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几百年?”
疾光的脸部肌肉不自然的抽动着:
“一个是立刻,一个是要好几百年,这也差太多了吧?”
“几百年不奇怪,这仅仅只是达到‘悟道’的境界,如果是要飞升成仙的话,花个一两千年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不过,我却是一路‘顿悟’悟成仙的,所以你也不用太悲观,不要死盯着那几百年几千年的时间不放,说不定下一刻你就‘顿悟’了,虽然这机率小得可怜,但也不是没有。”
我终于有机会摆出个长辈的样子教导弟子了,兴奋!不过我要保持“仙道前辈”喜怒不形于色的风范,形象是很重要的!
“要是一直都没‘顿悟’怎么办?那不是老死了?”
“嗯,这个嘛……一般的人类的极限寿命是一百二十岁,我不知道你们角人是多少,不过有些时候却是可以超过这个极限寿命的,武林高手活上一百五十岁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要是修道的家伙,体内炼出金丹的话,怎么的也要五百多岁才会死翘翘,要是练出了元婴,那样的人是没有寿命限制的,那种炼出元婴人一般都是打架打死或是练功走火挂掉,所以啊,你不用太担心自己的寿命不够。”
“哦,是这样啊,我们角人的寿命是人类的三倍,即然人类都可以炼得那么厉害,我一定也能成为高手。”
“嗯!对了疾光,我发现你的胆量有时候不够啊。”
被我这么一说,疾光低下了头,闷不作声。
“你啊,即然是练武的,将来要以武入道,懦弱可是会影响你今后的修为的,武人,最重要的是要有自信和血性,但是不要自信过头了,过度的自信再加上无知就容易变成一个狂妄的人,那样的人将来的成就也是有限。”
看到疾光渐渐抬起头,我接着说:
“所以你必需改变现状,你要成为一个狂傲的人,是狂傲,而不是狂妄,外表张狂,目空一切,但却暗中留意身旁的每一个人,面对任何弱小的对手都不轻敌,面对任何强敌也不气馁,清楚的认清自己身处的局势把握下一步的动向。”
“疾光,现在的你,好像小看了自己的实力,下一步,我要煅炼你,让你对自己的实力有充份的了解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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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新) 第六十六章
(起4T点4T中4T文4T网更新时间:2006-7-13 22:02:00 本章字数:5606)
要练一个人胆量,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放到最恐怖的场所里,先吓破胆,胆子吓破了就没什么胆量大小的问题了。
疾光的胆小好像主要是因为他从小到大都是在奴隶主们残暴中渡过的,奴隶主凶残的形象在他幼小的心里中留下深深的痕迹,尽管他现在的战斗力在异界中算得上高手,但心灵的阴影使得他面对凶暴总是立刻没了胆气,哪怕张牙舞爪的是一只小猫。要改变这种情况,自然先拿奴隶贩子们开刀,最好让那些看上去凶暴的奴隶贩子变成磕头求饶可怜虫,当然,这一切都要疾光亲自做才行。
奴隶市场,在异世界中是很常见的,只要大一点的城市就能找到,特别一些处于要冲、交通便利的城市,大量的奴隶贩子不仅专门划出一片地盘叫卖,有的贩奴组织甚至形成了“一条龙”服务,抓人的、运人的、卖人的分工明确。
异世界的社会制度基本进入了君主专制时代,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原始的议会制度,奴隶制仅在一些非常遥远落后的国度存在,但世界上存在的成百上千个国家,不断暴发的军事冲突,制造了无数战争奴隶,被俘的贵族不是被招降,就是被祖国重金赎回,再加上害怕自己或自己的子女哪一天也会奴隶贩子骗走卖掉,贵族奴隶是不被允许的,即使叛乱的贵族,可以杀也可以流放,但就是不能被当成奴隶。
只不过,统治者不允许是一回事,犯罪者的行为又是另一回事。
除此之外,就是异族奴隶,排开精灵矮人兽人这些有自己国度和势力范围的亚人类不说,还有一些特殊的异族奴隶,他们在太古时代曾经被人类或是其他什么种族攻破了老巢,举国举族都成了奴隶,与精灵矮人兽人这些有自己国力当后盾的种族不同,那些没国没家的奴隶只要一暴露在世人面前,就会被抓去贩卖——背后有强大国家做后盾的异族至少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捕捉,但这些人就不同了。
角人的国度自从数万年前被攻破灭国以后,全族都集体沦奴隶,不过,今天这个角人可不同。
这个看上去还不满十五岁的角人男孩,一件青色长衫非常整洁,也非常朴素,手中的剑也同样的朴素,他站在奴隶市场入口,头上银色的小角没有任何遮挡,直接暴露在阳光下。
虽然角人在人们的印像中是奴隶种族,任何走在路上的角人都有可能是逃奴,但这个角人少年不仅没有把他的角隐藏起来,甚至明目张胆的出现在奴隶市场,这下子,反倒没有人认为他是个逃奴。
也没有人认为他是还没卖出的奴隶,因为奴隶贩子们能给奴隶一件破衣裤就算不错了,一般贵族的奴隶,全身上下没一个补丁,全是破洞,奴隶不允许有自己的财产,自然不会有布料打补丁,而且全身脏乎乎臭哄哄,奴隶的主人们很少给赏给他们水源清洁身体,平常的饮用水都紧巴巴的,那些小气的家伙都怕这些脏乎乎的奴隶弄臭了自家的水井。
这个角人奴隶,混得还不错,衣服虽然朴素了点,但料子不错,咦,还能拿剑呢,不知是谁那么有闲心培养的角人剑手。
“不知是谁家的奴隶,皮肤嫩嫩的,保养的真好。”
“大概是从小就开始培养的吧,这贱奴还真耐看。”
疾光虽然成功的吸引了大量目光,但周围的人们都没有动手抓的意思,就连周围的奴隶贩子,也认为这是个有主儿的奴隶,而且主子来头可能还不小,但这样一来,反而不好办了。
原本我把疾光按照武侠小说中的形像好好打扮了一番,没有中国武林高手式样的长衫,找了个相似的代替,再三叮嘱,高手喜怒不形于色,不可心浮气燥,甚至一举一动都当成宫廷礼仪一般一股脑儿的教给了疾光,原本以为可能要花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让疾光拥有武林高手的“壳”,但没想到,疾光学礼仪的兴趣要比学武功的兴趣高上不少,仅仅几天就学会了,于是,我便把“天冥”暂时借给了疾光,他原来那把从诗风情处拿来的天使之剑虽然是单手剑,但造形和风格实在和“武林高手”不般配,放在一起很扎眼。
原本想着,让疾光大摇大摆的走进奴隶市场,那些奴隶贩子肯定会招呼人抓他,然后自然开始打架,按我对异世界的“研究”,这些奴隶贩子手下能招募的“能人”也许有,但数量绝对不多,我教给疾光的各式剑法,在中原武林也算得上一流武学,虽然很多精妙的地方因为疾光的功力不深,修行时间也短,无法发挥威力,但仅仅只是那些招式,就连诗风情那样的神灵也自叹不如,神界的武功招式远远比不上,人界的武功就差得更远了。
以疾光现在的综合实力,在中原武林中大约也就是满地都是的角色,可能比那些某某门派的喽罗炮灰看门弟子强一点点,然而在异界的人界武者中,唯一能完全击倒疾光的,大概只有精通斗气的剑圣或是天空骑士,其他的武者,即使是斗气修为有了一定火候的大剑师,一个不小心也会栽在疾光手中。
奴隶贩子自然是请不到、也没钱请这些高手,这些高手也不会放下自尊与这些家伙为伍,疾光就算拆掉十几家店,放倒几百个打手是不成问题——修行正派内功的疾光,气力可是悠长的很,虽然不能对敌千军万马,对付些许打手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虽然他的样子很抢眼,可是抓他的人却没有,个个都认定这角人是个有主人的奴隶,(我绝对不是奴隶主,谁敢说我养奴隶,我用移山大法压扁他)虽然还不知道他的主人在哪里,但却肯定不是个逃奴——谁见过这光明正大四处乱晃还不隐藏身份的逃奴?更何况,看这角人的衣装和皮肤保养,就知道他过得比一般的平民还要好,甚至可能不比一些小贵族差,那样的生活就算脑子坏了也不可能当逃奴。
一些贵族的仆人,还有奴隶,都羡慕的看着疾光——如果奴隶都能像他这样生活,我就算哭着喊着求着也要当那个人的奴隶。
“那个角人细皮嫩肉的,不错啊,奴隶还能保养得这么好,比我这堂堂一等世袭伯爵活得还要滋润,这什么世道啊!”
一个世家公子不满的盯着疾光:真是的,一个比贱民还贱的奴隶的生活,居然过得快快活活,这是什么世道,不行,不管这是谁家奴隶我都要好好的教训一顿,奴隶就该过苦日子,过得比贵族还更好,尽管是下级贵族,但这也……太不成提统了。
“少爷……”
边上的老仆人看到自己少主人眼中阴森的目光,马上就猜到他要做什么了。
“您还是别去了,能这样养奴隶的人,全大陆也找不到几个……”
“不用多说了!”
世家公子打断了老仆人的劝说:
“一个奴隶而以,然到会有谁为了一个奴隶而打算和一个贵族过不去?”
“可是万一对方认为您是在挑战对方家族的荣誉,可就不妙了。”
但是,那个年轻贵族根本听不进去。
“喂,你,低贱的角人……啊~~!”
还没等这位贵公子说一句完整的话,疾光只一剑就将他从下到上整齐的砍成了两片。
也算这位公子倒霉,本来原计划就是等人来找茬儿,然后趁机生事,为此故意将头上的角大白于天下,谁想到摆了半天“无敌高手”造型,愣是没人来,好不容易来了个开口不善的家伙,自然是随手一剑,砍了再说。
不过人死了才发现,死者根本就是个外表弱不经风、身上没多少肌肉的家伙,而我给他的任务是:至少打倒五个肌肉发达的打手。眼前的尸体,肥肉倒是有几斤,但怎么的也和“肌肉发达”四个字没半点关系。
“天冥”剑是仙器,像疾光这样的凡间生灵是无法使用的,如果是魔剑神剑,恐怕还会吞噬持有者的意志,幸好仙器不会,尽管疾光无法使用天冥剑中的仙灵之力,但仙家至宝必竟不是神器魔器能比的,即使不能发挥丝毫仙力,坚不可摧的质地和锋利到极点的剑刃,使得天冥拥有破开一切凡间物质的能力——即使是天外奇矿也能一斩为二,这点连神器都难以办到。
那位贵族公子的血肉之躯自然无法阻挡天冥的锋利,将他分成两半,剑上却没有传来丝毫阻力,如同砍空气一般,以至于疾光差点以为砍了个空。
四周一片静寂,在万众瞩目下,两片尸身“叭叭”的两声横在青石地面上,过了好几秒,鲜血的血液才“滋滋”的从巨大的断口涌出,心脏部位甚至像个小喷泉,整整一大片的地面都被染成了红色,可是即使这样,变成两片的尸身上,那眼珠子还是一停的打断,眼神充满了绝望和恐惧,以及不解——这家伙还活着,可是活着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是因为剑锋太过锐利延缓了死亡的降临而以,这样的伤势,恐怕只有仙佛亲临或是用活死人肉白骨的仙药才能救活。
刚杀完人的疾光保持着“上撩”剑势,低着头,这个很酷的造形不禁让人们把他的评价抬高了几分,我却看见,他的身体有些微微发抖,大概是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的在光天化日下目无王法的杀人,被这么多“正义”的目光注视着,有些害怕吧,凶手心理永远不像表面上那么无所谓惧。
“杀人啦!”
不知谁喊了一声,刹时间,本来因为震惊而瞬间寂静的奴隶市场再次热闹起来,只不过,这些热闹的声音却与买卖没有任何关系,那些夫人小姐们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除了尖叫就是昏倒,骑士们却拔剑围了上来,奴隶贩子的看门打手却乐悠悠的指指点点,在他们,大概认为这是贵族之间的仇杀吧——那位杀人的角人就是某位不知名贵族精心培养出来的杀手。
除此之外,我还听见了一些异样的声音:
“看到没有,行刺分成明杀和暗杀,暗杀我就不说了,刚才那就叫明杀。明杀比暗杀更难,这角奴真厉害,不仅有实力还有气势,要不是着上有根角,比贵族还贵族,不知是谁培养的,真是厉害。”
我瞧了瞧声音的来源:某处阴暗的小房内,开了个小缝,有几个脑袋,就着那条小小的缝向外看。我默默的睁开了额头上的天眼,屋内的情况瞬间看得一清二楚:四个人,四把弩,还有几把短刀,刀身被抹上了黑色的染料,没有任何反光,好像是杀手!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没想到这些杀手居然把“踢馆”误认为“明杀”,不是我的错,我没有指使疾光乱杀人,是那个贵族自己找死,绝对不是针对性的仇杀!
“那角人的剑好锋利啊,不知道是族里谁的作品,我认识的族人里可没谁打得出这样的好剑。”
这话是一个被捆成粽子的矮人奴隶说的。
“杰作,简直是杰作,这样的质地和锐利,可惜没有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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