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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_分节阅读_第131节
小说作者:陈则菱   内容大小:1953.91 KB   下载:春至芳菲春将尽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4-12-30 10:29:00   加入书签
急声道:“端妹子,我不是担心你跑了,而是担心,这洞里的东西有古怪,会给你带来祸害。”
  他自小就对端公的巫术耳濡目染,汉中郡一带,巫道不分家,厌胜之术风行,他担心图画对我不利,不足以为奇。我感激他对我的关心,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可没有时间等待白发苍苍的族老们讨论不休,再说人家也未必会给我面子。
  我忽然朝兰台嫣然一笑,抛出一个伪命题:“兰台,你不相信我?”
  兰台怔了怔,眸中波光微漾,红着脸低声道:“端妹子,你真的只是拿回去临摹就好吗?你不会偷偷走掉吧?我,我答应你,等你画完后陪你把卷轴放回来。”
  我得逞了!
  可是并没有觉得胜利的喜悦,恰恰相反的是,心中生起几分内疚和惭愧,这算神马?我利用一个老实人对我的好感,哄他做违背良心的事情?金钱债易清,人情债难还,唉,该如何还清欠他的人情债呢?
  非是我妇人之仁,优柔寡断,而是心无挂碍,方能义无反顾,我不想前行的道路上任何羁绊。
  不知兰台是怎么想的,回村好多天后,他都没有把山洞有宝藏的事情告诉族老们,而碍眼的端公近来也不在村子里,我终于得以在义舍里,利用兰台提供的笔墨纸砚,将两幅图画都仔细地临摹下来,临摹的过程中不忘将关键点死记硬背。
  十多天后,兰台陪我上山,把原画放回到暗洞中。
  走出暗洞后,我回望碑刻的台基,石碑无言,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兰台的目光中情绪复杂,他心里清楚,我绝对不是什么受气包童养媳,但他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我的异常之处,所以我在马普村,平平安安的呆到炎热的七月。
  汉中郡的形势越来越不妙,云横的秦岭,瘴气缭绕的巴山,还有奔腾的汉水,都没能阻止武平侯扫平四海的脚步,住进义舍的流民越来越多,他们带来的消息说,朝廷的大军已经渡过汉水,在河谷中安营扎寨,营帐连绵不断,随时都会绕过层层阻碍,策动白鹄马的铁蹄,把这里的安宁静谧踏得粉碎。
  难民的消息让马普村的村民们议论了好一阵子,一个月后,村民们发现秦氏大军兵并没有如期而至,于是议论停止了,平静的日子在继续。只是籍阿婆,没能度过炎热的七月,在农历七月十六那天夜里,去世了,听端公说,是热死的。
  籍阿婆是个孤寡老人,她的丧事自然由村民们操办,我曾与籍阿婆在廊桥上说过几次话,算是相识一场,所以也去参加遗体告别。
  兰台告诉过我说,籍阿婆曾经有过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可惜还没出嫁就死了,在汉江溺水身亡,尸体都没捞回来,籍阿公因为女儿的死,精神备受打击,身体也垮了,在五十岁那年撒手人寰,留下籍阿婆,孤零零地过日子。
  :“籍阿婆是好人,可惜丈夫和女儿都死于非命。”兰台轻叹了一声,充满了同情,不知怎地,他话里“死于非命”四个字,引起我强烈的反应。
  :“兰台兄,籍阿公是本村人吗?”
  兰台不太肯定地说:“是啊?啊!不,他是,跟随母亲改嫁过来的,是另外一个村子的人。”
  我停下脚步,嗯,拖油瓶,长得好看,壮年死于非命,这个籍阿公,难道就是定期保养山洞里礼器的神秘人物?这样一来,他岂非我的祖父,而可怜的籍阿婆是我的祖母?
  不对!玉郎不会是籍阿婆生的,玉郎出生在别处,应该是籍阿公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
  那个女人和籍阿婆,就像我娘亲顾氏和沙罗的关系一样。
  估计是当年籍阿公和籍阿婆生下女儿后,心中失望,便和另外一个女人在别的地方生下了玉郎,玉郎是个男孩,自然受到重点培养,不会带回马普村受气(毕竟是个私生子),而是像我一样,成年之后被送到“海上仙山”进行形象包装,成为世人称颂的,道行高深的天佥真人。
  不知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籍阿婆居住的房子,表面上看和村里其他民居没什么两样,可我一走进院子,便看出其中的玄机,因为房子的布置,绝对算得上是匠心独具,墙基用的每一块石头上,都有古老的海洋动物化石,飞跃游行的鱼龙,像盛开的百合花一样的海百合(一种棘皮动物),古老的鹦鹉螺等等,每一块石头,每一个化石样本,都在无声地告诉我,屋子的主人和深邃的海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间房子更绝妙的是,在屋里的人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外面的情形,可是外面的人,却无法看到屋里人的任何举动。
  隐秘性很好。
  如果说走进院子前,我还在怀疑的话,在看清屋子的细节之处后,我几乎马上就能断定,籍阿公是楚王的后人,也是我的祖父,而籍阿婆,我得尊她一声祖母-----虽然不是亲生的。
  我的眼泪默默地流了下来,为可怜的籍阿婆,她如此寂寞地走完了孤寂的一生,死前唯一的愿望也没能实现,她捻的麻,还没有织成布匹呢!
  她身上穿的是一件普通的半旧单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手中握着一根墨玉雕成的如意,听说这是籍阿公当年给她的聘礼之一。
  我心乱如麻地观察籍阿婆的遗容,没有注意到端公锐利的目光在我身上久久徘徊。
  籍阿婆的遗体被装进棺材后,端公起身,声音洪亮地对前来参加葬礼的村民们说:“众位乡亲有没有发现,端妹子和籍公年轻时,有几分相像?籍阿婆生前又与端妹子交情不错,可见端妹子和籍家缘份不浅,不如由端妹子认籍阿婆为祖母,替籍阿婆送终守孝如何?端妹子,你孤苦无依,无家可归,是否愿意一辈子留在马普村?”
  事出突然,我蓦然抬头,不知作何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夜明珠还真是旅行居家必备啊,可惜它的光线是根本不足以提供照明的,所以很多书里写的:房里Xx地方摆放着N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将室内照得亮如白昼。这番景象是无法实现的,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文中说了:“虔诚敬业”的考古人员,是源于天涯上一个帖子,帖子里暴露出那支考古队伍对逝者的严重不敬---将尸骸随随便便的丢在一个塑料盆里,尸骸的头部和躯体严重分离,考古队员将尸体下面垫的一排玉石拿走后,匆匆将尸骸回埋了事,整个过程中,除了关注哪些“贵重”的玉器,其余的,统统不重视,与盗墓行为何异?
  


☆、第一百零八章 乌托邦(五)

  要我一辈子留在这里,我自然是不肯的,可转念一想,籍阿公,虽然姓籍,讳景全,实际上和我一样,是楚王的后人,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玉郎的父亲,也是我的祖父,如果我认籍阿婆为祖母,就等于认籍阿公为祖父,不是歪打正着地认祖归宗了么?
  可是端公的真正目的,是要我一辈子呆在马普村!虽然以我的能力,想什么时候离开就什么时候离开,但是我害怕端公的巫术,如果他见我不肯留下来,一怒之下,给我施个法,下个踏影蛊什么的,我岂不是死得很难看?
  怎么办?
  我飞快地瞄了一眼院中的村民们,发现他们神情各异,有微笑点头赞同的,也有心里不平衡面露不忿的,还有人望着兰台,笑得贼贼的,满是揶揄的意味。
  嗯 ,有主意了。
  认籍氏为亲人,意味着肩负着守孝的义务,但是也意味着继承遗产的权利。籍氏留下的这间房屋就很不错,还没有算上田地什么的,遗产价值不低,难怪有人要眼红了,试问世上有多少人眼睁睁地看着别人飞来横财,能做到心如止水,或是替别人欢呼雀跃?
  那些望着兰台笑得古怪的人,想必是在说:喂,小子,你运气够好的啊,将来这些还不都是你的!
  阳光下,兰台的脸晒得通红,还不停地冒汗,亮晶晶的。
  见此情形,我暗自欢喜,面上却惊恐地对端公说:“端公,万万要不得!我一个外地来的,到村里才几天?连碗水都没给籍阿婆端过呢,怎么冒充有缘人,白捡现成的?”
  我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煽动那些心里不平衡的人心中的不满,搅黄我认亲的好事,见到有人吃白食,肯定会有打抱不平的勇士出头。
  果然,几个原先对我不屑一顾的村民高声附和道:“是啊,端公,端妹子说的对,认亲不是小事情,怎么能能随随便便呢?兰台,村里就数你认字最多,你说该怎么办吧?”
  嘻嘻,他们还真是问对了人!村里人都知道,兰台对我有意,若是他支持我认亲,让我白捡了籍氏的不动产和动产,万一将来他和我成了,这些不都是他的了吗?如此一来,他不就成了喜欢占便宜的小人?
  他纵然不是聪明绝顶,也听得出问话中的不怀好意,品行端正如他自然是要表明心迹,撇清关系的。
  这一点 ,我很有把握。
  兰台举起双手,示意村民们安静噤声,他口齿无比清晰的道:“众位乡亲,端公可怜端妹子境况凄苦,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可是依照马普村历来的规矩,但凡有大事,都必须由族老们商议后再做决定。籍阿婆的身后事也是一样,我们最好请族老们来做决定,要不要认亲认契,你们觉得如何?端公?”
  他转头望向端公,目光一片清明。
  端公睨了我一眼,然后垂下眼帘,缓慢地说了声:“也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让我如释重负,以族老们的办事效率,还有某些村民的从中作梗,端妹子认亲的事,不拖个一年半载,恐怕不会有下文的。
  但愿拖得越久越好!只要不用当堂发天打五雷轰的毒誓,就是胜利,只是兰台君的正直又一次被我利用了,唉!
  籍阿婆的葬礼过后,我认亲的事果然不了了之,为了避嫌,我甚至不在籍氏的房屋附近转悠,也不和兰台来往密切。
  而兰台因为“阻挠”了我的好事,心中对我有愧,也不像以前那样频繁的来找我了,这样最好!我利用难得的清静日子,将周边的环境彻底摸了个清楚,最终制定了两个逃离方案,静等秋天的到来-----夏日炎炎,还是秋天赶路凉快一点。
  等待的日子不算难熬,为了我认亲的事,马普村的族老们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头脑风暴,迥异的观点层出不穷,真个是:鲜花与板砖齐飞,火花共激/情一色。
  得知以上八卦消息的我不禁感慨万千,如果未来世界中,脑门光亮爱做小诗和小菜的袁岳先生得知,头脑风暴乃是我国原创,早已被无数大大小小的案例证明,根本不适合历史悠久的天朝国情,会不会马上停止制作《头脑风暴》节目,从此一心一意经营他的零点调查呢?虽然他主持节目的样子很有范!
  关注八卦板块的我,同样也关注国观板块,这不,最新军事消息来了。
  据最新消息说:洛京来的秦氏大军在籍阿婆葬礼后的十天,拿下了汉中郡的郡城,如今汉中郡已经不再是景王的地盘,秦氏大军是奉洛京天子诏令攻打的汉中,师出有名气贯长虹,如果郡内有谁不服从洛京的统治,即被视为忤逆,杀无赦。
  得知消息,我不禁咋舌,汉中的军队如此不堪一击啊!景王真是所托非人,罢了罢了,我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快点到益州见老父的好!
  只是两条逃离路线,哪一条比较稳妥呢?我望着远处的黛黛青山,一时主意难定。
  我制定逃离方案中,一个是到镇上与“娘家人”接头,制造在镇上失踪的假象,然后搭船顺流而下,也就是走水路;另一个办法上山采药时,偷偷开溜,走西南的驰道,策马江湖,很拽的!
  考虑到最后,我自己都想笑:干嘛这么费事?我就大大方方的走,怕毛啊?怕端公施法术还是怕兰台同学痛哭流涕?
  唉,要是当初不编造那个童养媳的故事就好了,真是成也萧何败萧何!
  我在灯光下,托着腮,为自己的没出息,叹气不已。
  快刀子捅人是死,钝刀子割肉也是死,为什么不给兰台兄一个痛快呢?相信我的“不幸失足落水”要比“在镇上突然失踪”更加人文关怀一点。 
  入睡前,我终于决定采用第二条逃离路线。
  动身前的一天,我身穿来村时穿的那套衣裳,又在箩筐里藏了一套本地女子穿的衣衫这才到兰台执事的义舍,笑着跟他说:我要到蔡侯祠附近采草药,顺便进祠堂瞻仰蔡侯的雕像,问他有什么要我捎带的?
  兰台见我主动向他汇报日程,又主动问起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欢喜的眯着双眼,咧嘴笑笑,高兴的道:“没什么要捎带的,你自己要当心。太阳落山前,我去接你。”
  一副坠入爱河的羞涩少年模样,我心虚地勉强微笑,算是跟他正式告别。
  蔡侯祠附近的山林中草药并不多,但是蔡侯祠距离流水湍急的雪河已经不远,在流水急促的地方制造失足落水现场,最合适不过。
  我在山林里换好衣裳,又将换下的衣服用火烧了,这才背着箩筐放在河边,寻到一块满是青苔的大石板,把箩筐放了下来,刚想按照原计划逆流而上,猛然想起出门前说过,要去瞻仰蔡侯雕像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有的话是不能乱说的!
  于是我忙洗净脚下的泥巴,以河水当镜,用早就准备好的乌丹在左眼圈上涂出一块胎记,然后十指当梳,将头发全部塞进头巾内,确信自己像个土的掉渣的丑姑娘,这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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