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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你此生不换_分节阅读_第36节
小说作者:爱吃土豆丝   内容大小:456.89 KB   下载:予你此生不换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5-05-29 14:38:00   加入书签
没事,就是有点头痛,睡一觉就好了。”
    匡明宇这才被我忽悠走了,我一个人坐在笼子旁边,跟八戒说话。无非是骂了曾子默,无非又骂了自己。说起来也挺糊涂的,因为这一晚,我就是在八戒的笼子边上睡着的。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太阳穴突突的疼,我口渴难耐,去冰箱里找喝得,才发现冰箱已经空了。
    无奈之下,我只能一边烧水,一边洗脸刷牙。
    经过这一晚,我想明白了一件事。失恋伤心可以,但是绝不能因为一个男人作践自己。我喝酒,伤的是我自己的身体,他该泡妞还泡妞,该娱乐还娱乐,哪里会关心我?我不如好好生活,至少,一场车祸都没要了我的命,难道我还要因为一个男人要死要活?
    和男人斗,首先要有个健康的身体。
    想到这儿,我就去厨房倒水,谁知水壶太烫,拎起来之后,烫的我又松开了,水壶掉到了地上,一壶开水撒开了,烫到了我的脚趾头。
    沈冰送我去医院的时候,足足劝了我半小时,说什么失恋也不能自残之类的话,任凭我怎么解释,她愣是不信。
    到了二楼的皮肤科挂了号,我和沈冰坐在外面等,恰巧看到脑科的护士长,她见我脚上有伤,赶忙过来问了问,问完之后进去跟里面的护士说了两句,我也不用排队了,直接进了医务室。
    脚上开始只是红肿,可是到了医院之后,就起了水泡,医生说这情况挺严重,又是上药又是消毒的,弄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把我送到了病房。
    烫伤面积不大不小,除了五个脚趾头,连脚面也冒出了水泡。
    护士告诉我,这些水泡必须挑掉,我一听就不淡定了,吵着要出院。这时候病房门开了,匡明宇穿着一身白大褂走了进来,见我在床上挣扎,无奈的说:“你现在是病人,必须得听医生的。”
    别看匡明宇平时温声和气的,可这会儿,他倒是挺严肃的。沈冰趁着匡明宇低头看着烫伤的时候,跟我挤了挤眼,明摆着嘚瑟。
    水泡是匡明宇帮忙挑破的。期间我又疼又怕,不争气的哭了。匡明宇的动作相当麻利,几分钟就完成了上药,然后递给我一棒棒糖,说:“吃了吧,吃了就不疼了。”
    这件事一直被沈冰拿来调侃我,事后我才知道,匡明宇的口袋里有好多个棒棒糖,他的病人有几个小朋友,哭的时候,他就是拿棒棒糖哄着他们。
    一只脚算是废了,我只能安安心心的躺在病床上。沈冰忙着上班,我身边也没个人,只能选择睡觉。临床也是个女孩,她男朋友一会过来送水果,一会拿着ipad下载电影,别提多用心了。
    嘚瑟的时候,是不知道身边有个人多好。可是当你一个人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是很脆弱的。
    泰迪熊得知我进医院了,让几个同事过来看我。领头的就是罗蒙。不过这家伙还算有良心,左手拎着果篮,右手拎着补品,才一会的功夫,病床旁边就已经堆满了。
    其他几个同事看了我之后都走了,只剩下罗蒙一人,他叹了口气,说:“陈天喜,你说你们这是在干嘛啊。一个个要死要活的。真受不了。”
    我知道罗蒙肯定误会了,急忙解释:“真的是意外。”
    “我知道,”罗蒙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说:“你不就是看上了脑科那个小白脸了吗?怎么这会儿,他人不在这?”
    我咬了一口苹果,很不甘心的说:“就许他曾子默美人在怀,还不允许我多看人两眼,什么破道理。”
    罗蒙听我这么一说,又叹了两口气,说:“你们就作吧,作死一个就好了。”
    我看着罗蒙,将眼泪逼了回去。到底是谁作啊?我都这样了,他曾子默看都不看一眼,未免太没人情味了。
    不过这话我是不会说的,他不来正好,咱两可以断的干净。
    罗蒙走后我就睡了,一觉醒来已经到了晚上,手机里收到沈冰的短信,说是今晚加班会晚点过来,饿了让我自己叫外卖。
    我想着临床小美女有男朋友炖的排骨汤,打心底觉得凄凉。
    这时候病房门开了,我抬头一看,来的竟然是匡明宇那黑人老同学mary,一瞬间,病房就被一阵饭香给包围了。
    mary告诉我,她是中午接到匡明宇的电话的,所以做了一些刚学的小菜,给我送了过来。
    三菜一汤,汤是母鸡汤,不油不腻,味道相当鲜美。我正饿着肚子,也就没客气。
    吃饱喝足之后,我跟mary道谢,她笑着说:“你是明宇的好朋友,就是我们的好朋友,不用感谢。”
    然后我们就聊到了匡明宇在加州时候的事儿,mary告诉我,匡明宇之所以选择出国,是跟着他的前女友过去的,可惜刚到那里一年,他的女朋友就喜欢上了别人,匡明宇曾经一蹶不振,再后来,就再也没有谈过女朋友。
    这几年他在国内一直忙着工作,身边除了护士之外,根本没有和其他异性接触,我是匡明宇第一个介绍给他们认识的女孩子。
    mary还说,匡明宇是非常居家的男人,厨艺很棒,而且生活非常规律,很少去夜店,大学时期还俄罗斯表演过大提琴,篮球也很棒,身体素质更是没话说。
    刚开始mary说起匡明宇的时候,我还没有多想,可是听到后面,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敢情她今天过来,是来做媒人的。
    我也没有瞒着mary,就跟她说了我刚失恋的事儿,mary笑着拉着我的手,说:“天喜,你现在需要一个人照顾你,明宇是很合适的人,你可以考虑考虑。”
    我瞅着mary认真的模样,也没有一口拒绝,就开玩笑说:“匡医生不错,我会找机会下手的。”
    mary一直待到八点半,匡明宇也正好下班,我的点滴也打完了,他们两人已交接,匡明宇正好可以充当司机。
    我总觉得,这两人一定是商量好的。
    mary走后,匡明宇便帮我收拾东西,我坐在一旁玩手机,偷偷的瞅了一眼这个男人,果然像是罗蒙说的,有点小白脸的味道。
    匡明宇长得人高马大的,唇红齿白,面容清秀。再加上我很少见他生气,所以倒是有几分温润如玉的感觉。
    东西收拾完了之后,我便准备下床,匡明宇立即制止,他看了看我的脚,说:“你现在不能走动,万一伤口裂开,到时候有你受的。”
    我听着这话也挺有道理的,可是我就纳闷了,我不走路,那我怎么去车库啊?
    这时候匡明宇走了过来,瞥了我一眼,说:“待会可能会有同事问起,你就说咱两是老同学。”
    我还没明白匡明宇是什么意思,人家长臂一揽,就将我抱了起来。
    对,他抱着我!
    我那个囧啊。压根就没料到他会这么做。
    出病房前,他又说了一句:“看着挺轻的,没想到,抱起来,还挺沉的。”
    他说着话,又把我朝身上颠了颠,我一紧张,就把手伸到他脖子上,这动作,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匡明宇说的没错,从楼上到楼上,还真碰到了不少他的同事,我一直没说话,就听到他一遍遍的跟我解释。
    到了车库,匡明宇把我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那个心跳,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他伸过手来帮我系安全带,我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好在匡明宇为人比较大方,也没在意我这些小心思。我给沈冰发信息,告诉她我已经回住处。沈冰发来一个大笑脸,问:“你们和好了?”
    我不知道沈冰说的“你们”是谁,发了个疑问的表情过去。
    沈冰回的挺快的:你不是说你吃饱喝足了吗?怎么样?曾子默的乌鸡汤,炖的还可以吧?
    隔了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沈冰说的“你们”就是我和曾子默。
    只不过,今天这事儿,怎么跟曾子默扯上关系的?

  ☆、89.遗失的好奇心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其实我是不知道的。我的思绪因为沈冰的一句话还在停顿,我甚至在想,曾子默的乌鸡汤,是不是在医院。
    匡明宇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一看,他正盯着我笑。
    这个画面你们可以想一想,深更半夜的,孤男寡女的,而且还在车子里这么封闭的条件下,匡明宇那张小白脸盯着我看,说我没感觉,你信吗?
    不过我很快从花痴中调整过来了,我也没问他在笑什么,而是打开了车门。匡明宇动作比我快许多,他绕过车头,走到车门前,扶着我,说:“这个时候可不是要强的时候,等你脚好了,随你怎么办。”
    你猜的没错,匡明宇把我抱上了电梯,又抱着进了家门。
    八戒这狗东西见谁都乐呵,看到匡明宇靠近时,尾巴摇的能当风扇用了。我的脚上还隐隐约约传来阵痛,只能躺在沙发上。
    车里还有罗蒙和几个同事送来的东西,匡明宇一趟搞定,他背对着我,白白的衬衫上汗湿了一大片,让我觉得挺愧疚的。
    问题不在于此,匡明宇见八戒一直囔囔着不停,知道它要出去遛弯,索性拿着牵引带它下去,几乎把我要做的事情,全部给做完了。
    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mary所说的话了,难道,匡明宇真的对我有意思?
    这个问题只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后被我自己给否决了。我总觉得吧,像匡明宇那种男人,肯定喜欢长发翩翩的美女,至于我这种脾气暴力女汉子,他是看不上眼的。
    八戒遛弯结束时,沈冰已经回来了。她见匡明宇满头大汗的样子,又对我使了个眼色。
    匡明宇临走前,站在门口,提醒说:“烫伤的地方不能沾水,你一定要注意。明天我来接你。”
    我急忙拒绝,说有沈冰在此,不必担心。匡明宇也没多说,这才离开。
    离开之后,沈冰便开始挖苦我了,她白了我一眼,问:“怎么了?是不是又想给八戒找个后爸啊?”
    “你还说,说好了要来接我的,结果……”我想着匡明宇抱着我下楼的模样,急忙刹住闸,没有说出口。
    沈冰看着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原本我是想给你和曾子默创造机会,没想到,倒是让这医生捷足先登了。”
    提到曾子默,我的心底又是一阵苦涩,想到沈冰说的乌鸡汤,就问:“乌鸡汤几个意思啊?”
    沈冰抬眼看着我,说:“就那个意思呗。”
    我知道沈冰又在逗我,索性没有说话。沈冰见我沉默了,又过来安慰我,说:“喜儿,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支持你。”
    沈冰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是遗憾的神色,其实我能感觉到,她希望我和曾子默一块。
    只不过,性格使然,让我不愿再去给曾子默低头了。
    烫伤之后的一个星期,两班人马负责送我去医院。一路是沈冰,一路是匡明宇。这个时候就要体现本姑娘的身体素质了,好在我平时十分注意,烫伤好的极快。
    心里某处的伤痛也因为大伙儿的在意慢慢的复原,有时候我在想,爱情真不是生活的全部,因为有着沈冰和其他几位朋友的心疼,我越发的爱惜自己。
    一个星期后,伤口终于渐渐好转,自己能穿着拖鞋嘚瑟了,自个打车去了医院换药。换药结束之后,我在网上团购了一火锅,给沈冰发了信息之后,我就直接去值班室找了匡明宇。
    有了上次匡医生那么一抱,大伙儿看我的眼神明显不大一样。匡明宇手下有两个实习生,一来二往的,跟我也熟络着,直接开口叫我“师母”。
    我那个囧呀。
    匡明宇没来之前,实习生甲问我:“师母,你和师傅是怎么认识的呀?”
    实习生乙又问:“师母,听说师傅那天抱着你下了楼梯,真的假的啊?”
    这时候匡明宇推门而进,两个实习生立即乖巧的站在一旁,哪里还敢八卦。
    我这才知道,原来匡明宇这人,也有严肃的时候。
    医院距离国购很近,匡明宇发现我自个过来的时候,硬是拉着我去了商场,进去之后,我看着他急匆匆的去了百货区,等他回来时,手上拿着一双纯棉拖鞋。
    他蹲在我的面前,看了看我的右脚,说:“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吗?烫伤后必须多加注意,凉拖鞋太磨脚,换这个吧。”
    我别别扭扭的穿上了匡明宇新买的棉拖鞋,低头看着他的表情,半开玩笑的说:“匡医生,你还别说,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医生。赶明儿我脚好了,弄面锦旗给你送去。”
    “不是说请我吃饭吗?”匡明宇白了我一眼,问:“吃什么?”
    我转身指着身后的火锅店,笑着说:“哒哒哒,就这里。”
    话说完了,我也笑不出来了。这个转身其实挺随意的,但是我没想到,身后不远处,居然撞见了曾子默。
    算一算,我们已经有好一阵子没见面了。
    这回曾子默的身旁站着的不是女人,而是罗蒙。
    我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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