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坏了。但是很快她就了解到,原来野兽曾经是一个英俊高贵的王子,受到了女巫的诅咒才变成野兽。 原来,英俊的王子也需要美女的拯救。贝尔的同情心开始泛滥,她想,我要用真诚和爱让他恢复原来的样子。 也许是贝尔的温婉与善良唤醒了变成野兽的王子,野兽的眼中慢慢有了柔情,举止也文雅很多。与贝尔已经可以友好相处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就可以变回王子的样子。贝尔幻想着野兽变回王子的时刻,他该是多么英俊多么温柔,他会迎娶她,这个在黑暗的日子里唤醒他心灵的姑娘。贝尔这么想着,已经不知不觉爱上了野兽。 那一年,饥荒来袭,饿殍遍野。野兽和贝尔的城堡也陷入了一片死寂,贝尔一直发愁的是,在哪里给野兽弄到更多的食物。她已经陷入绝望,突然,一个念头在她脑海里闪过。 “主啊,请饶恕我,我是为了拯救野兽的灵魂。”贝尔祈祷之后,悄悄拿着剪刀的走进女佣的房间,出来时,剪刀上沾满血迹。 那天,野兽的餐桌上多了一道烹饪得很美味可口的肉,野兽问:“这是什么的肉?” “山鸡的。”贝尔微笑着回答。 不过,饥荒终于过去。野兽的城堡已经一个仆人也不剩下了。 当然,贝尔也不见了。 当最后一个仆人被吃完后,饿极了的野兽咬断了她的喉咙,依靠她,野兽度过了饥荒最后的日子。 8、豌豆公主 “对不起,我能在这里借宿吗?” 城堡的大门打开,门外的狂风暴雨中站着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少女。 管家将少女带去见城堡的女主人,少女说,她是邻国的公主,今天偷着跑出来玩,却不想遇到了暴风雨。一时间没法回去,只想在城堡中借宿一宿。 “公主吗?这可不是能冒充的哦。”女主人说:“请跟我来吧,带你来你的房间。” 富丽堂皇的床上,十二床天鹅绒的被子,柔软温暖。 “做个好梦。”女主人微微笑道,关上了门。 第二天,少女穿戴整齐,来感谢女主人。 “昨晚上睡觉舒服吗?”女主人开口就问。 “……”少女面露难色:“一切都好,只是……床上似乎有什么东西硌着我,让我整夜睡不着觉。” 女主人听后,面露谄媚的喜色:“那是我在你垫子下放的豌豆。连一颗小小的豌豆都能感觉出来,只有公主才能有这么娇嫩的肌肤。我的小儿子今天刚从外面回来,公主有兴趣认识他吗?” 公主端庄的笑了,点点头。 晚餐很美味。 女主人把装着肉的盘子递给儿子。 “吃吧,好孩子。你总是嫌妈妈给你做的烤肉太老,妈妈终于给你弄到最娇嫩的肉了。” 儿子把盘中的肉吃的干干净净,露出獠牙轻轻一笑:“妈妈,这就是那个躺在十二床天鹅绒被子上都能感觉到豌豆的公主吗?果然比那些农夫好吃。”###死亡之墙(2)
夜晚再次降临,死亡开始鸣动,呼唤着我们…… 天空很早就黑了,学校并没有多少时间,所以只是根据天色来判定的时间,所以这往往并不正确,查房再次过,大家又活跃起来,“你们知道学校那面墙吧!”宇良带着一副奸笑的样子问道,“当然知道,那面墙,谁不知道啊!”还没等我开口,何胖子就抢着说了,“没错,那你们知道那座墙叫死亡之墙吗?”“死亡之墙?就是很多人被孔主任……”我问道,“嗯,当然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还有什么原因吗?”“嗯,你们知道吗!每当这种天气时,那道死亡之墙就会变成红色,并伴随着一声声哀鸣,具说那是那些死后的人的鬼魂,他们附在墙上,一但有人经过,他们,就会,把他拉进去……”宇良看着这阴暗的天空说,“啊,不会吧!”我被吓到了,“你认为我会骗你吗?”我看着他的眼神,实不在像骗人的。 聊了很久后,大家都睡了,我一直睡不着;突然,我发现自己的东西掉了,是一个书包挂链,那是以前父亲买给我的,我一直很珍惜,我想了想,应该是白天落在那面墙旁边了吧!如果真的是,那……我不敢想下去,可是,那是我唯一很重要的东西啊!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然后爬下床,“喂,宇良”我摇了摇他,他只是翻了个身继续睡,看来叫他是没希望了,还是自己去吧!我缓缓走向外面…… 经过漫长的路程,终于来到了那面墙旁,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夜静的没有一点虫声,我只能大概摸索着项链的位置,‘啊’突然我摸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我被吓到在地,那是一根手指,我拼命的往回跑,但没跑几步我就停了下来,因为那个东西好像没有追上来,而且我还要张到那根项链。 我又来到刚才的地方,那个东西没有了,或许是自己的错觉吧!摸索了好一会,终于找到了,我高兴的拿好它往回走,喜悦让我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险境,‘啪’身后的一阵教鞭声让我停住了,我愣了愣,因为那个声音我很熟悉,是孔主任的教鞭,难道,难道她在这?一想到这,我惊慌的拔腿就跑,因为她比任何东西都可怕…… 终于,跑回了卧室,我躲到了自己的床上,把全身盖住,平息下来后,我突然听到走廊上传来一阵脚步声,是高根鞋的,这个学校,只有孔主任会穿,她追过来了,她的脚步那么急促,可以想像出她那两堆肥肉在跑的过程中一上一下的情景;我想,她应该是追着我来的,说不定,我摸到的,是她的手指,想到这,我不禁拉紧了被子,她进来了,手电筒在每个人的床上晃来晃去,我透过被子可以看到那明晃晃的光,那光突然停在了我的床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大约停顿了十秒后,那光就离开了,她又去了下一间寝室,还好躲过了,不然我的下场会更惨…… 月亮淡淡出来了,月色惨白,映照在大家脸上,如被抽离了灵魂般,这场恶梦,就像永远醒不过来的游戏……这就像那个诡异恐怖的童谣般: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泣来, 十兔子问他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让人谓惧。###骷髅新娘
听完锦乐的故事后,我不仅为现在的孩子着想“谁编出来的童话啊!真是……”“不知道”“对了,我觉得现在这种气氛挺适合讲故事的,对吧!”林宣看着我笑道,很明显,她是有预某的,“我,我还有事,要出去下”我忙说道,“秦月,这种时候你还有什么事呢?是不是……”“呃,我又想起来没事了,呵呵”为了不让她们误会,我只能陪她们了,“好,那继续吧!”三人就这么愉快的觉定了。“好,我来,我讲的是一个关于嫁人的故事” 骷髅新娘:他是一个穷小子,一次在城市打工,意外获得一个‘新娘’他们村有个风俗是要结两次婚,他们第一次新婚后不久,他就发现她变得很瘦,即便吃了很多东西也是;直到第二次新婚,大风无意间吹开了她的红盖头,他看见,盖头下,是一个活生生的骷髅…… 08年的春天,李明初次离家去城市打工,这次离家也是迫不得以的,因为他家实在是太穷了,都快吃不上密饭,即便现在很多人都过上小康生活,他们家附近的王大嫂和李大婶,不就是因为自家男人在城里找了个好工作,就跟着去过小康生活了,终于他家老娘也忍不住了,让他去城里工作,如果可以,还可以找个城里媳妇,这不,他老大不三十了,还没姑娘愿意嫁给他,这可 给他妈急得,他也拗不过他妈,只得去了;谁叫他爸去的早,他妈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给拉扯大的,这他的事全得听他妈的。 李明来到城里,这灯红酒绿的,不是奔驰就是宝马,他一农村汉子那见过这些,这不刚进来就闯祸了,把人家车子给弄花了,只见车上走下来一貌美如花的女人,扭着那细小的腰肢走向他,“姑娘,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不然我陪给你吧!”他忙对着她道歉,“你陪得起吗!”“我……”“好了,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我不仅不让你陪,还能让你发大财”李明想,反正也没有钱,要命有一条,就答应她吧!“好”“我要你娶我”女人开口,“啊”李明吃惊的看着她,嘴张的可以放下一个鸡蛋,“怎么,不答应吗!”李明想,天下还有这等好事?看来还真让自己遇上了,这苦了那么久了也终于有个出头的日子了,于是他想也不用想就答应了,“好,明天我跟你回家,我把……”于是,两人就这么定了。 次日清晨,女人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跟着他坐火车回家了。经过五个小时的长途,他们到了家,“妈,你看我给你带什么回家了”李明朝屋里大吼了一生,他母亲是个半瞎子,也就是只有一个眼睛瞎了,这老太太一瘸一拐的出来了,她也惊了,问清了情况,赶忙来到祖宗牌位前感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李明这才想起自己还不了解她,“哦,我叫喜娘”“我叫李明,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嫁给我”李明这才起了疑心,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会想嫁给他呢?要说图什么,也没有,“哎,我爹娘很早就死了,我独身一人好不容易才撑到现在……那天在车站对你一见钟情,就……”“哦”李明不仅为她身世而感到悲伤……晚饭时间,“妈,我想明日就举行婚礼”喜娘说,“好,好,好”老太太忙答应了,怕这婚事又跑掉了般,女人这次满意的开始吃饭。 隔日清晨,村里就开始放鞭炮,不用说也知道,是李明结婚了,村里各个人都来祝福,村里有三日一婚之说,也就是结两次婚,第一次完后隔三日再结,这个习惯风俗是很久就有的,于是他们就这样结了第一次婚。 新婚后的第二天,他就发现喜娘瘦了很多,“你怎么了?”他不仅担心,“没什么,就是有点贫血”她回答,他也没说什么,就让她多吃点。 可是她越发消瘦,行为也越发奇怪,老是爱对着李明咯咯的笑,李明也不在意,只是认为她第一次结婚,所以…… 终于到了第二次结婚,新娘早早的盖好红盖头,众人也忙着和李明敬酒;突然,一阵强风刮来,吹了将近十秒才停下来,这时,众人才回过头,他们看见,新娘被吹起的红盖头下,是一个活生生的骷髅…… “没有了?”我满怀期待的看着苏伊“没了”“啊”“我怎么感觉像说书的啊!”林宣问,“呵呵,被发现了,其实这是我叔给我说的,他就是说书的”“唉,只能说天下没有掉陷饼的好事”……###11楼的女孩
“秦月,该你了”锦乐突然叫道,把我的思绪拉回了“哦”我看了看操场下一个肥胖的身影答道,“我的故事是听别人说的: 午夜场的电影散了。 走出影院,街道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人,她倚在我肩上。斜睨的双眸带着一丝丝狡杰,她柔声说:“我还不想回家,怎么办,嗯?” “来我家吧,你陪我,好不好?晚上一个人在家,我很怕。” 心里掠过一阵狂喜的感觉。这个惹人爱的家伙,明明是知道我的答复的,还这样开我的玩笑。 “芙儿,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回去睡啊,乖。我送你回家,”我拍拍她的背,再把她揽到怀里来,忽然感觉夜是这样的冷,我微微打了个寒战。 ——半小时后——“芙儿,是往这边吗?”我硬着头皮第N次的问她。她在我身后笑的璀然。“哎呀呀,还说你送我呢,连路都不认得,往那边啦!”我笑着耸耸肩摊开双手:“没办法,天生路痴。将就将就吧。” “切~”她皱皱鼻子,顽皮一笑,指指前面一栋黑黑的楼,“就那里,记住了没有?” 那是一栋看起来很陈旧的楼,黑咕隆咚静默在午夜里。楼下的路灯却整整齐齐的亮着,把个柏油路面照的橙黄,楼面贴的马赛克看起来已有些剥落。尽管我已经来过这里不下20次,可总是记不起来它有过灯亮的样子,也许每一次来的时候都是送芙儿夜归,也许,这里的人习惯早睡吧。 芙儿笑笑点点我的鼻子,“记住了?可不许再忘了哦!我回去了。晚安!”她踮起脚尖来吻了我一下,迅速的跑开了,脖间系的红围巾飘动着,有种灵性的美。 我看着她跑进楼里去,夜里唯一一点鲜艳的颜色褪去了,夜色泼了上来,带着寒夜刺骨的冷。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我在她家附近转了近一个个钟头才找到一辆记程车,投身到床上的时候我甚至听见了自己骨头散开来的声音。 “TMD,累死了。” …… 我以为我可以睡的很死,然而却始终不得好好的一觉,浅睡中我好象不停的在做一个梦,我整晚的辗转反侧,直到老妈把我叫醒。老MD噜噜苏苏简直是起床的良剂,我极不情愿的挪起身来。只听得老妈唠唠叨叨的说什么“媳妇儿要挑个规整点儿的,夜归的女孩儿不好。” 老妈哪里知道芙儿的好啊,我在心里偷笑。芙儿不但是个正经女生,还是个超级美眉!虽然交往半年多了,我们连B都没有,但是有这样漂亮的女朋友,男人的虚荣心是可得到极度满足的。想起昨天夜里她开玩笑的说话,算是什么呢?对我的要求么?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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