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的人生,你的未来注定不该与我同行,所以,我把平安当作礼物送给你,愿它能伴你一生。我走了,不要找我,好好活下去,我把它当作你对我的承诺!斌
“斌!谢谢你!我爱你!”铃子压抑了许久的情感在这一刻终于爆发了,她对着空旷的天与地高声呐喊,“我答应你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
再后来,铃子换了一所学校读完了初中,因为课程落下太多,中考失利。“我一直都在很努力地让自己开心起来,因为我知道只有我开心了,斌才会安心!”铃子幽幽地说道。
听完铃子的故事,靳脆弱地倚在我的胳膊上,拿着纸巾不住的抹眼泪,而一向以“冷血”著称的我也忍不住哭得稀里哗啦,铃子却是一脸的平静。这让我和靳大跌眼镜。
“有一种伤口不流血,但永远也不会愈合;有一种伤心你看不到眼泪,因为泪都藏在了笑容的背后。”铃子突然变成了诗人,“没有人知道我最初的日子是怎么过的,每天晚上我都会梦到斌在我面前杀人的情景,梦见那眩目的路灯的光芒打在斌的身上,他身上血迹一点点变大,我拼命地想要伸手去抓住他,却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红色一点点将他淹没,我哭喊着醒来,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因为我们家族的遗传病就是神经衰弱,所以每次醒来,就再也无法入睡,只能盯着天花板到天明。后来,为了能睡个好睡,我每天晚上都会吃一片安定……奇怪的是,那天我从水塔上下来以后,就在再也没有作过那个可怕的梦。即使有时也会梦到斌,但他总是远远的笑笑地看着我,就像我们一起上学的时候,在他的身后不是一大片墨绿色的爬山虎,就是一片蔚蓝色的海,给人感觉很宁静。所以,我也渐渐放下了,让自己平静了起来。我现在已经不再难过了,因为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也许正如斌所说,这一切不过是命运给我们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罢了。生活还要继续!”
我一直认为天底下只有自己最不幸,常常抱怨命运不公平,态度冷漠地对待一切,可我眼前这个女孩,在经历了那样的伤痛之后,竟还能如此积极、乐观的生活,这一点不由得让我心生敬意。
☆、第一章 第三十六节
听了铃子的故事,我竟做了一夜的梦,什么爬山虎、沼泽、水塔和一个男孩模糊的背影,早上起来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别别扭扭的。
上学路上刮起了风。西北风扬起的沙子和尘土,迷得人睁不开眼睛,蹬起自行车来也格外的费力。
每一年,只要西北风一起,就像是在宣告这座城市的秋天已经结束,寒冷而漫长的冬天即将登陆。用不了一周的时间,树上那些深深浅浅的黄色的叶子便会得了信一般纷纷坠落,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空寂而落寞的大街小巷和包裹得一日比一日严实的人们。
来到了教室,一切照旧。靳带来了大姐要结婚的消息。
大姐是靳崇拜的对象——名牌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在学校时就已经通过托福考试,毕业后原本打算出国的,但是因为弟弟妹妹都在上学,家里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供她,只好放弃。毕业后回到这里,分配到银行工作。我和铃子都没有见过大姐本人,去靳家里玩时,靳倒是给我们看过大姐的照片。那些都是大姐在学校时的照片,一些照于一九八*年的黑白照片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照片上有很多学生没精打采散坐在地上,地上随处可见大片的纸,他们身后的墙上张贴着大字报和标语,气氛凝重,给人感觉很压抑;还有几张中出现了一些农民打扮的人,手里拎着水果和食物,接下来就是大姐和同学吃东西的样子了。靳给我们看这些照片的时候还特意嘱咐我和铃子,不要告诉别人她家有这些东西,好像后果很严重的样子。
现在照片的主人要结婚了,我们心里自然也为她感到高兴。
一周后的,靳给我们描述了婚礼的盛况:婚礼当天风和日丽,大姐身穿红色毛尼套装,盘着头,戴着大红色的新娘绢花,头上盖着红纱巾,在弟弟妹妹的及亲友的簇拥下,上了前来接亲的黑色轿车,由一列十几辆轿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地送往新房——位于市中心的一套八十多平方米的经过精心装修的新楼房——婚宴摆在了本市最规格最高的新华饭店,宴席有五十桌之多。婚礼后的第三天,新郞新娘开始了蜜月旅行。
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靳的讲述让我和铃子浮想联翩,艳羡不已。
“蜜月旅行,这个主意太好了!等我结婚的时候也一定要去旅行。”铃子兴奋地说道。
“是啊,姐夫是个很既体贴又浪漫的人,把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好。也只有姐夫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大姐,姐夫追了大姐五年始终如一,现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真是令人羡慕!”靳补充道。
“一结婚就有属于自己的新楼房,真是太幸福了!”这句话是我由衷的感慨。这座城市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大多数人都还住在一二十年前建的旧平房里,整座城市就没有几橦像样的居民楼。
“谁说不是呢?这年头儿结婚能有个平房都已经很不错了,有几家能买得起楼房呢!大姐家的楼房是市政府投资开发的第一批商品房,有优惠政策。所以姐夫家出的钱买下了。大姐真是挺运的。”靳也很感慨,“也不知道等咱们结婚时能不能买得起新房子?!”
“一定能买得起的!再过十来年,说不定家家都住楼房呢!”铃子总是那么乐观。“要真是那样就好了!”靳被铃子感染了。
如果结婚都要买楼房,那么我们家至少要买三套。那将是一项多么庞大的一个开支呀!我想都不敢想。哥哥的服装店渐渐得有了起色,周末通常会比较忙,母亲让我没事的时候去他帮看看店。我在店里的时候,靳和铃子没事了就会过去陪我聊天,哥还会让她俩试穿店里的衣服。靳身材好,她穿什么顾客就买什么。每当这个时候,铃子就会在一旁无限感慨。
服装店里进进出出的各色人中,最有趣的就是从周边农村来的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他们通常是在一到两位女性家属的陪同下过来的。女孩子看中并试好衣服后,由男孩子付款,这个时候,你要多少钱他们通常就给多少,很少有讨价还价的。所以,这个时候老板就会故意抬高价格狠宰一通。这个“经验”哥哥也是从其他老板哪儿听说的,经过验证屡试不爽。卖衣服过程中,男女双方很少交流,女子通常不会去征求男子的意见,好不好看基本上是由陪她们来的人说了算。而男孩也并不再乎衣服到底值多少钱,似乎钱花出去了任务也就完成了。
遇到这种的情况,哥自然是窃喜。而我们仨的心里却总觉得有点不舒服,仿佛生怕卖掉的那件衣服,换去的是那女孩一生的幸福。
☆、第一章 第三十七节
临近年末,学校要举办一台庆元旦文艺演出,要求每个班至少出两个节目。铃子去找了高炜和林红,希望他们俩能代表我们班出参加演出。林红很爽快地答应出一个舞蹈,并在班上选几个女同学和她一起跳。高炜的性格原本就有些内向,一听说让他出节目马上摇头,但在铃子小姐坚持不懈的劝说和一顶顶“高帽”的“重压”下,最终还是就范了。铃子还跟据高炜的嗓音特点为他选择了光头李进的那首红及一时的《你在他乡还好吗》。节目很快定下来了,班主任很高兴,为了表示支持,他特意把自己结婚时的音箱搬到了学校,供大家排练节目用。
林红是住校生,为了方便排练她选的“演员”都也都是住校的女生,每天下午放学她们就留在教室里自己排练。林红学了多年的民族舞,基本功很扎实,听说考艺校时因为文化课成绩不够被刷下来的。她编排了一个名为《欢庆》的蒙古舞,自己做领舞。
因为信心不太足,所以高炜每次排练都要铃子亲临“指导”,所以接下了的几个周末,铃子和靳都会去学校陪高炜练歌,高炜的死党锋也在,四个人说说笑笑的倒也热闹。奇怪的是作为高炜女朋友的小美,依然在每个周末雷打不动的准时回家。
“再次握住你的手,说声再见,就在那个下雨的星期天……我送你离开故乡,因为雨我们看不见彼此心里的哀怨,该说的话已说过千遍万遍,无法说出的感觉飘在雨里面……你在他乡还好吗?可有泪水打湿双眼?你在他乡还好吗?是否也会想起从前?……你在他乡还好吗?是否已经有了太多改变?电话那头习惯的问候,对我可是一种敷衍?手中握着你的信笺,我无法握往彼此的明天……”很长一段时间,哥服装店对面音像店的高音喇叭里每天都放着这首歌,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依然还记得这首歌的大部分歌词。当我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店里,听着这首忧伤的情歌时,忍不住会想铃子在选这首歌时一定有她个人的某种情愫在里面。每一首歌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不知道铃子一直惦记的那个人在他乡还好吗?
彩排安排在周四的下午放学后,铃子很兴奋地拉着靳和我去验收她的劳动成果。
林红为了这次的演出特意借来了服装,把女孩子们从头到脚打扮的花枝招展,俨然一群“草原英雄”小姐妹,虽然只是彩排,但同学们依然很兴奋,有的还拿来了相机争先恐后地与“演员们”合影留念。高炜在上台之前显得很紧张,为了稳定他的情绪,铃子一直都陪在他身边,一边和他聊天、开玩笑,一边安慰他、鼓励他,一副大姐姐的样子。看到这种情形,我不由自主地左顾右盼起来——小美在哪里?如果她看到了会不会吃醋?虽然我们了解铃子的为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她的想法和做法。果然,在人群的缝隙里我看到了小美,她一个人远远地站在那里,绯红的脸上写着让人无法读懂的表情,说不清是尴尬还是忌妒或者羞辱。她是个身材矮小、长像一般的女孩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不由会让人心生同情。因为演出在际,所以我不好多说,只希望这一切都快点儿过去。
等了一个小时,终于轮到我们班的节目上场了。舞蹈自然是热情奔放,经过近一个月的刻苦训练,林红把这一群腿脚僵硬的“门外汉”训练得像模像样,很有些专业味道。最后,林红以一个高难度的下腰动作结束了整个舞蹈,台下瞬时掌声雷动。连负责组织演出的老师都激动的不住点头,表示赞赏。轮到高炜上场了,男孩的目光耐人寻味地在铃子的脸上滞留了片刻后,腼腆的走上舞台,音乐起——再次握住你的手,说声再见,就在那个下雨的星期天……刹那间,台下一片寂静,高炜纯净而富有穿透力的声音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你在他乡还好吗?是否也会想起从前?你在他乡还好吗?是否已经有了太多改变……这一刻,我看到站在大幕一侧的铃子用双手捂住了脸,一些亮晶晶的东西从她的指缝间流出,经过她的手背缓缓跌落……掌声如潮,高炜深鞠恭谢幕,兴奋与羞涩让他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儿。
“真没看出来,高炜这小子还藏着这一手呢?”“就是,唱的真不错!”“他的声音有点像张雨生耶!”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引得外班的学生一个劲儿地向我们这边瞅,“财会二就是牛!”“这叫能歌善舞,羡慕死他们!”两个男同学故意提高了嗓门。靳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过去找铃子。
☆、第一章 第三十八节
铃子和高炜一同走下舞台。铃子调整得很快,从脸上根本看不出刚刚经历了怎样的情感波澜。男孩还没有从舞台上的情绪中走出来,又被同学们的热情所包围,大家像迎接英雄似的簇拥着他,几个男生还抑制不住兴奋地在他的肩头、胸前重起轻落地拍上一掌或来上一拳,“好小子,平时可怎么没有看出来呀!”“好样的,真给咱班争气!”“高炜,哥们儿今天才算真正认识你小子了,一个字‘牛’!”……而高炜只是知道咧着嘴傻笑,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真的很不错!我还一直怕他不行呢,你的眼光够独到!”靳一边夸着,一边向铃子竖起了大拇指。“我也没想到效果会这么好,这真的出乎我的意料。看来这段时间的功夫没有白费!”铃子如释重负,“就看明天下午的正式演出了,只要一切顺利就OK了。”一定没问题的!”我和靳异口同声。
因为大家都很兴奋,所以峰和高炜主动邀请铃子、靳还有我去吃东西,本来还有小美的,但是大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她,高炜有些扫兴地说算了我们自己去。
几个人说说笑笑地来到了街上最有名的大排档,又是吃麻辣烫。为了增加气氛,峰还特意要了啤酒。峰的家里是开诊所的,所以这小子手头一直都比较宽裕。有趣的是,我们班上的有个叫静的女孩子从初中开始就在追他,而他却一直在装傻。峰、高炜和静三个住在一个家属院里,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同班同学。高炜讲起小时候,静扎着两条小辫子、拖着鼻涕跟在峰的后面一个劲的喊,哥哥等等我!哥哥等等我!峰理都不理,和高炜商量着怎么甩掉她,有时候静跟得太紧甩不掉,峰还和高炜合起伙来想着怎么捉弄她。有一次,两个男孩做了一个“陷人坑”,正想验证一下效果,可巧静找到了他俩,峰就给高炜使了个眼色,女孩一脚踏进坑里,结果鞋里灌满了泥桨,半条裤腿也给弄脏了,静哭着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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