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宝贵,为了能做您的作品的女主角而争取争取,我不觉得有什么需要掩藏的。”
徐景山哈哈大笑:“这会我觉得你特别像金发碧眼的洋人做派。”
林鸳微笑:“受了澜笙的启发。”那个传奇女子就是这般跳脱在世俗常规外,却又深陷红尘起伏中。
室内茶香弥散,静得能听见角落里落地钟的滴答作响。
徐景山回想起林鸳来之前,尤老太太在电话里说的那一句“别错过这丫头,她就是活生生的澜笙,从外到内。”
“你应该知道,有人在和你竞争这个角色的事情了。”
“是的。”她也不隐瞒,若不是知道有人来竞争,她也不必在入组之前特意来跑这一趟,再伪装,没有意义。
“没想到,林小姐消息挺灵通。”
“不过是特别在意这个角色而已。”
“老实说,就像之前尤先生说的,你非常合适澜笙的角色。”徐景山抿了口茶,语速放得极慢,“但以最少的投资换取最大的利息是所有商人的一致追求。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的竞争对手太强大了。”
林鸳不疾不徐地说:“那是商人,可您不是。”她之所以敢于冒险来到徐景山的宅子里再做争取,赌的不过是他作为文化人的一腔热情——从方洛替她打探回来的这位导演的风格来看,他并没有完全被这个商业社会所所侵染,否则他不会抛弃在海外如日中天的事业,回到国内来试图拍一部东方女性觉醒的电影。
原本板着脸的徐景山在听林鸳这句话之后,忽然在茶几上一击:“你来之前,我和自己定了个约。如果你给我说,你也能像那一位一样,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我选那一位——毕竟,资源优质比得过她的,不多。”
林鸳不慌不忙地说:“我不会。”她也拿不出。
徐景山原先疏离的目光,此刻带着些微笑意:“如果你采犬澜笙’的方式来争取,我就试一试。”
林鸳闻言起身,恭恭敬敬地朝徐景山鞠了一个躬:“谢谢徐导。”
“你别急,我还没有说完。”徐景山手指点点身侧的桌面,示意林鸳坐下,“我刚刚也说了,商人,自然唯利是图,那一位能给的条件更好,让她拍,我拦不住,也没理由拦。”
林鸳面上虽然平静如水,实际紧张得手心直沁汗——虽然是出道这么多年了,但这却是实打实第一次主动“进攻”导演,还真是……刺激。
”但是你有一句话说对了,我不是商人。”徐景山欣赏地看着林鸳,“我相信尤先生的眼光,也相信自己的眼光。电影版的浮生三世,会由尤先生亲自操刀剧本,我希望,澜笙由你出演。”
言外之意,剧版由那一位去演,留给“商人们”赚钱。影版,由他和原作亲自物色的人演,用来赢口碑。
孔姐送林鸳离开后,徐景山坐在茶香四溢的书房,耳边还隐隐有着那位女艺人磁性的嗓音,自信但内敛,坚韧但不张扬。
难怪,那么多人为了她来给他电话,尤华且不提,与她交好的金凤奖影帝也好,叱咤商圈神秘莫测的那位何老板也好,无一不力荐林鸳。
奇特的是,就连林鸳曾合作过得几个国内知名导演,接连几日也陆续与他联系,推荐林鸳出演。
徐景山原本还担心,这个半红不白的女演员会不会是用了某种不堪一提的手段,如今一见,他终于放下心来——她确实是那个最合适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爬山回来感觉要累趴了,手机码字码到夜半,没能写肥章。(T_T)
好歹还是把阿鸳自己争取的这一段写出来了,她不是个坐在城堡里等王子的小公举啊!
自己立的誓言,趴着也要日更。
至今困成dog…
☆、第51章 十二年轮回
《浮生三事》影视两版的主演阵容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放出,而那段时间林鸳已经许久没有见到大神了。
一来她在赶《女王》的最后录制,二来叶景琛和魏璇的那部片子虽是杀青了,却不知道今日在忙些什么,极少有时间待在N市。
好在这俩都不是腻歪的人,得了空视频聊聊,林鸳倒也没觉得时间过得飞快。直到《女王》的最后一段补录完成的那天,卫朗带着徐欣欣过来请林鸳吃饭,徐欣欣上来就给她一个热情的拥抱:“恭喜你,阿鸳。”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徐欣欣觉得自己爱及了这个攻气十足的“展湄”,甚至比对自家老板的崇拜更甚。林鸳也不介意她的亲亲抱抱,直拿她当第二个卓玛来看。
“恭喜我什么?”
“拿下《浮生三事》的片约啊!谁不知道那才是徐导的重头戏!”
原来官方刚刚同步公告了双版的主演,影版叶景琛林鸳领衔,视版郑俊和穆清澜主演。都是一线男艺人带知名度一般的女艺人阵容,在这种女主戏里这种搭配,明摆着就是要捧女主角的。
林鸳取出丢在包里的手机,这才发现她进录音棚的这段时间里一溜排的未接来电。大神、方洛、尤华……还有秦初。估摸着都是为了影版澜笙定角的事儿。
她和卫朗二人打了招呼,避到休息室里一一回电。头一个,自然是大神,可是响了许久他也没接,只得又给方洛回。那一头接得倒是挺快,叽叽喳喳一通报喜,最后邀功:“姐,我的情报准不准?就说徐导吃这一套,嘿嘿,快表扬表扬我。”
林鸳坐在布艺沙发里,笑盈盈地问:“是你的情报准,还是何先生情报准,你给我个准话儿?”
那一头方洛不吱声,过了两秒手机里传来何德海低沉的嗓音:“恭喜。”
“谢谢,”林鸳轻笑,“这见面礼好大,不过小洛跟不跟我过去,那得听他的意见。何先生,你加油。”
“……谢谢。”
等挂了电话,再给尤华拨过去,尤老太太的声音依旧精神十足:“我听景山说了,你做的很好。”
“我只是想了想,若是澜笙面对我的状况会怎么做而已,还得谢谢尤老师你给我的勇气。”是因为尤华坚持地告诉她,她是演这个角色的不二人选,她才能鼓足勇气去和各方面条件都比她更有优势的穆清澜去争。
虽然,事实上影版视版的演员乃至制片团队的阵容都不尽相同,针对的观众群体也完全不同,她和穆清澜在这一次不过是平分秋色而已。
“那位穆小姐,前些日子来找过我。”尤华慢条斯理地说,“相貌倒是很不错,不过……不是我脑子里的澜笙应该有的样子。要说她适合的角色……我想了想,大概是薛宝钗那一型。但我的澜笙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她要识时务,懂进退,关键是……要看透人世百态还有颗柔软温和的心。”
林鸳几乎要被尤老太太感动,她们不过萍水相逢三两次,要说有多知心也难,但老太太偏偏有双洞察世事的眼,硬是看透了她云淡风轻背后的千帆过尽。
她扶着手机,轻声说:“穆小姐有许多我所不及的地方,但单就澜笙的角色来说,我的经历确实比她更合适一些。”
“不光是经历,”尤华思忖了一下才开口,“而是眼神。那位穆小姐的眼神太阴郁,我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些什么,但一个世家闺秀不该有这样的气质,或者说年纪轻轻的姑娘不该被过去给束缚。演员能为了角色暂时改变性格,但是眼底里的东西就是风骨,那东西改不了……所以,我并不赞同她来演澜笙。只可惜,权限我放给景山了,如今也只能听他的安排。”
关于穆清澜,林鸳也不知道能同尤老太太说些什么,毕竟她对这位大小姐的了解,也仅限于叶家世交的大家闺秀,叶长松老爷子中意的孙女婿人选而已。
挂了电话,林鸳的拇指停留在秦初的名字上许久——很久不曾和他联系,偶有事务也都是方洛奔走,今日《女王》录音杀青,他立刻来了电话,想必对她的行程也一直在留意。只是,她实在不知道该同他说些什么,自从决裂,似乎无论什么话题三句之内就成水火之势了。
“阿鸳,”徐欣欣从门外探了头进来,“电话打好了吗?吃饭的地方预定好了,要早点儿去呢。”
林鸳将手机屏幕一关,放回手包里,心底反倒是轻松了——如果秦总有事,还会再打来,若只是问候而已,不回也就不回了吧。
卫朗开的车,徐欣欣和林鸳坐在后排。林鸳只顾着看窗外,并没有注意到卫朗从后视镜里和徐欣欣交换的眼神。
车猛地一个刹车熄了火,卫朗回头:“车抛锚了。”
徐欣欣很是惊讶的模样:“怎么这会儿抛锚呢?那怎么办,那边都定好了时间。”
“阿鸳,你先去吧,”卫朗说,“前面路口右拐,门口店招写着初遇。报我名字就可以。”
“欣欣,你和我一起先去?”
徐欣欣为难地说:“老板他路痴,我得等人来修好车再带他过来,不然他会走丢的。阿鸳,你先去那儿,我们很快就来。”
林鸳只得独自下车,好在确实没走几步就看见了红色木质院门的清吧,旁边霓虹店招写着“初?遇”,对于这种地方,她一直觉得异常陌生。记得做学生的时候,叶景琛和其他男生也偶有出入这里,可却从没带她去过。
做了演员之后,尽管再怎么十八线,她也没想过到这儿来。不知道卫朗那个归国华侨,是怎么找到这一处地方来的?
林鸳心中好奇,推开木门,立刻有长相清秀的侍应生迎过来:“林小姐,您好。”
看来,如今她的知名度很不赖嘛。这么昏暗的灯光,她还带着鸭舌帽都能给人一眼认出来?
“卫先生约的包间。”只是,这里空空荡荡,除了她之外一个客人也没见着,真的有必要预约吗?
侍应生应着:“好的,请跟我来。”
这是间独立的小院,院中间像旧时大户人家的后院戏台,搭了个半人高的舞台,四周错落的摆放着一些桌椅,嵌在高高低低的灌木中,就连照明的灯也半掩在树叶之间。隔了一圈灌木,是小半圈两层高的小楼,都有露台设了桌椅面朝中央的舞台。
此刻这院落小楼都隐匿在半明半暗的昏黄灯光里,隐隐有唱片机的悠扬乐声传来,小楼一层对外的厨房里还能见到厨师忙碌的侧影——但除此以外,再看不到一个客人。
侍应生领了林鸳上二楼,恰是看向舞台方向最好的一间,桌上清新的白玫瑰映着灯光泛着暖暖的肉粉。
林鸳正托腮出神,忽然灯火全灭,她刚要起身,就听见之前隐隐约约的唱片声化作了吉他拨弦的轻响。院里树上的照明灯灭了,转而亮起替满天繁星似的细碎灯光,在层层叠叠的树叶间零星散落,光影明灭,如梦似幻。
吉他的旋律越发的清晰。
居然是……生日歌?
“这句生日快乐,时隔了十二年,原谅我,缺席了这么久……”
是大神的声音?林鸳诧异地扶着围栏朝下张望,可光线极弱,舞台中央只能看见模糊的人影。她起身想下楼,却听见叶景琛的声音继续通过音响传来:“但是,是你的总归会回来,所以,我回来了。生日快乐,亲爱的小林子。”
灯光瞬间打开,投射在舞台中央的圆形区域。
林鸳这才看清了阔别多日的大神,他抱着一只木吉他,正坐在舞台中央的一只高脚椅上,穿着一件纯白的衬衣,袖口轻挽,此刻正一面轻拨琴弦抬头朝阁楼上望着她微笑。
4月17日,她的生日,这么多年,她只有在填写资料卡的时候才能想起的生日。
十二年前,最后一个给她过生日的人,也是大神……
仿佛一个轮回,像那年他捧着一只蛋糕站在她家楼下叫她,此刻他抱着吉他坐在最亮的地方,坦坦荡荡地告诉她“我是你的”。
林鸳想笑,却又鼻头发酸,又是微笑又是忍着眼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简简单单的一曲生日歌,大神的声音透过音响传来与平日面对面说话时略有不同……好像带了一点点鼻音,听得林鸳心底酥麻麻。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莫名其妙地跳了音,她才忍不住笑起来——他这一定是现学现卖吧,连生日歌都能弹错。
叶景琛不好意思地一笑:“献丑了。”
“挺好的,起码没走音。”林鸳笑嘻嘻地扶着栏杆说。
叶景琛将吉他朝身边一放,轻盈地自舞台跃下,三两步消失在楼梯口。没多会儿,他就出现在林鸳面前,领口微敞,露出诱人的锁骨,走到她面前问:“什么是起码没走音?你听我唱歌走音过吗?”
“有啊,”林鸳双手撑在栏杆上,任由他欺近,仍旧面不改色地笑话他,“那次在KTV,你喝了酒,唱三万英尺破音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她还以为自己忘了呢,没想到一提就立刻连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那一次,他跟争相向他告白的学姐说“我有心仪的对象了”,然后还假意吻了她。后来,她一直以“大神喝了酒,唱歌都破音,一定是醉了”来搪塞自己,不要再去计较他的“告白”。
叶景琛却低头一笑:“你还记得就好,我还怕你忘了。”
“忘了什么?”
“忘了我的第一次告白。”
林鸳猛地抬头,告白?那明明是个玩笑好不好……
叶景琛受伤似地捂住胸口:“你居然拿它当玩笑。”事实上,当初那一句“我有心仪的人”之中有几分真,几分假,就连他自己也拿不准。年少的时候,谁没有过懵懂的欢喜?对当时总爱跟前跟后的小包子,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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