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没说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过来。
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条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余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们石家不会放过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还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这几个不速之客糊里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干净,钱没捞到,事情也没办成,真是好没由来。
「柳一刀?这家伙在说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没得钱给,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问题,兰斯洛转身入城。
风姿物语正传·第一部 风姿正传·卷一
第二章 天地有雪
暹罗有着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两条自由都市的商业公路,经过此处,南方有河流经过,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于其他的外来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而此刻,兰斯洛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文化。
「这里的东西好怪啊!」
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兰斯洛看傻了眼。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风格,塑像、神话故事、白象、金翅鸟、鳄鱼……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宝塔,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虽有些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城楼,装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馆的后头。
巨幅彩绘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惊叹;一群孩子踏着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着藤球穿过街头;成千只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一场正在进行中的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摊上摆着各式各样的蔬果。这是因为暹罗气候温暖潮湿,是以盛产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由于几个月前波及整个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许多建筑都在修补中,街景也有些脏乱,但总体而言,暹罗仍是个人气鼎盛的都市。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边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过,「死老头」在茶余饭后,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的种种奇观,但总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离开杭州后,自己把发展事业的地点选在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这里适合盗贼团发展,却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观特殊,每个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独特的风味,奇人异士也多,是个增长见闻的好地方。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着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于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兰斯洛回想起当日在山上时,老头述说热带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这一类的地区,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所以居民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
热带地方由于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谋生,植物产量丰富,满山一捡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也使得该地的人民慵懒成性,终日昏昏沉沉,没心力做事,这类都市中,有的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天气太热啊……」兰斯洛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着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与外界接触渐多,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后笑成一团。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着丰满的肢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心神荡漾。
不过,相较于这些女孩,街上却有另一群人,穿着不合时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凶恶地注视着来往行人的一举一动。
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来的。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于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洛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数,他们都身有武功。但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了这么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争对手,兰斯洛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大爷……大爷!前面那位大爷!」
这时后方传来奇怪的呼喊声,兰斯洛转头一看,一个气喘吁吁的胖子,手里拿了个大包袱,狂呼大叫,朝这边奔来,引人侧目,正是刚刚的那个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爷,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么?这次你身上钱带够,准备来奉献了吗?」意外成为街上人的焦点,兰斯洛大感不耐,把这雪特人拉到一边,打算看看他包袱里有什么值钱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着兰斯洛傻笑。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兰斯洛给他笑得心里发毛,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哦!」兰斯洛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流毛贼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兰斯洛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大侠您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着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说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抢劫……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长奉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洛心花怒放,只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把这感觉压下。
(好险,差点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果真是厉害!)
兰斯洛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嘿嘿,倒还挺『实在』的。你跟在我后头,究竟有何企图?是想报复?还是想贡献?老实招来,否则别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当然,当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陆闻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适才蒙您手下开恩,不但放小人一马,还在那些凶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图报,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报恩的机会,瞧您模样,想必是头次来暹罗,倘若您不嫌弃,就让小人充当个向导,为您引路如何?」
兰斯洛对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听情报,有个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导确实方便得多,加上这雪特马屁精拍得实在过瘾,便点头道:「这也可以,就给你个机会。本大爷肚子饿了,你推荐个好地方去尝尝。」
「是,小人必将竭诚尽心,报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兰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闪过一丝讶色,随即轻声道:「哦!像您这样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该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什么东西?兰斯洛就兰斯洛,什么假名?」
「喔!是小人糊涂,兰斯洛就是兰斯洛,再没有别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他打蛇随棍上,一见兰斯洛面色和缓,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洛点点头,再看看那胖子,皱眉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骄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会有我们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兰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吗?」
他笑着,便欲举步,却发现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照的兰斯洛睁不开眼。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式建筑不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兰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兰斯洛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原来,那个高楼,是座梅花庭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一沉姓家族。这家族历史极为悠久,财势最盛时,把这梅园修建的是美轮美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后来沈家败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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