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密道,终于来到了他的房间。晕死,我们花了那么多的时间,居然连一半都没走到!
到了布鲁斯的房间,我们惊讶地发现,他的房间布置地出人意料的温馨,甚至还养着美丽的鲜花。他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请我们也坐下。他说:“蓝若斯那孩子累坏了,在里屋休息。放心,他没什么事。”
彼德好奇地问:“盗贼之王,你的收藏都在哪啊?”
布鲁斯笑着说:“小朋友,我的珍宝有好多哦,一会儿带你去看,如果有你喜欢的东西,尽管拿吧!”
彼德很高兴,但转念一想,不好意思地说:“还是不要了,那些都是你辛辛苦苦得来的劳动成果啊!”
“哈哈哈哈~~~真是个好孩子!不过不用担心,我住在龙谷已经不能出去了,那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用处了,而且当年偷它们的时候只是因为想要享受偷窃的乐趣而已。”
“偷窃的乐趣?偷窃能有什么乐趣啊?”
“你们还小呢,不懂。我每次偷东西的时候都会发预告信,然后就会有人布下紧密的防御来防止我偷走东西,但是我还是能够想尽办法把东西偷走,那个过程是多么的激动人心,结果是多么的有成就感啊!我和守卫之间斗智斗力的交锋真是让我不得不迷醉啊!”
他是认真的。。。。。。我真的不了解,难道就那么有趣?不过能占有一个又一个美丽闪亮的东西,确实是一件让我也不禁陶醉的事。
看到我们有些疲惫的样子,布鲁斯笑着说:“你们可真是被我的小机关害苦了呢,快去休息一下吧,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小机关?可是真够小的啊,但是数量也太多了一点吧!不过我们确实是累坏了,大家在客房里,很快就全部进入了梦乡。我在炙焰不满地目光下搂着彼德幼小温暖的身躯,在我们的身边布下了五层结界后安然入睡了,还是彼德在身边我才安心啊。
我们不知道睡了多久,在这里也看不出什么时间,醒来之后随便吃了点东西,我们所有人就坐到布鲁斯身边准备听故事了。
布鲁斯看着我们一个个好奇宝宝的样子,笑着说:“我听蓝若斯说过你们的来意了。好吧,我就先从愉快面具说起。愉快面具是我们师门的独传秘技,当年我的老师收了两个弟子,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我的师弟,他的名字叫刹,是一个人类。我是盗贼,而他却是一个刺客。他是一个满口谎言的人,欺骗了无数的人,但是只有面对我和师傅的时候才从不说谎。有一天,他来到我的面前,红着脸告诉我,他要结婚了,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我当然为他高兴,然后他对我说,他常年做刺客,虽然收敛了不少的钱财,却没有一件能拿得出手的结婚戒指。他并不想用那些有钱就能够买到的俗物来向心爱的女子求婚,所以准备去客串一下盗贼,偷一个稀世珍宝出来做他们两人爱的见证,作为他们的结婚戒指。于是我就把愉快面具教给了他。”
牛牛点了点头,说道:“原来如此,那么世界上就还有刹会愉快面具了。但是他说是要偷走一枚戒指,结果却偷走了希望之翼啊。你还是被他给骗了呢。”
布鲁斯温和地笑着:“我相信我的师弟,他绝对不会对我说谎。也许他不是一个好人,他嗜杀,贪财,也没有什么正义感。但是他对于自己信赖的人是绝对诚实的,从不说谎。”
绝对的信任吗?真是淳厚的感情啊。弗洛蕾鄙夷地看着他,对他所说的嗤之以鼻:“什么伟大的感情,都是欺骗小孩子的罢了。你现在不就出卖他了吗?”
布鲁斯的笑容染上了迷幻的色彩,好像在追忆往事,他说道:“是啊,我把他的事情告诉了你们,这不是背叛啊。因为他已经死了,已经死了很久了,你们是找不到他的,甚至作为一个刺客,再优秀也不会被记入历史,没有人会记得他的名字,只有我记得,所以我希望你们也记得。他是一个人类,而我却是一个精灵,本来一起走过的生命的轨迹,也因为种族寿命的差异而不得不分开,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他,就像他也不会忘记我一样。他面对我的时候那有些羞涩而带着邪气的笑容,我们一起同门学艺之时一起捣蛋,一起受罚,一起欢笑,现在想起来就像是在眼前,还是那样的清晰,让我不敢相信他已经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了。。。。。。”
我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他,但是也许什么都不用说,因为他还是幸福的,拥有过那样真挚的友情,有着那样美好的回忆,不需要人来安慰。我不禁看向了我们队伍里的精灵——冰,他的俏脸失去了血色,惨白的就像寒冬的雪地,也许他也一直刻意地回避这寿命长短这个事实吧。蓝若斯紧紧握着他的手,那样的用力,好像一生一世都不会放开,好像希望能把自己身上的力量传给冰。
我们的心里也充满了伤感,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布鲁斯从他的回忆之海中脱离出来,笑着说:“金币,我听说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魔法师,那么你想不想做盗贼呢?你的个性太适合做盗贼了,喜欢闪亮的东西,又不希望通过流血来夺取,那就偷走好了嘛。我不会强迫你入我的师门,毕竟你要是正式拜师的话,蓝若斯就惨了,见到你还要叫师叔,哈哈~~~~”蓝若斯的脸顿时红了起来。
我惊讶地说:“你真的是蓝若斯的师祖?”
他骄傲地说:“当然,我的徒弟也是精灵,他在大约十多年前吧,收下了蓝若斯。蓝若斯身上还有我们空空门掌门的印记呢,不然我都不知道啊~”
“空空门?”
“哈哈,我们一门中出得最多的是盗贼,妙手空空嘛!多吉利!”
汗,吉利?没看出来,好俗的名字倒是真的。。。。。。
他得意万分地说:“我们空空门的斗气是使用时能发挥最快的速度,练到最高点时,可是传说中的亚光速哦。而且还有很多实用技巧,如陷阱机关术、伪装术、开锁术、鉴定术等等。”
哎呀哎呀,倒真的是很适合我呢!我的速度慢,所以每次施法的时候都很容易被目标打到,一直都想要学会一种像《天龙八部》中的凌波微步那样的武功,我打不到别人,至少也要让别人打不到我!至于其它几种技巧我也都很喜欢,确实很实用啊!我赶快说道:“我学我学我学!!!快点教我啊~~~~”
看到我着急的样子,布鲁斯笑得更开心了,“好啊,我也希望自己的本事再有一个传人,我把这几本书给你,你自己自学吧!”
自学啊!我可不怎么聪明,学会的可能性不大啊。。。。。。
看到我顿时垮掉的小脸,布鲁斯劝我道:“让你留在这里学习个三年五载的也不现实,以你的个性不可能留在这个无趣寂寞的地方的。把书给你,你自己看,不懂的地方还可以问蓝若斯嘛。蓝若斯,告诉你哦,虽然没有正式拜师,但是金币也是我的徒弟了,你一定得尽心尽力的教他,他绝对可以成为新一代的盗贼之王!”蓝若斯笑着点头。
哇噻!新一代的盗贼之王?好像很棒哦~~~那一定可以偷到很多好东西的!!!我开始了对未来的美好畅想。彼德小声对我说:“金币,看来偷皇宫秘宝又多了一层保障呢!”
不会吧?难道小彼德是当真的??如果我们真的偷了,恐怕第一个领兵追杀我们的就是彼德那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老爸吧!
无名TXT小说下载网 www.wmtxt.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九十七章 混沌中的黎明
更新时间:2006-8-29 15:02:00 字数:2678
我们又跟着布鲁斯去看他的藏宝库,我真没想到,他就把他偷到的东西胡乱堆到了一个不设防的山洞之中,洞前连一扇门都懒得放。进入藏宝库,我立即被眼前亮晶晶的东西吸引了,犹如群星璀璨一般让人眼花缭乱。我欢呼着跑到了宝物堆之中,兴奋地尖叫打滚。
布鲁斯惊讶地说:“我虽然知道金币喜欢这些东西,但没想到居然痴迷到这种地步,你们真的能够确定他不是一条龙吗?”
伯伯苦笑着说:“实际上我们也不清楚,恐怕连彼德都无法确认金币的种族呢!”
彼德跑到我的身边,把他的储物戒指中的杂物统统倒了出来,开始努力地帮我装宝石,弗洛蕾他们四个也纷纷拿出他们的储物工具给我装这些美丽的东西。我也把那些已经背熟了的他人当作无尚至宝的魔法书从手镯中扔了出来,开始往里面塞宝石。
蓝若斯揶揄地说:“师祖,您不阻止他们几个?看他们的架势可是不搬空这里是誓不罢休啊!”
布鲁斯笑着说:“让他们拿吧,拿走了我也省心。省着那些龙总是打我宝藏的主意。实际上这些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只是单纯的好看罢了,最多可以储存魔法。真正的宝物不在这里。他们几个孩子可能不会挑,一会儿你们帮他们选吧。”
戴安娜想起我挑选法杖时候的样子,叹息道:“彼德还好。金币挑东西,只要求华丽,只要是看起来好看的东西他都不能抗拒呢。再好的东西,要是外表不过关,不管有多实用,他都不会喜欢的。”
布鲁斯摸着他没有胡子的下巴,赞赏地说:“有个性,我喜欢!”大家集体赏了他一个白眼。
他突然笑了起来:“哈哈,那还不容易?团长您是铁匠吧?我们只要把选中的东西上镶嵌上宝石就好了,这样就既实用又美观了嘛!”
我们六个忘我的工作着,将所有的宝石都装了起来。完工之后才想起来,其他人都在看着我们呢。我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来,发现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招呼我们去另一个宝库。还有宝库?万岁!!!
我们来到了第二个山洞,里面都是一些古朴的武器。我顿时就失去了兴趣,开始摆弄着自己刚得到的一个用一整块翡翠精细地打磨制成的夜光杯。
蓝若斯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匕首正在发光,拿了起来,对我说道:“金币,快来。你看这个的材料和你那个会飞的法杖一样呢。”
我走了过去一看,果然,非金非木的材料,和我的法杖极为相似。我拿起匕首,顿时感觉到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本来安然躺在储物手镯中的法杖自动飞出浮在半空中,杖身在微微颤动,和匕首一起发出绚丽的光彩和“呜呜”似哭声的共鸣声,就像分离太久的恋人为这一刻的相遇相守而喜极而泣。看到了这一切,我肯定地说:“看来果然材料相同哦!”
大家再度鄙视我,我哪里说错了吗?
维尼笑着说:“看,不用改了。这把匕首很了解金币的喜好,把自己弄得金灿灿的,一定能被选中。”
确实,我喜欢这个。我看着这把匕首,除了全身金灿灿的,上面也镶有各种宝石,实在是华丽至极。我用手指划了划匕首的刀尖,发现一点都不割手,就像是普通木头做的一样,难道这也是一个垃圾?不过就算是垃圾我也要。
布鲁斯沉思一会儿,说道:“我知道这套东西,它们从何而来无人知晓,但是绝对不是这个世界的生物创造的。它们拥有灵魂,可以选择自己的主人。相传它们有很多妙用,但是不是主人的人拿到它们就是废物。不过有时候,它们也会突然想要帮助一些人,但是那些人使用它们的次数则是很有限的。它们的名字好像是混沌中的黎明。”
混沌中的黎明???怎么听都是属于我的东西嘛~我美滋滋地收了起来,说道:“就这个了。”管它是不是废物呢,反正是很漂亮的东西。
彼德问道:“盗贼之王,您还有没有这套东西了?或者还知道什么关于混沌中的黎明的事情?它们应该是金币的东西。”
布鲁斯笑着说:“我猜也是,我无数次研究这套神器,都无功而返。从来没发现它会发光,更没看到这样的异相,想必它也知道主人的到来而想引起金币的注意吧。这也是天意啊!据我所知,混沌中的黎明有五样东西,分别是法杖,匕首,软鞭,额冠和戒指。当时我们发现这一套东西的时候,就猜测它们的主人不会是一个人,因为里面居然有三件武器,现在看来,应该都是金币的,至少他现在就既是魔法师也是盗贼。
这几件神器都是分开的。在神圣帝国发现了额冠,在幻晴大陆发现了戒指,在冥域大陆发现了软鞭,在龙谷发现了匕首,在辉金帝国发现了法杖。额冠现在还在神圣帝国,作为每任教皇的王冠使用。戒指消失了,软鞭由于地点问题,所以没有什么具体的信息。这个匕首传说中可以划开空间,龙族的神话中就说当年龙神手握这把匕首划开空间,创造了龙谷,然后在出口处放上了辨识之镜。我定居到了龙谷之后,每天无聊时就经常光顾龙族的藏宝库,他们都很喜欢收藏宝物,金币拿走的宝石类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我从龙族那儿偷走的,所以龙族对我是防不胜防,又恨又怕。
我偷走了匕首,本来以为龙王会大怒,赶我出谷,结果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龙神曾经有过神喻,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他的主人,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告诉我不用把匕首送回去了。我在其他龙族中打听,才得知无论哪个龙族都无法碰触这把匕首,一旦碰到匕首就会感觉到火一般的灼热。我开始还以为我是神器选中的人,毕竟我是一个盗贼。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匕首对我根本就是不理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348页 当前第
48页
目录 上一页 ← 48/348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