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佩服陆戎的能力,也喜欢Z.D集团营造的企业文化。
绕了一圈,我和十一回到校门口。我率先开口,“十一,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回去吧,我就在这里走走。”
“林蔓,你真的最好别走。你要是非要去哪里,不要自己走,告诉我,我送你。”十一说道,“这里真的挺危险。”
我拍了拍我的包,“这里有你的匕首。我还会点拳脚,有基本的常识,你不用担心我。”
“可……”善良的十一,仍然不放心我。
我说:“十一,我不想你知道我在哪。我想安静一下,几个小时前我跟你说了这么多,你应该理解我。”
“那好吧。”
我继续说,“十一,我想看你先走。”
“那好。”十一回道。
倚着胡杨树,我目送十一。十一麻利上车,没几秒后,他的车子发动。一阵烟尘飞扬,破旧的吉普车渐渐淡出我的视线。
十一走了,我怅怅地,或许是因为他和陆潮生那点血缘关系?
现在是白天了,阳光温柔,我的心,似乎也变得柔软。
决定要走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手机关系。
在我要冷静的时候,谁都别想联系我。
陆戎提前让我来纳允镇,无非是惩罚我,又或者防止郑中庭宰了我少了他的乐趣。现在离开学还有段时间。我留在这里,只能和十一朝夕相处,本来还行,但知道他的另一层身份后,不行了。
我需要想一想,陆潮生有了个儿子,我还爱不爱他。我所做的一切肮脏的交易,还要不要继续。
拖着行李箱,我低着头,沿着路,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不觉,已经是夕阳西下,辽阔的天空上,缀满绚烂的晚霞。我停下。仰着头欣赏了会,却无端想到--断肠人在天涯。
此时此刻,这句,太符合我的心境了。
我前后张望,并没有居住地。
这种情况,我还是担心自己的住处。大晚上的,我住外面,真不能保证自己第二天起来,还是完好的。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也不能待在原地。于是,我边走边看路况,希望可以搭个车,把我送到附近的旅店。
我运气不错,赶在夜幕来临之前,碰上个开着拖拉机的大叔。
我和大叔,语言不通。
但我比划房子,比划各种,又那出钱塞给他。
他大概理解了我的意思,他让我上车,并且接过我的钱。
上车后,我是警惕的,比在十一车上,警惕百倍。
这毕竟是我陌生的地方,我不知道治安好不好。但我知道,大叔有心拐走我,我脱身有点难度。
夜色变浓,两旁的景观再次变得模糊,灯光照着,隐隐绰绰地,有股神秘感。
路旁零星几处人家,总体是寥落的。
我很想让他停下,但我又怕那些人容不下我。要是能有旅店,是再好不过。
幸好,十一之前足够贴心,让我补眠许久,我现在精神十足。
隆隆的开车声终于静止,车停下。大叔比划一阵,我猜想是让我下车。我说声谢谢,就下车了。
大叔没停留,离开了。
我松口气,好在,这个大叔收的路费是钱。
敲了敲门。我发现门是虚掩的,我走进去。屋内有算不上前台的前台,上面站着一位徐娘半老的女子,正漫不经心地磕着瓜子。
那人很美,属于草原的美。就那一眼而已,我觉得,就算这不是好店,也不是黑店。
“你好,可以住宿吗?”
老板娘倦倦抬眼皮,“住几天?”
细细回想什么时候开学,我说道,“十天。”
“好。”
老板娘收了钱,亲自领我去房间。待她出来,我看见她的穿着。是玫瑰红的旗袍,一朵花追逐着一朵花开似的。
这一身,很适合她。
“你穿,会更好看。”老板娘像是听懂了我的话,回道。
我摇头,“没有,你更适合。”
她轻笑一笑,不再说话,把我领到房间。
进房之后,我下意识的反锁住门。这里,终归是我不知道地方的旅店。
十一把这里渲染得很危险,因此我很警惕,把卧室、洗手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查了个遍。我只是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冷静冷静,我还没想死。
在我没想清楚走哪条路之前,我不能死。
我查不出什么问题,但我下意识会有些担心。十一赠予我的匕首,又被我放在枕头底下。在外面,我习惯性浅眠,到时候真有意外,也不会太被动。
转眼,竟是十天过去。
沐浴着清晨的阳光醒来,我坐在床上,怔怔地。
我的假期,居然结束了。今天,我必须要赶回去,稍作修整,去完成我这次来纳允镇的任务。
本以为。我在这里,会过得胆战心惊。
没想到,这十天,我过得很轻松。
老板娘这店,常年没什么生意,我是唯一的住客。她第二天收拾床时,就发现了我的匕首。我正在酝酿怎么解释,她笑吟吟取出了一把枪,“我有这个,我会保护你的安全的。”
我一怔,她耸肩,“你的自我保护,我能理解。我像你这么年轻,第一次来这里。比你还夸张。”
听她口气,她似乎不属于这里,然后经历一些事后,她选择了留在这里。
不过她没多说,我就没问。她拉我陪她扎灯笼,我不会,她慢慢教我。或者就是两个人一起几乎花了一整天扎灯笼,我突然信任这个老板娘。
我吊着的心,稍稍放下。
老板娘一天一套旗袍,做工都很精细,绝对不是纳允镇有的。
她很愿意带我尝试新鲜的事务,会带我出去走走,会告诉我草原上的趣事……除了她自己的事,她几乎是什么都告诉我了。
她从来不追问我的过往,就像我不过问。
我们两个朝夕相伴,隐隐知道对方都有伤却不触碰。两个人陪伴着,快乐着,却没有真正走进彼此的生活。
而我需要的,正是这样的陪伴。
这十天,我基本都和老板娘在一起,但也有独处的时间。独处的时候,我会想起我和陆潮生的过往,想起十一,想起那笑容明艳的桑朵。
我会想到陆戎,想到萧鸾,想到杨玏,甚至想到那个似乎很幸福的夏琤琤。
虽然很模糊,但我心中。隐约有了决断。
伸个懒腰,我温吞吞起身,洗漱,收拾行李。
我出去退房,老板娘已经做好早饭,她坐在餐桌旁。看到我后,她明眸一闪,露出笑容,“过来。”
坐下之外,我说道,“老板娘,我今天退房。”
“嗯,吃完早饭就走吧。”她说,“我今天换了新花样。”
“好。”我还是不习惯煽情。
老板娘这样轻松自然的姿态,让我感觉很舒服。
“对了。”正在我动筷时,她突然开口,“今天正好我的伙计回来,你要去哪,我让他送你。”
“谢谢。”
她笑容更甚,“没关系,我也很高兴。”
我觉得,她的高兴,和她留在这里有关系。
如果真的跟她所说一样,这里没什么生意,她肯定不是为了钱财留下来的。
吃完早饭,老板娘那个伙计还没来。
“你再等等吧。”老板娘说,“这里来往车辆不多,等你拦上车,我的伙计,也回来了。”
我回想来这里之前,我也是走了很久才碰上愿意停车的拖拉机司机。觉得她说得在理,我没有拒绝,和她坐在一起。
“今天,再扎一只灯笼吧。”
“好。”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能把灯笼扎得她那么漂亮、精致,但能做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我就觉得够了。
这样的纯手工活,我们在做时,安静得听到彼此的呼吸,很静心。
“老板娘!”猛地,有人说话。是别扭的普通话,不妨碍我听懂,应该是老板娘的伙计。
我一惊,手指被戳到,但是不痛。
收好灯笼,我抬头,来人个子不高,皮肤是小麦色,长得很可爱。
老板娘笑吟吟:“小六,你送她吧。”
说完,老板娘又看向我,“我就不送你了。相逢一场,我希望你不要再为凡尘事所扰了。”
我估计要出家,才能办到。
至少,我目前办不到。
起身,我再次谢过老板娘,告辞。
我和十一没有约好,但我相信,他会在学校等我的。说来惭愧,我不知道他家的方位,我只知道这个学校。
而这个小六,也认识学校。
我之前走了几个小时,又做了几个小时,以为很远。
“到了。”小六说到了的时候,我总觉得太快。
才四个小时,正好是饭点。
我开口,“谢谢你,也再替我谢谢老板娘。”
小六很热情地答应。
我下车后,小六没逗留了,就离开了。
我很庆幸,那个和我语言不通的大叔,把我送到那家旅店。那是在陆潮生死后,我过得最没有负担的日子,我也过得很明白。
站了一会,我还是担心十一不知道我的去向,怕他忘了今日之约。
毕竟十一,心系纳允镇,不管是谁出事,都能让他忘乎所以去为之忙碌。
低头翻包,我找手机,决定主动联系十一。我摸出手机,有点陌生。
整整十天,我都没有碰过手机。远离手机、远离纷扰、远离一切,我仅仅是和老板娘过着好似与世隔绝的生活。
其间。一定有人给我打过电话。又或者,没人打过?
长按开机键时,我盯着手机的屏幕,好像不会用这玩意似的。
“林蔓!”
突然,我听到有人喊我,迫切地、震惊地,似乎,还饱含一种深沉的情感?
不及回头,我已经被一股力量带进温暖的怀抱。
其实在听到呼喊声时,我就认出,那是陆戎的声音。但我辨别其中意味时,我又觉得不是。等到他熟悉的气息弥漫在我鼻尖,我确认,是他。
是他。
但,他受什么刺激了?
不过分开了差不多半个月?他至于?
更奇怪的是,明明离开之前,他还是惩罚我、恨不得将我千刀万剐的。
正当我疑虑满满,酝酿着推开他时,他又说,“你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你别想再离开我!”
他说话,为什么这么奇怪?
十一那边,应该会告诉陆戎,我这边一切正常啊。
难道,十一违背了我们之间的约定?
旋即,我想起十一诚挚的脸,否定了这个猜测。他可能也不能接受我这个父母情感之间的“小三”,但绝不会是记恨我的。
临别之前,他对我的关心与担忧,仍历历在目。
我想推开他,想问他,到底什么情况。
没成想,他越抱越紧,紧得我无法呼吸,更别提说话。他这样的拥抱,很像生离死别啊!可我这十天,过得很好,甚至我都觉得,失去陆潮生的痛,如何走以后路的压力,再不会把我逼出病。
终于,陆戎松开我。他两只手搭在我肩膀上,将我上下打量,“你没受伤吧?”
我大口大口喘气,“差点被你勒死。”
陆戎忽而一笑,“能跟我斗嘴,那是真的没事。”
陆戎是好看的,但从不为之动容。这次他的笑容,倏忽绽开在阳光之下,仿佛有种魔力,把我吸进去了。
我怔怔地看着,原来陆戎也会毫无城府地笑。
这次,我突然可以想象,学生时代的陆戎,会被多少学姐学妹围堵。
我不说话,看着他。他也不说话,看着我。
一阵风吹过,头发吹到嘴唇上,我撩开。我总算从魔怔中走出,我询问,“陆戎,我为什么要出事?”
“这里意外地发生了场风暴,而我找到接待你的家,是重灾区。”
能让陆戎激动到抱我,表现千年难得一见的柔情,重灾区的意思,是伤亡惨重吧?
那十一……
那一刻,我的心在颤抖。
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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