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代时姑娘们叫小伙子的叫法……哈哈”
她又想了一想,说:“叫阿生哥哥吧。”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九号,中秋,生日。晚上约他一起去食堂吃饭,而后赏月。他说自己是花朝节而生。花朝对月夕,都是好日子。”
中秋的时候,不少人不是回家就是外出旅游,学校里一下子冷清起来。这天也恰好是她生日。她早就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了,前几年也就是收收朋友们的祝福,和室友下馆子吃吃饭谈谈天而已。今年祝福依旧,不过室友们皆回家或是外出,于是约胡应生,正好得空。
晚上的食堂二楼人少得很,她买好饭菜挑了个靠窗座位等着他。
“喏,给你的。”一个普通的带着彩糖珠纸杯蛋糕和一个豆沙馅的月饼。
胡应生一手端着餐盘在她对面落座,说:“生日快乐。”
“谢啦!”她已经喜上眉梢。
都说八月十五出生的人好命,她虽不迷信,现在却也觉得这话极对。
他俩就像是很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每次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话可以谈。听他说着说着,成欢不知不觉菜也吃光,剩下一坨白米饭,便觊觎起他盘里的酱牛肉来。
“阿生哥哥,我想吃牛肉!”放佛就是有一种今天我生日我最大的语气。
胡应生倒是很无所谓:“吃啊。”
小心翼翼伸手去夹,一次两次却是怎么也夹不起来。对面的人叹气无奈:“哎!我帮你夹!”
他的手白而修长,拿筷子的姿势极为标准。成欢心里暗暗赞叹,又可惜自己从小没学好,只会交叉着拿,难怪连块肉也夹不起来。
晚饭过后,胡应生提议去十四舍对面的花园里赏月,决不能辜负今日那一轮明月。
D大花园位于教学区和生活区的交界处,藤蔓长廊,少女雕像,圆形喷泉,里头还有三两肥鱼。树木丛生,自然也少不了一对对情侣。不过晚上天气渐凉,出来在这里谈情说爱的也少了很多。
两人挑了个极佳的位子,于长椅上落座,头顶是皓月当空,散发着静谧的光芒,照的整个花园也亮堂堂的。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成欢深深赞叹。
“以前不赏月吗?”
“从前没有这样的心境,顶多看看罢了。”
溶溶月,淡淡风,清辉尽洒,一时寂静无话。
“我和林黛玉同一天生日,都是二月十二,花朝节。”
他忽的起了话头,成欢看着当空圆月回道:“呀,真的么?”
“花朝对月夕,都是好日子。我给你讲讲花朝节吧。”
“好啊!以前好像没怎么了解过……”
疏影淡月,笑声融融。
醒来时只觉得头晕脑胀,成欢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了过去。顶着乱糟糟的头发出房门的时候,正遇上端着牛奶从厨房里出来的孙来义。
两人对视一眼彼此,成欢忽然大惊:“你怎么进来的!”
他略过她直径走到餐桌边,放下牛奶,烤了两片面包,淡淡回到:“怕你晚上发烧,我没走。”
“你你你……你一个大男人住我家……你好意思……”
“得了,赶紧洗洗吃早饭吧。你也不看看几点了。”
一瞟墙上的挂钟,居然已经七点二十了,今天周一,公司是可有晨会的。
大叫一声,她赶紧冲到厕所刷牙洗脸。含着满嘴泡沫,焦急地问客厅里悠闲坐着的人:“迟到了你不会扣我工资吧!”
是了,成欢正是在孙来义的那家外贸公司做些翻译的活儿。
“怎么不会?公司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那人涂着面包酱,幽幽开口。他就是喜欢看她着急的样,像极了一只爱抓人的卷毛狗。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基本上都是片段~就不串联着写了
☆、亲吻
成欢一连几日都让自己处于忙碌状态,根本无心顾其它。她的工作并不辛苦,只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而已。只有不停工作,才能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感情、那个人、以及过去。她不是孙来义那样的工作狂魔,只是那个人的出现逼得她不得不如此。
孙来义带着酒气上来的时候,成欢正看着电视吃晚饭。
“百合莲子粥?”他一脸疲惫,脱了西装外套随手就往沙发上一扔,单手松了蓝色斜纹领带,又解开衬衫最上方两粒扣子,微露锁骨,有种放荡不羁之感。
“孙来义,有时候我觉得你挺像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为你承包所有的鱼塘’之类的男主角……”
“嘁,想不到你还看那种?”他笑,闻了闻桌上的粥,“真香!阿欢,给我也来一碗。”
“你还真当自己是大爷。”她起身去厨房,末了又加一句:“我可不看那种少女情爱……”
他靠着椅背看着她在厨房盛粥的背影道:“这几天陪着那几个美国客户,天天饭店里吃饭应酬。其实大鱼大肉还比不上你这一碗粥来的香。”
成欢听他这么一说,凑近闻了闻皱眉问道:“你又喝酒了?你不是胃不好……”
“一点点而已。谈生意哪能不喝酒。”
她无奈点点头:“也是,都是酒桌上出来的生意。”
饭后两人皆懒懒散散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正播着生死离别的桥段,缠绵悱恻,哀怨凄婉。
“喝水吗?我去倒一点。”她起身,轻轻踢了踢他的脚,示意让他把长腿收进点。
坐着的那位如大佛,不为所动。
于是又踢了两下。
没想到他突然拉住她的左手把她往下一拽,成欢整个人重心不稳跌进他怀里。她挣扎,孙来义随即翻身把她禁锢在自己和沙发之间。看着她显然慌乱而受惊吓的眼睛沉沉开口:“阿欢,我们在一起吧。”
他已经等不及了。那天那个男人的出现,以及那不屈和不甘的眼神都让他感觉到了前方会有巨大的威胁。他和成欢虽然一句话未说,但他能清楚的感受到那个人带给她情绪的波动。过去,他不想深究;但成欢的现在和未来,一定得是他的。他是生意人,明白只有先出手,才能有更多赢的机会。
眼前人的呼吸太过温热,她脸已烧红,瞪着他好看的眉眼,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这算是,新的感情吗?
孙来义的心意,她很早就感受到了。虽然说并不排斥,但是他是否是自己心里的良人呢?成欢脑海中闪过胡应生的脸,曾经,她也以为他是良人,可后来才知道,他不会爱,甚至可以说不懂爱。他那么自私,不愿放手,也不愿成全。她都不知道在他眼里自己算什么。
而眼前的人,除了和他少了些关于读书的共同话题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成欢垂下眼睛,灯光打在她长如小扇的睫毛上,温情四溢。她听见自己小小的声音:“好。”
字音落地,下一秒便是他炙热的吻。先是如风雨侵略般霸道地席卷着她的双唇,像是要攫取她的一切。而后,他又在她口中摩挲纠缠,香津缠绕,缱绻绵长。成欢被他突入袭来的亲吻弄得不知所措,他抱得那么紧,她只有顺从的闭眼。
七晕八素的时候,她脑子里有句话一闪而过:和那个人的吻,一点都不一样。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大雪,送平安果佑平安。今天阿生哥哥他……”
北方城市,冬天自然少不了漫天雪花。银装素裹,白雪皑皑,这是南方少有的世界。
晚上的校园里静谧如画,昏黄的路灯照着纷纷而落的雪花,宛如白蝶起舞。还有一年不到的时间就要告别菁菁校园,踏入社会。以后的生活有多么纷繁复杂谁也不知道。他们都是懂得把握当下的人,光阴似箭,那便更要抓紧时间多读好书。如今每天都去图书馆已经成了应生和成欢的习惯。闭馆时间,他俩一前一后从图书馆出来。成欢穿着粉色系羽绒服,脖子上围着厚厚的白色羊绒围巾,还有帽子耳罩手套,一应俱全。与走在她身后穿着黑色棉袄的胡应生形成巨大的反差。
“不冷啊?”她放慢脚步,缩着脖子向他看去。
胡应生看着她被暖气熏得红彤彤的脸露出灿烂微笑:“习惯了。”
宽阔的大道上空无一人,两人在白雪中并肩而行,身后留下一串串脚印。
“阿生哥哥,我们来打雪仗吧!”
听她提议,胡应生讥笑:“你觉得你能打得过我?”
成欢已经停下脚步抓了一把灌木上积着的雪花,揉成一小团,直接向前面人的后背砸去。
砰——白色的雪花在他黑衣上炸开。
胡应生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后背,眼里尽是无奈。
她忽然有点心疼地想:砸上去会不会很疼……
于是追上帮他轻轻拍去雪花:“我帮你把雪拍掉啦!”
“这还不是你干的好事么!”忽的停下脚步,成欢措手不及,鼻梁直直撞在他脊背上。
“啊——”瞬间捂着鼻子,真是疼得要命!
胡应生没想到她撞到自己,赶紧回身拉开她的手,弯腰为她检查鼻子,嘴里还不忘笑话她:“不会被撞歪了吧?”
“对!嫁不出去了!你负责!”成欢气呼呼看着近在咫尺的俊颜,心砰砰跳。她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的喜欢上这个人了。
“恩。”他鼻音浓重的一声。
下一刻欺身上前,一双大手搂住她的纤腰,而他的薄唇在她嫣红柔嫩的唇瓣上浅浅轻啄。细密温柔、轻轻浅浅的吻,如他这个人一般,给成欢的心带去无限温情。雪花掉落在两人眉间,眼上,像是开出了最美的花。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亲她,也许是这雪夜太过安静美好,也许只是随着心里的莫名的那股冲动和兴奋。
没有什么深情款款的告白,没有天长地久的誓言,一个吻足以让成欢愿意倾尽所有。
这算是,在一起了?
回去的路上如是想着。
送走孙来义,她心里又开始不安起来。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她又害怕未来的路艰辛难走。痛苦过一次的人,往往凉了心以后,就选择逃避。但是岁月不等人,她早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天真的小女生,奶奶已是耄耋之年,家里对她婚事的一味催促也让她不得不看清现实。她的身上,还肩负着一个四世同堂的重任。百行孝为先,成欢是最重孝道的人。老人家的心愿,她是无论如何也想要在奶奶有生之年完成的。
望着天花板怔怔出神,还是闺蜜陆心悦的一个电话把她从胡思乱想里拉了出来。
“悦悦?”
“阿欢!我要和他结婚了!”那边兴高采烈的声音,让她着实又惊又喜!
“真的吗?订了婚期了?在什么时候?我真是开心……我先祝你和于煜百年好合,同心偕老!”
“哎呀!我和他的事情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些套话就不要说了啦!就下个月25号,国贸三楼。请帖到时候会给你的!么么!”
“婚纱什么的挑好了吗?”
“还没呢!就是想让你陪我去。你眼光好,我妈也说一定要让你帮我挑挑看……”
……
女生一聊起天来天南地北什么都要扯一扯,等她挂电话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陆心悦是她高中同学兼闺蜜,两人好的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她和于煜从大学谈到现在,几度风雨几度春秋,如今有情人终成眷属,她是打心眼里替她高兴,同时也深深羡慕。
一起奋斗的爱情永远最美。
她和孙来义虽未曾经历风雨,也比不得曾经的她和胡应生那样的知己之遇,但是往后的生活若是应了胡兰成那句话,便也足够了。
只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作者有话要说: 亲吻了…… 不知道这样现实和回忆交织起来看怎么样,可能比较乱吧!但是感觉生活就是这样的,回忆穿插在生活里……
☆、终于
周六,晴空万里。今天是陪陆心悦挑婚纱的日子,成欢早早就起床收拾打扮,娥眉粉黛,肌肤胜雪,从小底子就好,打扮之后更是漂亮。
下楼出门,她远远就看到于煜的那辆银色SUV,而陆心悦正探出头向她使劲挥手:“这里这里!”
穿着高跟鞋还是一路小跑过去。她一边小喘一边问道:“等很久了?”
“没有啦,才刚来!”
这厢成欢打开后座门,却没料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人。深蓝夹克外套,黑色牛仔裤,一如既往坚挺的鼻梁,和熠熠生辉的眼眸。他一点都没变,放佛还是曾经那个在校园里为她拨开碎发,笑意盈盈唤她阿欢的人。二人对视,胡应生朝她一笑,而她随即别开了视线。
她不敢看他的眼,下意识砰地关上了车门,心绪复杂又满腹疑问。
“阿欢,怎么了?”陆心悦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道:“那是于煜公司的新同事。”
于煜这时也开了口:“对。我们可是一见如故!我也是磨了很久生哥才答应我伴郎呢!你们互相认识认识呗!”
竟然是伴郎……成欢心里又是一惊。她早就答应悦悦做伴娘,现在也绝不好反悔罢。也只能勉强微笑,定了定心神坐上了车。
胡应生也没想到,自己和于煜夫妇来接的人,竟然是成欢。他自然是欣喜万分,上天待他不薄,在这茫茫人海中,他们竟然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相遇。可是内心又是波澜起伏,一年多未见,他不知道和她之间,横亘了多少人事。但是既然决定了要挽回,那便必须放手一搏。
成欢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高楼绿树在她眼里呼啸而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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