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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_分节阅读_第24节
小说作者:刘同   内容大小:273.55 KB   下载:谁的青春不迷茫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3-04 11:16:00   加入书签
所有的借口都是骗自己的理由 
  小提琴拉响了我们九年没有见面的记忆。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内心里产生的协奏曲,校园的路上,你上,我下,交错肩刹那而响起的那首曲子你还记得么? 
  当然是要记得的。音像店女孩的长相算不上端庄,每次谈及她的长相,我们都会很有默契地忽略,但心里还是忍不住想笑一笑的。 
  女孩看见我们,就像遇见她的初中同学般。笑起来,不掩饰她大大的门牙,因为笑得坦荡,反而让人觉得好看——也许,至今我笑起来毫不遮掩的样子,多半是潜意识里和她学的。 
  她说:呃,那位同学十分钟前刚来,买了三张专辑。分别是梁咏琪的《透明》,戴佩妮的《iPenny》以及林隆旋的《钢琴曲》。 
  她知道,凡是你听过的专辑,我都感兴趣。当然,我也知道,凡是我听过的曲子,她也会向你提及。 
  我们约着去学校的音像店看那个女孩。状况如我们预想的一样,音像店的陌生男孩说,那个女孩两年前就离开了。问去哪里了,他说:听说是她爸打工受伤了,她妈必须每天照顾,弟弟上学,家里没人做农活,所以她就回去了。 
  很多人闯进你的生命里,只是为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 
  从她身上,我学到了没心没肺的大笑。学会了用CD机听你听的曲子,多少能猜到你的心事。那一年,我们借着音像店的女孩交换了近一百张CD。 
  因为种种原因,你博客最后一篇日志留了一句话:花季未了,你却走了,泪在掉。剩下的绽放,回忆里烧。花季未了,余情未了,直到天老。 
  有一句话你没有写出来,那是最后一句词:花季未了,余情未了,直到天老,也许遗憾才让人生美好。 
  伤心的叫磨难,释然的叫遗憾,忘记的叫业障。 
  我们从未走近过,只是现在想起来,如果,我们多走几步,如果我们再靠近一点。如果,我曾用右手牵过你的左手,用脉搏搭上你的心跳.. 
  那么多如果,让我听着过去的那些歌,觉得有一点点的怅然若失,觉得巨大的遗憾的浪迎面而来。 
  九年了,你在哪里? 
  听着这些歌曲,一个仍未改变的我,如果在街头遇见你,我想我仍会去买你买过的CD,听你听着的歌曲。 
  而今,坐在这里。想起这些,突然想记录下来。无论是不是现在困得不行,是不是白天疲于奔命。因为在乎,所有的借口不过是骗自己的理由。 
      
 
第74章 谁和你演对手戏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退回几年,遇见我讨厌的人,我会怎么做呢? 
  首先,在心里骂是自然的。 
  不过,我不会长篇大论地骂,因为讨厌的人不值得长篇大论地骂,根本讨厌程度成为一个字到两个字不等。“靠”以及“我靠”。 
  长篇大论骂过的人也不是没有,想起来,总之是对方身上有一些我羡慕妒忌又做不到的事情。童年的时候,谁讨厌一个人,就会挖墙角似的开始数落,显得特有正义感,然后拉拢一帮人,企图用口水淹死对方。你看不上的人,你不会骂。 
  你企图靠骂把对方拉下马的人,其实又看不起你。 
  这真是一个悖论。还好,对于这个悖论的证明,我花的时间并没有太多。 
  很早以前,有陌生人突然给我留言说:你居然..,我真对你失望。 
  大清早,我就呆在那里了。 
  我慢慢地敲字,写下了心里特别特别特别诚恳的想法:大姐,我对你从来就没有过希望,你又何来对我失望? 
  人,最怕考不上戏剧学院。 
  没有发泄的渠道,就把人生当戏了。 
  因为对方一句话爱上一个人,因为对方一个笑把自己许配给一个人,因为对方一个蹙眉就把心交给一个人。又因为对方笑的时候没有露出八颗牙齿,只露出七颗,于是立刻推翻自己以前的山盟海誓,然后通知对方:你太令我失望了,我以后不会再支持你。对方的反应是:..哦。 
  在你的世界里,你一直是主角,不值得怀疑。但人家想不想做主角就不知道了。明明人家连龙套都不想扮演,你偏偏把他当成主角。这样的片子到你死的那一天你都拿不了奥斯卡吧。 
  找一个正确的对手戏演员,比自己演一出独角戏更有难度。 
  能清晰地辨认出谁能和自己演一出精彩的对手戏,离拿人生如戏的大奖也就不远了。 
      
 
第75章 如果你真的爱 
  努力后也办不到的事情其实有好多。只是,在一直奔跑的路程中忘记了。有时候在某一个路口再做决定的时候,会突然被唤醒,哦,原来很多年前,我已经努力过,再努力也没有用的啊。 
  这些事里,包括了好多。努力和父母像大人般第一次的交谈,失败了。 
  努力装出成熟的样子让伙伴们信任,然而也失败了。 
  努力让对方相信无论遇见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一起扛过去,也失败了。 
  好多次买了英文书,英文CD,上英文交友网站,准备好好学英文,也无疾而终。 
  那些从来不提的很多事情,选择性遗忘的事情,是真的不想再想起,而不是没有过涉及。 
  今天,我又一次开始学英文了。 
  就像过去,我推翻几万字的小说,又重新写一个小说的开头一样。 
  只要开头开得妙,接下去的书写也就舒服顺畅许多。 
  其实很多时候的放弃,是因为觉得别人过于优秀了,慢慢地,就放弃了。 
  学过几天的羽毛球,然后被人满场调戏,前场,后场,左边,右边,最后把拍子一扔,颓废至极。心想,这也差得太多了吧。于是决意再也不碰羽毛球。 
  排球,跳棋,篮球,足球,英文都是如此。 
  那天看到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其实幸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是我们常常希望自己比别人幸福,反而很难得到幸福。那是因为我们对别人幸福的想象往往超过实际。 
  柳岩在录制节目的时候说了一段话:面对那些骂我的人,我哪里有时间停下来和对方吵架,或者是回头解释。我只能一直跑一直跑,跑远了,那些站在原处骂你的人声音就小了。也许前面还会有新的人骂你,但我还是相信越是前方,有工夫骂人的人越少,因为大家都在奔跑。 
  每次听到这样的语句的时候,大多数人心里和我想得一样。“说得真好。” 
  把一句话说得真好只需要两秒钟的时间。可背后花了三年或者五年才得到的经验教训,并不指望一说给你听,你瞬间便能明白。只能提个醒。你的生活还是你的,不管我们产生多少共鸣,无论如何,我们的人生都不会交织在一起的。 
  有人说:“我喜欢传媒,喜欢电视,喜欢一切和创意有关的东西,我想进传媒这一行。请问,我应该看哪些书呢?” 
  如果你爱一个女人,爱到骨头里,爱到生命里,爱到梦里,爱到身体发肤毛细孔真皮层,那么你一定知道她爱什么,喜欢做什么、喝什么、去哪里,朋友是谁,父母住哪里,最缺什么,想要什么..如果你爱她,我不提醒你,你要做的事情应有尽有。 
  所以你问我:“我喜欢那个女人,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眼神恰好还特别真诚,我只能赐你一句特别古老平时用没什么新意但用在你身上却又十分生动的回答:“你撒两滴尿,照照镜子,看看你配不配得上。” 
  如果你真的爱一件事物,你比我更关心,更在意,更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一切的打着爱的名义的喊口号都是耍流氓。臭流氓。 
  所以我打算不再问别人“如果我要学英文我应该做什么看什么书”之类的问题了。 
  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写一个小时东西,看一个小时书,听两个小时喜欢的歌手的音乐,然后睡觉,比在几个城市间奔波感觉好。以前总觉得忙碌起来才是生活的本质,现在已经体会到,能够一个人独处阅读内心才是生活的本质。 
  我实在是记性不怎么好的人,比如我确实早已忘记自己在文章里写过“所以我打算不再问别人,如果我要学英文我应该做什么看什么书”之类的问题了。可我最近决定最后一次学英文时,什么意见我都没有问别人,因为只要你真的想学,哪哪都能学,美剧,词典,各种软件。何时都能学,上班路上,等点餐的空闲,会议放空中。只要真正想学,从一个屁中都能揣摩出一个发音。 
  ——2012年3月20日 
      
 
第76章 狂热是什么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站在路旁,什么都不想,风声,质感,色彩,阳光,都能够清晰地辨认出来。 
  现在在路旁,唯一能做的也只有被车里的人可怜一阵子,风驰而过。 
  昨天去中国传煤大学给孩子们讲课,有人问: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不能稍微停一两秒再回答我? 
  引来哄堂大笑。对方涨红了脸。我知道她的意思。 
  所以我思考了10秒。 
  她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让自己狂热的事。 
  我很容易狂热,我一个人时常常很狂热,我也很安静,一个人的时候会比寂寞还安静。 
  控制自己,是件简单不过的事,只是看你要不要给自己这个面子。 
  如果觉得不必太珍惜,于是那些可以豁得出去的便豁出去了。 
  若要一直狂热,你只需把我放在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中便可以。 
  昨天我和投资商签了约。胖蜜忙碌了一年终于说服了投资商买下小说改编权拍成电视剧。 
  多年前,我从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做的梦。甚至一年前,我也觉得那仅仅是一场可以做的梦。昨天笑蜜在传媒大学找我,包里揣着她辛苦一年换来的一纸合约,她像港剧里面的妈咪一样,笑盈盈地挎着她那个常挎的包,被风吹得有些微红的脸,跟着我跑来跑去。 
  我把自己的名字签上的同时,我明白,这和电视剧无关,却和很多很多其他的有关。 
  我记得当初投资商有意向的时候,我很谨慎地问了硕哥。期间不停地麻烦与打扰,他都一一地回答并且给出了很多很多的建议。 
  多年前我还未毕业,我被他锁在他的工作室里,拿着最新的日韩剧,每天都要出一份剧情概述。多年前,他才三十出头,一直有一个拍内地偶像剧的梦。所以他有几面墙的资料,那全是他看过扫过背过的故事。他在绿茵阁说起那些,我觉得全中国都不会有人比得上他,我现在也是这么认为。 
  上周我坐在他的左边。他一样缓缓而谈,缓慢而坚定,像9年前一样。只是从我的角度看,他已经有了零星的白发。抑郁症5年后,他复出的第一部戏是《青蛙王子》,当年的收视冠军。 
  还有K。认识时间不长,却把我当成了儿子,不停地给我建议,自己的公司也不管,却喜欢和大家一起努力一些看不到未来的事情。 
  还有好些人,因为一样的性格聚在了一起,从不考虑报酬,只因为大家想做成一件事情,于是大家就朝一个方向努力着。 
  狂热是什么?狂热就是你看到一群人默默地和你干着同样一件事情,却毫无抱怨,你恨不得跳进锅炉以表心迹。 
  狂热也是你和他们说话,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甩他们每人一脸子的热血斑斑,然后哼的一声收回去。 
  狂热是大家热火朝天聊着天,你体力不支睡着,睁开第一眼后不问任何问题,自然接着话题聊下去,没有人会因此而讶异。 
  狂热是一群朋友,可你会忽然忘记他们是你朋友,那分明是另外的一个自己。 
      
 
第77章 用力拍拍才有光 
  2012 年,我 31 岁,这时的我认为 : 
  不用太在乎被人看低。 没有真正的充盈,也没有真正的孤独。 一个人的完美,恰恰在于他敢呈现他的不完美。 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 投入,这个词,很重要。 
  听一首老歌,坐一个下午,双手记录想留下来的一点心情。哪怕没有酒,也感觉惬意。每日上微博,支离破碎的言语,就像被打碎的玻璃,片片都反射着耀眼的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刺激,却心慌意乱。不如打开一整篇word文档,纯白,只有光标安静的闪烁提醒着文字必经的路程。 
  一张一张翻阅相机里曾因慌乱照下的照片,才记得起当时的全景。有时会后悔当时没有过多的留意,所以常常都留有些许的遗憾。早在几年前,星座没有那么受欢迎,我以为这个世界也许也只有自己因爱惹留恋,因恨添陌生,然后写下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之类的我很爱死却也能把某些人矫情死的句子。那时还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只能自己和自己聊天的世界,没有那么多没完没了的问话,没完没了的应答,没完没了的ID,没完没了的一切,仿佛一切都不会结束一般,总会累的。 
  现在就学会了说,噢,我们这个星座或我们这类人就是这样的,别理我们。当无数孤单世界貌似被某些概念定义成链接后,细细密密的看似银河系,眼底泛起一片温暖,嗯,还有一点儿向世界叫嚣的气势。 
  也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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