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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_分节阅读_第40节
小说作者:老实人12   内容大小:7842.15 KB   下载:秦歌一曲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2-18 10:35:00   加入书签
是现在,人人都说刘羲是一个……疯子……但同样,疯子也好别的也罢,在十五眼里,这人的确是可怕,不是疯子就是真的。十五无法想象,这个晚上会是一个怎么样的晚上。
  同时,半里之外的小山地中,大约五十骑山匪云集,他们全都有着马匹,这真是可怕,不是他们只有这五十人,而是这一会,大头领纪元把全部主力都从小西山带出来了。
  所谓主力,就是有马的人,当然,骑马的也都是好骑手。
  小毛头是上次杀戮中给刘羲故意放走的。
  他把这事告诉了纪元,可那时天已经全黑了,当纪元想要出兵的时候,风起雪涌,只能压下来,不过这事他是牢牢放在心里面。
  事后,风雪停下,纪元立时带人出动,并且他一口气把所有的人都带出来了。
  他们到了陈家沟,一切都很平常,或者说顺利,顺利的让纪元害怕。
  新的住户陈方伯很直接的说明了对方走向了雍城,于是纪元就打马直追。
  不过他还是慢了一步,当他快追上时,刘羲进了雍城里面,这下他可没法子了。
  因为纪元是贼,认识他的人不止少数,所以他只能在外面等,等着刘羲自己出来。
  本来纪元有心把陈方伯杀了,可一看那孤伶伶一个老头,杀不杀都无所谓了,现在,纪元只好把心力转回来对付刘羲,他知道刘羲的可怕,所以不会考虑硬拼。
  不一会,两匹快骑从山弯处转来,这是一个斜口山弯,十分崎岖,很是隐秘。
  纪元从山隐处走出,那两人立时下马,跪下道:“大哥,那个大恶人已经出来了,不过身边狗子多,带了一大堆的奴隶,想来走不快。”
  “哈哈……好!”纪元阴冷喝道:“既然他们走得慢,我们就多等一会儿,让兄弟们把石头准备好,到时一起动手,把那凶人杀了,嘿嘿,我这么多石头,还砸不死你?”
  纪元摸了刘羲的行路,他猜刘羲可以会去栎阳,这很正常,刘羲入秦,岂有不到栎阳的道理,当下就跑先了一步,不过他并不确定此点,还要看看刘羲出城的方向。
  从刘羲出城了向着东走,纪元就确定了大半。他指挥三批探马,轮番的探察刘羲的行径。最终,选定了小王山的夹道做为伏击地点。小王山只是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山小得很,可就是有一段险路,这自是用来埋伏的不二法门。
  如果那真是一个能独力轻松杀死二十余人的高手,我这样是不是冒失了?纪元想着,但他没有退路,这并不是说他真的不这样做,可他不愿承认自己怕。马贼是一份强者的工作,如果没了纵横的心,还能怎么办?能混多久?
  这时,似乎已经出现了江湖,什么是江湖?江湖就是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刘羲杀了齐大,和纪元结下了怨,如果不清理,谁都放不下。
  其实,纪元想杀刘羲,刘羲何尝不也是想杀纪元?杀人与否,在战国时代,就是这样的。
  谷风起了,从山谷中传来,刘羲的马队停了下来,在秦军和少年奴隶的帮助下,他们开始扎营,不得不说小孩子是很好管的,这些小孩和奴隶身上都有着火烙的印痕,没有主人的命令,他们乱跑,是会给地方军队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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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五章:生存法则 字数:5239
  众人打理营地,这是一个妙处,自有守道,刘羲于此扎营,也是绝了对方偷袭之心。
  不过,这时的古代,正常是不会用偷袭等之术的,便就是马贼,行动也不过是针对村镇,一旦对方有了防备,那可就不好,要知道人力难得,在秦国,落山为盗者多者百人,少者几人,不一而足,是以,谁也不敢真个攻打似刘羲这样的营地。
  至少在秦国是这个样子的。
  刘羲换了一身秦国黑色的葛衣武士服,这衣服紧身,有点类胡,却是适合武者。
  其实,在此时,中原之国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胡服了,因为中原士族文化中的衣服是很……丑的,分两部分,上衣下裳,也就是裙子,大大肥肥的裙子,里面是光着腿的。
  这样一来,士大夫走路就要小心了,一个跤跌下去,屁股都有可能露出来。
  对之于此,武士能这样吗?当然是要改革,胡服,其实在当时也算不上是胡服,在商时已经就有这种衣服了,只是周灭商后,周人喜好肥大的这种衣服,就把商服定为夷服,连曾经的商人也一并划入到东夷之类。
  从这里论起来,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所谓的胡服就是中原早期的一种没有普及的衣服,是种武士服,在商时,就有大量的商人武士和东夷武士这样穿了。
  秦兵们有点胆小,因为秦兵们都是知道,这些游勇散兵个个都是老兵,并不可以小觑。
  秦兵头子名叫十五,当时,广大秦人并没有姓,不止是秦人,一般的平民都没有姓,有姓,那是高贵的人才可以有的,一般有姓者都可以说出自己名姓的出处。
  比如刘羲的刘羲姓,这可不是说说就出来的,说姓刘就姓刘?那不是笑话么?
  刘姓最初出自伊祁氏,帝尧之后,受封于刘,建立祁姓刘国,后裔因以为氏。裔孙刘累,能驯化龙,侍奉夏后,被夏朝第十三帝孔甲赐为御龙氏。此为祁姓之刘。史称刘氏正宗,这就是陕西刘氏。说来,刘羲和秦人也算是有一定的渊源了。
  在火堆升起后,刘羲也换好了衣服,最最重要的,是他换上了一双硬麻履。
  古时的鞋底子一般是用木制的,这种鞋子耐用,但走快步不行,伤脚,所以有人用硬麻葛等粗布为底,做为履底,这样的鞋子也就是风行于世的武士靴的稚形。
  把下口裤角扎了起来后,刘羲将工布剑横放于腰后,这样,一个反手,就可以拔出剑来。
  十五道:“先生,此行一人,可乎?”
  刘羲道:“放心,夜间是我的天下,我们行营至此,我料定他们必不敢于此强攻,说来还不是中途伏击这等小道,他们道我们不知,却是不想,我今天就是要杀光他们!如你所说,前方是小西山四盘回环山,从这里到栎阳,直走要过两次泾河,从小西山口走,虽绕了一点点,但可以少过一次泾水河,反而会快一点,对方也是如此料想,所以不会放过小西山口,我一去就可知。”
  瘦熊道:“主人,您这一去,不要我随侧么?”
  刘羲道:“此次与上次不同,我须出大力,不能再顾上你了,带着你,你也跟不上我的速度,你留在这里,还是小心看着为上,不要在这里出事,有事情,多多请教十五小哥。”
  十五笑道:“先生客气,别的不说,但有我们在,绝不会有事!”
  刘羲点点头,转向小五道:“听姐姐话,等我回来。”
  小五皱了皱眉,她不喜欢月勾的话,月勾的言行有些善良,但这一切却是不合小五的心意,她想的是和新大大(叔叔)刘羲一样,但月勾并不知道这一点,她伸手抱住了小五。
  刘羲开始小跑,他的速度最初不快,但却在一点点的增加,这让他在众人眼里很快的就消失了。
  望向刘羲消失的地方,十五道:“也不知道先生能不能成……”
  小五断然道:“大大一定可以,他能一拳打死一头熊……”
  众秦兵赫然。因为他们都见到了那张熊皮,它现在正披在月勾的身上。
  刘羲在荒野中奔跑,他不是一般的奔跑,而是一边跑着一边看地上的痕迹。
  对方显然不是合格的马贼,事实上,马贼这个职业明显是一门力气活,它对技术要求不是没有,但这些古代的马贼还没有意识到,所以他们在清尾的工作就做得不够好。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是秦国的马贼,如果是魏国齐国等边境的马贼,也许会花样多点,至少,他们会在自己的马后备上一支树尾,用来扫乱马蹄留印。
  可现在,这全给刘羲看到了。
  天上的明月比现在的要明亮多了。
  而刘羲更是一个没有夜盲症的人,事实上,在战国时期,武士层的人并不会有太多的营养不良,他们可以随兴的打到自己想要吃的兽肉,所以他们不会缺肉,这和汉后,人民儒化,只会种地,打猎的少了,结果一到没粮的时候,不会打猎的他们就会成批的饿死。
  但在这个时代,人饿了,可以有足够的吃食,因为当时战乱等原因,动物依然有很大的数目,只要你有足够的武力,什么野兽你打不到?这也是后世我们感觉先秦人民身体素质比汉后的还要好的原因,一个民族儒化严重,连渔猎都少了,尚武之风没落,哪还能有足够的力气打老虎什么的大兽,那还不饿死么。
  到了五胡时代,人民赫然发现,原来,打那些凶兽难,可杀同类却是容易,因为人也算是一种大型哺乳动物。吃人之风顿时盛起,而可悲的是,被吃的依然是我们中原人,失去了尚武之风的中原人不给别人吃干嘛呢?
  宋朝的士兵甚至戴不动铁盔帽子,只能戴毡帽。
  刘羲有种想要大叫的感觉,他在奔跑,习惯煅练身体的人都知道,当你奔跑起来的时候,会忘记很多事,也会记起一些事,这些记忆的转换会让人升起一股子朝气与雄心。
  很多成功人士喜欢奔跑,就是这个原因,当你可以健康如一头豹子一样放尽你的体力,那种飞快的感觉,如同飞一样。
  当然,刘羲不能这样做,如果他这样做,哪怕他身子再强,他的肺也是会受不了的。
  最后,他的肺会炸掉也是可能。比如马赛时,马匹奔跑超过了自身的极限,就会出现炸肺,这是要不得的,而刘羲可怕之处就在于,如果他调节着自己的呼吸,用一种均速奔跑,他甚至可以跑上几天几夜不带停的。
  这也是近代步军急行军的可怕之处,当你拥有这样的一支军队,你甚至可以跑得比骑兵还快。并且,在跑过之后,还有一定的战斗力。
  很多人觉得步军达到这一步很难,但其实不难,供养这样一支步军,你要真正付出的只是初期的极限训练,因为人再能吃,也是比不上马匹,这也是骑兵在中国战斗中受到限制的真正原因。
  一匹上好的战马,它的黄金年龄也就是十年,同时,因产地的不同,有的战马会怕冷,有的战马会怕热,而一匹马在一个地区会有它独特的食谱,比如有的马吃野萍干草,战马甚至要吃豆饼等精饲料。
  一匹战马便宜了也要两至五百钱,这还不算名马。
  而一个奴隶……哪怕是个壮奴,再贵了,也不会超过五十钱。
  当然,比如越国哑奴,还有一些高大的种奴,这些就不同了,会贵一点,要是某国的公主,要百千金也是正常。
  刘羲开始加大每一步的力气。
  这让他的双腿肌肉散发出足够的力量,他在体会云中踏步的感觉。由于力量大,地上的土会给他深深的踩下去,这是一种暗劲,保证他每步都不会有任何震动,同时,他的身体就和飞起来一样。
  荒野中独行着一头狼,它饿了,脚也不怎么好,但这绝对是一头凶狼。
  在野外,狼中如果出现了独狼,**是争狼王位给放逐的。但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觉得他们是弱者,那是一个笑话,由于一无牵挂,它甚至比虎还凶,因为老虎是不会有独狼聪明的。这一点和野猪一样。
  一个有群的野猪一点也不可怕,它们甚至会主动寻找如老虎类的动物跟随,当老虎找不到食物,野猪群们就会提供一只它们的同类。
  但如果是一只孤猪,那就完了,因为孤猪是可以挑战大熊的存在!
  熊居其地,虎狼亦要退避三舍。可孤猪却有着能杀熊的力量,如果它运气好的话。
  现在,这正是有一头独狼,它在觅食,已经下了一场风雪,老狼几乎没冻死。其实狼过冬的方法很简单,打到一定的食物,食物是它们过冬的不二法门。
  独狼不会进攻一群人,但是……它会进攻一个人。
  刘羲回过头,那是只有一只眼睛的独狼,这也更说明了这畜牲是多么的野性。
  刘羲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其实很多人怕狼,因为他们不知道狼的弱点。
  一头狼一点也不可怕,因为狼的攻击武器就是牙,它的主要战斗方式是咬人的喉咙。
  对于它们来说,大部分的人都是软弱的,人没有利爪尖牙,是标准的食物。
  拿你过冬了!老狼这样想着,它在向刘羲接近时,还用了狼特有的兵法。
  能从后面上,不从侧面上,能从侧面上,不从正面上,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从正面上。
  因为狼也知道,从正面,一头鹿都可以顶伤到它。
  侧面,侧面。但狼并不知道,和它们不同,人的眼睛是可以向左右有一定幅度的转动的,也就是说,在一定侧面的情况下,和正面是没屈别的,这是人类高级于狼这种野兽的证明,大多数野兽眼睛前看,想要看旁边,就要转头。
  一人一狼以一种诡异的速度接近。
  狼眼红了,人眼冷了,忽然间,不出意料,狼已经很侧了,它必须要跳了。
  这是必然的选择,动物就是要捕食,一头独狼,假如它得不到刘羲的肉,刘羲的尸体,那在下一场风雪里,它就会没有足够的热量应付寒冷。这是自然界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事实上,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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