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一下就是了。”一路走走停停,问询着前进,倒是耽搁了许多时间,萨摩拉就看着拉斯维加斯的繁华逐渐被抛在了身后,不由调侃着说到,“难道我们又要出城了?”
最终抵达目的地时,萨摩拉一行三人着才发现,虽然他们没有出城,但也差不多了。其实拉斯维加斯是从1990年才开始快速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的近半个世纪时间里,赌场就是这座城市的唯一标签,过去三年时间里,拉斯维加斯的风景才逐渐丰富起来,所以,离开市中心最繁华的拉斯维加斯大道,进入到老城区之后,很快就看不到之前的灯红酒绿了。
看着眼前那个充满腐朽气息的破旧舞台,萨摩拉的表情显得很精彩,“这……就是舞台?”他们一路追随着荣耀至死乐队的步伐,来到了纸醉金迷的拉斯维加斯,居然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破烂舞台,甚至比学校里那历史悠久的废弃舞台都不如。
眼前这片舞台就是一个木头搭子,没有任何遮风避雨的地方,就像是一块用木头搭建起来的小平台,就连海滩护卫队的屋子都比眼前的台子看起来更扎实,舞台四周竖立着几根烂了边边角角的木头桩子,上面分别挂着昏黄色的吊灯,那微弱的光线在四面八风的海风中岌岌可危,晃得眼睛生涩。
舞台的前方倒是摆放着一些木头长椅,看起来像是观众席,只是走近一看就可以发现长椅居然都有些腐烂了,在周围那阴暗的灯光之中,倒看起来像是会随时变身成为厉鬼的地狱使者一般。
这样的舞台根本就不能叫做“舞台”,只能称之为展示台,似乎任何人都可以登上这个台子,然后尽情进行自己的表演。
但事实是,这就是他们所要寻找的目的地,因为此时舞台上就正有乐队在进行表演。
利亚姆和伊莱看到这个所谓的舞台也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样的场地实在太过简陋,就好像是一个废弃的展示台,很难想象会有人愿意登上这个舞台进行表演,更难想象会有观众愿意停下步伐在此观看。
可是很快,利亚姆的注意力就被舞台上的人影吸引住了,那赫然就是荣耀至死。利亚姆知道乐队不会对舞台有任何苛求,就好像他们对观众数量不会有要求一样,舞台只是呈现表演的一个平台罢了,乐队根本就不会介意是站在街头还是站在万人舞台上进行表演,眼前这个舞台虽然简陋,甚至看起来就要被废弃了一般,但至少是一个平台,就足够了。
伊莱的视线却是停留在了眼前的观众身上,舞台前方仅仅只有四个人在观看演出,一名昏昏欲睡的老人带着百无聊赖的年幼孙子,一对坐在长椅上的年轻情侣,仅此而已。所以严格来说观众也就只有两人而已,但舞台上的演出依旧勤勤恳恳,这就是他熟悉的荣耀至死,也是他决定踏上旅途的原因。
萨摩拉第一个反应就是找错地方了,因为这个舞台实在是太荒谬了,这不可能是伊莱和利亚姆所钟爱的乐队,但随即,他就看到了两个人脸上沉浸进入音乐之后的迷离和享受,下一秒,萨摩拉就用见鬼的表情重新看向了舞台:这就是荣耀至死?
单单听到“荣耀至死”这个名字,萨摩拉认为这是一支霸气十足、个性十足的乐队,他幻想的表演舞台即使不是华丽张扬,也应该是朴素却不失庄重,但绝对不会是眼前这让人跌破眼镜的……“地方”——他可不愿意称之为舞台。
这让萨摩拉很是失望,这可不是他答应弟弟开了八个小时的车之后所应该看到的表演。萨摩拉转头就看向了伊莱,打算说等这个演出看完之后,他们找个地方住下来,明天就开车回旧金山,这样的乐队根本就不值得他们继续跟随。
但是下一秒,萨摩拉的表情就凝固住了,此时传入耳朵的音乐旋律并不张扬,但是却有着与涅乐队一脉相承的精神,那充满想象力的歌词和洋溢着无限活力的旋律,一瞬间迸发出来的火花,让人沉迷其中。
那动人的嗓音在歌唱着,“每天我只期待星期日的早晨,我才不恐惧,点燃我的烛光,在一片眩晕状态中,因为我已经找到了主神。耶耶耶!耶耶耶!”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之中撕裂,迸发出让人目眩神迷的惊人魅力,所有负面情绪都在那嘶吼之中被宣泄出来,这强劲的爆发力在夜色之中掀起一波波浪潮,萨摩拉不由自主就想要伴随着音乐狂舞,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随着强劲有力的鼓点节奏尽情蹦跳着,单纯享受着音乐的狂欢。
这就是真正的音乐,让人享受其中,又让人忘乎所以!恍惚之间,萨摩拉只觉得自己处于演唱会的狂潮之中,身边明明没有其他人了,但那汹涌的狂热却不断炙烤着他的皮肤,让他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汗水,感受着心跳撞击耳膜的爆发力!
第382章 呼朋引伴
相比于利亚姆和伊莱来说,萨摩拉才是那个识货的人,从刚才这首歌里就可以清晰感受到这支乐队的实力,绝对是让人热血沸腾。
品味那一句句歌词,“我如此孤独,但是还好,我剃了光头,我并不忧愁,或许我会谴责所有道听途说的人,但我不确定”,充满了意识深处的指代,不仅仅是歌词而已,更是对于崩溃情绪的一种宣泄;倾听那一个个音符,即使只是简单的“耶耶耶”哼唱,都充斥着宛若烟花绽放的瞬间爆发力,在卖弄技术和简洁编曲之间游走的吉他弦音更是让人耳目一新;感受那一缕缕情感,所有情绪肆意在音符之中翩若游鸿,乐符就在心尖之上翩翩起舞,灵魂的颤栗根本无法控制。
萨摩拉对于音乐的狂热仅次于美食,音乐之于他就相当于精神美食,一个是填充胃部,一个是填充大脑,此时此刻,八个小时长途跋涉的疲倦都被那无数音符搅碎,他只想投入音乐之中,尽情地释放自己的压力,尽情地踩着节拍开始狂欢。
一首歌演唱完毕之后,萨摩拉气喘吁吁地站在原地,他那超标的体重实在很难负荷他刚才的又唱又跳,不得不大口呼吸着保持大脑的冷却,否则他怀疑自己下一个就会站在原地开始自燃。
“这就是荣耀至死?”萨摩拉用手肘撞了撞站在旁边的伊莱,此时他才发现,伊莱也没有了平时的拘谨和认真,脸上的放松是前所未有的,这让萨摩拉笑了起来调侃到,“你还是懂点音乐的嘛。”
伊莱很不给面子地就翻了一个白眼,萨摩拉却一点都不介意,他把右手支撑在弟弟的肩膀上,“刚才这首歌叫什么名字?真带劲。”
“‘锂(Lithium)’。”伊莱给出了一个简洁的答案,听在萨摩拉耳朵里,却是细细咀嚼起来。
刚才这首歌歌词里根本就没有出现过“锂”这个单词,但歌名却用了这样一个词汇,真是耐人寻味。萨摩拉的灵魂开始颤栗起来,他真的很期待这支乐队接下来的表演,期待着他们能够继续打破自己的认知,让人眼前一亮。
萨摩拉转头看向了那简陋的观众席,此时利亚姆已经占到了观众席第一排,伴随着乐队主唱的歌声又唱又跳,显得很是兴奋,在他的身后,那对情侣依旧坐在位置上,无动于衷,而那对祖孙更是一片沉寂,没有任何的反应。看着这样的场景,萨摩拉不由为乐队鸣不平,他们理应站在更好的舞台上,他们理应得到更多观众的支持,他们的音乐理应得到更好的待遇。
在萨摩拉看来,真正优秀的音乐就应该让更多人听到,让人们在音乐的世界里感受着属于自己的体悟。这也是萨摩拉同意跟随伊莱、利亚姆前来拉斯维加斯的真正原因,他对于地下摇滚乐队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他乐于发现更多好的音乐,然后和自己的伙伴们一起分享。眼前的荣耀至死,无疑就是他希望推荐的优秀乐队!
“下午好,感谢大家前来观看我们的表演,今天的表演还剩下最后一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这首歌‘家(Home)’送给天际这美妙的夕阳。”主唱的声音把萨摩拉的注意力拉了回去,此时天际那如血的残阳让被沙漠包围的城市充满了一种末日来临之前的惨烈,但同时也壮观得令人叹为观止,内心所有的惊叹却在那一片殷红之中缓缓沉淀下来,舞台上传来温柔优雅的吉他弦音,让心底的那一片柔软就这样温暖起来。
意外的是,这并不是一首摇滚歌曲,而是流行爵士,这完全推翻了萨摩拉之前对乐队的认知——当然他对乐队的认知也就是一首“锂”而已。
这首流行爵士如泣如诉,优美得宛若山间潺潺溪流,在鸟鸣之间撞击着鹅卵石,击打出动人的旋律,山间晨雾映衬着淡淡的金色阳光,在清澈的水花间印染出美妙的图案花纹,蜿蜒着奔腾入心。主唱的歌声温柔迷人、优雅自如,就好像蓝丝绒一般轻轻触碰内心,美妙得让人沉醉其中。
其实这首歌对乐队的考验并不大,真正考验的是主唱的演绎能力,而主唱也承受住了这个考验。一曲“家”在惨烈的夕阳之中如云卷云舒,将傍晚六点时分思念家庭的思绪缓缓吟唱,就好像远处一盏一盏被点亮的灯火一般,照亮回家的路,在自己意识到之前,温热的水雾就迷蒙了视线。
萨摩拉有些狼狈地避开了视线,他可不太习惯站在大庭广众面前哭得像是一个小妞,他一下看到了伊莱静静地站在原地,就好像融入了夕阳之中一般,这让萨摩拉想起了弟弟这是第一次离家远行,想必他此时也想家了,萨摩拉本来还想上前安慰一下伊莱,但视线余光却看到了那对一直安坐着的情侣,徐徐站了起来。
只见那对情侣中的男生,只有一只腿站立起来,另外一条裤管则空荡荡得什么也没有,女生用肩膀支撑起自己的男伴,倔强地站在里破烂的椅子面前,成为了伴侣的拐杖。两个人就这样安静而倔强地站立着,身后的狂风让男生那空荡的裤管猎猎作响。
夕阳之中,男生那沉静的脸庞被勾勒得一清二楚,他的享受和惬意悄悄爬上了眉宇,可以感受到他此刻内心的平静。站在旁边的女生却丝毫没有承担重担的压力,微微抿着自己的唇瓣,那双并不大的眸子一动不动地看着舞台,放任自己的眼眶里有晶莹的泪水在闪动。
刹那间,萨摩拉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就被击中了。这对情侣原来不是不懂得欣赏音乐,恰恰是因为他们欣赏这支乐队,所以才选择了一直留在原地,用他们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敬意,而在最后时刻,他们又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传递了自己对这场表演的喜爱。
原来,他才是那个局外人,台上的乐队与台下的观众在这一刻形成了呼应和共鸣,构成一幅美妙的画面,就连作为背景的夕阳漫天都黯然失色。狂风袭来,萨摩拉仓皇地闭上了眼睛,垂下头,用右手擦去了眼角的泪水:一定是眼睛里进了沙子。
萨摩拉突然就涌起了一股强烈的情绪,他想要让更多人知道这支乐队、了解这支乐队,他想要让更多人倾听这支乐队、感动这支乐队,不仅仅是分享音乐的心情,更是分享回忆分享情感的心情。
一直到这一刻,萨摩拉才真正理解了利亚姆的冲动,因为他被打动了,即使他分辨不清楚这种情绪的真谛,但他依旧选择了追随;而伊莱也是如此,虽然这也许是伊莱目前为止人生最大的突破,但萨摩拉也相信,这会成为伊莱未来人生之中最难得的回忆。
“伊莱,我想给朋友打电话,让更多人过来观看他们的表演。”萨摩拉激动不已地对着弟弟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说什么?你疯了吧?”伊莱皱起了眉头,他觉得这太不靠谱了,“难道你学校里那些朋友暑假都没有安排了,全部都跟着我们一起公路旅行?”
萨摩拉看着弟弟突然就笑了起来,果然伊莱还是不太了解音乐圈子,伊莱至多只能算是一个伪歌迷,“如果只是在旧金山我的朋友圈子里找,就算所有人愿意来,你说能够找多少人,十个还是二十个?”
伊莱就露出了一副“我就是这个意思”的表情,萨摩拉紧接着解释到,“其实每个城市之间都有属于自己的音乐圈子,大家虽然不太经常交流,但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渠道,我是想说,我们应该为荣耀至死做一些宣传,当他们抵达到每一个城市时,就让更多人前来观看他们的表演。你知道,像他们如此出色的乐队,值得更多人的支持,我们应该让更多人倾听他们的音乐。”
伊莱陷入了沉思,“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这可行吗?”
萨摩拉却摇了摇头否定了伊莱的想法,“伊莱,如果只是依靠我们的力量,我们三个人跟随着乐队一路走到东海岸,再回来,这并不困难,但能够让更多人了解到荣耀至死吗?不能。也许,我们的力量有限,但至少我们应该为荣耀至死做一些宣传,让地下音乐圈子、让喜欢街头表演的人更多地知道荣耀至死,让这些人也都加入现场表演,去领略荣耀至死的音乐。”
“伊莱,可行与否从来就不是重点,将自己喜爱的音乐与别人分享,这本来就是音乐的一部分。”萨摩拉说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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