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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_分节阅读_第89节
小说作者:郭敬明   内容大小:881.47 KB   下载:小时代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3-12 10:27:00   加入书签
,屏幕上的那串号码迅速变成了2个中文字:
顾准。
顾里回头冲南湘说了声“我去外面回一个电话啊”,然后就走到门外,她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电话。
“顾准,我顾里。你在干吗呢?我正好今天没事儿,你在外面么?我们要不要一起吃个午饭?”顾里望着店外宽阔的大马路,2只眼睛在剧烈的光线下眯起来,显得更像白素贞、
“哦姐姐,我刚起床,还没睡醒呢。下午再联系你吧,我再睡会儿。”顾准在电话那头,懒洋洋地说着,然后挂断了电话。
顾里捧着手机,站了片刻,然后回过头望回店里,坐在镜子前面的南湘,此刻已经隐约地能看出她那头又精明同时又透露着浓郁女性气质的长发,她的侧脸美极了,南湘从镜子里看到了顾里,她从镜子的反射里,朝顾里笑了笑,阳光有一半照在她的脸上,令她另外的半边面容,沉浸在略显阴暗的影子里。

此时此刻,我鼻子里满是星巴克店面里热腾腾的咖啡香味。自从我成为宫洺的私人助理以来,这种仿佛褐色丝绸般甜腻的香气,就和我每天纠缠不休,不离不弃,仿佛一个掉在我后背上的顽固的鬼。
   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刚开不久的店面,桌子和沙发都透着一种崭新的僵硬感,它们还没来得及被无数悠闲的过客在它们身上留下人的气味、岁月的气味、俗世的气味。它们还没来得及在光阴的打磨里变得柔和,变得模糊,变得松软,变得陈旧,变成如咖啡香气般让人昏昏欲睡的舒适感的事物。
    但是别担心,很快它们就会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一直保持崭新而又干净的样子。所有的一切,有生命的,没生命的,就算不死,也会老。
   
    服务员扯出两根透明胶,小心地将两杯拿铁封口后递给我。我提着墨绿色的纸袋,推开玻璃门,凛冽的寒风迎面朝我扑来,感觉像很多根细锐的钢丝抽到了脸上。
    不知不觉,冬天已经这么深了。空气里的水分都在逼近临界的温度里凝固成了肉眼看不见的细小冰晶,一颗一颗仿佛扎在空气里的小图钉一样,随时等待着钻进人的头发,钻进人千疮百孔的心。
    空荡荡的街道上几乎没有行人。他们都躲在空调嗡嗡作响的房间里,躲在窗户紧闭的出租车里,人们目光空洞的眺望着外面更加空洞的世界,他们都轻微的邹着眉头,目光里紧绷着一种无可名状的失落。但是我觉得,这片万籁俱静的肃杀,反而透着一种冷漠的美。就像那些展览在博物馆里的雕塑一样,有一种冻僵般的高贵。
    我手里的咖啡隔着纸袋散发着让人愉悦的温度,空气里溶解着落叶腐烂后的清冽芬芳,甚至连光秃秃的树干,在我眼里也显得利落。更不用说如同玻璃般又硬又透明的铅灰色天空,飞机飞过是仿佛都能发出铿锵的声音来。
    我性格里可能填塞了太多的热闹和聒噪的成分,所以我格外的喜欢又冷又锐的季节。当我置身在这样的时节,我仿佛能感觉到身体里,或者说灵魂里的一些缺口,被填补完整。这样的感觉对我来说,格外的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和南湘待在一起的原因。我如果是浮躁的夏日水泥大街,那么她就是安静的冬日森雪。而顾里,她就是夏日里冷飕飕的写字间,冬日里暖烘烘的咖啡馆——无论哪一种,都是“非自然,反人类”的模样。而唐宛如,她这样的火树银花,匪夷所思的女子,她的人生主题曲就是《四季歌》。
    我走在这条曾经熟悉的路上,三年了,这条路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两边高大的针叶红松,依然在冬天里抖落下无数针尖般的枯叶,在泥土上交织成厚厚的地毯;泛着些许铁锈的路灯,在冬天的晨雾里像是一个一个又瘦又高的少年黑衣模特;路边的建筑很少,空气里有一种上海少有的森林气味。
   我冲迎面走来的一个护士微笑着打了招呼,她年轻的脸在冬天的空气里仿佛一个饱满的苹果。 
   大概三年前,我有一段时间也是频繁的进出这个医院,最开始是因为顾里的父亲,突然在这个地方,从一个温热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后来因为崇光也住进了这家医院,那个时候,我还是刚刚进《M.E》的一个小助理,我每一天都活在向崇光催稿的深渊里。那个时候,崇光还是一个黑发深瞳的大男孩儿,浑身散发着蓬勃的气息,这种蓬勃却又是笼罩在死神巨大的阴影之下的,因而愈发显得锐利而撼人。那个时候的我,心里塞满了绝望,每一天,我望着英俊的他,都像是望着天空里倒挂着的一个巨大的点滴瓶,里面的液体就是他的生命,巨大的苍穹下面都是震耳欲聋的他的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那个时候,他每一天都窝在白色的被单里,抱着白色的枕头,穿着白色柔软的病服,望着白色的墙壁发呆,他安静而又清澈,像是一朵干净的云。
    那个时候的他,每天手背上都扎着尖细的针管,冰凉的液体流进他温热的年轻躯体,他看书,听ipod,望着寂静的湖面出神。
    那个时候的他,身上是一股独特的属于他的气息,他的体味天生带着一种植物的辛香和厚重,而现在的他,作为模特,每一天根据不同的服装厂商要求在身上喷洒着不同的香水,有时候是CHANEL,有时候是帕尔马之水,而他皮肤下面蕴藏的森林气息,愈发淡然。
    那个时候的他,坐在床山,轻轻地拍拍他腿边空出来的位置,摘下一只耳朵的耳机,递给我,邀请我分享他的世界,而我就真的走进了他的世界——尽管我身后,停留着那个人湿漉漉的背影,他曾经用力的凝望过我,眼里的泪水也曾经烫人。

    而三年过去了,我再一次回到这里。这中间,我从来没有踏足过这一片区域,不是因为我没有生病,而是因为就算我生病了,我也不会来这种杀人不见血的地方烧钱。其实三年里,我大大小小的病得过不少,感冒发烧就是家常便饭,我也越来越习惯于一边含着温度计一边去洗衣店帮宫洺取礼服的好日子,但是我还是超越不了Kitty,她曾经在痛经痛到两眼漆黑一片的日子里,陪宫洺去冲浪(......)她也曾经在高烧39度的时候,陪宫洺去蹦过极,她倒挂在桥下面的那张苍白又淡定的面容,一度让我每次走过英雄纪念碑下面,看见那一圈英雄烈士的雕塑时,都会想起她。三年过去了,我也从一个小小的试用期助理,变成了公司新人眼中。能踩着高跟鞋徒手爬上东方明珠的女蜘蛛侠。

日子其实挺快的。
    每一天,我们都觉得特别的难熬,无论是那些忙碌的日子里,恨不得变成孙悟空那个拔毛就能招来替身的畜生,还是那些冬日的假期,在家里浑浑噩噩地蒙头睡够20个小时的日子,无论我们感官敏锐得能听见千里之外一根绣花针落地的声响,抑或是五感剥夺、混沌漫长得如同将灵魂浸泡在了一碗黏稠的罗宋汤里,时间从来都是客观而又无情地兀自滴答,他不会变慢,他只会更快。 
    一个月前,接到Kitty打来的电话时,我和顾里唐宛如以及南湘,我们四个还在浦东的一个刚刚开张的发型店里,等待着准备剪去一头招魂幡的南湘脱胎换骨,那个时候,我记得太阳还很毒辣。还能在秋天里残余着把水泥地炙烤得发烫的威力。然而一转眼,南湘就已经每天早上和我一起,踩着圆规般的高跟鞋走进《M.E》的大楼,我们穿着差不多的小黑裙子,留着差不多的头发,用差不多的频率打电话发短信,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化妆而她素颜——并且她更美。天杀的女娲!对此,顾里有一句经典的话语,这句话还好是对唐宛如说的,否则如果是说我,我估计受到的打击足以对这个世界产生更高一个层次的认识。她说:“当初女娲在捏泥巴造人的时候,其实也挺认真的。也很一视同仁,只是在她捏你的时候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不过说到顾里,她现在已经能拈花而笑、浮云过巅般地和叶传萍约好一起brunch。谁能想象,三年前她在大学里的时候,被叶传萍的黑色大轿车喷了一脸的尾气,灰头土脸的站在大学宿舍的门口眼泪汪汪的。那个时候她还在客厅里摆着IKEA的沙发。她还能兴致盎然地走在IKEA人满为患的大堂里,对那些以“简约、性价比、小清新、北欧设计、环保概念”为关键词的家具流连忘返。三年之后,她在达芬奇里面流连忘返,她的关键词也迅速地进化为了“贵,很贵,非常贵”。不得不说,她的适应能力真是超凡脱俗,数十亿年前的地球上,几颗小小的海底虫子步履蹒跚地爬上了海岸,经过漫长的进化,物竞天择之后,当年战胜恶劣环境,适者生存的小小虫类进化分裂成了两个种族,一个是蟑螂,另一个是顾里。
   
    在我还在不断回想我这三年来的生活时,我就已经走进了医院的大门,这所医院这几年几乎都没怎么变化。其实也不需要变化,它早在当初落成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修到了可以随时变成美术馆或者博物馆的地步。你看到过哪家医院有一个巨大的湖泊吗?这里就有,湖中还有一个三米高的Hygea的雕塑——古希腊神话里的健康之神。你看过哪家医院的大堂穹顶上绘制着油画么?这里就有。你有看过哪家的医院挂一个门诊号就需要270块么?这里就有。
    我走过那个湖泊,湖边的石板铺就的道路依然一尘不染,和三年前相比,我甚至觉得时间一点都没有在它上面留下痕迹,它依然平整,依然光滑,依然吗,没有走形——它就像顾里在每天喝着抗氧化剂、涂着La Parrie胶态铂金精华液下维持着的那张脸。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顾里是恨不得能把她的脸摘下来,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她甚至有一段时间一直研究、查阅北京那一口全国著名的水晶棺材的资料,她号称是杂志需要做一个专题。但是,以我对她的了解,恐怕......anyway,我觉得她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成为中国防腐事业的先驱。
    风挺了一夜,还没有重新开始刮起来。清晨的雾气还沉甸甸地拢在湖面上,周围的常年绿叶灌木依然郁郁葱葱,树叶上结满了厚实的霜。湖面仿佛也被寒冷的空气冻僵了,像一面放在草地里的大镜子。我一边贴紧湖边走着,一边望着湖里自己的倒影发呆。三年前,伤心欲绝的顾里就是从这里一个猛子倒栽进去的,她那个时候外表理智,冷静,然而内心却在高密度的重击之下四分五裂了,仿佛一台看起来光鲜亮丽但硬盘里病毒肆虐的高级笔记本电脑一样,她果断地投了湖。那时我和唐宛如被吓傻了,愣在湖边呆若木鸡,仿佛两个拔掉插头的机器人。还好简溪当时果断地跳进湖里,把她捞了起来。
    想起简溪,我心里又一次升起那种仿佛被稀释后的悲伤。像一杯加了水的葡萄酒,已经不醉人了,但是还是闻得到清冽的酒香;或者说像一本看过的悲剧小说,再次阅读的时候,已经无法热泪盈眶,然而胸口里,却依然有只小拳头,轻轻地在里面敲门。

    我走进宫洺的病房,推开门,他已经从病床上下来了,此刻他正盘腿坐在落地窗边的一个柔软而宽大的沙发里,手上拿着一本刚出版的国外设计杂志。他翻动书页的声音很好听,他在清晨眼光下的眉骨很高,眼窝很深。他只要不动,就立刻会变成《VOGUE》杂志上前几页那些面目苍白、目光斜峭的模特。但此刻,他只是一个病人。我突然发现,他和几年前住在这里的崇光有一种异常相似的地方。尽管他们彼此身体里并没有流淌着共同的血液,但是他们的灵魂里,都散发着一种同样的气味。
    怎么形容——
    仿佛他们都来自北方遥远的港口,肩上落满了冬雪的清香,他们的呼吸都像那里的山脉般沉默辽阔,眸子是高原稀薄天空下的灿世星辰,他们有北方寒冷世界里应有的深邃轮廓,他们也有那里苍凉的避世身姿。他们披挂着波斯毛毯、白狐披肩,他们身上隐秘的地方有着秘密的刺青。他们像是落落寡欢的贵族,被金银财宝珍珠香料围绕着,堆砌出满身的孤寂。他们站在哪里,哪里就开始飘起碎小的雪来。

    宫洺本来高大的身躯此刻蜷缩着陷进沙发的中心,显得小了一圈。他腿上披着一条雪白的高地羊绒织毯,那是我帮他从家里拿来的。当时我还特别小市民心态地在他的奔驰车的宽敞后座上,横躺下来,将毯子裹在身上,享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我透过后视镜看司机的表情,他正色端坐,目不斜视,我想多年来他已经被宫洺训练得就算他车里载着张曼玉,旁边还有贝克汉姆在唱《纤夫的爱》,他也会熟视无睹。
    我走进来,他轻轻地抬起头,对我轻轻点了点而欧,动作幅度小到当人怀疑他是否点了头。他和当年的崇光还不一样,他就算披着白色病服的时候,也依然能把这个湖边的白色监狱轻易地变成淮海路上的写字楼隔间。他让Kitty帮他搬来了两台电脑,一台传真机,一台打印机。他甚至中途还召集了公司的一堆设计师来医院开了个小型的会议。我觉得他如果在这样继续住下去,很有可能整个公司会办来附近上班。
    我把咖啡放在白色的小矮柜上,旁边的打印机正在咔嚓咔嚓往外面吐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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