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但是死神既然出手,那绝对不是凡品。派洛斯消失之后,弗朗哥才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将这一串珠链收进怀中,期间还是向坎奇投去了一道诡异的目光。
就算再笨,加利和弗朗哥也看得出来,这两个“神明”会对他们两人看起来相当青睐并不是因为他们是什么不可一世的天才,而是因为坎奇和爱维斯明显早已经认识安蒂斯和派洛斯。
刚才因为有两个特殊的家伙存在,所以一直没有点菜,现在他们既然已经走了,大小姐就施施然出了门,去折腾今天的午饭了。这一来,房间里又只剩下了加利他们兄弟三人。
沉默许久,还是加利苦笑一声率先开口:“坎奇,你是不是有些什么事情……该解释一下?”若非他们七年兄弟交情,加利是绝对不敢说出这句话来的,即使是有这个交情在前,现在他开口的时候还是有些心神不安。
坎奇天性不是倨傲之人,就算是当年在埃尔维学院中,还没有今日辉煌丝毫端倪的时候就已经是如此了。作为当年在这个上千年历史的学员中第一个以弱小闻名的家伙,虽然知道加利一定会为他报仇,也毫不在意那些普通学院出口侮辱甚至有人动手动脚。
他总是一副弱者的样子,很难有人想起来他的靠山其实并不简单——忠勇将军的身份,爱维斯这个摸不清实力的强者妻子,还有能够认识神明的不明能力——大多属于他相处的人不过是把他当成路人甲,甚至是带着一种鄙视的眼光看着这个看起来混吃等死一脸无赖空有一张帅脸却一点实力也没有的男人。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男人可能要比任何人都伟大。
坎奇眨巴眨巴眼睛,神情极其无辜,但是脑中急转似电,自然明白如果他还把加利弗朗哥当朋友,那么这一次是瞒不过去了。他舔了舔有些干的嘴唇,发出了奇怪的笑声:“和哈……这个……说来话长。”
“我们有耐心听。”加利和弗朗哥从来没有这么齐心过。
坎奇靠在椅子背上,吐了一口气:“我记得我曾经提起过的吧,我和爱维是怎么认识的?”
加利还在回忆,弗朗哥已经点了点头:“是某次你被卷入了别人的战斗。”强者战斗的时候无论是波及范围还是破坏力都是一流的,像是坎奇这种一点水准都没有的家伙,如果不小心被卷入中高等级职业者的死斗中,那么实在是一件非常倒霉的事情。
“没错。”坎奇的表情有些奇怪,似乎是在苦笑:“听起来似乎很普通,但是其中的元素却一点也不普通。战斗的那两个人,一个叫做卡利亚,一个叫做安德烈——如果以人类的人之而言,他们被称为战神和光明神。”
加利一脸见鬼的表情张了张嘴,但是还是忍住没有打断坎奇的话。
“而发生这场战斗的地方,是一个你们在传说中听到过过数次的地方——众神花园。而发生这场战斗的时间,是混沌年代。”
加利一瞬间明白了坎奇那种奇怪表情的由来——他所说的这些,实在是太令人无法相信了。众神花园这个地方被誉为众神的家园,据说是在迷雾森林中央的上空所漂浮着的空中之城,一个长满了鲜花的梦想之地,是众神平日里生活休息的地方。而混沌年代,则指的是人类刚刚出现,还未开化的年代,也就是说,距今已经上万年。
坎奇并没有留下时间让那两人消化他的话:“这两位都是以武力闻名的神明,被卷入他们两个人的战斗实在是悲剧中的悲剧。不过好在当时有另一个武力不下于这两位神明的另一位女神在——战神卡利亚的妹妹,战争女神、胜利女神罗伊尔‘顺手’将我从战圈中扔了出来——她就是现在的爱维斯。”
“那……你……”
能够在众神花园中生活的,除了神明就只有被神明看重的人类侍从“神侍”。以坎奇的能力,可以肯定绝对没有神明会看重他,那么剩下的可能,就算加利再不肯相信,也只有一个了。
坎奇摸了摸鼻子:“我从头说起。”
“所谓的神明,并不是传说中那样铁面无私兢兢业业,他们也是有感情的,会开心会嫉妒,会和别的神相处不好。有的神喜欢宅在众神花园,有的神喜欢到众神大陆来找乐子。这些与人类拥有相同思维回路的家伙能够被称为神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人类所无法掌握的一种力量——法则的力量。”
“世间万物都有他的法则,能够懂得这种法则,利用这种法则,甚至是在创世神规则的范围内改变这种法则的,就成为了力量远远超过人类的神明。力量的本质不同导致了身体上一些细节的不同——比如说不老不死,除此以外神和人没有什么差别。将人的生命和力量无限扩大,那就是神明,所以在众神大陆,他们从来不以自己为神,而是用另一种称呼——法则强者。对于这些掌控了法则的强者而言,真正的神只有创世神一位。”
“可是对于人类,法则强者已经有了成为神的力量,所以人类就以他们所掌握的某一项法则来命名他们,派洛斯掌握的是死亡,所以他就是死神,而安蒂斯——你们刚才也听到了,恺撒城的闹剧和她的失误可能关系紧密,因为她掌控的是命运中的巧合,也就是人类所说的命运女神座下的巧合女神。”
其实这些话不难理解,只是太出乎加利和弗朗哥的意料了。加利吞了口口水:“这些……对于人类来说,应该不是人类能够知道的事情吧……那……”
“哦,反正你们说出去也没有人相信,最多把你当成异教徒送上绞刑架而已。”坎奇喝了口水润润喉咙说道。
加利翻了个白眼——就算真的是神明,这个混蛋果然还是坎奇。
“卡米拉伯爵小姐掌控战争和胜利,你呢。”弗朗哥问。
迟疑了一下,坎奇尴尬地笑了笑:“对于法则强者来说,我没有任何的攻击力——当然如果没有现在这个人类身体的束缚,应该有五级左右的职业能力,不过对于任何一个擅长攻击的法则强者都是不够看的。一定要说的话,我掌管的是智慧。”坎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只要是人类已经知道的知识,都在这里。”
加利和弗朗哥恍然。
这个男人总是会有的那些奇怪举动在这一瞬间解开了——能够认出别人都认不出的宝物,行军打仗从未有过败绩,魔法武技全部零分的情况下还能够以全年级第三名毕业,打破了在长达千年的埃尔维学院历史上从来没有人能够在长达六十页的大陆史考上得满分这一记录……之类。
现在想来确实不是人类能够做到的事情。
☆、番外六 死神之怒
全大陆最有名的学院埃尔维用来给学生们做实战训练的后院和迷雾森林相接壤,而沿着大陆最中央的迷雾森林的外围一直前进,几乎可以经过整个大陆所有的重要国家。最大的军事帝国恺撒、最大的魔法帝国贝蒂维亚以及迷雾森林分别接壤,久而久之在三重交界处形成了一个占地面积不小的独立城市——加鲁德。
加鲁德命名自城主的姓氏,他是一个站在人类巅峰的十级战士,他的城镇强者林立,每年有无数冒险者经由这里进入迷雾森林的外侧,人流量超过了许多大国的首都。
而且在这个地方,很可能刚才和你擦身而过的就是平日里少有见到的八级以上的强者或者是哪个国家的王子公主,甚至是国王亲自前来。
这里是弱者的地狱,强者的天堂。
与恺撒帝国不同的是,加鲁德的拍卖会是正当的私人生意,只要这个商会拥有在拍卖会结束之前保护所有商品和参拍者安全的能力,就能够向加鲁德政府申请拍卖会场进行时间不超过一周的拍卖。
不过拍卖会的水平参差不齐,想要拍到好东西有的时候也得看看天时地利人和。这些拍卖会肯定比不上恺撒帝国三年一度拍卖会,但是因为是私人操作,利润更为客观,所以还是有很多人放弃恺撒帝国转到这个相邻的冒险之城。这导致加鲁德单单普通商品这一项,每一年所产生的交易额都大大超过了恺撒拍卖会。
在就读埃尔维综合学院不到半年后的某一天,刺客弗朗哥看中了一个小型拍卖会上的一把匕首。他虽然没有出身高官,家中财富也比不上卡米拉那种能够整个大陆通吃的超级商会,但是也绝对算是一方首富,想要参加这种拍卖会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何况半年的学习之后,马上就要开始真正的实战课程,埃尔维的新生们将会进入学校后方那一片由老师们人工清理过的迷雾森林。虽然只是外围,但是在迷雾森林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他需要一把趁手的武器。
这个时候还只是一个二级刺客的小弗朗哥通过家族的特殊途径得到了一份最近加鲁德所有拍卖会的拍品清单,然后看中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镶嵌着一块黑暗系的宝石,通体漆黑以隐藏它的行迹。
虽然从拍品的简介上看不出这把匕首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这把匕首原来的主人既然会将它放上拍卖场,自然一定有其不凡,所以相信这把匕首可以给自己带来利润。
“怎么,这个假期准备去加鲁德?”加利看见弗朗哥手中厚厚的一叠拍品清单,不由得问了一句。在进入迷雾森林边境实战之前,学校给他们这些学生放了七天的假,让他们能够从装备到宿营的用品都做好万全的准备。
弗朗哥虽然不是恺撒帝国人,但也知道这个在整个大陆都赫赫有名的家族,所以虽然无意与这个大大咧咧的南帝斯未来的元帅交好,但也不希望有什么摩擦,于是还是轻声回答:“没错。”
可没想到加利一听,立刻凑了上来:“有清单?让我看看。”
弗朗哥点点头,随手就将手中的单子递了过去。
“你想要这把匕首?”加利随口问了一句,刚才弗朗哥并没有合上清单就递了过来,翻在家里面前的,就是那把黑色匕首。
“怎么了?”正在午睡的某人被加利的大嗓门给吵醒了,顶着一头被睡得乱七八糟的金发从被窝里钻了出来:“难不成紧急集合?”
弗朗哥眉头一皱,他天生讨厌弱者,何况还是没有一门战斗课程能够及格的家伙。加利倒是不在意,耸了耸肩,将手中的清单送到坎奇面前摆了摆:“都放假了还紧急集合?没睡醒吧?我们在说加鲁德的拍卖会,弗朗哥看中了这把匕首” 他出生世家,虽然本生性格比较豪迈,但是想得要比弗朗哥更远——这个混吃等死的男人虽然攻击力堪比泡泡兽,身后似乎又没有任何背景撑腰,但是既然他能够进入这个学院学习,就证明了他绝对不简单。
“死神之怒?”坎奇本来睡眼朦胧的双眼在看到画册上的匕首之后突然亮了起来,他转向弗朗哥,用一种狐疑地眼神打量着这个同寝半年却根本没有说过几句话的,明显对自己带上那么一丝不屑的年轻人:“你真的是刺客?”
弗朗哥只觉得眉头一跳,冷冷地看了一眼坎奇,突然就收起了他的轻视:“什么意思?”
“不,没事。”坎奇摇摇头,“死神之怒竟然会出现在中等以下的拍卖会会场上,就证明他的拥有者根本就不认识这把匕首……就算如此,凭着失神之怒的材质是上等玄铁,价格就不会低。”
“钱不是问题。”弗朗哥第一次和这个在埃尔维简直就是珍稀动物的少年说这么多个字:“你怎么知道这把匕首的名字?”
坎奇得意洋洋地又躺了下去:“上次综合大考我的大陆武器锻造史是满分。”
加利一惊:“你也有能及格的科目?还是满分?”
坎奇跳起来大怒:“只要不是战斗课程,小爷我每一门都是满分!”
“哦——”加利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这把匕首有什么特别的?”弗朗哥对这个男人究竟能不能及格不在意,他比较在意这把匕首到底有什么特殊,以及它究竟能不能够成为自己的所有物。
“有一个传说。”坎奇盘腿在床上坐了下来,“你们要不要听?”
“……”
看着弗朗哥杀人的目光,坎奇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耸耸肩:“好了好了,我明白,长话短说是吧。”
“传说在混沌年代,瘟疫之神窥视死神的力量,对死神发起了攻击。战争究竟有多激烈,现在已经无人知晓,死神本来无意相争,但是因为瘟疫之神步步紧逼,最终大怒,从手掌中抽出一根骨头,镶上死亡圣兽的眼珠,在墨色的死亡之海里浸泡三天三夜,做成一把匕首。然后经过了旷日之战,终于将瘟疫之神斩于匕下。而完成了它的使命的骨匕,则流落人间,被人类奉为是神的象征,这把骨匕就被称为‘死神之怒’。经过上万年的颠沛流离,这把匕首早就已经消失不见,不知道落入谁手。这清单上的匕首当然不可能是原装的那一把,而是后来人类和矮人联合,重新锻造的,不过,这可是双方最伟大的锻造师仿造当年那把死神之怒所锻造出来的匕首,就算不是神器,也是拥有亚神器的力量。”
这里没有人比坎奇更清楚,其实这个传说只是锻造这把死神之怒的锻造师所编纂出来的而已,因为他知道死神派洛斯没有那么无聊去折腾自己的骨头,也很清楚瘟疫之神现在可还好好的活着。
不过,神意是不能随便揣测的,而人类的心思,在神明看来也是七绕八弯,古怪非常,只不过他们都懒得理会罢了。就算在人类世界生活了几百年,是对于人类最为熟悉的法则强者,坎奇依旧觉得人类是非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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