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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汉_分节阅读_第603节
小说作者:庚新   内容大小:10179.29 KB   下载:恶汉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6-02-03 14:19:00   加入书签


    天亮了,董俷无精打采的随着大队人马前进。

    他的心情很糟糕,这一点所有人都能从他的脸上看出来,故而都躲得远远的。

    能和董俷说上话的,也只有董玉和董绿二女。

    不过她们理解董俷的心情,也不去打搅他,只是远远的关注着他。

    离牧场越来越远,董俷的心里是空荡荡。

    原来,离开家的滋味是如此的难受。

    上辈子没有家,他可以无牵无挂。

    可现在,他有了家,有了疼他爱他的奶奶和姐姐,这心里面就难免会生出了牵挂。

    有家的滋味,很幸福;但离家的痛苦,也很难受。

    董俷用了的揉着脸颊,突然间对着天空发生的大叫起来。

    所有人都在看他,不知道这位公子爷是发哪门子疯。

    总觉得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

    董俷喊完了,挠着头正准备招呼董绿。

    远处,传来了一声野兽嚎叫般的马嘶声。

    整个队伍一下子乱了套,紧跟着马蹄声如雷响起。

    一匹黑色的骏马从身后的地平线出现,如风驰电掣一般极速逼近。

    金黄色的马鬃,在阳光下闪烁光泽。

    董俷猛然跳下了战马,大呼起来:“阿丑,我在这里!”

    是啊,狮鬃兽!

    董俷心道:我怎么把它忘记了?

    和狮鬃兽打交道,怎么也有半年多的时间了。

    虽然每天较量不断,董俷也没有真正的战胜过它,可这里面的感情,却不是能用语言描述出来。

    眨眼间,狮鬃兽就冲到了董俷的面前。

    它一个急停,唏溜溜暴叫一声,前蹄腾空而起,然后塌落在董俷的面前。

    马头朝董俷凶猛的顶过来,董俷猝不及防下被狮鬃兽撞倒在地。

    北宫伯惊叫一声,探手取出弓箭,就要向狮鬃兽射去。

    董玉一把拦住了他,摇头笑道:“别担心,没事的……他们这是在亲热。

    嘻嘻,没想到阿丑这一走,却让阿丑永远相随。”

    北宫伯不明白,但老婆大人说没事,那就肯定没事。

    狮鬃兽把头放在了董俷的胸口,呼噜呼噜好像是在抱怨着什么。

    董俷仰面朝天的躺着,抱着狮鬃兽那巨大的脑袋,突然间笑了起来。

    “阿丑,我要走了……你和我一起走吗?”

    狮鬃兽扬起头,围着董俷打了几个转儿后,猛地伏下身子,匍匐在董俷的身边。

    董俷一怔,没有明白过来。

    远处董铁大声说:“主人,它是让你骑上去!”

    骑上去?董俷愕然的看着狮鬃兽,有点反应不过来。

    要知道,他并没有战胜狮鬃兽。

    “傻弟弟,神兽有灵性,更有血性。

    你待它好,它早就认可了你。

    如果它不认可你,即便是你胜了它,它也不会屈服。

    恭喜你,我的傻弟弟,你得到了它的认可。”

    我得到了它的认可?

    董俷的心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在回荡。

    整整半年,他终于得到了狮鬃兽的认可。

    看着狮鬃兽那张丑丑的脸,他放声大笑起来,一把抱住了狮鬃兽的脑袋。

    “阿丑,你终于认可我了吗?哈哈哈,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阿丑认可我了!”

    看着一人一马搂抱成一团,董玉也不禁感动的眼睛红了。

    扭头看,董绿都哭成了一个泪人。

    这种感情很难让人理解,但是却格外的真挚。

    “北宫,你看阿丑,真像是个傻子。”

    董玉说着,也流下了眼泪。

    傻子吗?也许吧,但如果我也能得到狮鬃兽的认可,我宁可当一辈子的傻子。

    在这一刻,所有的羌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念头,无比羡慕的看着董俷,还有他的阿丑。

 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1)

    话说金城这个地方,在东汉末年属于羌人区。

    按照地理方位来解释的话,金城是位于现在的西宁和兰州之间,在当时还很荒凉。

    正西,是大羌人区,居住着大大小小数百个羌人部落。

    向西南,则是积石山。

    沿洮水向东南,大约四十五天的路程,就能抵达陇西境内。

    董俷骑在斑点兽上,举目向四周眺望。

    天苍苍,野茫茫,那西部荒凉广袤的景色与他在临洮见过的景致完全不同。

    在这里,天很高,地很广,纵马驰骋,所有不愉快的心情都好像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虽然得到了狮鬃兽的认可,但董俷并不认为现在骑它是一件好事。

    按照相马经中的说法,狮鬃兽真正的成熟年纪应该是在六至七岁。

    此后有三十年的巅峰期,或者还要更长久一些。

    狮鬃兽阿丑现在不过一岁多,还不适合当董俷的坐骑。

    这个年龄的它,正应该在广阔的天地中自由驰骋,发育的更加健全。

    以最好的饲料喂养,驰骋在西北大地。

    也许再过几年,当狮鬃兽阿丑真正的成长起来后,才能和董俷相得益彰。

    所以,董俷不着急。

    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狮鬃兽阿丑完全成长起来。

    不就是五六年的时间吗?到时候董俷也不过十七八岁,和阿丑配合,一定会非常愉快。

    而现在,还是保持着狮鬃兽阿丑的天性,让它快乐无忧的长大吧。

    看着狮鬃兽,董俷就露出了笑容。

    “公子,您在笑什么?”

    “绿漪,你说将来阿丑和大姐送给爹的赤兔马相比,谁更厉害些?”

    虽然绿漪已经改名做董绿,但董俷还是习惯于原来的称呼方式。

    而绿漪也觉得,老名字听得更顺耳些。

    听到董俷的问话,她捂着嘴噗嗤笑了起来:“奴婢又没见过赤兔马,怎么知道谁厉害?不过那赤兔马离开家园,即便是大老爷养的再好,还是少了一分原有的天性。

    依奴婢看,如果比较的话,还是公子的阿丑厉害。”

    董俷闻听心中大乐。

    明知道绿漪这话里面有讨好的味道,可他就是愿意听。

    人啊,总是喜欢听顺耳的好话。

    再说狮鬃兽和他用的是同一个乳名,董俷对狮鬃兽的期望,自然比赤兔马要高许多。

    马中赤兔吗?也许到时候要改成马中阿丑。

    董俷想到阿丑将来长大的样子,就快乐的不得了。

    嘬口发出一声尖锐的口哨,狮鬃兽阿丑立刻以一声长嘶回应,从远处疾驰而来。

    ***

    “阿丑的心情看上去好多了!”

    董玉在马队中,看着董俷催动斑点兽和狮鬃兽比赛脚力。

    她笑着对北宫伯说:“早两天你看那他副模样,好像失了魂儿似的。

    这才过去十几天,好像就调整好了。”

    北宫伯说:“不过是个孩子,很正常。”

    董玉轻轻摇头,“真的是个孩子吗?北宫,有时候我总觉得阿丑比我们都要老呢。”

    “那岂不是妖怪。”

    “也许吧……不管是不是妖怪,都是我弟弟。”

    董玉话锋突然一转,“北宫,你这两天看上去好像心事重重,能不能告诉我,我们是夫妻,应该患难与共才是啊。”

    北宫伯挠了挠头,叹了口气说:“其实当了这个西部都尉,我心里是一点底儿都没有。

    如今金城的情况复杂,我族中的情况也不乐观。

    虽有朝廷的官职,可我总觉得不好办。

    其实你也知道,我并不想当官,甚至连这个首领都不想担任。”

    董玉的面颊抽搐了一下,目光旋即暗淡下来。

    “北宫,我知道你的性子。

    说实话,我也不认为你适合担任这个首领。

    可你现在既然已经当了首领,成了朝廷的官,你就必须要负起这个责任啊。

    你可是担心……”

    不等董玉说完,北宫伯点点头,“二弟野心很大,我知道。

    而且……他这个人我了解,志大才疏。

    野心越大,只怕会害了他,甚至害了全族。

    可族中有一部分人是支持他的,而且他在周围的部族中也颇有威望,我真的担心,他会带来灾难。”

    “那就杀了他!”

    董玉目光一冷,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若你心系全族,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了他。

    杀了二弟,则族中的分歧自然消失。

    谁若再起来反抗,只怕也是孤掌难鸣。”

    “可他是我兄弟,我怎能这么做?大妹,如果将来阿丑危害到家族,你会杀他吗?”

    董玉犹豫了一下,目光向董俷看去。

    远处,董俷正催马奔跑,不过看得出来,那斑点兽虽然神骏,可依然不是狮鬃兽阿丑的对手。

    这一个来回的比赛,斑点兽比阿丑落后了两个马身,胜负一目了然。

    董俷丝毫没有感觉沮丧,阿丑还没有成年就有这种速度,将来更了不得。

    他大笑着,不时的鼓励胯下的斑点兽加油。

    同时远处的董铁、董召和绿漪,也在不时的为斑点兽鼓劲儿。

    这么多人的支持,斑点兽竟然再次奋起,追上了一个马身。

    董玉的目光很复杂,轻声道:“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亲手杀死他。

    杀不死他,就是他杀死我……北宫,这世上的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好像绵羊总会被狼吃掉一样。

    这次回去,你必须要下定决心,再犹豫的话,只能害了大家。”

    “让我再想想,再想想!

    北宫伯还是犹豫不决的样子,董玉叹了口气,不再劝说下去。

    她太了解这个丈夫了,是个好人,一个很好的人。

    可好人不适合生活在这里,西北荒芜,想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和那西北凶残的野狼一样,否则迟早被人吃掉。

    北宫伯如果生活在中原,或许能成为一个名士。

    他是个羌人,却仰慕中原文化。

    每每中原那些名士有诗词流传,他总是会花大价钱求购。

    这是件好事,可在西北这块土地上,董玉更希望北宫伯握起他那把大刀,而不是整天的捧着书卷。

    有时候,董玉觉得自己,比北宫伯更适合生存。

    而且,这些道理北宫伯真的不懂吗?未必,他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出生、成长。

    也许他比董玉更清楚这里的法则,只是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面对这种残酷罢了。

    ***

    光和二年末的第一场雪,来的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早。

    几乎是一夜间,西北飘起鹅毛大雪,把个天地映衬的是白茫茫一片,景色好不壮观。

    那雪花,在凛冽的寒风中打着转儿,忽而下落,忽而又漂浮起来。

    行走在雪原上,那风,那雪呼啸而来,让人甚至睁不开眼睛,更别说在雪地中前进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足足持续了两天两夜。

    待天气出现好转的时候,地上的积雪已经到了小腿肚子深。

    马儿行进起来,格外吃力。

    更别说那一辆辆拉着物品的牛车,更是在雪地上吱吱扭扭的晃荡,让一行人的速度不得不放慢。

    董俷独爱这雪原景色。

    十二年在家中苦,虽说不上有什么才学,但这情操却培养了出来。

    想要在这时代生存下去,首先就必须学会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

    从前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究竟能有多少用处?只怕没有来到东汉末年的人是无法体会到。

    二十天的路,足足走了四十多天。

    当远远的看到金城郡的影子时,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十四章 西部都尉(2)求收藏推荐

    终于到家了!

    董俷勒住马,眯着细长的眸子向远方眺望。

    金城很荒凉,虽然在大汉领土上郡城是仅次于州和郡国的存在。

    可不管从那个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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