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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风吹_分节阅读_第93节
小说作者:今夜的泪水特别多   内容大小:1561.00 KB   下载:鬼风吹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5-01-27 10:27:00   加入书签
起埋在舒服柔软的沙发里玩超级玛里奥,用牛奶泡奥利奥吃,那些锦软香甜入口即化的感觉,好美妙。熊这个时候总是特别开心,他喜欢一切甜食,一切蜂蜜口味的东西。
  熊,你觉得我穿哪件衣服比较好看?熊,下个周未去野餐怎么样?熊,猜猜我最近赚了多少钱?有了熊以后的时间,变得很快,秋天很快就过去闻。榉树叶子落到了最后一片。
  熊最近兼职在快餐店,他能做出很好吃的薯条和汉堡。他戴着印着有M的帽子样子依旧可爱。
  我最近忙一些,我接了一个沙特可拉伯人的CASE,据说他是王室的近亲,石油大亨,他原要求很苛刻,我已经不记得方案是第几回被驳回了。不过这是个大客户,他要在这个城市建一个超五星级酒店,告诉我若我第一个方案做得好的话,全部的色彩设计都由我来做。这可是好大一笔钱,做完后,我起码半年可以不用工作了。
  我很心动,每天在工作台看厚厚的关于中东文化的书籍,据说他们可以娶三个妻子,我的真主!
  因为不能常常见面,熊最近的电话有些多,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事情,只是随便问问,听听我的声音。我有时觉得他很孩子气,“我在工作,”我认真地对他说,“两个小时内不许再打进来了。”
  可是过了半个小时,我又不忍心地回电话给他了。
  我送了他一部移动电话,是摩托罗拉的限量纪念版,复古的巨大厚重设计,刚好符合熊的大手掌。移动电话后面,是我和熊的大头贴,上面我们都笑到可以看到每一颗牙齿有没有蛀牙。
  这个晚上,又接到熊的电话,他说了一会就挂了,我觉得他还有话,但是又想不出是什么。看看时钟,已经凌晨三点,我想了想,还是打了个电话给熊。
  “hi.“
  “hi,是我”
  “哦,是你,意莲。”他听起来很开心。
  “对不起啊,最近有些忙,冷落了你。”
  “没关系,你工作重要。”
  “是啊,有点烦,设计什么不好,要我先设计卫生间。”
  “其实,卫生间只要白的就好了。不是么?”熊说。
  “什么?”
  “我的叔叔的堂弟是一只北极熊,他常常说,北极熊拥有全世界熊拥有的最好的厕所,因为永远那么干净,洁白。”
  “你在说什么啊?”呵呵。我笑了,心想,到底是熊的思维,大概北极熊的卫生间就是整个北极吧。
  “不要烦恼,意莲,你一直那么棒。”
  “嗯,那倒也是,”我不谦虚地笑了,“对了,熊,你是不是有事情要和我说,我感觉。”
  “嗯,也没有什么,只是想和你说,冬天要到了。”
  “那又怎么了?”
  “冬天,整个冬天,我要冬眠去。所以,到春天才能见你了,意莲。”
  “可是,你知道,这是一项古老的传统,我必须遵守。”熊缓慢地说,“我和别的熊都有些不一样,我喜欢人,喜欢和人一起,可是,我还是要遵守族人的传统,告诉他们,我从没有远离。”
  “是这样。”我沉默了。
  “意莲,我并不舍得你。”
  “熊,我也是。”
  这个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再也没有能睡着.于是,我起来,打起精神工作.坐在工作台前,我翻到色彩标签的最后一页,面对一片白色沉默.我想起熊的话,也许白色的卫生间,就是我们需要的,也许熊并没有说错.我飞快地动笔.
  第二天,我和沙特人见面,给了他设计,他有高大身材和茂密络腮胡须,倒有几分像熊.
  “这是你的设计?”他翻看了后,看着我,问.
  “恩”
  他把设计方案摊在桌上,所有位置的色彩标签,都只有一个颜色,白色.
  他对着它们,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对我说,“很好,那么以后酒店所有的色彩设计交给你了.”
  结束后,我收拾起东西,转身预备走,他喊住我,
  “我很高兴你穿着长袍却赤着脚来见我,你有很漂亮的脚,让我想到妻子。”
  “我只是把鞋脱在门外了。”我说。
  “我担心这些地毯大概很昂贵。”
  离开后,我驱车去了商店,买了浅灰色的毛线。
  “请给我最好的那种,请给我你有的全部浅灰色毛线。”
  我想给熊编织一件毛衣,在他冬眠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情,我不知道需要多少毛线。
  我又开车去郊区找了一位正在村口闲聊的老奶奶,请她教我最基本的针法。
  她教着我,满是皱纹的脸笑得厉害,“你走了很远路啊,姑娘。”
  “恩。”
  “是织给男朋友么?”
  “不是。”
  “我先前织过很多毛衣啊,织给老头,织给儿子,女儿,后来织给孙子,他们现在不要织的了,他们穿买的,买的好看,可是,姑娘,织的暖和啊。”
  “对阿,我就是想织的暖和。”
  “好,我教你,慢慢学,不要急。”
  黄昏时候,我开车回城的路上,接到了熊的电话。
  “你在哪?”他问。
  “在路上,正开车回家,怎么了?”
  “哦,我想见你。我有东西给你。”
  “好吧。半小时后我家见。”
  我走到楼道,黑暗中,已经感觉到熊的气息,我快步跑过去,打开家门,领他进来。
  “你等多久了?”
  “并不久啊。”他憨厚地笑笑。
  我换了衣服,洗了脸,为他倒了一杯蜂蜜水,然后自己手握着一杯咖啡,坐在了他身边,甜蜜地靠了靠他的肩膀。“熊,我有一个开心的秘密,为你准备的,但现在不能告诉你。”
  “是么?”熊笑道,“我有个礼物给你。”熊把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递到我面前。
  我好奇地接过来,“是什么?”
  “你打开来看。”
  “我打开,是一枚戒指,静静地卧在黑色丝绒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戒指,上面镶嵌着精致小巧的红色的玫瑰花朵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你怎么有钱?”
  “你知道我一直工作。”熊腼腆地笑了。”
  “可是,你怎么想到买戒指给我,你知道戒指对人类意味着什么吗?”
  “我并不懂,”他害羞地挠头,“可是我看到,很多女孩子有,但你却没有;你的手那么好看,应该戴好看的戒指。”
  “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一天,早晨沙特人夸我的脚好看,晚上熊夸我的手好看;这是多么可爱的一天,我收获了人生的第一枚戒指,是熊送的,CHANEL的限量版永恒玫瑰,世上并不是有许多男子会倾其所有为一个平凡女子准备礼物。
  我抱起熊,脸贴着他的面额,“我好幸福,真的好幸福。”
  眼泪依然不可控制地滚落下来。
  可惜,我没有能在熊冬眠前为他准备好熊毛衣,第二天他就回森林了。
  我开车送他到森林的边缘,他一步一回头,和我挥手道别。
  我微笑着和他说再见,我穿着暖和的红色毛衣,束着红色发带,黑色头发乖巧地伏在肩头。
  我一直不哭,我要熊记得我的最后一个表情,是微笑。
  这个冬天,我为熊编织好了一件很大,很暖和的灰色毛衣,我每天抱着这件毛衣睡觉,等到春天我把毛衣送给熊的时候,上面就有我的味道了。
  熊会喜欢的。
  这个冬天我完成了超五星酒店的色彩设计,沙特人很喜欢,他说他喜欢所有细节,他甚至对我说:“我喜欢聪明女孩子,做我的妻子吧。
  我会送给你最大钻石戒指作为信物,让你一个人住巨大的宫殿,铺面最昂贵的波斯地毯,让许多蒙着面纱的漂亮女孩子伺候你。”
  我笑笑,向他摇了摇手,说“你看,我是有戒指的人啊。
  不过,若你真的喜欢我,也许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
  他有点懊恼地说,“那你说吧。”
  “请把这个酒店叫做,熊的假日酒店,好么?”
  他沉思了会,说“好吧,让你如愿。”
  我一直抱着熊毛衣在安睡,等待春天,等待熊回来……
  故事讲完,余音绕梁。
  很奇怪的故事,缠绕着我的一生。
  我说过,我喜欢温情。
  温情总是好的,生活中,要有光。
  我想,不但要有光,还要有希望。
  我想,本来就没有确定的命运。
  我前所未有地坚信,自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需要通过改变他人的命运或者他人改变我的命运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要轰轰烈烈的活着。
  我很渺小,要干大事。
  是的,平凡怯懦的人没有谁做到过。
  但谁说就一定不能做到呢?
  (注:这章的故事熊的毛衣是八年前从萌芽上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非常喜欢,今夜无眠,光棍很苦,去酒吧买醉,不省人事,写了些抄了些,完成此章,心觉羞愧难当,以后绝不发生此类现象,生活不易,风霜雨雪,刻下伤痕,在此谢罪,请多包涵,恳请看到的朋友原谅。)<a

  ☆、第九十八章 僵尸变

  
  “大海,故事太棒了,你这个有情怀的人!”阿英双眼亮得吓人,一把勾住我的肩膀,不是有碍于男女有别的话,看那架势简直就想一口亲上去。而且她这个动作,把胸脯完全压到了我的手臂上,丝毫没有避讳。我的感知何等敏锐,立刻就感受到了她胸前是何等汹涌澎湃。
  波涛汹涌,真材实料呀!
  我忍不住偷偷咽了口口水,舔舔有些干枯的嘴唇。
  随即阿英拍着我的肩膀,不厌其烦地说:“别太相信所谓的爱情和友情,年轻人,记住,除了至亲之人,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人值得你付出一切去信任。在战场上,只要拿着武器向你冲过来的,无论是谁,都是你的敌人。在战场之外,凡是想把钱从你口袋里掏出去的家伙,也都是敌人。骗你欺你耍你玩你的,全他玛都是敌人。”
  我默然,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阿英盯着我说:“温情,并非好事,那多半意味着你很怀旧。你要做一个自信的人,你的目标永远在前方,而不是过去。”
  “你喜欢怀旧,那就意味着你现在并不幸福。”
  “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人,在现实中找不到快乐和希望,他们才会怀旧。所以,你要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自信改变人生。”
  “现在,你是一个盗墓的人,未来,你可能会是一个舞蹈的人。”
  “我很看好你,请努力。”
  她老说她看好我,我真的就那么好看吗?
  我不觉得,虽然我感觉不怎么难看,但也算不上好看。
  难道是我有某种特殊的气质吗?
  气质有与生俱来,有后天形成的,也有先天具备的,并且是由一些珍贵的品质体现出来的。我觉得自己可能唯有的气质便是书生气吧,当然,其实本人是个文盲,没读过几年书,只是翻了些野书,便自觉知识很多……我一直认为自己就是那只坐井观天的蛤蟆。
  阿英是个不虚伪的人。
  我喜欢这样的人。
  她说,你要好好努力,莫要浑浑噩噩。
  她又说,要想成为赢家,必须成为专家。
  专业成就梦想,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是从一而终。
  打工皇帝唐骏的年收入远远大于很多企业老板的总收入;姚明打球的收入远远大于很多老板的总收入;刘德华唱歌就足可以成就他一生的致富梦想;农民科学家袁隆平的财富是无法用钱来衡量了。
  所以学好专业或技术对于年轻人来说,是一条很好的成功致富之路。
  阿英笑吟吟地说:“当然,我也不排斥盗墓这个专业。”
  “不过,你并不适合干盗墓这个行当。”
  “为什么?”
  “人心险恶,世事无常,进了墓杀了人,一切都在无形中改变你很难再开心起来。”
  “我希望你开心,别像那只戴着金箍猴子。”阿英微叹口气,似有心事。
  我微凛:“我不做傀儡,不做猴子,别无选择下,我宁可化龙为马,做匹和尚屁股下的白马。”
  “龙马?”阿英莞尔,说:“我就跟你说说龙马的事。”
  那是马。
  那是龙。
  只有那个该死的和尚从我身滚上下来时,我才有机会仰望天空中的云彩;就像某些人只有在沟渠里滚得一身是泥,才会想起还有星星。
  我还记得,我曾经是一条龙。
  我讨厌那个和尚,他总是在我的背上放屁,而且还是闷屁,袈裟盖住了,没人知道,除了我。一开始,我喜欢把他送到强盗和妖精的窝里去,希望他们能帮我除去这个爱放闷屁的和尚。后来我就放弃了,因为随行的猴子太厉害,虽然我想要摆脱和尚,但我不想让太多人无辜地丧命。
  除了猴子之外,我的同伴还有一头猪和一个水怪。我讨厌水怪,不管他的出身是什么,在我还是龙的时候,他哪里敢走近我身前三尺?不过那头猪倒是很聪明,我得承认。
  我刚成为一匹马之后不久,猪就来了。一个午后,和尚在树荫底下睡觉,猴子飞走了去化缘——其实我知道猴子都是用抢的,可我不会说破——马是不能说话的。
  “我知道你是为了一个女人。”猪走过来,这样对我说。我当时正在看云彩,被猪吓了一跳。
  “我也是。”猪继续说着,我在他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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