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业的打算,在他的眼中看来,邵逸北一直是卑微的存在,所以送邵逸北学表演,也是为了不让邵启原把他视作眼中钉,以后他混演艺圈,也不会跟邵家另外两个男丁争夺邵家事业。
所以邵启原对邵逸南这样的安排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是很高兴地先送走了邵逸北,替他找了在韩国合作的演艺公司,把他当作练习生介绍给他们,而那边的经纪人对邵逸北的年龄和长相都很满意,替他取了艺名Eric,,并承诺只要在适合的机会就会让他出道。
送走邵逸北,接下来就是邵逸南的准备出国,在那之前,邵逸南经不起邵妈妈的再三恳求,还是参加了她和邵启原的婚礼才离开。
婚礼举办地隆重而热闹,再一次当新郎官的邵启原非常激动,因为这次他娶的新娘才是真正自已喜欢的,刘碧婷,曾经和自已一起读书的女孩儿,替她生了个聪明又漂亮的儿子的女人,自已一直深爱着的女人,她终于等到嫁给他的这一天,两个人几乎都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由于双方都是基督徒,两个人便在教堂接受牧师的主婚,发出庄严的结婚宣誓,来参加他们婚礼的则是双方的至亲,对于两人的结合,很多人也是唏嘘不已。
邵老爷子也参加了婚礼,看到两个年近半百的人当上新郎新娘,他也在怀疑自已当初的决定是不是错的,没有尊重两个人的意愿,生生拆散了他们。
可是一想到邵逸东和阿娇,邵军又坚定了自已的想法,他为死去的儿媳感到骄傲,她一直是美丽贤惠的,她的过早离世是邵家人的遗憾。
而刘碧婷成为自已的儿媳,邵军只是默认,却不能代替那个死去的儿媳。
至于邵逸东和阿娇,两人都没有出席婚礼,不过他们都有寄来祝福自已父亲再婚的贺电。
在邵逸南的眼里看来,那个素昧蒙面的大哥和小妹,恐怕并不欢迎他和自已母亲进入邵家吧。
不过那也不是他该关心的问题了,他只是想到自已就要出国,母亲能回到邵家,由邵启原来照顾,即使他离开国内,也放心许多,不必担心她会因为对自已的思念而伤心落泪。
参加完两人的婚礼,便是到了邵逸南乘坐飞机去国外面的时候,新婚的刘碧婷选择和邵启原一起去澳洲游玩的机会,陪同儿子到那边读书。
但邵逸南却不领情:“我不是小孩子,你们不必跟着我一起去,如果你真想去澳洲玩,可以乘坐下一班飞机去。”
刘碧婷神色凄然,不禁伤心道:“阿南,你是不是怪妈妈没有早点告诉你我和你爸爸要结婚,还要回邵家的事?”
“妈,你想太多了,那是你们的事,和我没多大关系。”
“你是我的儿子,也是你爸爸的儿子,怎么没关系了?难道你就不希望妈妈得到幸福吗?妈妈为了你,为了你爸爸,等了快二十年,你就不能真心祝福妈妈幸福吗?”
“妈,我参加了你们的婚礼,给你们送去了祝福,还不够吗?邵家的另外两个儿女可是连面也没露的。”
“他们是他们,你才是我亲生的,我不管,你一定要好好祝福妈妈能够一直幸福,你也要尽快找到自已的幸福,记住,不可以找那些穷女人,一定要找配得上你邵家二少爷身份的女人,明白吗?”
“妈,吃过一次亏,我会记住的,不会随便找个女人回家的。”
说到幸福,说到女人,邵逸南只是冷笑,对他来说,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已经足够了,何况这一次爱恋,真的是让他毕生难忘,相信以后不管他找什么样的女人,也不会忘记那个女人带给他的耻辱。
那样下贱的女人,他倒是祝愿她早点下地狱才是真的。
邵逸南带着一身冷然与傲气去了澳洲,一去就是五年,五年时间那样漫长,又那样短暂,他和她在这五年中过着没有对方的生活,直到他们再次重逢。
江市,晚十点,对于劳累一天的上班族来说,是该回家休息的时候,然而对于城市的夜生活来说,才是刚刚开始的时候。
☆、104夜总会
江市有名的夜总会,皇家一号内,正是热闹非凡的时候,这里有节奏强劲的DJ音乐,有穿着暴露的各式公主,当然更离不开来这里消费的金主们。
这里无疑是有钱人的销金窟,纸醉金迷的世界,来这里消费的人们非富即贵,有消费者,自然就有提供消费的。
皇家一号内一间充满各种脂粉味儿的化妆间内,一身桃红色开叉旗袍的童颜正坐在化妆凳上慢慢地化着妆,她的身边是早已化好妆等着她的林渺渺。
看着她把自已的细眉化成了如同蚯蚓一般扭来扭去,林渺渺忍不住夺过她手上的眉笔,粗鲁地把她转了个方向,让她面对自已,然后皱眉审视了她好一会儿,才没好气道:“姑奶奶,你到这儿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来卖笑的,别绷着个脸跟家里死了人一样好不好?”
这句话出口,林渺渺突然觉得不吉利,童颜正是因为自已重病的弟弟才来这种地方挣钱,她怎么能对她说这样的话呢?
“呸呸呸,当我没说,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别垮着个脸成吗?”
林渺渺呸完,对童颜道。
童颜双手纠结在一起,表情十分的紧张,长长的睫毛垂下来,脸上仍然无法挤出一丝笑容,她声音低低道:“渺渺,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我怕我做不来。”
“没事的,不还有我在你身边吗?我可是为了你才来这里的,还不敢让我的那位知道,否则他该不高兴了。”
林渺渺这样道,她没能帮童颜联系到可以一次付十万的金主,所以帮她联系了在皇家一号上班的机会,如果做得好,一晚上挣个千儿八百还是有可能的,就看她怎么做了。
据林渺渺所知,来皇家一号消费的那些有钱男人们,甚至有一出手就是上万的,能拿到那钱的公主们更是笑得脸上开了花。
不过以童颜的表现,林渺渺很担心她会不会得罪了客人,所以要一再嘱咐她。
童颜的长相偏古典,有一种高雅之美,却少了那种风尘味,而这样的女人往往并不讨人喜欢,试想想,男人们来这儿是寻欢作乐的,当然是要越放得开的,才越好玩儿,不管喝酒也好,聊天也好,还是做别的,都要女方表现地大胆妩媚才行。
而童颜不仅哭丧个脸,连妆也化不好,怎不让林渺渺跟着她着急。
“哟,我们这里什么时候来了个贞洁烈女啊,瞧她这小气模样,还以为自已是来这里立牌坊的吗?”
说这话的是一个尖嘴下巴,嘴角还有一颗小痣的女人,她也是一身桃红色旗袍,与童颜和林渺渺身上的一样,也就是说,她们是一个系列的,一会儿便要同进同出,去伺候那些客人。
林渺渺听到这女人的话,心下便火冒三丈,这个女人她认识,绰号“万人迷”,因为这个绰号,她便一直以皇家一号红牌而自居,但实际上,林渺渺在这儿上班的时候,这个“万人迷”一直被她压住了风头,后来林渺渺离开,“万人迷”才真的成了万人迷。
今晚,“万人迷”才到化妆间,就看到了和自已曾是宿敌的林渺渺在和另一个长相不俗,但却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孩儿在说话。
“万人迷”自然不想放过这个可以打击别人,讥讽别人的机会,她也看出来了,这是林渺渺带来的新人,如果不来跟她们好好打声“招呼”,她们大概不知道现在皇家一号谁才是真正的红牌公主。
对“万人迷”万仁敏的作派,林渺渺一向看不惯,所以毫不犹豫地站起来讥讽回去:“哟,我道是谁在这儿跟条疯狗似地乱吠,原来是自以为自已很漂亮的万人迷啊。怎么,我林渺渺走了以后,那些男人就盯上你了?你是真把自已当万人迷了还是怎么的,别给脸不要脸,还不赶紧滚!”
林渺渺说到最后,也懒得跟那女人废话,美眸一瞪,柳眉倒竖,直接叫她离开,但万仁敏最近是真的被那些来夜总会的男人们给宠坏了,如何咽得下林渺渺给自已找的气,她不敢和林渺渺明着来,干脆把气撒在童颜身上。
“你谁啊?干嘛坐在我的化妆镜前,给我起开!”
万仁敏说着,就去粗暴地扯童颜的胳膊,要把她从化妆镜前的凳上推搡起来。
童颜没什么经验,平时也很少跟人发生矛盾,傻呆呆任万仁敏推,但林渺渺却是不吃亏的主儿,见万仁敏朝童颜发难,她自然是要护着的,所以她也对万仁敏动了手,三个人扭作了一团。
这个时候,一个化了妆,长得十分娘气的四十岁男子穿着玫瑰红镶黑边的西装礼服走了进来,一见这三个人在这儿拉拉扯扯,那男子马上兰花指一指,大声喝斥道:“有完没完?你们这是要做什么?还没帮着店里做生意,就先内讧起来了,像什么话,都不想干了吗?”
万仁敏听到那男子这样说,马上跑到他面前去谄媚道:“春哥,不是我想要挑事,是林渺渺啦,还有她带来的这个新人,一点儿规矩也不懂,竟然随便坐我的化妆台,我就说了她两句,林渺渺就扑上来打我。”
万仁敏的演技果然了得,刚才还跟泼妇似的,这会儿装可怜装得还挺像。
那个叫春哥的人听了她的话,自然就把矛头指向了林渺渺和新人童颜,对她俩道:“你们俩一个是老人,一个是新人,新人不懂事也就算了,林渺渺,你又是怎么回事?怎么能一来就欺负我们敏敏呢?你可别忘记了,今天是谁同意你来这儿的,别给我在这儿惹事。”
林渺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一把把春哥从万仁敏手上给拉过来,笑得风情万种,一边拍着春哥并不宽阔的肩膀,一边笑得极为暧昧:“哎哟春哥,你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你瞧我林渺渺是惹是生非的人吗?我们和敏敏只是开玩笑而已啦,是吧?”
☆、105熟能生巧
林渺渺朝万仁敏挤眉弄眼,又呲了下牙,趁春哥看不到的时候朝她比划了下拳头,令万仁敏想起以前林渺渺在这儿的泼辣劲儿。
她曾伙同好几个公主把万仁敏好好收拾过一顿,就因为她这种爱现,爱装的性格,人缘有极差,所以万仁敏看到林渺渺对自已比的手势,知道如果这个时候她给自已台阶下不下,那么说不定后来她就会同上次一样跟姐妹们狠揍她了。
万仁敏对林渺渺一直存在心理上的惧怕,所以也再不敢跟她反着说,只好顺着台阶下道:“是啊,是啊,我们只是闹着玩儿的。”
“最好是这样,一会儿客人上门了,需要你们几个服务,就给我好好侍候着去,听到没?”
“恩,恩,没问题,包在我们身上。”林渺渺拍着胸脯保证道。
“对不起,我去下洗手间。”童颜觉得快被这里的脂粉气给熏得要吐了,马上捂着嘴对众人道。
“咦,她这是怎么啦?
待她跑走,那春哥有些嫌恶道。
“新人嘛,有个适应过程,春哥你就包涵包涵,难道你没发现,她其实长得非常漂亮吗?这要是她愿意做,一定会让男人趋之若鸷的。“
林渺渺替童颜说着好话道。
“话是这么说,总觉得你带来的这位姑娘跟我们这里的姑娘很搭届啊。”
“春哥怎么能这么说呢?你忘记我当初来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了吗?不是比她还土吗?”
春哥听到林渺渺这么说,想起了两年前林渺渺来时的样子,的确像她自已说的,土得掉渣,直直的长发披散着,不像现在是风情万种的波浪卷发,身上的衣服是样式简单的衬衣加弹力十足的健美裤,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穿法,总之没法儿看。
而现在的林渺渺仿佛脱胎换骨一般,眉眼间都是风情,一举手一投足,女人味儿十足,就是随便一个笑,仿佛也能颠倒众生一般,这便是她身为女人的魅力了,也是在这夜总会浸淫的结果。
虽然以前也是做陪酒女郎,后来又傍了大款,不过林渺渺在这里出场还是很受欢迎,还是那句话,她这样高学历的公主,绝对是抢手货。
站在卫生间洗手台前的童颜,一遍遍把水浇在自已的脸上,一遍遍想要让自已冷静下来,不去担心和害怕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她抬起头来看着镜中的自已,那一张青春逼人,面目姣好的脸,曾经有着怎样纯真美好的笑容,然而自从她决定来这里上班后,她就告诉自已,要学着林渺渺的样子,笑得妩媚有女人味儿,不能再像从前那样眼神清明坦然。
但是那种感觉不是一下就能把握的,就像自已在做演员一般,各种角色都要尝试,在她的人生中,她一直扮演的是姐姐,大学生,别人的女朋友的角色,而今她要尝试的,是夜总会公主的角色。
她想不通,为什么公主要穿成这样?一件桃红色的旗袍穿在她的身上,是林渺渺帮她找的,这件旗袍大概是以前有人穿过,所以裙子的下摆都有了污迹。
那样大红鲜艳的颜色,领口倒也保守,只是这开叉令她微微脸红,几乎整条大腿都露在外面。
童颜告诉自已,为了挣钱,为了救还在医院躺着的童辉,再难都要忍。
出卫生间的时候,迎面一大股酒气扑面而来,一个喝醉了酒,满面红光的男子歪歪扭扭朝卫生间走来,见到童颜时,一双黄豆眼发出惊人的亮光,既而大行调戏的能事,那男子站在童颜面前,一根手指在她眼前晃着:“你也是这里的公主?这旗袍真好看?你也很好看,来,让我亲一个。”
那男人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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