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我更愿意称呼他为冯先生,起码可以自我安慰地想,在他面前,我是个平等的有尊严的中国人。
但事实的真相总令人忧伤。
冯先生无论是从相貌、身份,还是权势上来讲,都将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比成了渣,虽然有钱的人并不一定快乐。
认识冯先生是出于机缘巧合,那年我刚从牛津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准备混迹于英美以及内地的招聘场合将自己售卖出去,赢得与学历相等的报酬。但还是太天真,我这样圆滑的性格,投机取巧的品德以及,咳咳,还有些不可告人的身体原因,导致我不是对普通工作嗤之以鼻,就是财阀的大老板瞧不上我。半年后我才发现,学历才真他妈是一坨屎。它会让你好高骛远,但又吃不到好果子。
我很沮丧,想回老家的县城,安心考个公务员,然后一辈子混吃等死,看顺便能不能在破旧的酒吧旮旯里泡到真爱。
那天我刚被一个大公司拒绝,天很热,我不想出去坐公交,更厌恶在太阳底下像傻逼一样行走,于是我蹲坐在公司大厅的角落里喝一杯凉掉的咖啡。喝着喝着,我就想将咖啡杯子摔到地上,跳起来骂几句他娘的。但我没有这么做,大公司的清洁阿姨也不是好惹的。
所以我蹲在那里,如同死了爹妈一样深深地痛恨这个操蛋的世界。
直到有双擦得锃亮的纯意大利手工皮鞋出现在我面前,看皮鞋就知道站在面前的人身份颇高,但我已经很讨厌再去阿谀奉承那些猪一样的老板了。我继续喝咖啡,一道清冷,且带点金属质感的声音响起:“中国人?日本人?”
他的发音很标准,但音调有点生硬,我好奇地抬头一看,居然是个混血儿,也不知是中国人和哪个国家的混血,眼睛像宝石一样碧绿,头发却是乌黑的,他和我一样,在英国的这种高档写字楼里显得很突兀。
但他和我又不一样,我像个穷鬼蹲在地上,他身后跟着一大堆西装革履的精英男,大概是个标准的高富帅。
我以为他是无聊,看见半个中国人就认为是他乡遇故知,所以没有理他。直到他递给我一份申请表,说要聘请个中国顾问,他觉得我的长相、学历和身份都很合适。直到后来我才知道,我是自作多情了,比我优秀的人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而我能坐着豪华专机,吃着绝顶美食,能跟着他全世界谈生意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羞于见人的性取向。
在此我重申一下,我对自家老板绝对没有非分之想。他不是我喜好的类型,我喜欢软萌的正太。
而我被选择的更深层理由,是因为老板喜欢十年的女孩子,他掌握权势的那一刻,就是我派上用场的时候。对此,我并不觉得悲哀,或者有被戏弄的感觉。哈佛的博士也有洗厕所的,我一个牛津的小硕能跟在伯爵的身边,做梦都能让人笑醒。
了解到自己的真正用途后,我才发现我是最明智的人——女人真是麻烦的物种,远远没有男人之间该打啵就打啵,该上床就上床那么爽快。
即便冯先生喜欢的女孩子真的很美,以我不太能欣赏女性的眼光来看,都要被她浅浅的梨涡迷倒,就不难理解冯先生为何选我了。
只是我一直不能理解,以冯先生的权势和地位,把她掳到西班牙,城堡里一关,豪华大床一按,裤子一脱不就行了么?
大概冯先生是想玩你追我追大家追的把戏,我勉为其难装作知悉冯先生的心思,“强烈要求”冯先生按照正常追女的程序走。
他果然很同意。
怎么说呢?冯先生是我见过所有的有钱人中,最不正常的一个。
有钱人喜欢玩的东西他也玩,但绝不痴迷。
女人也不想睡。
每天就是无限夸张地扩大自己的权势和金钱,偶尔有次问到冯先生这个问题,他面无表情道:“如果你嫌工资太高,我可以帮你转赠些给需要救济的儿童。”我马上闭嘴了,我就是从孤儿院出来的,我喜欢钱。
也许是因为冯先生生活过于严谨、自律和禁欲,从而改变了我对有钱人刻板的印象。
所以我决定倾己所能,帮他追到初恋。
哦,我偏题了,我刚才说到那个女孩子很难搞定是不是?对,岂止是难搞定,简直就是油盐不进。
不是说女人都是视觉性动物,看见英俊男人和花花绿绿的钞票就走不开的吗?但许小姐似乎是个另类。
她一心一意地爱着她的男朋友,我真难过,毕竟冯先生阴云罩顶的时候,我的日子也不好过。
好在罗先生在认识许小姐之前是个标准的富二代,富二代该有的习性他都有,找到破绽搞定他是分分钟的事,这个战线拉得比较长是因为冯先生害怕伤到许小姐的心,希望采取更缓和与更温情的措施,照我说,应该把罗先生所有去夜店泡妞的照片往许小姐面前一拍,啧啧,那些姿势那些动作,倒是启发了我,可以学习下。
总之,我认为,冯先生和这个世界所有男人,包括我在内,都不一样。
我不是因为钱而这么说的,如果有个人,能像冯先生爱许小姐那样死去活来、坚贞不渝,大概我也是愿意放下俗世的束缚和他远走高飞的,但是木有。所以我对冯先生是深深的羡慕嫉妒恨,以前是嫉妒他有钱有权,现在是嫉妒他还能收获真爱。我去,还要不要人活了?
当然,我之所以比不上冯先生,和他之间的人生距离相差一个银河系,是因为他执着、坚守,而我则是玩玩乐乐,该滚床单就滚床单,就算是遇到真爱,也被我滚走了,我活该!
不过让我暗自窃喜的是,许小姐居然讨厌冯先生的长相?这让我们这些穷diao丝乐开了花,看看,高富帅也有碰壁的时候,被歧视了哈哈!
但很快我就笑不出来了,我看着调查报告,没想到许小姐的少年还有这一出,我似乎可以预见冯先生此后的悲催人生了。谢天谢地,帕布洛公爵自投罗网,省得我还要去找他,然后胡安按照冯先生的吩咐把他千刀万剐,别看胡安是个白衣天屎,下手可一点都不含糊。
好啦,仇报了,应该是大欢喜的结局了吧,可是,可是,冯先生你闹哪样?居然把许小姐当仆人看,你就真的没想过结婚后许小姐会让你跪键盘吗?这种行为是不明智的!是应该被坚决制止的!可是这次冯先生听不进去,坚持要把许小姐当仆人一样虐待!!!我承认,男人在这个时候一定是暗爽的,但,你有没有考虑后果啊!后果很严重的好伐?
我自认为很了解冯先生了。他痴情、忠贞、渴望爱,希望能和许小姐结婚后生一大堆我不感兴趣的小鬼头,但我没想到他竟然腹黑到愿意以性命来换取在许小姐心目当中的地位——我认为他脑子坏了,当然这样的话我肯定不敢对他讲,但我坚持认为,这是种错误的行为,要谴责!
万幸的是,一切尽在冯先生掌握中,我的心也像过山车般起起伏伏,冯先生要是死了,我哪里能找得到,善解人意,大把钞票任我挥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老板呢?最重要的是,他从不拿有色眼睛看我,我爱男人,就如同他爱许小姐那般自然。
我很感激。
所以,我变成了彻头彻尾的保姆!!!是的,保姆!!!
这是冯先生与许小姐的第二个孩子了,是个调皮的小子,才三岁就能让我追着他从城堡的东头跑到西头,然后躲在黑暗的角落让我找到哭。
他的姐姐是个女孩子,但亲爱的们,不要以为女孩子就好养,她前天还把花园的玫瑰都揪光了!
我被这两个魔头弄疯了,后来一问许小姐,原来冯先生小时候也是很调皮的,遗传基因真强大啊。
许小姐温柔地对我说:“拜托了!”
然后被冯先生抱着登上专机去云游四海,我,谢家成,坐着这里写下这篇日记,以示抗议。
不要以为我孤家寡人好欺负,等我有了伴侣,有了收养的孩子,哈哈哈,让你们羡慕死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老谢的番外哈哈,献给大家!
☆、番外二
黑暗的小巷道。
“琳琅,路在这边还是那边?”
小琳琅也被弄糊涂了,她指着其中一条小道:“我看见老师和同学他们的背影是在这里消失的。”
两个贪图漂亮饰品的女孩子迷路了,走着走着,光线越来越暗,环境越来越陌生。
许琳琅被吓得浑身发抖,紧紧抱住夏芳,夏芳大着胆子提议:“咱们往有光的地方走,等老师来找我们。”
小琳琅表示同意,但走到对街卖鱼蛋粉要经过一条最暗的小巷。两个女孩子手握手,相互打气,慢慢摸黑往前走。
刚走到一半,身后有个重重喘息的男人跟上来,夏芳示意小琳琅避让,希望可怕的男人快点走开。男人走到她们身边,绿幽幽的眸子吓人,他喝了酒,摇摇晃晃邪笑地盯着女孩子,突然二话不说,将身材娇小的夏芳与许琳琅抱住,捂住她们的嘴就往暗处拖。
“呜呜呜——”小琳琅被吓坏了,使劲地喊夏芳。
但小巷道又窄又深,对面街道都是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高谈饮酒唱歌,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
夏芳用手去抓男人的胳膊,指甲断了也没能挣脱。
两个女孩子被扔进小巷道破旧的棚屋,屋内有盏暗黄的灯,是工人用的,但他们不知是下班,还是溜到哪里去喝酒,一个人影都不见。
小琳琅瑟缩在屋角,醉酒的外国男人双目如饿狼般发射出淫|邪的光芒,嘿嘿笑着走向小琳琅。
小琳琅长得要比夏芳好看,看来男人是想对她下手。小琳琅更怕了,爆发出凄厉的哭声,但还是没有人来。
夏芳像小兔子般跳起来,用头去撞男人,把男人撞了个踉跄。顺手拉起小琳琅,把她推进隔壁的屋里,一口气将门反锁。
男人见目标消失,有些恼怒,但兴致还在,他扇了夏芳一个耳光,将她打倒在地,然后脱了裤子直接压上去。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是小琳琅一辈子的噩梦。
她拼命扒开门缝,不停摇晃门锁,试图打开木门将夏芳救出来,但掰断了指甲也没能将门打开。
她只看见夏芳在挣扎,白晃晃的幼小身躯被虐待摧残殴打,耳边不停传来耳光声和不堪入耳的生硬中文。
夏芳最后也不动了,她直挺挺躺在那里,像是死了一般。
小琳琅怔怔地看着她裸着的身体,在墙角找到一个洞,疯狂地扒开洞口,钻了出去,向明亮的大街跑过去。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算是真正的完结,再有新文希望捧场的呢,两个番外送给大家,周四可能完结入V,留出时间给亲们看完,拜拜~~~啵啵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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