天门关镇戍士兵们都没有想过会遇到这样的结果,他们的冲锋就如同浪潮一样打在了礁石上,一开始浪头很猛,仿佛能拍碎一切。可当浪头与礁石最终猛烈碰撞之后,他们却发现,礁石无情的把浪头撞的粉碎,最终礁石依然矗立,而浪头却化为粉碎。镇戍军确实比怀荒侍卫多,可怀荒侍卫的战阵和坚韧,却是他们没有想象到的。一波猛烈的冲锋,最终无情的被击碎。
士兵们的冲锋势力后继无力了,再而衰,三而竭。
可祸不单行,就在此时,镇将府外突然又是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响起,府门口,百余黑山贼举着武器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许我还不知道厅中发生了什么的镇戍军官,看到这些人过来,脸上还露出笑容。
“我们的援军来了,这是我们的人……”一个军官高喊。
他的话未喊完,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黑山贼已经到了他面前,然后那人长刀抡起猛劈,刀光划过,那个军官的脑袋高高飞起,脸上还凝固着喜悦的笑容,目光中却已经有惊骇定住。
“杀!”一百余黑山贼抄了天门关镇戍士兵的后路,而此时怀荒侍卫们也开始迈着整齐的北伐向前移动,顿时,本就在怀荒军阵前碰的头破血流的这些镇戍军被前后夹击。一个接一个的镇戍军倒下,他们至死都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那些怀荒侍卫反应这么的迅速,为什么那一百人组成的三个小方阵如此厉害。更不明白的是,黑山贼怎么放出来了,他们为何突然砍杀他们。就算他们出来了,那他们不是应当跟镇戍军站一边,一起对付怀荒军嘛,不是说黑山贼跟易风是死仇,他们去年还伏击过易风然后被反打的大败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战斗起的突兀,结束的迅速,激烈的撕杀过后,镇将府内外,只留下遍地的尸首。
李密把自己的滴血的长剑放在李恒的衣服上擦拭着,擦干净剑,看着躺在地上脸上还尤带着绝望、不甘,死不瞑目的李恒,李密摇头叹道:“男怕跟错人,女怕上错床,老兄,下辈子投脱转世,可千万别再跟错人了。”
第414章 打怕他
易风大口的喘着粗气,从她的身上翻到一边,满足的摊开四肢。在火盆的红润光线映照之下,他的皮肤略带着些褐色有如古铜,旧时伤疤的线条在他宽阔的胸脯上若隐若现。他的发髻已经打开,长发松散开来,有如瀑布般的披过肩膀,沿着背部直下腰间。易风已经蓄起胡须,他已经渐渐融入这个时代,嘴唇上蓄着两撇短髭,下唇留着一绺粜,不过两颊没有留髯,下巴也没留襞。虽然他现在已经习惯了蓄须,可还是不太能接受那种一张嘴巴完全被杂乱的大胡子包围的形像。不过也不能全刮的干干净净,一点胡子不留在这个时代是很怪异的表现,好比剃个光头一样怪异,做为皇太孙,蓄有一副精心修饰的胡须,能增添他的威严以及体现他的品味。
这时易风嘴唇抿起,那两撇精心修饰过的短髭也随之横起,如两把锋利的短剑出鞘。
“我无需忍让杨谅的挑衅,但并不表示我要去栽脏杨广。”
红拂用手肘撑起细腻如玉,丰盈婀娜的身子,抬头望着他。他是如此的雄伟高大,她尤其喜欢他的胸膛,宽阔厚实,上面还有数条疤痕纵横交错其间。胸肌贲起,是她最喜欢依靠的地方,那里总能给她无比的安全感,靠着那胸膛,能让她抛去纷乱杂思,心静如水,带给自己最难得的平静。“汉王只是个宠坏的皇子,此人志大才疏,眼高手低,正如殿下那三国里说袁绍的评语一般,色厉内荏,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亡命。这样的人,根本不足为虑。杨谅,不过是又一个杨勇而已。陛下如今贵为皇太孙,真正的劲敌乃是晋王杨广。他才是殿下真正的拦路石,不踢开他,殿下皇太孙之位难固。”她认真的说道。
“取得胜利,有时并不就一定要亲自打败所有的敌人。”易风立刻回答她。他身后靠了靠,把上半身靠在床头,然后伸手轻轻抚摸着她那乌黑的秀发。“猛虎总能挑选最适合的时机发动致命的扑击,击败敌人,需要的是在合适的时机发动雷霆一击,现在,时机未到。”
“打蛇不死后患无穷,如今杨广被软禁于京师,若不乘此机会痛打落水狗,将他彻底击跨,踢出局去,以杨广的能力,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又翻身了。太子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皇帝已经老了,时间不多了。”红拂为他感到着急,这几年她一直在越国公府服侍杨素,杨素也对她十分信任,就算见客或者与兄弟儿子们谈论起朝廷要事,也从不避她。她本也聪明,又在杨素身边耳染目睹许久,因此眼光变的敏锐起来,思考的方式也与众不同,她熟知朝中的权利布局,知道几个集团之间的激烈争斗。如今她跟着他,一心都放在他的身上。上次易风京中遇袭,如今杨谅又谋划置他于死地,红拂心忧如焚,忍不住要为他出谋划策。“机会难得,就是现在,杨谅的人原来不是安排好要栽脏杨广想要一箭双雕吗,正好,咱们顺水推舟,将他们准备的那些东西直接呈送京师皇帝面前,给杨广致命一刀,将他踢出局去。”
易风却不认为事情有这么的简单,但他也很高兴她能为自己一心一意考虑。他笑了笑道:“事情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杨广虽然被软禁,可这只是个表面现象,其中未必没有皇帝对他的考验和保护。晋王党的势力并没有受到什么根本的打击,他们势力依然强大,甚至可以说,眼下表面上好似太子党大获全胜,但实际上论实力论声望,太子党不过是外强中干。最重要的是,我不觉得皇帝已经下定决心要抛弃杨广。只要皇帝一天没有真正决定舍弃杨广,那我们向杨广攻击,就只会提前暴露我们的野心,不但会因此受到皇帝的猜忌,而且还会成为晋王党的当前大敌。”
“耐心,我们得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最佳的发动攻击的时间。绝不能轻易的出击,眼下只是一个错误的假象,绝非真正的时机到来。我们冒然出动,只会错失真正的机会。让他们去撕咬吧,我们先不要加入战场,咱们就在边上看着,顺便收拾下杨谅,给这场大戏加点热闹。”
他的手顺着她柔顺的头发往下滑,抚过欣长的玉颈,滑过那精致性感的锁骨,然后落在了那高高挺拔的雪峰上。饱满的雪峰上还带着些细密的汗珠,火热的手覆盖上去,能感受到微微的冰凉,五指揉动,那团雪白饱满在掌下变幻着形状,手感惊人的美妙。
“我打算明天一早杀个回马枪,进趟太原城。你说的对,打蛇不死后患无穷,虽然这次我不一定能打死杨谅,但怎么得也要让他吐口大血。杨谅现在往荆州上任,他的心腹却尽在并州,我这回要把他们连根拔起,直接断他四肢,拔了他的狗牙,斩了他的狗爪,看他还怎么跟我呲牙咧嘴。”易风一边说着,一边又翻身骑上这匹胭脂烈马,“女人,咱们再战个三百回合。”
“战就战,谁怕谁!”红拂腰胯发力突然向上一拱,易风一时不防,被他拱的失去重心,红拂乘机猛的一滚,带着易风已经翻了个身。红拂夺了主动权,到了易风的上面,她双手按着易风让她迷醉的胸膛,发出让人销魂的一笑,然后腰肢发力,已经如御马一般的摇摆起腰肢,主动发起了进攻。
等到两人都精疲力尽,相互得到数度满足之后,两名新罗的婢女服侍两从沐浴。
沐浴过后,易风回到早已经洗涮干净的天门关镇将府的大厅,召来李密。因为最近的良好表现,尤其是在这次天门关事件中的优异表现,易风给自己的机要秘书李密升了职,从原来的太孙府门下坊司经局正字升为典书坊通事舍人,职官品阶从原来的从九品门下坊司经局正字,越阶晋升为从六品的典书坊通事舍人之职。太孙府的典书坊相比于朝廷的内史省,李密这个通事舍人的新官职,掌宣传令旨,内外启奏,权力更重了。
易风现在是越来越喜欢李密了,他年轻聪明,知礼能干,而且因为年轻所以还没有什么弯弯绕的花花肠子,受过大儒包恺的良好教导,正是充满着理想的阶段。对于易风对他的信任看重,充满了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办起事来相当认真,学习也很快,对自己也很忠心,有这样一个相当聪明的助手、秘书真是方便舒心许我。尤其他还出身于大军事贵族之家,弓马娴熟,武艺不俗,而且又师从大儒,很有些学问,整个人能文允武,处处透着儒雅范,更得易风欣赏。
李密立即前来,他穿上了青色的崭新官袍,这是六七品的士阶官员的服色。虽然他身上还有个郡公爵位,可以服紫,可先前李密平常都只穿着八九品官的绿色官袍。新晋升为从六品的通事舍人,按新制,先有阶再有职,职定职事,阶定品阶,李密当上通事舍人后,也定了从六品硕士文散官阶。
李密一身青色官袍,崭新的青色官袍的前后各有一块补子,这也是上次与阶官勋官改革后增加的内容,李密官袍的补子上绣着的是鹭鸶,是按文禽武兽的方式。
三品以上服紫,四五品服绯,六七品服青,八九品服绿,流外吏目服蓝,皂隶服黑,军士服黄,庶民服白服褐。皇帝用玄、黄之色,不过也没有禁止官民服用黄色,但皇帝主要用明黄色。这些都是上次更改阶官勋官时,一起重申的服饰制度,官员有阶有职有勋有爵,但以阶定级,如李密这样有官又有勋有爵位的,阶官按制他们的职官定相应品阶,除参加朝会等朝廷的朝会典礼,他们平时穿的官服,都得按阶官的品级穿相应的服色官服,而不是按他们的爵位或者勋官品级。因此,李密虽是二品郡公,但非典礼上,他也只能穿与职官对应的阶官品级服色,要不然就是违礼。这也是杨坚有心对越来越滥的朝廷官爵现象的一种改革,削弱勋爵体系,增强职官威望。
“太孙殿下,召臣来有何吩咐?”
“我有个想法要和你谈谈。”易风让他坐下,“我们现在已经拆破了并州府的诡计,还杀了天门关镇将、镇兵,夺了天门关,还抓了萧摩诃、裴文安还有并州五虎。我现在想听听你的看法,你觉得我们现在下一步该怎么走?”
李密若有所思,“杨谅会是个麻烦。”他说,“杨谅自小养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因是皇帝幼子,因此极得宠爱。性格早已经是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此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皇太孙是国之储君,可对他来说却什么都不是。在他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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