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的人事不知。
在他晕过去之后的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宋侨明不清楚,他也是醒来之后,根据现场的情况自己推测的。
醒来的时候,他还躺在原地,并没有被那个不知名的小怪物给害死,周围植被倾覆,有些较小的树歪歪扭扭倒下,靠在大树的枝干上。树上寄居的藤蔓类植物顺势垂吊下来,晨风一吹,便随风摆动,青苔磊磊,晨雾弥漫,如果忽略昨晚这地方发生过什么事,那么周围的景色还真是有种童话世界般的感觉。
宋侨明捂着还有些痛的脑袋坐起来,记忆一时间有些混沌,片刻后才想起了自己昨晚的经历,他猛地站了起来,四下环顾。可丛林莽莽,哪里能看到其余人的影子。
周老板呢?
自己晕过去后,周老板又怎么样可?
宋侨明立刻意识到周玄业出事了,因为如果周玄业没有出事,那么必然不会任由他晕倒在原地。接着,他在周围以及地面发现了打量打斗的痕迹。周玄业用的是剑,留下的痕迹非常好区分,各种笔直交措的剑痕,在周围的树上和泥土表面都能看到。
也就是说,自己昨晚在晕过去后,这里肯定发生了很激烈的争斗,是周玄业保护了自己!
宋侨明想到此处,抹了抹额头的汗。
他身上的装备包早不知道弄哪儿去了,只带着一些匕首、打火机一类的贴身装备,当务之急,是要先找到队伍汇合,或者找到周玄业的下落。他在周围寻找,却是一直无果。不过幸好,他丢失的那个装备包倒是找到了,唯一让人觉得不满的是,装备包里的食物包装袋,却都被咬碎了,像是有什么动物咬过的。
那动物咬完后,明显是觉得难吃,所以食物都还在,但里面却混合了大量的口水以及动物的口臭,根本不可能再吃了。宋侨明骂骂咧咧将那些食物给扔了,背起剩下的装备,继续寻找其他人。
昨晚的慌忙逃窜,让整个队伍都分散了,时不时的,他会吹两声哨子。
在寻找的过程中,宋侨明发现了一丝线索。地面翻滚过的泥土都非常的松软,因此各种脚印儿非常清晰。他最先是顺着周玄业的脚印往下找的,但最后,脚印却变成了一条拖拽的痕迹。
那情景,就像是周玄业原本在跑,最后却倒在了地上,被人给拖走了一般。
宋侨明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顺着这条拖拽的痕迹追踪而去。
这痕迹只蔓延了大约五十米左右,因为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泥土并没有翻滚过,所以很结实,并没有留下其他的痕迹。但很显然,人是被拖往这个方向的。
宋侨明开始展开了漫长的搜索,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天,这两天,可以说是他过的最为凄惨的日子。之前跟队伍一起行动,好歹还有宋侨明的战友兄弟们照应着,那会儿就他一个人,吃没得吃,很多野果子他都不认识,也不敢随便吃,丛林里还有猴子,时不时会被猴群围观,一大堆果子往他头上砸。
至于蚊虫、蚂蝗这些东西就更不用说了,仿佛知道人少好欺负似的,有事没事儿就来叮他一下,喷了驱虫剂也没太大的作用。唯一敢吃的就是野菠萝,这东西比较好辨认,不容易跟毒果子搞混,但吃多了就拉肚子,每天一脱裤子,拉出来的就是黄稠稠的稀水儿,别提多恶心了。
终于,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有了发现,不过这个发现,对于宋侨明来说,还不如没有。
当时,他走入了一片湿泽地带,这种地方的特点就是树木少,但每一棵活下来的树,都能长得特别大。其次是泥土湿润,到处都是浅水坑,坑里各种吸血虫繁殖的特别多,还有很多隐藏的沼泽,一不留神,人就会陷进去。
密支那有很多这样的湿沼地带,之前我们遇到这样的地方,都是尽量绕过去,但这次宋侨明没办法饶,因为沿途留下的痕迹都显示,周玄业很可能是被弄到了这片区域里。
尽管宋侨明万分小心,但最后进还是中招了。他眼前明明是一片浅水坑布满苔藓的绿地,谁知道一踩进去,竟然是个沼泽坑。这沼泽坑也不知有多深,所幸他掉下去时眼疾手快,抓住了岸边的一些植被,这才靠着自己的力量艰难的爬了出去。
沼泽的下陷力太强,为了爬出去,他不得已放弃了装备包,背包沉入了沼泽里,而在他往外爬的过程中,沼泽中的一些东西,也被带翻了出来。但那会儿宋侨明正忙着往外爬,因此根本没注意沼泽里具体是什么,等到他完全爬出去,在沼泽边上喘气时才发现,那些被自己移动所带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具具人的尸体!
原来,这不是什么沼泽坑,居然是一个尸坑!
一些人手人脚或者人头一类的东西,就这么被带了出来,浮在表面上,那些尸体并没有腐烂,如同被这里的环境发酵了一样,一个个圆鼓鼓的,皮肤上沾满青苔,显得绿油油的,由于戴着防毒面具,宋侨明也没感觉到有多臭。
他那会儿,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液体,就是从尸坑里带出来的,鬼知道那是些什么玩意儿。
宋侨明连忙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潜水坑清洗,将防毒面具也摘了,这一摘才发现,周围真是臭的可以,差点儿没把他给熏晕了。
一边洗身上那些恶心的粘液,宋侨明一边去打量那个尸坑。
他是军人出身,胆量本就比一般人大,再加上最近在丛林里碰到的恶心古怪之事太多,因此竟然有种习惯了的感觉。在最初的恐怖和恶心感褪去之后,宋侨明开始觉得奇怪。
那坑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尸体?
那些尸体是谁的?
难道是远征军的?
莫非是被同伴掩埋的远征军尸体,因为环境的原因,没有腐烂,反而发酵了?
洗干净后,宋侨明远离了那个尸坑,他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周玄业和其它失散的人,这个尸坑虽然古怪,但他并不打算将时间花在这上面。接下来又寻找了一天,湿泽地折磨的他痛苦不堪,周围连野菠萝都不生长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一匕首切开,里面却早已经烂了,全是虫子在爬了爬去,恶心的要命。
不得已,再第三天后,宋侨明放弃了寻找,因为他的食物和体力,已经不允许他在湿泽地待下去了。他开始试图去寻找其他人,最后,遇到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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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尸參
众人听到此处,早已经听懵了。
乌史铃砸了砸嘴,说:“那小孩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有这么厉害吗?”
宋侨明说:“骗你们干什么,我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周老板。哎,苏兄弟,苏兄弟你怎么了,你别着急……”宋侨明八成见我脸色变了,连忙来安慰我。
说实话,我能不急吗,按照他的说法,周玄业都被那诡异的小孩儿弄走三天了。
三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这三天里,你也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痕迹吗?”周玄业不见了,那谭刃呢?
宋侨明叹了口气,跟着摇头。
william虽然汉语说的挺顺溜,但宋侨明这一通扯下来,让他有些着招架不住,显然弄不明白,满头雾水的说:“你们说什么小孩儿,还灰色的脸,是我听错了吗?”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小眼睛突然道:“你没有听错,那小孩儿,确实是存在的,我相信这位宋老板的话。”
宋侨明打量了小眼睛一眼,道:“听之前的说法,你们是从野人手里跑出来的?你们行啊,被野人逮了还能平安无事的出来?”
这话显然是踩到了小眼睛等人的痛脚,除了卫冕依旧沉默外,其余三人面上都显露出一丝古怪和不自在的神情。显然,对于怎么从野人手里逃出来这件事,这几人都没有想告诉我们这两个外人的意思。
乌史铃显然是听说了真相的,因此她的脸色也变了,狠狠的瞪了其余四人一眼,似乎是在责怪他们。
片刻的尴尬过后,小眼睛咳嗽了一声,将话题给带了过去,说:“宋老板,你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其实非常重要。”紧接着,他又看向乌史铃,道:“那个小孩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尸參。”
“什么!”乌史铃大叫一声,一脸活见鬼的表情,说:“你可没告诉过我,尸參是个小孩子!”
小眼睛悠哉悠哉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尸參自己会跑的,难不成你们没听过人参娃娃的故事?”
人参娃娃的传说,大部分人都听过。说人参生长在特殊的环境里,年头够了,就可以化成娃娃遍地跑。如果逮住人生娃娃,千万不要被它可爱的外表蒙蔽,直接将娃娃扔进大锅里,压上盖子煮。
你看起来煮的是个小孩儿,但等煮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其实就是根老人参。不过这玩意儿药力大,所以抓到人参娃娃不能全部煮,而是要用绳索绑起来,让它上不见天光,下不着地,这样人参娃娃就跑不了。
只等需要的时候,再去割它的肉,肉一离体就化为參片儿,据说吃人生娃娃的肉,能长命百岁,益寿延年。
这个传说,是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民间,诸如狐狸精、黄鼠狼精、人参娃娃一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又有谁会当真呢?
乌史铃闻言噎了一下,辩解道:“可那是尸參啊,又不是人參!”
小眼睛道:“别管是什么參,反正是用来吃,用来救人的。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单凭我们几个在这野人山里找,还不知要找多久。现在宋老板直接给咱们送来消息,难道不是好事吗?”他的神情明显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众人都愣了。
我没想到,原来乌史铃等人所要寻找的尸參,竟然是这么个诡异的玩意儿,真是完全超出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这类东西吗?
那尸參如果真的成了精怪,吃它,和吃人又有什么分别?
啊……呸呸呸,我赶紧将这个想法甩出脑海,觉得自己思考的方向有些偏了。这种时候,可不是想尸參该不该被吃的时候,我立刻问小眼睛:“尸參是植物变的,它、它应该不吃人肉吧?”
小眼睛眯眼看着我,笑了笑,道:“尸体越多,尸气越重,它越喜欢。它虽然不直接吃人,但最喜欢的就是多制造一些死人,你说呢?”
我脑海里嗡了一声,忽然觉得周玄业的生还几率似乎有些低了,至于谭刃等人,冷静下来后,我反而不怎么担心他们了。
原因很简单,宋侨明这人晕倒后,在原地睡了那么久,没有任何保护,俨然就是一块儿大肥肉,尸參却没有动他,说明尸參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周玄业,至于他后来还是否安全,就很难断定了。
想到此处,我立刻看向小眼睛,思绪已经变得清晰起来:“你既然会让小铃他们来寻找尸參,就肯定是知道尸參的厉害的。不打无准备的仗,你肯定有办法对付尸參!”
小眼睛冲我笑了笑,说:“你挺聪明的。没错,我是来帮助病人寻找药引子的,可不是来送死的,既然会来,就肯定有我的办法。”说着,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道:“天快黑了,就在树洞里休息一晚,宋老板,明天带我们去事发地看一下,我有办法,帮助你们找到周玄业周老板。当然,是死是活我不敢保证,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
我等不及,道:“别等明天了,现在就启程。”三天,即便周玄业还活着,想必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如果再耽误一晚上,天知道他会不会死在今晚。
宋侨明也顾不得累,抹了抹脸上的泥,说:“对,咱们现在就去找那个尸參。”
小眼睛去却有些不满,道:“我们需要休息,即便现在赶过去,到了地方,只怕也是后半夜了吧?夜晚行动非常不方便,我不建议疲惫行动。”
没想到,这会儿反而要求他们了,我正要给小眼睛下话服软,脸也不打算要了,老板的命都快没了,我还要脸干什么。谁知不等我开口,乌史铃便道:“咱们现在就走,大家都辛苦一下,救人要紧。”
刑磊峰反驳道:“那尸參那么厉害,我们如果连夜赶路,等到了地方,估计都快累趴下了,还是……”他话没说,就被乌史铃打断了。
乌史铃看了一眼,眼中满是失望,沉声道:“如果不是天顾大哥收留我,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你要是害怕,就留在这里吧,还有你们,谁要退出的,现在提出来,毕竟是冒生命危险的事,我不勉强大家。”
刑磊峰见乌史铃真的发火,有些怂了,偷偷瞪了我一眼,眼神很不友善。
让我意外的是,最先开口的,竟然是卫冕,他目光看向我和宋侨明,道:“我去,我帮你们找失散的同伴,但我有一个条件。我的兄弟,还在野人手里,你们有人、有枪,到时候,你们要帮我救人。”
这卫冕沉默寡言,没想到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我想了想,道:“我愿意,但我不能代表队伍里其他人的想法。”
卫冕道:“你答应就行了。”
宋侨明没有表态,毕竟那个被叫傻大个的人,肯定已经被女野人拖进野人窝了,闯野人窝,可不是一件随口说说的事。如果事平时,我恐怕也很难答应这个交易,但事到如今,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最后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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