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老老实实在家里做宵夜,还在背后说我的坏话!立刻向我道歉,不然拿宵夜来换我的原谅!”
“我说错了吗?你平时就是这个样子!”
“哪里哪里?我自己怎么没见过!”
“下次让人拿着镜子跟你说话,你就知道了!”
南羽听着火儿和瑰儿的争吵,站起来迎向了跟在火儿后面进来的人:“周影,你来了。”
“嗯,”周影走进屋来,“火儿说要来找瑰儿。”
“是啊是啊,听说今天晚上瑰儿的宵夜改在这里做了,所以我们就来了……”刘地从周影身后冒出来,大大方方地向南羽伸开了双手,“南羽,我好想你啊,你也想我了吧……”
南羽不动声色地一闪身子,把试图拥抱她的刘地让进了屋。
“死地狗,你怎么又跟来了,南羽不欢迎你!”
“哼哼,她可欢迎我了,不欢迎你这个破坏大王才是真的!”
“你这个祸害说谁是破坏大王!”
“就是你啊,走到哪里破坏到哪里……”
“死地狗,破坏我的名誉,受死吧!”
“没教养的孩子,我代表你的父亲管教你!”
……
※※※
“对不起南羽,火儿它……”周影眼看着南羽精雅的屋子在一瞬间就面目全非了,有些慌乱地向南羽道歉。他自己的家里怎么乱,他都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南羽这里被破坏,就连他也会觉得很可惜。
“没关系的……”南羽忽然灿然的笑了起来,“真的没关系,我很欢迎你们来!”
屋子在短短的瞬间就改变了气氛,那种清冷的感觉荡然无存,反而是热闹喧嚣的有些过头的感觉。
屋里的温度在升高,声音的分贝也在升高,即使油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翻了,屋子里还是红火明亮着——火儿的亮度实在不是油灯能及的。
“你们在干什么,南羽的绣品,南羽的围棋,南羽的书……”瑰儿也加入了战场,整个屋子和庭院,都被映的五彩缤纷起来。
黑夜也可以有色彩的。
南羽看着眼前的一切,微微的笑着,周影正站在她的身边。
“进来坐吧。”
“嗯。”
“最近一直没有看见你,听说出门去了是吗?”
“我和火儿一起出去了一趟,本来想要给你带礼物的,可是火儿在路上把所有人的礼物都吃掉了。”
南羽基本上可以知道他们父子带的是什么样的礼物了:“要是真的想送我礼物,就经常来坐坐吧。”
“可是你很喜欢安静……”这就是周影不经常来南羽家里的原因,他觉得,自己的出现会打乱了南羽家里那种特有的气氛,特别是带着火儿的时候,那种气氛会在一瞬间里荡然无存,这会让周影有种对不起南羽的感觉。
“我也很喜欢朋友的拜访……”南羽看着周影认真地说。
“嗯。”周影点头。
“所以……”南羽笑着看着他。
“嗯,我会来的。”
也许自己已经休憩的太久了,重新向前走一段,也许不是错误的选择。
不管前面的路怎么样,总是与身后走过的不同,下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也将与今夜不同。
南羽和周影静静地站在屋门口,看着里面持续着的战争。
夜风吹过,花木的清香把夜色渲染的温暖柔和,宁静如水的庭院忽然在乒乒乓乓的声音中生动了起来……
(《庭院深深》完)
◎ 圈套
“大姊,大姊?倩倩,倩倩你们在吗?”张阅仲自己拿钥匙开门进屋后,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顺手拿起桌上的零食,往嘴里丢。
“在、在,等一下啊,还没做饭呢。”张倩连声应着,却没有从浴室中出来,只听见里面的水哗啦哗啦地响着,并不时传来两个女孩的笑闹声。
但是浴室的门没关,她们应该不是在洗澡吧?不然,张欣早就吼着要自己滚出去了——张阅仲这样想着,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
早些时候,他和张倩的大堂姊张欣一同考上了张倩就读的大学的研究所,两个同校堂姊妹索性就搬出学校宿舍,合租了这间学校附近的房子住。由于是两个女孩单独住外面,长辈们难免不放心,于是同校的张阅仲就成了这里的常客。长辈们催着他来的目的,无非是让他当当堂姊妹的保镖,帮忙一些需要体力的事什么的。而对于张阅仲来说,吃腻了学校餐厅的东西,到她们这里来换换口味也不错,所以基本上只要到吃饭时机,他就会自动出现在这里。
“倩倩,你在干什么啊?我饿了……”张阅仲不敢指使堂姊,只呼唤着张倩的名字。
“桌上有零食,自己吃!”张欣不耐烦的声音传来,马上就让张阅仲老实了。
“按住它……小心……”
“哎呀,弄了我一脸水……”
“这里还是太脏,再洗洗……”
“拿浴巾来,那条大的!”
张阅仲一边大吃特吃,一边听着浴室传来的两个女孩的声音。
“哇,洗干净了,真可爱啊!”
“好想抱一抱啊!”
“好漂亮的眼睛啊。”
“小家伙,马上就好,再忍耐一下。”
当张阅仲听着这些对话,终于把所有零食都啃光之后,张倩和张欣抱着一只刚洗完澡的小狗,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这是一只小小的斑点狗,湿淋淋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可怜;两个女孩正一边用大毛巾帮它擦拭,一边准备吹风机。
就知道是这样,又捡到小动物了。
张阅仲早就知道,他的这个堂妹张倩,从小就有两种特殊的“专长”:其一,是吸引“神棍”。
大概每隔十天半个月,张倩就可能在街上偶遇和尚、道士、尼姑、奇人异士、瞎子大师之类的人。这些世外高人经常会对她说一大套神神道道的话,不外乎是:“女施主天赋异禀,如果跟我修行,有朝一日必可得成正果”,或是“小姑娘,你的印堂发黑,近日必有大难,如果听我的指点,包你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之类的内容。
不过这些神棍都是些虎头蛇尾的家伙,只要遭到了张倩的严厉拒绝,他们就会老老实实地消失,再也不会出现,倒是对于张倩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其二,便是容易捡到各种流浪动物。
张倩从小到大,总是会在街上、垃圾箱里、花园、屋顶、窗台等等地方捡到动物,其中包括猫、狗、兔子、小鸟、乌龟、猴子等等,种类之多难以细数,数量之多也难以计算。
二十年来,张倩经历了无数次这两类事的发生,已经修练到可以心平气和、淡然面对的境界。
有神棍上门,她总是视若无睹,不加理睬;心情不好的时候,干脆一顿臭骂,将他驱离;遇到可怜的小动物,她倒是总是能心怀慈悲地捡回家来养上几天。不过这些小动物与神棍之间有一项相同之处,那就是虽然起初看起来对张倩热情或依恋无比,但是不出几天便没了踪影,从此之后就再也不见了。如果说张倩刚开始对于失去这些宠物还会伤心的话但是次数多了习以为常以后,现在则是一捡回来的同时就抱着它们总有一天会离去的心理准备。
“这是从哪捡来的?”张阅仲对小狗倒是有些兴趣,拎过去反复地打量。并且宣布自己的发现:“公的。”
张倩从他手上夺回小狗,一边打开吹风机给它吹毛,一边说:“它自己跟我回来的。那时它全身是泥巴,挺可怜的。”
“倩倩,你上辈子不会是兽医吧?怎么专有这落难的动物找上你。”张阅仲对此十分不解。
“我这个人一看就心地善良啊,小动物和小孩子一样,都很会看人的。”张倩一点也不脸红地自吹自擂,而手中的小狗也“汪汪”叫了几声,似乎在赞同她的话。
“这个小东西跟倩倩之前捡到的不太一样,是只名种狗呢。”张欣对一切与“名牌”有关的东西都很有研究,“倩倩你养不养?不养送给我,我正想买只好狗呢。”
“你喜欢就带走吧,带回你家去,千万别养在我们这里啊,我是养不住宠物……”张倩不甘心地叹了气。
她自认为对宠物不错,把它们从街上捡回来,又替它们疗伤治病、洗澡打扮,喂得好、住得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动物多则一、两个月,少则十天便会不见,即使给狗栓上铁链,把鸟关进笼子,它们也有办法逃走。
真无法想象,它们是怎么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究竟是动物这种东西根本养不熟、没有感恩之心呢,还是真的因为自己的体质问题?动物讨厌与自己一同生活,即使救了它们的命,对它们多好也没用?
“不过真奇怪,小倩老是会捡到流浪动物呢,上次捡到那只猫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吧?”张阅仲抓着下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打量着这条狗。
看着他的一张大脸越靠越近,小狗用恐惧的姿态蜷着身子,后退着向张倩求救。
“它一定是被人类欺负过,所以看到你会害怕,滚开点!”张欣一巴掌把张阅仲讨厌的大头拍开。
张阅仲咕哝一句,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
三个人谁也没看见,那只把头埋在张倩手中的小狗,眼睛中闪过一抹古怪的光芒。
张阅仲对这条小狗总觉得有些不放心,所以趁两个堂姊妹去厨房作饭时,把原本在睡觉的小狗抓到手中,再一次研究起来,口中还咕哝着:“居然会自己跟着进电梯,还自己求救?真的是狗吗?喂?你是不是披着狗皮的人?”
小狗发出一连串哀鸣,声音之凄惨,彷佛张阅仲不是在观察它,而是要把它掐死一样。
厨房里的两个女孩马上大吼:“张阅仲,不准欺负小动物!”
实在可疑……张阅仲看着这只小狗嘀咕:以我二十年的养狗经验,我肯定这只狗不太正常!
张阅仲可没有张倩那种接触过的宠物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消失的古怪体质,他从小喜欢养狗,而且和宠物的感情深厚,养得最久的一条狗更养了十五年。现在他的家里也还有一条大狼狗和一条小北京狗。所以对于狗的神态、习惯、行为,张阅仲可以说是了若指掌。对,狗确实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可是聪明成这样,就未免太不正常了。
反正你很奇怪。张阅仲自言自语着,再次开始摆弄小狗,于是小狗又开始哀叫求助。
“张阅仲,你竟敢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张欣腰系围裙,手持杆面棍,大步冲了过来。
她是他们这一辈的老大,性格又有点暴躁,张阅仲、张倩等这一班堂表兄弟姐妹,可以说都是在她的淫威下长大的;此时一见她扑来,身为运动员的张阅仲,充分发挥自己优越的运动细胞,“嗖”地一下,便过蹿过了沙发背,飞快地逃走。
“哼!敢不听我的话!”张欣成功扞卫了自己的权威,得意洋洋地走回厨房。
张阅仲摸着怦怦跳的心口一回头,发现沙发上的那只狗正看着自己的背影,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而在张阅仲回头的瞬间,它飞快地把头埋了下去,速度之快,令视力三.零的张阅仲都有种看花了眼的错觉。
张阅仲眯着眼,盯着那只狗很久,若有所思,直到两个女孩叫他收拾餐桌为止。
※※※
“咳咳……”张阅仲清清嗓子,开始对张倩与张欣念起一张纸上的文字:“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这条狗的不正常之处有以下几点:一、过于聪明。它的聪明程度已经超过了一般的狗,这一点是无庸置疑的,你们两个也不能否认吧?二、来历古怪,咱们这个大厦门禁森严,连苍蝇都飞不进来,(张欣:那是卖房子的广告词,你也相信?)它是怎么溜进来的,还能跑到十七楼,又找上小倩?三、饮食习惯古怪,你们以前见过喜欢可乐、汉堡和薯条,但是不啃骨头的狗吗?(张倩:也许外国狗就是这样的啊。)四、举止古怪,不肯和你们一起洗澡,不肯到你们的卧室和你们一起睡觉,却喜欢看选美比赛之类的电视节目。根据以上几点,你们还认为它是一条普通的狗吗?”
听了他的话,张欣和张倩也开始点头。
张倩托着下巴赞许地说:“想不到啊,你的观察力还挺强的嘛,我一直以为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张欣则思索一会儿,开始皱起眉头:“对啊,我觉得仲仲说的很有道理,它确实很古怪啊!小倩,狗呢?在哪里?”她跳起来四处打量,原本在客厅洒进的阳光中打瞌睡的斑点狗,已经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不用找了,我敢赌一百块,它一定不见了,而且再也不会出现了!”张倩制止了想要去找的张欣和张阅仲,笑着说。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一起叫了出来。
“它刚才在那里听到我们说它怎么古怪的话了嘛,怎么还能留在这里?”张倩理所当然地回答,彷佛她说的并不一只狗儿,而是另外一个人。
“什么?”张欣和张阅仲又一起大叫出来。
“什么什么啊?”张倩白了从刚才就只会说这两个字的堂哥堂姊一眼。
“你到底在说什么!那条狗怎么回事!”张欣一拍桌子。
对于这个堂妹经常性地不知所云,她从小就在努力帮她纠正,可惜二十几年了,一点效果也没有,难道喜欢写点东西的人,大脑的思考方式跟正常人不一样?
张倩耸耸肩说:“不用大惊小怪啊,我以前养过的宠物,或多或少都有类似奇怪的地方。”
张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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